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刘辩,三兴汉室 - 第260章 第三重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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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容慨然道:“此等正义之事,当算上我一个!”
    臧洪神情庄重:“我今初为议郎,若此事不得回应,亦当上书言之!”
    “不宜操之过急。”崔琰拒绝后解释说,“且不说此次上书本是分内之事,太傅卢公贤德,自不会为弟子遮掩。我所虑者,唯有小人以己之心度君子之腹,从中作梗,阻塞圣听。要有此事,诸君弹劾不迟。”
    “季珪所言甚是!”陈容想了想,觉得很有道理,他和臧洪倒都没觉得这是崔琰想独占功劳,毕竟这事本就是人家先发现先上书的。
    说话间,臧洪与崔琰皆觉得对方是坚守圣人教诲的君子,所谓君子之交淡如水,两人初次见面,皆有相交之意。
    历史上,这两人一个被袁绍冤杀,一个被曹操冤杀,而今凑在一起,倒也算是命运使然了。
    此事告一段落,臧洪又问说:“季珪方才曾说三重意思,不知这第三重所谓者何?”
    崔琰对臧洪说道:“这一条,还与太学生乡吏有关。”
    臧洪此前一直在琅琊国任职,对于太学生充任乡里官吏的情况多有耳闻,也曾同陈容有过书信交流,对此还算了解。
    他说:“而今太学生乡吏多在雒阳周边,以及屯田的三辅,而今此策已行三载,只怕司隶校尉部都未遍及吧!”
    崔琰点头认可,臧洪一语中的,太学生乡吏最大的问题就是数量。
    他说道:“我此前所在轵县原乡为有秩,原乡有十一里,乡中只我一人来自太学。非我自吹自擂,我至原乡一年,使之比轵县另外两乡却是要好上一筹。乡官里吏虽有私心,大体上总过得去。”
    “然后来我回到雒阳,却看到了其中差距。当时我曾想,若我治下里中有三五太学生,定能做得更好。”
    臧洪与陈容一同颔首,两人皆知崔琰所说的是实话。通过策试的太学生与寻常里正相比,无论是道德水平还是实际才能,差距还是很明显的。甚至其中有些太学生连实际经验都更胜一筹。
    其实汉室的乡不算太多,总共一千一百余县,三千六百余乡,平均下来一县不过三乡有余。
    且其中百石乡官中的三老需要选用有名声的本地宗老,剩下的还有有秩(蔷夫)、游缴连同从属与乡中的乡佐乡干等。
    这些官职看起来不多,且还要给本地人留下位置,但还要算上里和亭呢!
    而乡里与亭是有区别的。
    乡之下是里,最初的原则是百户为里,十里一乡。随着人口的增多,在雒阳附近,一里有一两百户很普遍。
    乡里这一层级负责户籍、赋税等民事。
    至于“十里一亭”的亭,则不同于乡里这样的民治结构,而是与其下“五里一邮”的邮一起,作为专门的治安机构,也负责政令传递。
    值得说明的是,亭之里非百户之里,指的是距离,一乡中有三五个亭是常态,乡与亭之间理论上没有隶属关系。
    乡、亭各有治决讼事之权,只在民事和刑事上有所偏颇,在实际操作中,也会有双方一同判案的情况。当然,一些大罪还是得由县廷来审判的。
    如比较常见的经济纠纷案,不论是欠钱还是买卖不公,乡有秩(蔷夫)与亭长皆能判案。
    而也被称做里正的里魁,与百姓离得最近。
    这些位置时刻影响着基层治理的好坏,所以现在乡里小吏中太学生占比最多的雒阳县乡里,治理情况最好。
    对于一些太学生来说,当个百石的乡官也就罢了,但要他们当里魁,只负责一两百户,便不愿了。
    崔琰解释说:“我此前拜访老师,听说去岁和前岁策试所通过的太学生,数量一年不如一年,()
    去岁尚有四百余,今岁只得三百人。想要以之充实乡里,远远不足。”
    比之第一次策试,足足少了四成多,归根结底,还是参加的人只能从太学生中来,而愿意走这条路的太学生的培养速度跟不上录用的速度。
    陈容不解:“此自是矛盾之处,然则与我等入西园军何干?”
    崔琰却并未直接回答,而是继续说:“世人常以籍贯结交,郡国多有排外之举,昔日有驱逐长吏者,更何况乡官?此前乡官里吏多由本地乡人充任,我等能轻松为之,实则因此地距天子治下不远,且有关君奉命除恶在前。是以,两年多来,太学生乡官里吏只在司隶校尉部为之,非只因为过策试者不足。”
    臧洪对此也深有感触:“我在县中,见官吏犯法,去职治罪后只能遴选本地乡人充任,明知彼辈姻亲故旧,多有关联,却也只能择而用之。”
    “正是如此!据我所知,西园军与近乎父死子继的北军五营不同,其成军之时,乃是征召天下多地郡国之壮士为之。”铺垫了许久,崔琰终于说出了他认为的第三重意思——
    “私以为,陛下有意以军中老兵外任为乡官里吏,昔日有以有功之卒为亭长者,陛下此番,或可说是效仿此举,欲要在乡里官吏上稍作尝试。”
    陈容闻言一怔,他只想到天子有意以西园军为基础扩增军队,崔琰所想的确是他未曾想到的角度,但仔细想来,而今国库空虚不是秘密,放眼四周也无继续扩军的必要,反而是崔琰所说更有道理。
    他坦然道:“季珪兄大才,吾不如也。”
    陈容又说:“我此前也曾听得老兵抱怨,其久在军中,月俸虽能养家,然离家日久,一旦受伤或是年迈,便要返回家中。只是其在军中日日遵从军法,所学尽是杀伐之术,回乡后想要重新拿起耒耜耕种,却并不容易。”
    “乃有家境贫寒无子嗣者、亦有子女不孝者,往往老无所依。”
    臧洪也赞同道:“正是此理,老兵年迈,不能上阵杀敌,却不可将之弃若敝履,如能继续在乡里为国效力,又能领一份俸禄,作为生计,也是一桩善事!”
    “只是以我所见,能胜任乡里官吏的老兵未必有许多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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