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腐男穿到自己文里 - 分卷阅读13
当腐男穿到自己文里 作者:捣药的
分卷阅读13
那样。」他慢慢凑近了白修的脸,距离愈发近了,吐息间,无形携着温热的强势,「我很厉害,比你这只大弱鸡,可要厉害得多。」说完,飞快地掐了把白修的脸蛋,得到的回应是后者拳头的袭击,不由哈哈大笑着躲过去。
白修知道自己根本不是什么重情义的人,但是,叫他眼睁睁让怜容去送死,也是做不到的。情急之下,他伸手想抓住怜容的手臂,却只捞得空气,茫然瞥望,周围忽变空空荡荡。
人呢?
白修暗自咬了下嘴巴。
看来确实是他小巧了怜容这家伙……
这般高绝的轻功,怎么可能属于一个小小的男宠?假如可能的话,那定然是有所图谋的,却不知是不是为了那块蛳蜺令的缘故。
可是这样也不能担保什么。
白修想了半天,总算寻到了个法子。
这才过几多日子?书里的每个字他都还记得清清楚楚,毕竟是自己一个字一个字敲出来的,而他现在要做的是,将故事内容全部默写出来,只在不起眼处做个偷龙转凤的小手脚,譬如,他要让怜容不死,这样的事,还是不难的。
……
…………
等等,他马赛克的又要赶稿了……
白修绝望掩面。
作者有话要说:刷不开jj,晚更了
9、基佬与狗,不得入内
经过了以上种种,揣着蛋蛋的忧伤心情,白修来到了疁城,到了疁城之后他的心情不但没有随着接近攻受而好转,那种蛋蛋的忧伤却变得更为浓烈了!如同一瓶鸭子味的伏特加!不要问他什么是鸭子味的伏特加。
因为早在多少天前他就发现了,怜容走的时候,怜容的钱袋也跟着一起走了。他没有钱,钱都在怜容的钱袋里面。
综上所述,他没钱吃饭了。
不,虽然没钱,但饭还是要吃的。
白修在品茶轩要了一壶不知道什么茶,只叫人随便上了一个,然后吃糕点就吃饱了。等到人家来找他结账的时候,他表现得相当潇洒,两手一摊,两腿一伸,两脚一蹬,笑得自以为风流倜傥,殊不知就似葬礼上的遗像。
「啥?银两?没带。」
耳畔传来手指捏关节咔哒咔哒的声响。
「壮士……手……手下留情。」面前是茶轩用来压场子的数名面似比利的大汉,正在朝他缓缓逼近,白修干笑着,「那个,请听我说,我愿意留下来用肉体偿还!」
只见大汉们蓦然停住,如同时间暂停,连店小二都用一种奇妙的目光看着他。
白修的汗都下来了。
「哦不不,我是说,我愿意留下来干活偿还。就是说,干他这样的活……」白修指了指店小二,空气静止,他突然发现自己只是在越抹越黑,「那什么……我不是说干他,是说干他这样的……我了个去,我不是……」
说着,他已经无力了。
白修抱头蹲下感到十分失落:「好吧,要打的话,快点上……」
最后白修还是挨了一顿揍,被老板娘揪着他的耳朵一路拖进柴房,关起门来,站在外面骂道:「你这样的人我们见多了,天天不干正经,东家西家地跑,到处占别人的便宜,小兔崽子,别以为说几句这样的话就能蒙混过关!老娘非要去报官教训教训你不可!」
「欸?」白修惊了。
他赶忙从柴堆里爬了起来,差点栽倒下去,还是挣扎着站了起来移动到门前,使劲扳了扳,如意料般没能撼动半分。
视线里哪还有凶悍的老板娘的影子?
莫不是真去报官了吧……
白修的脸蛋整个深深纠结起来,贴在锁得死紧的门上,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此时太阳已经落山,疁城的天气较冷,一日未见阳光,到了晚上,更是秋水瑟瑟,寒风猎猎,吹得人手心发麻。尤其最近冷得比较邪门,明明应该是最热的气候,却非但不热,还显得格外的冷。
当他抬起眼来的时候,面前突然出现了一张放大上百倍的人脸,眼睛很黑,很空洞,说是眼睛,却更像个挖在脸上的洞一样。里面填充着白色的棉花,红色的血丝,没有任何自由的灵魂和亮光,直直地盯着自己。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
阿劳纳闷地看着柴房里的人见了鬼似的表情,极度惊恐地往后退去不说,还当起了缩头乌龟,双手捂住脸试图抑制住那股完全发自本能的,任何人都会觉得超级丢脸的大叫声。
「你还好吗?」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我是人,不是鬼喔。」阿劳耐心地蹲了下来,将手里的盘子从底下的通风口放了进去,「之前看你吃霸王餐的时候,好像很饿,给你带了点东西吃。」
吃的?原来是个好人!
白修热泪盈眶,根本不愿回想,刚才差点吓死爹了好吗。
白修奔过去吃了起来,这回仔细地看了看门外的人脸,不就是之前那个店小二吗?看上去根本没有刚才那么可怕了。大约是心理作用占多的关系,好比一个被偷了斧子,心存怀疑的人,看谁都像是小偷。只有事实才能纠正这样的误解。
出于感激、好奇,或者别的什么情绪,白修开始跟这个人攀谈起来。互相交换了姓名,打探对方的情况,还是老的那一套社交方式,几千年都不会改变的群居动物的本能。
后来,这名叫阿劳的伙计帮他在老板娘跟前说了好话,于是白修被从柴房里放了出来。
他由此开始在这间小酒店里面打工了……
他好不容易等到了这一天,听到了奇奇怪怪的消息,闻到了铁锈弥漫的味道。人们似乎对此毫无知觉,反正也不关别人的事。但于他而言,这是整个世界的事。
打定主意默写原文之后,不出意料,卡在了原本连载的地方。后续的剧情没有着落,因为他还没有写出来,但是大纲已经摆在了那里。往后的发展会不会按照大纲里的指示前进?噢,不知道,毫无头绪,白修觉得自己快被好奇心给杀死了。
所以白修就『稍微』改动了一点原文,不管作者的身份这时候究竟还能否派上用场,试一试,总不会有错。今日就是揭晓结果的时候了。
「嘿,你个懒骨头,站这发什么愣呢!」
正想着,后面被人踢了一脚。
白修就地滚了过去,起身,只差没有眼泪汪汪的回头看着老板娘了。这家店的老板据说很早就死了,也就是说,全权都是归那位遗孀维持经营了。那是个颇悍的娘子,从长相到举止到能力都是,年纪三十来岁,除了身穿裙装,看不出任何一点女性的风味,倒是体格健壮,干起活来起码比许多书生要能干。
可能是顾及到楼上有一桌来头神秘的客人,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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