男主的职业素养 - 分卷阅读343
男主的职业素养 作者:宫槐@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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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是一些忙人,还有好多律师法官,我印象中之前的同事好多人都是请家政,因为他们自己并没有太多时间在家里,有家室的还好,家里有人负责这方面的事情,没家室的家里的衣服堆起来都能垒成一座山。我以前读书的时候,宿舍就是这样……”
听了安翔的话,张轩忍不住一头黑线,难以想像安翔独自离开他们外面留学的几年时间里,到底过着怎样的生活。
“如果是家政服务中心的人的话,那一切就都说得通了。”解文渊快速打起算盘,“第一个有共同点,那个有时间作案,第三个他们能够轻而易举避开所有人的注意而不被怀疑。”
因为就算是发生了这种杀人案件,这些家政服务的人还是会依然上工,不会因为这个原因而不去。
但是偏偏就是这些人丝毫不会被人怀疑,因为他们天天都在负责倒垃圾、清洁方面的事情,就算是他们提着几个大袋子从这里离开,那些人也只会见怪不怪。
“先查一查不在场证据。”李言成说道。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李言成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
那些家政服务中心的人,确实是有这个作案的时间和条件,李言成却觉得未必是这样。
说不上来为什么,但是李言成觉得这滩水迹应该会是重点。
分配完了工作之后,几个人再次散去,李言成却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留在了犯罪现场。
阿曼拿着照相机在一旁对光拍摄地上的水迹,李言成就站在一旁看着那水迹发呆。
看见李言成没有离开的打算,阿曼着等我开口说道:“这家伙挺小心的,可以说是做得滴水不漏。”
李言成的愣了愣才反应过来,他看向四周,这屋子里面确实被打理得十分的干净,如果对方是请了家政,那么应该是在家政搞完卫生之后才动手,或者说是家政人员动手杀人之后顺便搞了卫生。
而且之前阿曼也曾经说过,他们这儿发现场的垃圾桶不见了。
“尸体你看过了吗?”阿曼又问道。
李言成点了点头,昨天晚上他就已经去见过了,被害人死得非常利落,是在被人重击后脑勺昏迷之后,被倒吊起来,然后用利器刺破喉咙导致血液快速流失而亡。
“之前的几具尸体我也已经去看过了,虽然还没有时间做详细的报告,不过这个凶手的作案手法越来越熟练了,一开始他杀人的时候还并不利索,第一具尸体被开膛破肚,但是腹部的伤口上明显的显示他可能力气不支,导致被开膛破肚的时候伤口上有着大量的切痕。”
“第二具尸体却好了很多,凶手没有把人开膛剖肚,这选择了在他动脉上做手脚,划破对方的手腕,然后取血。”
稍作停顿,阿曼又说道:“后面的尸体我也都看过,基本上来说他的目的越加明显,完全就是冲的血液去的。”
这件事情李言成是知道的,之前看尸检报道的时候他就已经发现。
一般情况下来说,想要最大程度地获取人选,最好的办法就是在人活着的时候用机器抽出。
因为人体一旦失去动力,一旦死掉,血管里面的血液不再流动,在想要把那些血液弄出来就很困难。
而且时间一长血液也就会开始凝固,导致血管堵塞,更加难以取出。
一开始,对方把那些被害人开膛破肚的做法根本不明知,大概也是因为这样的做法失败了,所以他才开始把注意力集中在了血管上面。
“最后一次他用的是导管,对方昏迷的时候把人吊起来之后趁着对方还活着的时候,把导管的针头刺入对方的大动脉,因为是动脉,而且是头朝下的方式,所以身体里面的血立刻就喷涌而出,顺着导管流了下去,而且这样的方式非常利于放血,没多久就会干净利索的把体内的血放走80%。”阿曼做了个利索动作,“我不知道你有没有见过这个场景,但是很多地方杀猪的时候就是用这个方式。”
有些地方杀猪自家食用就会采取这样的方式,在猪还活着的时候把血多放一些,然后这才让对方断气。
这样的做法血液不容易留在体内,开膛破肚的时候也就更加方便。
“更重要的是,这做法足够干净。”阿曼道。
他对杀猪是没什么经验,不过以前在学医学的时候,也没少干过类似的事情。
所以怎样让这些动物死去他也算颇有心得,后来莫名其妙的当上法医之后,他也就更加经常接触到这一类的事情了。
这里的时候看到最后的那一个被害人的尸体,阿曼甚至忍不住觉得有些惊叹,这凶手的手法算得上非常完美。
干净利索,除了后脑上被敲打敲晕被害人那个伤口之外,这次的手法几乎可以和法医有得一拼。
“你的意思是说对方很有可能有医学方面的知识?”李言成问道。
“不大确定,但是从一开始的作案手法到最后再一起案件的作案手法来看,对方明显学得很快,甚至是快得有些过头了。”阿曼说道。
做任何事情都要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杀人也是。
从最开始到现在虽然对方杀的人数不少,但在时间上仅仅两个月而已,两个月的时间让对方能做到如今的程度有些不可思议。
李言成点了点头,这一点确实有些让人惊讶。
最开始的作案手法明显能够让人看得出来,他并不精于此道,甚至是有些笨拙,但是后面的手法却让人明显的感觉到他在进步,而且这种进步的速度非常吓人。
又站着犯罪现场转了一圈之后,李言成这才带着满腹的疑惑离开。
临走到门口时,阿曼的声音又传来。
“哦,对了,凶手离开之前应该是在这边的卫生间里面洗过澡,才离开的。所以他走的时候身上应该是换了衣服的。洗衣机有被用过的痕迹,洗衣机下面残留的水渍当中有过血迹,是被害人的。”阿曼说道。
李言成闻言微微眯眼,阿曼的意思是对方在杀人之后还留下来洗了澡,洗了衣服才离开??
洗了澡离开,李言成能够理解,很多凶手都有这种嗜好,而且这也是避免他们出门之后被人怀疑的必要做法之一。
但是大多数凶手都不愿意在犯罪现场久留,因为这样随时有可能导致他们被发现。
而衣服之类的东西,很多人会选择丢弃或者烧毁,另外一部分人会选择清洗,但是就算是清洗那些血衣,也肯定会带回家中找一个避人耳目的地方进行,肯定不会在被害人家中借用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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