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红帐暖 - 分卷阅读31
春红帐暖 作者:风之灵韵
分卷阅读31
荆人受了伤,短时间之内应该不会出现。三春回府里,就跟青说以后跟着武士一起练兵。她有了事做,也省得奉凌君把她当成太闲的,再送到荆人面前陪人玩耍。
本以为三天之约不了了之,可第二日荆人府就有人来请,说公子荆人不见到她就不肯吃药。
奉凌君让她去荆人那儿住两天,说几日后等荆人伤好了,就会派她跟着晏平出使七国,以后也不会再见了。
此时此刻,三春只是想着怎么摆脱荆人的纠缠,并没深想他话中含义,等到事出之后才想到,自己其实进了圈套,而他早知道她是回不来了。
她进门时荆人正在摔东西,屋里能摔的全摔了一遍,嘴里大喊着:“滚——,全给我滚。”
一只竹简飞过来,好险砸到脑袋。三春闪过,捡起那满是灰尘的竹简,一看这模样就知道至少一年没翻过。
微叹口气,他这样子实在不像是病重快要死的,奉凌君的话真是危言耸听了。
伸手一指,“去床上躺着去。”
荆人还真听话,立刻躺回床上,盖上被子,只露两只圆鼓鼓的眼睛忽闪着看着她。
踩着一地的碎片走过去,问他,“吃药吗?”
他摇摇头。
让下人重新熬了一碗药,亲自端到他手边,“起来吃药。”
荆人大眼忽闪地更欢,眼巴巴瞅着她,“喂我吃。”
大约是被他可怜的小模样所惑,她竟真的端着碗一口口喂他吃药。看着他大口吞着苦苦的药,一脸欢欣的笑,她的心里忽有种莫名的感觉。就好像他是她的弟弟,她的至亲骨肉。
说实话她并不讨厌他,这个少年虽然跋扈点,脾气暴躁点,但难得性子纯真,有时候还有些孩子气。尤其他不发脾气时,也有几分可爱。看到他,就好像看到另一个人,另一个连名字都想不出来,却不时能感觉到他存在的人。
她不知荆人为什么会这么执着于她,似乎是因为她长得像个什么人,但她问起来时,荆人不肯提那人是谁,只笑着说有她陪着,他就是最幸福的人。
一个人的幸福,是因为有另一个人的存在吗?对此她深为不解,青在她身边她只觉得安心,幸福不幸福倒没想过。不过有她陪着,荆人药也肯吃了,伤也肯医,只是睡觉时非得握着她的手才肯入睡。她就像被拖着的死狗一样,脸埋在被褥上,一夜都不得好眠。
感受着这个姿势,她不由想起刚见到青时,对他那种依恋就像此时的他。想必那个时候他保持着姿势,也应该很觉痛苦吧。
这么想着,望向荆人的眼神也温柔了起来。在这个世上,如果有人需要你,而你需要的人又在身边,这就是所谓的幸福吧……
第三十章 卖去魏国
几日后荆人的伤势大好,三春也告辞离开。
荆人自是不肯让她走,抓着她的手说什么也不放。她骗他说回府里收拾完东西,再过来看他,到时候可以天天在一起了。
到底是小孩子,居然相信她的话,还嘱咐她一定要回来,快点回来。
三春答应,少则一两日,多则三五天必归。因为她知道三天后她和青会跟着宴平一起出使临国。
说起这个晏平真是讨厌到极点,出发在即,他不忙着准备,却依旧接长不断的在她眼前晃晃,时不时问一些莫名其妙的话。她赶了两回,奈何人家脸皮太厚,也只能作罢了。
查询数日,晏平终于有了心得,匆匆见奉凌君复命。
进门时奉凌君正吃面条呢,一见他慌忙把碗藏在双膝处,嘴角挂笑,“晏卿有什么事?”
晏平小眼一眯,只当未见,心里却腹诽他恁的小气,一碗面条都舍不得。
不过他越小气,从他手中抢来的钱也越显弥足珍贵,越让人心情大好。一想到白花花、黄澄澄的东西,双眼愈发眯成小缝,脸上笑容也灿烂如春。
躬身一礼,“禀君侯,据臣下查访得知三春是从楚国边界一个山村出来,却不是村中之人。且有一消息说燕国上大夫句容之女,曾于两年前不知所踪,此女与燕太子有九分相像,这三春疑似句容之女。”
句容者,燕孝王之表弟也,娶妻姬氏,楚成王庶女,乃燕王后之妹。这表哥表妹的长得相似实属正常,只是三春会真是句容之女吗?
奉凌君暗惊,再问:“去燕国查实了吗?”
“已派人前去查实,句容之女确实两年未归,尸身也遍寻不到,句容思女心切,几尽痴狂。臣下猜测,这三春约是与句容有关,否则世上哪有此等巧合之事?”
“句容之女何名?”
“名旦。”
一个村姑,一个贵女,难道真的只是个巧合?奉凌君沉吟,若普通村姑也便罢了,句容之女倒要费些思量了。
※
三天后,奉凌君果然按约定所说,派三春护卫晏平出使列国。青也同去,这让三春安心不少,有他在身旁就是天涯海角都去得。
荆人得到消息时,三春已经走出几十里了。他恼怒,暴怒,直接杀到奉凌君府,把奉凌君珍藏的瓷器玉器全摔了个粉碎。
奉凌君闻讯赶来,看见一屋子都是碎片,心一抽一抽的疼。这可是他三十年的积累啊,每一样都是真金白银买来的。
强忍住想叫他赔的冲动,劝道:“荆人,勿要这样,她不是那个人。”
荆人刚哭过,双眼红肿的好像核桃。
他抹一把眼泪,“我说她是,她就是。”她看他的眼神好温柔,就像曾经的那个人一样。
幼时他因长得瘦弱,总被兄弟欺负,是她教他学会握剑,虽然最终也没练成几招剑术,但却让他树立了活着的信心。她告诉他,别人敬你一尺,当敬人一丈,别人欺你一尺当欺人一丈。她还说若是自己学不会保护自己,就等着永远被人欺负,若想做英雄,就要学会握剑,谁欺上来就一剑刺过去。要是人家欺到头上拉屎,那就不妨在他头上拉痢疾。
就因为她的话,他才养成了现在的性格,敢有人招惹他,立刻暴跳着还回去。他学会她所说的许多事,只是拉痢疾这条实在不好学会,因为这种病也不是想有就有的。
奉凌兄长说她是误人子弟,硬生生把人给教坏了。可他不这么觉得,他喜欢她,喜欢她的人,自然也认同她说的话。如果他没听她的,一直软弱着不敢反抗,恐怕早不能活到现在了。
他一直心念着她,曾为她的死伤心痛哭,现在好容易有个相似的人出现,不管是不是她,他都要留住人。
使劲晃着奉凌君的肩膀,“兄长,她去了哪儿?你告诉我。”
奉凌君差点把刚吃进去的面条吐出来,忙压了压喉咙,以防还得浪费钱再吃一次。
他道:“本君让她随护晏平出使了,你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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