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港综:从投名状开始当军阀 - 第258章 常威入营
另一边,广州城南的珠江滩头,海龙营的驻地就建在这里。
连绵不绝的军营,沿著滩头铺开,营帐整齐划一,每隔十几步,就有手持洋枪的哨兵站岗,眼神锐利,身姿挺拔,营里到处都能看到手持兵刃巡逻的士兵,
步伐整齐,神情肃穆,海风卷著咸湿的气息吹过,带著一股浓浓的肃杀之气,和广州城里的繁华热闹,仿佛是两个世界。
这里是赵明羽麾下海龙营的驻地,营里的数千名士兵,在他和张保仔的调教下,现在营中个个都已经海上的悍勇之士,是两广海疆最坚固的一道防线。
此刻,营门口,两个亲兵押著常威,大步走了进来。
常威身上的綾罗绸缎长衫,早就被扯得皱巴巴的,沾满了尘土,头髮散乱,脸上还带著泪痕,额头上的红印子格外显眼,整个人狼狈不堪,
哪里还有半分之前提督公子的囂张模样。他被两个亲兵押著,走进军营,看著眼前的景象,眼睛里满是惊恐和抗拒,脚步像是灌了铅一样,一步都不想往前走。
军营里的景象,彻底顛覆了他的认知。
他小时候,也跟著父亲去过江南的绿营兵营,见过那些八旗兵、绿营兵的样子,
一个个懒懒散散,站没站相,坐没坐相,军营里乱糟糟的,到处都是隨地吐痰、乱扔垃圾的,赌钱的、抽大烟的,比比皆是,乌烟瘴气,毫无纪律可言。
可眼前的海龙营,却完全不一样。
营帐整整齐齐,排成一条直线,连营帐之间的距离,都分毫不差。
营里的青石板路,打扫得乾乾净净,连一片落叶都看不到。
路上遇到的巡逻士兵,个个身姿挺拔,目不斜视,步伐整齐划一,没有一个人交头接耳,没有一个人东张西望,眼神里满是坚毅和肃杀,一看就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精锐。
整个军营里,除了士兵们的脚步声、兵刃碰撞的轻微声响,还有远处滩头传来的海浪声,听不到半分嘈杂的声音,安静得可怕,纪律严明到了极致。
常威看得目瞪口呆,心里满是震惊。他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见过纪律这么严明的军队,
別说大清的绿营、八旗兵,就算是他爹常昆手里的水师亲兵,跟眼前的海龙营比起来,也跟一群乌合之眾没什么区別。
他怎么也想不到,赵明羽竟然把军队练到了这种地步,难怪连洋人都怕他,难怪朝廷都不敢轻易招惹他。
可震惊归震惊,他心里的抗拒和厌恶,却丝毫没有减少。这里就算纪律再严明,也是军营,是他这辈子最不想来的地方。
“到了,进去!” 押著他的亲兵,在一处营帐前停下了脚步,一把將他推了进去,冷冷地说道:
“这里是新兵营,以后你就住在这里,你手上的伤其实不重,营中会有医官帮你医好,以方便你跟上今日的操练。”
“还有,大帅有令,入营之后,你就是海龙营最低等的兵,跟其他士兵同吃同住同操练,敢有半分特殊,军法从事!”
常威被推得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在地,他稳住身子,抬头看向营帐里,瞬间皱紧了眉头,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差点吐出来。
这是一处大通铺的营帐,里面摆著十几张木板床,一张挨著一张,挤得满满当当,床上的被褥叠得方方正正,像豆腐块一样,稜角分明,
连摆放的位置都一模一样。可营帐里的味道,却让他难以忍受,汗味、脚臭味、霉味、还有淡淡的血腥味,混杂在一起,直衝鼻腔,熏得他头晕眼花。
他从小到大,住的都是独院厢房,睡的是铺著丝绸软褥的拔步床,屋子里永远点著薰香,乾乾净净,一尘不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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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说这种十几个人挤在一起的大通铺,就算是跟別人同住一个院子,他都嫌脏,嫌吵。现在让他住在这里,跟十几个浑身臭烘烘的丘八睡在一起,简直是要了他的命!
“这...这是人住的地方?!” 常威捂著鼻子,脸色惨白,失声喊道:
“我不在这里住!我要单独的营帐!我爹是水师提督常昆!你们不能这么对我!”
“闭嘴!” 旁边的亲兵厉声呵斥,眼神冰冷地看著他:
“大帅有令,入营之后,你就是普通一兵,没有什么提督公子!”
“再敢提你爹,再敢违抗军令,就按军规处置,二十军棍起步!再闹,直接送去交州边界!”
又是交州边界!
这四个字像是魔咒一样,瞬间让常威闭上了嘴,浑身打了个寒颤,再也不敢多说一个字。他咬著牙,死死攥著拳头,指甲都快嵌进肉里,眼里满是屈辱和怨恨,却只能硬生生忍著。
他知道,这些亲兵说得出做得到,只要他敢再闹,他们真的敢打他军棍,真的敢把他送去交州。他只能忍,只能捏著鼻子认了。
“把这身衣服换上!” 亲兵扔过来一套粗布的士兵號衣,还有一双布鞋,扔在了他的脚边:
“从现在开始,不准再穿你这身綾罗绸缎,营里只认號衣,不认身份!等你医好手臂,半个时辰之內,换好衣服,到营操场集合,晚了,按迟到论处,十军棍!”
说完,两个亲兵转身就走,留下常威一个人,站在营帐里,看著地上那套灰扑扑的粗布號衣,脸色一阵青一阵白。
他弯腰捡起那套號衣,粗糙的布料磨得他手心生疼,跟他平日里穿的杭绸、锦缎,简直是天差地別。
他长这么大,从来没穿过这么粗糙的衣服,別说穿,就算是家里的下人,都不穿这种粗布衣服。
可他不敢不换。
半个时辰,要是换不好,就要挨十军棍。
他自然是见过军棍打人的样子,一棍子下去,就能皮开肉绽,十棍子下来,半条命都没了。他可不想挨这个打。
常威咬著牙,一脸嫌弃地脱下了身上的长衫,换上了那套粗布號衣。
號衣不合身,又宽又大,穿在身上松松垮垮的,磨得他皮肤生疼,难受得要死。
他感受自己穿著號衣的样子,哪里还有半分世家公子的模样,活脱脱一个普通的大头兵,心里的屈辱和对赵明羽的恨意,又深了几分。
……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就到了傍晚,夕阳西下,金色的余暉洒在珠江滩头,把海面染成了一片金黄。
海龙营的营操场上,响起了嘹亮的號角声,紧接著,就是整齐划一的脚步声。
数千名士兵,按照营队编制,快速在操场上集合,排成了整整齐齐的方阵,横平竖直,每一个人都站得笔直,
像標枪一样,双手背在身后,目视前方,鸦雀无声,连呼吸都放得极轻,数千人的操场上,安静得连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到。
这就是赵明羽定下的军规,令行禁止,號令一出,绝无半分拖沓。
集合的號角吹响的时候,常威还在营帐里,对著那套號衣生闷气,听到號角声,才不情不愿地走了出来,
磨磨蹭蹭地走到操场,看著眼前整整齐齐的方阵,愣了半天,才找到新兵营的队伍,站在了队伍的最末端。
他站在队伍里,看著眼前这一幕,再次被深深地震撼了。
数千人的队伍,集合起来,竟然只用了不到半柱香的时间,没有一个人喧譁,没有一个人乱跑,
所有人都动作迅速,整齐划一,站好之后,就纹丝不动,哪怕夕阳晃眼,也没有一个人眨一下眼睛。
他爹常昆也是行伍出身,他小时候也跟著父亲去过不少军营,可从来没有见过哪一支军队,有这么严明的纪律,有这么强悍的执行力。
別说大清的军队,就算是他见过的不列顛洋人的军队,也未必能做到这种地步。
常威站在队伍末端,心里震惊不已,可嘴上却依旧不屑地撇了撇嘴,心里暗道,不就是站个队吗?有什么了不起的,花架子罢了。
就在这时,站在方阵最前面的一个身材高大的汉子,转过身来,目光锐利地扫过整个方阵。他穿著一身黑色的武官朝服,
身上带著一股久经沙场的肃杀之气,正是海龙营的副统领石锦標。
石锦標的目光扫过方阵,最终落在了队伍末端的常威身上,眼神里闪过一丝冷意,隨即收回目光,沉声喝道:“全体都有!坐下!开饭!”
一声令下,数千名士兵,动作整齐划一,盘腿坐在了地上,没有一丝一毫的杂乱,没有一个人说话,整个操场上,只有衣服摩擦的轻微声响。
紧接著,炊事营的士兵们,陆续把食物端了过来,给每一个士兵分发饭菜。
每个士兵的面前,都摆上了一个粗瓷大碗,里面盛著满满一碗糙米饭,
两个白面馒头,一大勺燉肉,里面还有萝卜土豆,旁边还有一个煮鸡蛋,一小碟切好的水果,虽然简单,却分量十足,营养也够。
在这个年月,寻常百姓家,能顿顿吃上白面馒头,就已经是小富人家了,能顿顿吃上肉和鸡蛋,更是想都不敢想。
而海龙营的士兵,顿顿都是这样的伙食,足以见得赵明羽对自己军队的待遇,有多看重。
他一直都知道,想要士兵们在战场上卖命,就不能亏待他们,粮餉、伙食、军餉,从来都是足额按时发放,从不剋扣半分。
也正因为如此,他麾下的士兵,才会对他死心塌地,在战场上悍不畏死。
可这些在寻常百姓眼里,想都不敢想的每日伙食,在常威看来,却跟猪食没什么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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