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成爱:冒名妻子不好惹 - 52.第52章 :借酒买醉
没一会儿,瑾以晨就像是发现新大陆似的,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而且还不止一瓶酒,是满满一整柜的酒水,各色各样的酒瓶,玲琅满目的摆放在相应的位置上,衬上酒柜整体的塑造,无疑是一个畅饮美酒,谈天说地的惬意场所。
这套房子的面积并不大,简单普通的两室一厅一厨,其中一间偏大一些,被作为房子的主卧室,为了充分利用房屋的面积,浴室被安置在主卧室里。
由此以来,还能给主卧室对面的那间腾出了不少的面积,不过,这间屋子并没有被屋子的主人当做侧卧,而是把它装饰成一间稍显奢华的酒水房。
瑾以晨本来只想着打开门,看看里面有没有放酒水,谁知才一打开,立即就有香气四溢的醇香味,迎面扑鼻而来,害得她差一点就醉了。
她对酒没有格外的喜好,完全是情绪所迫,她那焦灼不安的心情,唯有借助浓浓烈酒的威力,才能让她感到舒畅一些。
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失恋的人,深更半夜的出去买醉呢?
她一直没有去酒吧的习惯,因为那里太乱,尽管此时的她,大脑早就不能做主,但她还有那么一点仅存的理智,还能稍微控制一下自己的行为。
闻到酒香味,瑾以晨大步迈进房间,立即就有一架天然实木制成的欧式田园风格的酒柜,映入了她的眸底。
虽然她不会欣赏酒柜的艺术,但却觉得眼前的酒柜,设计得十分精美,牢牢地吸引住瑾以晨的眼球。
她快步走上去,轻手拉开酒柜上的门把,醇香味越发得浓烈,使得她这个对酒没有多大感觉的人,竟然也有了要喝上一杯的冲动。
酒柜里按部就班的摆着各色各样的酒水,琳琅满目,多得她不知从何下手。
看着五八门的酒瓶,瑾以晨忍不住感叹,这些产酒的酒商可真是折磨人,每一瓶酒的瓶身上都是一连串,她不认识它,它也不认识自己的字体。
让她有点后悔当初上学的时候,没能好好听讲,早知道如今会落得这么不堪的局面,理应多学一门语言。
至少,这个时候,不用站在这些酒水面前,干瞪着眼,落得无处下手的尴尬局面。
瑾以晨庆幸身边没有旁人,若是被别人看到她现在的模样,一定丢破了脸面。
想到这些,她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而后又把气息热乎乎的倾吐出来。
然后,管它三七二十一,微眯着眼睛,长臂一扬过去,抓起一瓶不知名称的酒水,转身就离开了酒水房。
走得太快,慌张地连酒柜上的门都没有关上,抱住伏特加就往客厅里走了过去。
其实,她这个人运气还真挺好,说是想要找一瓶烈酒,这不,长臂一挥过去,就把史上最烈的酒水伏特加抱入了怀中。
不过,由于瓶身上写着一连串她看不懂的字母,所以瑾以晨根本不知道它是什么酒。
当然,她也不想管那么多,只要是酒就行,就算它不是什么烈酒,但只要她多喝一些,也一样能起到麻木的效果
不是吗?
瑾以晨抱着伏特加回到客厅的时候,顺手从门边的厨台上,拿了一只透明干净的高脚杯。
她向来对酒没有特殊的爱好,也不用像喜欢品酒的人那样,喝个酒还要讲究什么品位,一杯酒就能喝上一两个钟头。她才不想那么麻烦,说到底就是喝个酒,直接把酒喝下去就行了,哪来的那么多繁琐的门道?
瑾以晨使着蛮力撬开了瓶盖,抱起瓶身,直接往高脚杯里倒了满满一杯,只是端起来看了一眼,就仰着脑袋,咕噜咕噜地喝了下去。
也不知道她是天真,还是愚昧,竟然想都没想一下,以为自己手里的酒,还跟那天在酒吧喝的酒一样,拎起来就往胃里灌了下去。
那可是俄罗斯产的烈酒唉——
谁知,才喝下去几口,都还没把它们全部咽下胃里,瑾以晨已经招架不住了,从口腔一直蔓延到喉咙根部,整体都像火烧一般,害得她呕地一下子就把酒水吐了出来。
“这都是什么玩意?是人喝的吗?”
低吼完之后,她并没有死心,又端起高脚杯,轻轻地晃动了几下,才又接着去喝。
俗话说得好,良药苦口,她想这酒也有相得益彰的道理。
因为烈,才能治愈人类的伤痛。
只是这一次,相比起来,她要谨慎许多,没再那么暴力,而是一小口一小口的喝起来。
酒水依然很烈,烈到她的身体像是被绳索一样的东西,从头到脚捆绑住了,身子绷得很紧,鼻子出气也慢慢有了阻碍。
瑾以晨自觉,一定是这烈酒起了效果,这才喝下去几小口,浓烈的酒水,已经起到了麻痹的作用,从身体上一直渗入到心口上,好似把她收得很紧,紧到连呼吸都有些犯难。
“呼……”仰起脖子,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息,唯有这样,才能让她好受一些,不再觉得胸口发慌。
这种麻痹紧致的感觉,瑾以晨开始还有些抵触,感觉很不舒服,过了一阵之后,她才感觉舒畅许多,至少这样不会让她感到心痛。
喝完一杯,她又抱起瓶身,往高脚杯里加满一杯,接着喝下去。
此时的她,意识变得有些低迷,思绪也一片模糊,整个人都有种飘飘欲仙的感觉。
这种感觉说好也不好,瑾以晨感觉胸口堵得发慌,方才挥走的坏心情,又再一次像乌云似的,飘了回来,灰蒙蒙的落在她的头顶,让她的情绪一落千丈,低迷到底。
刚喝上酒的时候,给她的感觉还挺好,接连喝了几杯后,反而不太舒服,头脑一阵晕乎,胃里面像是被人塞进去一个豆浆机,不断地搅拌着,难受得不行。
可,谁叫她心情那么糟糕,除了有酒陪伴着,再也得不到任何的安慰。
所以,就算她难受,还是继续喝着,瑾以晨想,只要等自己彻头彻尾的醉倒,自然就能得到解脱。
而,老天爷偏偏喜欢捉弄她,合着她接连喝了四五杯伏特加,居然还能保持半醉半醒的头脑。
想要立马醉倒过去,也是枉然,除非有谁抡起木棍,给她一棒子才行。
按理说,凭她这么差劲的酒量,别说四五杯,怕是抿上几滴,也会醉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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