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身空间:重返知青点 - 分卷阅读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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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身空间:重返知青点 作者:恋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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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然会舍不得离开。

    来到张八一家,他站在院门外往里面看,发现他家还亮着灯,可灯光昏暗,二十五度灯泡仅比煤油灯亮一点,这个时候农村人家多数用这种电灯。

    陈致远知道自己来的唐突,本来也就是试试运气,还好八一哥和自己一样,深夜未眠。

    敲过门后,他倚在墙上,静静的仰望星空,今夜月色明亮,如银盘般挂在夜空中,给黑暗中的小山村镀上一层莹白亮色,朦朦胧胧的,一切都变得那么不真实。

    “谁啊?”

    张八一穿着背心走出来,他家很少有人来,现在又是半夜时分,侧耳听了听,一点声音都没有,他怀疑是自己刚才听错了,低声问了一句,转身就想回屋。

    “八一哥,是我,致远。”

    手刚拉在门把手上,就听到陈致远低沉的声音,忙转身走到大门口,把院门拉开。

    他家这个大门本就是个样子货,不过是用破木板钉的,院墙更矮,陈致远根本就不用等他开门,推门就能进院,只是那样没有礼貌。

    “致远快进屋。”

    张八一热情的往屋里让他,没想到陈致远还能来他家,以为这辈子他都不会再登门了。

    心情竟然有些小激动,把陈致远让到屋里,家里没有茶,就舀了一缸子凉水递给他。

    “致远,喝点水,今晚也不知道怎么了就是热的难受。”

    他陪着笑脸,陈致远往炕上看了一眼,见被褥他早已经铺好了,看样子是要睡了,可枕头旁的一张照片引起他注意。

    拿起来一看是穿着绿色军大衣,梳着两条麻花辫的李梅,那正是她刚来东北时照的,那时候她脸上的笑容很甜,眼神清澈,看着很纯真。

    “是梅梅的照片,她那么漂亮,从她到靠山屯那天开始,我就喜欢她,当时就只是喜欢,我一个瘸子,人家城里来的知青,怎么可能相中我,没想到她真的做了我媳妇。”

    张八一眼神朦胧,他还记得村里敲锣打鼓的迎接这些知青,他当时是吹唢呐的,从第一眼看到笑的灿烂无双的李梅,他的心就动了。

    “缘分的事真是说不清楚,只是八一哥我没想到你那么早就喜欢李梅了,我也是那天就喜欢茉莉的,她像是一朵耀眼的牡丹花,在几个女知青里一枝独秀,我看到她就再也忘不了。”

    见张八一陷入回忆,陈致远嘴角也浮现一抹温柔的笑意,他这辈子都忘不了那一幕,她张开双手,带着红色围脖在雪地中,黑亮的杏眼闪动醉人的光芒。

    “是呀!可惜梅梅致远你和茉莉可要好好的,别学我,失去了才知道珍惜,我现在每天都搂着梅梅的照片睡觉,可是只要梦到她,就是充满恨意的看着我,让我去死,滚的远远的,不要靠近她。”

    张八一痛苦的拿起李梅的照片,手颤抖着想去摸李梅的脸,可手抬在半空却不敢去触碰她。

    陈致远叹口气,八一哥的痛苦他能感受到,求之不得才最难过。

    他现在的心情何尝不如此,每一分每一秒他都在想,什么都不顾了,就飞到茉莉身边,搂着她,亲吻她,爱她。

    把所有的活都包揽了,让茉莉做个幸福的小女人

    可现在的情形不允许,他太了解自己母亲了,只要他回去,她就会跟着,还会逼着茉莉去做她不喜欢的事。

    那是他不愿意看到的,在不能给茉莉无忧无虑的生活前,他不能再去打扰她。

    “八一哥,我家的事情你不清楚,我今晚来是有事求你。”

    陈致远不愿意再谈这个话题,听到茉莉两个字他的心就揪着疼,转移话题说出自己今天来的目的。

    “啥事?”

    张八一见他是有事相求,小心翼翼的把李梅的照片放下,看向陈致远。

    第二百七十章酒入愁肠愁更愁

    “我想打渔卖钱,可是没有渔网,想让你帮我编一个。”

    张八一手巧,做什么像什么,还喜欢琢磨,有耐心,这编渔网还是他跟一个老渔民学的。

    “行啊!我仓房里就有个半成品,那时候编了一半就放下了,什么都是现成的,明天晚上就能编好。”

    张八一听了很高兴,总算是能有机会报答陈致远了,他脑瓜活,知道赚点俏钱,这点他也跟着借过光。

    “行啊!那我明晚上就来取,顺便我再收点小鸡拿城里卖。”

    陈致远见他答应,就站起来准备告辞,大半夜的不能影响八一哥休息。

    “致远啊!咱们哥俩好久没喝酒了,我这还有瓶酒,今晚闷热我也睡不着,去园子里摘两根黄瓜,还有西红柿,咱们哥俩喝点行吗?”

    张八一现在很怕寂寞,夜深人静他就胡思乱想,致远来了,他不愿意就这样让他离开,哪怕再多呆一会儿也好。

    这屋子太旷了,说句话都有回音,形单影孤,单身汉的日子不好过。

    “行啊!我也正想喝点。”

    陈致远点头答应,他没让张八一去园子,他腿脚不利索,深一脚浅一脚的,别在摔伤了。

    摘了几根黄瓜和西红柿,又揪了几根大葱,张八一家门外不远就是井,陈致远拎了个水桶,去打了一桶井水,把黄瓜和西红柿扔到里面泡着,凉凉的吃起来才爽。

    张八一打开大酱坛子,以前没有女人这些他都学着弄,只不过他打的大酱不好吃,有点苦味。

    但也好过没有不是,端了一盘大酱,拎着酒和碗来到院子里。

    古代有人把酒言欢,今有他和致远对酒当歌,也算是诗情画意。

    张八一其实有点文化,他这人也爱读书,若不是这残废身子,他想考大学,比陈致明要容易些。

    把酒打开,给自己和陈致远倒了两碗酒,粗瓷碗,还都坏着口子,他家太穷买不起杯子,只能用这个将就着。

    “来致远,咱哥俩走一个,就为了为咱们都爱上女知青。”

    说完他端起碗站起来,将碗举在半空中,陈致远神情复杂的看着他,说的好,他们是都爱女知青,这个值得走一个。

    “好,走一个。”

    陈致远站起来,豪迈的与张八一撞了一下碗,一仰脖,一碗辛辣的白酒畅快淋漓的灌进肚。

    火辣辣的酒,像是一团火一样,流过他的五脏六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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