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86小山村 - 第128节
第213章 搬床,子弹
高岳是带着老房子的钥匙来的。
当钥匙插进锁眼里扭动时,发出咔嚓一声,已经长了锈迹的门锁就被打开了。
推开门,旧木门发出吱呀的声响。
门刚打开,就有一道黑影快速的掠过,然后消失在墙角处。
虽然快,但两人都看清楚了,那是一只大老鼠!
“艹!”高岳不爽的骂了句,这光天化日的,他家里居然有老鼠!
不过这也在所难免,谁让这栋房子已经很久没住人了呢?
再好的房子,一旦没住人,就会很快腐朽坏掉,主要就是会生虫子,会有老鼠,这些坏东西,会一点点的把房子给破坏掉。
站在院子门口,望着这熟悉而陌生的屋子,高明程一时之间感慨万分。
曾记得小时候,他经常跑到这里来玩,一起读小学时,写作业都是他们三个一块儿写的,有时候高明程没有铅笔用了,就用高宏和高岳的。
如今这栋房子逐渐显露出破败来,门窗都有坏掉的痕迹,推开房间的门,就看到里面空荡荡的,只有一张木板床和一个柜子摆在哪里。
木板床用一张旧被单给罩着的,但那被单太旧了,有破洞不说,一上手,布料直接就朽坏。
反正这木床要搬走,这布料不要也罢!
于是高岳双手用力一扯,把旧床单卷成一堆丢在地上。只是这个过程却扬起很多灰尘,并且还有老鼠屎掉落下来。
高岳被灰尘呛住,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那床是老式的床,并不宽,边缘较高,边缘处涂了桐油,相对光滑。
高明程上前一步,说道:“我来搬吧!”
他先把床里面的木板一块块的搬下来,然后再拆床架子。
床架子是用榫卯结构打造的,高明程先是低头研究了一会,然后从长满杂草的院子里捡了一块石头,开始把榫和卯往相反方向敲松,然后慢慢退出来就可以拆开了。
床架子拆成两半,就方便从门口搬出去了。
床架子有些重,但高明程却一手拿着一个,轻轻松松的像是拿着一斤青菜般。
高岳看着咋舌,但也没有愣着,而是把之前拆下来的床板给叠在一起扛了出去。
这个重量对于他来说,稍微有些重,压的肩膀有些痛。
因为他的身体娇贵,已经很久没干过体力活了,但他好在年轻,又跟着高国兵练过一些拳脚功夫,即使肩膀疼也忍着。
两人出了这个屋子,高岳再度把门锁上。
他爸曾打算把村里这个房子重新翻修一下的,只是之前手里一直没多少钱,再者即使翻修,人也几乎不会回来住了。
如今高国兵也就有事时会返回村里,或者在清明时,会回村给长辈上坟。
高岳家就在老村的中心地带,两人的一举一动,都被人看到了,于是纷纷有人打招呼,询问着什么。
高明程看了高岳一眼,高岳便开口解释了句,说是要把床搬到高明程家,他晚上要睡。
有人知道高岳今年高考,于是又问起高考的成绩来。
高岳在高明程面前时,挺臭屁得意的,但是在村里的大爷大妈面前,却表现的谦虚多了,只说勉勉强强考上了大学,八月底就会前去学校报到之类。
于是自然又收获了一大堆的夸赞之词,譬如虎父无犬子,以后高岳的成就肯定会比他爸爸还要好之类。
并且有人看到高岳扛着床板,立即主动请缨,说是要给高岳扛。
“你肩膀嫩,不经压,我给你扛吧!”
村里的人热情,但高岳也没有顺势答应,而是笑着说道:“这点重量不算啥,我能扛的起!哎,高明程,你怎么先走了!叔、婶,我先走了啊!”
高岳找了个借口,追着高明程而去。
追上后就怪罪高明程怎么一声不吭先走了,高明程笑道:“我不走,你怎么脱身?”
两人对视而笑,少年人爽朗的笑声传的很远很远。
回到家里后,没急着组装床,而是先堆放在院子里,然后从井里提了一桶水,开始先把床架子和床板都擦洗一遍,然后放在太阳底下晒着。
这床很久没用过了,即使用床单罩着,但上面也有一股气味。
要知道,在无人时,这床可是老鼠窝呢!
等洗过晒过后,晚上睡觉时,就不会闻到怪味了。
“明程,高岳,可以吃饭了。”许多美从厨房里走了出来,笑着招呼两人去吃饭。
在他们两个去老村搬床时,许多美已经把饭菜都煮好了。
都是家常菜,一盘子辣椒炒干鱼,一盘子清炒长豆角,一盘子辣椒炒茄子,以及一碗丝瓜鸡蛋汤。
“明天就是军岭的集,到时候再给你买新鲜的肉吃!”高明程望了一眼桌上的菜,对高岳如此说道。
因为高岳来的突然,家里没有提前预备。
高岳并不在意吃肉不吃肉,毕竟他在家时,经常吃肉,所以不像一般人那样馋肉吃。
他说道:“干嘛去买?你带我进山打猎呗!你不是都打到过黑熊吗?那打野猪岂不是也容易的很?”
他看着高明程,眼睛绽放出期待的光芒来。
这时,他想起了一件事,走到自己的自行车边上,从里面的包里拿出一样东西来。
这东西用布袋装着,但是看其外形,高明程的心中就有一个猜测了。
果然,高岳把这个布袋子递给高明程,说道:“这是我爸让我带给你的。”
“就拿这个进山打猎,怎么样?”高岳紧盯着高明程,神情却是越发兴奋了。
他自然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也知道是什么枪械才会用这种子弹。
高明程问他爸爸要这种子弹,就说明高明程的手里肯定有相应的枪!
不错啊,他竟然不声不响弄到这么好的枪了!
看到兴奋而期待的高岳,高明程无奈叹息,只能答应他的要求:“好吧,我带你进山,要走很久,你做好心理准备。”
别看他每次进山跟玩儿一样,一天能打转好几回,但寻常人进山,不走上大半天,是进不去有猎物的山里的。
而想要进到更深的山,就得继续走,走个一两天!
高岳对此倒是有心理准备,他这次回村,就是来找高明程玩的,玩什么呢?当然是进山打猎啊!
第214章 高岳的心软
古人打猎那是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如今高明程带着高岳去打猎,就没有这么威风霸气了,但好歹对应了第一句左牵黄。
黑虎一身黑毛,英勇神武,威风赫赫。精灵则是一身黄毛,体型较小,身形灵活。
两狗一前一后的跟着,欢快的跑动着,时而钻进林子,时而又从中跑出。
此时是早上七点,高岳的状态很好,他早餐时吃了一大碗的面条,现在则背着一个包,里面装着水壶、饼干,用来充饥解渴用。
高明程也带着一个包,里面放着各种调料和水壶,包空空扁扁的,等会进山如果有发现什么好东西,还可以用来装。
如今是八月上旬,天气炎热,他们这儿已经很久都没有下雨了,水库在放过水后,就一直没有满过。
人站在日头下,那简直晒的不行,但大清早的钻进林子里,就自有一股凉风袭来。
山路狭窄,两人一前一后的走着,高明程配合着高岳的速度,不紧不慢的走着,顺便左右张望着。
以往他自己进山时,总是一路狂奔到目的地。这山脚下的风景在他的眼中就只化为一道残影,快速的消失着。
现在他倒是有闲情逸致欣赏着这里的一草一木。
他看到很多熟悉的果树,有毛栗、捻子树,野山楂、野樱桃等。
他们这儿也有野樱桃,但几乎不怎么长果,就算长果,那也是个头小小的黄色果子,味道酸涩,不如红色的果子甜。
毛栗和捻子树上已经挂满果了,只是毛栗还没有成熟,但捻子已经有些成熟了。
捻子的成熟期挺长的,因为它是边开花边结果,花期是五到七月,那么果期就是七月到十月了。如今树上的花已经不复再见,但树上挂着的果子,有的是青色的,有的是红色的,也有的是紫黑色的。
只有紫黑色才是成熟可食用的,如果吃了没有成熟的红色果子,那么就会拉不出大便的!
高明程顺手摘了一小把紫黑色的捻子,然后分给高岳一些。山里的东西干净,又没有打什么农药,所以两人压根没有用水清洗的念头,直接丢进嘴里吃掉了。
成熟的捻子有淡淡地清香,味道甘甜,但其实果实里面的幼籽和芯是微苦涩的,不喜欢的话,可以吐掉不吃。
高岳望着满树的捻子,怀念起以前来,说道:“高明程,你还记得吗?小学那会儿,我们一放学就往山里钻,什么野果子熟了,就去弄来吃,你和我哥爬树厉害,还掏到过鸟蛋呢!”
“我记得有一次我们几个吃多了捻子,结果好几天拉不出屎来,哈哈!从那次后,就没敢再吃多了。”
随着高岳的讲述,当年的那些事,也在高明程的脑海中浮现,他的嘴角泛起一丝笑容来。
他的童年除了吃不饱外,还是有很多有趣的往事。
两人状态轻松的走着,说着,不知不觉,已经翻过一座小山了。这时黑虎和精灵突然叫着朝一处灌木丛跑去。
高明程定睛一看,原来是两狗发现了一只兔子,正兴奋的去追逐呢。
黑虎主攻,精灵从旁辅助,在两狗的配合下,那只兔子无路可逃,最后命丧狗嘴。
“好样的!”这一幕看的高岳都兴奋起来,给黑虎击掌庆贺。
黑虎叼着那只野兔,屁颠屁颠的跑到高明程的面前,然后将野兔放在他的面前。
高明程弯腰摸着黑虎的头,夸赞道:“好样的!”
得到夸赞的黑虎猛摇尾巴,而精灵则拼命的想挤进来邀功。
高明程自然也顺势夸了精灵,又说道:“等下中午吃饭时,再把兔子给你们吃!”
说着,他弯腰捡起兔子,拎在手上。
野生的豺狼进食,会用锋利的牙齿撕开猎物的胸膛,然后从里面的内脏吃起,但黑虎和精灵毕竟是家养的,虽然被高明程不知不觉中养的有些凶悍了,但吃东西还是习惯吃主人处理过的。
“黑虎,精灵,去找野猪的踪迹!”高明程对两狗命令道。
刚刚捕捉了一只野兔,激发了两狗的凶性,一只野兔可不能满足它们,于是听到高明程的命令后,便开始嗅着空气中的气味,带着两人寻找起野猪的踪迹来。
进山打猎时,如果能有猎狗相伴,那么肯定会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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