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86小山村 - 第510节
少数蜜蜂仍旧停留在蜂脾上,被高明程用刷子轻轻地刷走,然后再用割蜜刀将蜜脾上的蜜蜡切开。
高岳全程不敢说话,虽然他小时候也在高家村上山下水的玩过,但因为小时候去树上掏鸟蛋时被一只马蜂蛰了,从此后,他是有些怕蜜蜂马蜂这种昆虫的。
看到高明程一脸的淡定,高岳忍不住对他竖起大拇指,厉害!
林烨则更震惊些,他惊讶的问道:“这……蜜蜂怎么不蛰你?你不怕吗?”
高明程笑了笑,说道:“一开始也被蛰过,后来养久了,也许是认主了?反正没有再被蛰过了,总之还是那句话,别故意招惹蜜蜂,蜜蜂一般是不会主动攻击人的。”
“好了,你们两个赶紧摇蜜吧!干完了活,我给你们一人送两斤蜜!”高明程立马黄世仁上身,开始喊两个杨白劳干活了。
不过他们也不算杨白劳,现在市价一斤蜂蜜七块钱,两斤也要十四块钱了,这个工资钱,放在县里,那都是相当不错的。
当然了,这些蜂蜜卖给范承耀后,范承耀再将之进行包装售出,则能卖到六七十块一斤,一些品质上等的,用了奢华的包装进行包装后,还能卖到一百元一斤的高价。
都说黄金有价玉无价,其实蜂蜜也是如此,它的价钱,很受市场宣传的影响,你若将之吹嘘的神乎其乎,什么藏于深山老林,要爬上数十米高的大树才能够取到蜜,或是徒手攀登悬崖,历经危险才能获得的崖蜜等等。
这套路,和燕窝类似。
高明程和陈多福负责从蜂箱中取蜂脾,高岳和林烨轮流负责一个摇蜜机,陈大松和陈多喜轮流负责一个摇蜜机。
如此分派任务后,大家就有条不紊的干起活来。
午饭是在陈大松家吃的,是刘婶子带着她儿媳妇一块儿做好的,除了地里常见的时蔬,还煎了一大盘子的泥鳅。
泥鳅煎过后,放辣椒炒,就是一道下饭的好菜了。
这些泥鳅,都是陈家人前阵子在田里干活时,顺便抓的,放在清水里养上几天,吐干净泥沙后,就可以慢慢吃了。
因为蜂箱数量多,一天干不完这么多的活,第二天还得继续干,因此高明程三人都得留在村里住一晚。
好在是夏天,也不用特意准备什么,吃过晚饭后,高明程拿着自己的三套旧衣服,带着高岳和林烨去村里最大的那个水库去洗澡了。
小富山的山脚下就有一个池塘,但今年池塘种了莲藕后,就没那么好洗澡了,所以高明程才把人带到水库去。
除了拿衣服、香皂和洗衣粉外,高明程还特意带了一个水桶去。
原因嘛,自然是看能不能顺便捉到一些鱼虾。
村里最大的水库占地面积很广阔,周边的水位也浅,长着不少茂盛的水草,是鱼虾最喜欢待的地方,若是村里的人想搞鱼虾的话,肯定是优先到这个水库来。
村里其他的两个水库比较小,且水位较深,水里虽然也有鱼虾,但不好弄。
不过那两个水库离老村近,老村的人如果是纯洗澡的话,那肯定是在那边洗澡的。
不过最大的水库离牛尾岭近,从高明程家走过去的话,那比去老村的两个水库还要近的多了。
高岳挺期待的,满脸的笑意。
他早就想痛痛快快的游泳了,可惜一直没什么机会。
家里的几条狗也跟随在他们身后,使得他们三个人就走出一个队伍的气势了。
等到了水库,高明程看到水库里已经有人在了,他们避开旁人,选了个没人的位置下水。
在山里干了一天的活,身上的衣服早就脏了,三个人也不讲究什么隐私,直接脱光了衣服,然后把脏衣服打湿后,倒上洗衣粉,稍微一搓,就丢到岸上暂时不管了。
高明程说道:“先摸鱼吧,看谁摸到的鱼多!”
“行啊!”高岳和林烨欣然答应。
林烨也会游泳,虽然很少到乡下的水库游泳,但他也并不害怕,因为他知道高岳和高明程的水性都很好。
三人散开,开始在岸边摸鱼。
最边上的水只有二三十厘米深,人站在水里,还没到膝盖。再深点的水,就能到大腿了。
许是光着身体,三人默契的走到水位深一些的位置,免得大鸟晃荡,颇为不雅。
高明程有一手摸鱼的好本领,可惜这项技能很少使用,现在似乎不太好用了,他在水里摸了好一会儿,都没有找到手感,有几次明明摸到鱼了,却被鱼滑溜的跑掉了。
他沉住气,继续摸,过了一会儿,他终于找到手感了,当感觉有鱼碰触了他的手或者腿时,他瞬间捕捉过去,很快,一双大手就紧紧的捉住一条活蹦乱跳的鱼了。
凭借手感,高明程猜测这条鱼大概有个半斤以上,算的上是比较大的鱼了。
等把鱼从水里拿出来,高明程看清这是一条黑鱼。
黑鱼身形比较细长,浑身布满细小的鱼鳞,并且还滑溜溜的,不用大力气,很难捉住它。
黑鱼虽然有刺,但营养价值不错,收了!
高明程双手捉着黑鱼,朝岸边水桶的位置走去,看到高岳和林烨还在努力的摸鱼,应该是还没有收获的,于是嘚瑟的展示着自己的战利品:“嘿!看我捉到了什么?一条黑鱼!你们还没有捉到吗?加油啊!”
高岳和林烨纷纷抬头朝他看去,当看到他手里的黑鱼时,脸上流露出一丝的羡慕。
“哎呦,有鱼咬我脚!”林烨惊呼一声,站在水里的脚立即动了动,驱赶着鱼。
高岳看到他的动作,不由得翻了个白眼,说道:“有鱼咬你的脚,你还不赶紧去捉?好了,明程都捉到一条了,我们两个要加油了!”
高岳不再看高明程那嘚瑟的表情,继续认真的捉鱼。
这项技巧,他小时候精通,但现在很久没有使用了,因此有些生疏,但他也不急,慢慢的找着手感。
西边霞光万丈,落日即将下山,正是一天中晚霞最绚丽的时候,风卷云动,带给人神秘璀璨的景色。
高明程拿着那条黑鱼,没有完全走到岸上,而是隔着几米远的距离时,就往岸边的水桶一扔,黑鱼就被精准的仍进桶里了。
桶里发出噼啪声,似乎是黑鱼想跃出来,可惜最终还是失败了。
高明程往水里走去,继续专心捉鱼。
和朋友们一起捉鱼,这不是一个累人的工作,而是能放松的娱乐活动,大家虽然有些争强好胜,但也没有任务要求,能捉多少算多少。
第一条鱼上手后,后面的情况似乎就好转了,高明程接二连三的抓到鱼,只不过后面的鱼大多都比较小,有些太小的,高明程都不愿意要,直接松手放它们一条生路了。
西边,落日一点点的消失,晚霞也似乎逐渐失去了色彩,最后化为一抹橘红,铺散在西边的天际。
橘红色的光芒映照在天空之中,似乎是黄昏分界,一边微亮,一边暗沉。
如此美景,村里却无人欣赏,劳碌一天的村民们,这会儿最高兴的事情就是喝上二两米酒,跟人聊天吹牛。
而在水库中的几个人,这会儿的心思都放在捉鱼上。
高明程的手如网般,很快的捉了小半桶鱼了。
黑虎和精灵等狗都留在岸边,似乎在给他们助力加油,但也时不时低头在草丛中寻找着什么,偶尔还会发出几声狗吠。
“哈哈!我捉到一条鱼了!是一条鲫鱼!”林烨大声笑着,他总算捉到鱼了!
林烨心情很好的直起身来,因为弯久了腰,乍然直起身,身体能感受到明显的酸痛。
这条小鲫鱼,得之不易啊!
林烨心中感慨,捉着小鲫鱼朝岸边的水桶走去。
只是当他看到桶里的鱼后,心中的那点小激动,就荡然无存了。
这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林烨有几分泄气,垂头丧气的,他甚至想不捉鱼了。
正当他犹豫不决时,眼睛突然看到了什么,他定睛一看,总算是看清了那样东西。
“明程!有甲鱼!很大!”林烨的第一反应就是喊高明程,高明程的实力,已经毋庸置疑了。
高明程听到喊话,立即朝林烨的方向游去。
甲鱼习惯在晚上出来觅食,现在岸边的草丛里有甲鱼也正常。
高岳也朝林烨所在的地方看去,他没急着过去捉甲鱼,而是叮嘱道:“你小心点,别被甲鱼咬了,甲鱼要是咬了什么东西,那是很难松口的!并且越扯甲鱼,还咬的越紧!”
“吓!”林烨吓了一跳,生怕会被甲鱼咬了。
高明程的速度很快,不过那甲鱼本来呆在岸边浅水的位置,此时似乎察觉到什么,突然游动了起来,眼看瞬间就要游走了,高明程竟然迅速的朝甲鱼的后腿抓去。
甲鱼的牙齿挺厉害的,高明程也不想被甲鱼咬到,因此他选择从后面下手。
只是他快,甲鱼也快,一下子就从他手边溜走了。
如果这是一条小甲鱼,那么高明程就算了,但偏偏它真是一条大甲鱼!
光线虽然开始暗了,但高明程还是看清了甲鱼的大小,他估摸着有个两三斤重!
要知道,这可是野生的甲鱼,甲鱼越大,年份越久,肉质越好吃!尤其是甲鱼裙边的胶质,那口感十分的q弹。
高明程的眼力好,死死盯住甲鱼,一人一甲鱼倾情上演了一场你跑我追的游戏,最终倒霉的甲鱼没有逃过无情男人的铁爪,被抓住了后腿。
甲鱼的脚是可以缩进去的,但高明程的手劲大,竟是让它没法缩进去,于是它扭头,试图去咬高明程,奈何脖子短头又小,咬不着。
“抓到了!”高明程为了抓这甲鱼,真是费了一番功夫的,抓到手后,笑的格外的满足。
他掂量了一下分量,觉得大概在三斤以上,很不错的大小了。
搁在后世,这样重的野生甲鱼,那能卖个好价钱了。
高岳和林烨也凑过来看,觉得能抓到这么大的甲鱼,的确很不错。
高岳说道:“还是这个大水库的鱼多,老村那边的两个水库,就算有甲鱼,肯定也就半斤左右!”
高明程对此很赞同,他把甲鱼放进桶里,看到已经有不少收获了,天色也完全黑了,于是说道:“差不多了,我们洗澡吧!”
高岳虽然抓的不多,但也抓了几条鱼,过了一把瘾,于是也同意洗澡回家去。
三人带了香皂来的,于是轮流用香皂洗头洗身体,洗干净后,又把放在岸边的脏衣服搓洗了一下。
这脏衣服之前用洗衣粉泡过,现在随便搓洗,就能把脏东西搓洗出来了,然后在水里摆动几下,就洗的差不多了。
“走,回家去!”高明程穿着干净的衣服,一手提着水桶,一手拿着洗好的脏衣服,快乐的回家去了。
高岳和林烨紧随其后,三人商量着怎么吃这只甲鱼。
高明程说道:“这么好的甲鱼,当然要拿鸡来配!我给你们弄一道霸王别姬吧!”
“霸王别姬?王八和鸡?哈哈,有意思!”高岳反应过来了,哈哈笑着。
甲鱼又叫王八,和鸡一块儿炖煮,自然就是霸王别姬了。
高明程也笑了,他记得再过两年,这道菜在沪市就会颇为流行了。
回到家中后,高明程问高岳会不会收拾甲鱼,得到不会收拾的答案后,就喊高岳去鸡舍捉鸡了。
“我收拾甲鱼,你去捉一只母鸡来!”高明程说道。
这题高岳会,他雄赳赳气昂昂的去了鸡舍,不多时,一只母鸡就因为一只甲鱼,陨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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