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她准备的好躯壳(出书版) - 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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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根临走时对陈海默说:“我知道你发达了,不想认我这个爹了,我不生气,我就当作你一时失忆了吧。我给你三天时间好好回忆。三天够不够?三天后,我会再来找你。如果你到时候还想不起来,我只能让全上海的记者帮你一起回忆了。”
    三天后,福根又去找她。海默果然“恢复”了记忆。她说她把那件东西藏在了城南的一个地方,央求他再给她两天时间去取。她提到,福根总是去找她,会引起人注意,建议两天后的晚上在封浜村的铁轨边见。福根答应了。他不怕她跑掉,她也没地方可以跑。
    两天后,如他们所约定的,福根去了封浜村的铁轨边。海默交给他一个信封,里面装着一对耳环。
    “这真是只小狐狸啊!”福根又咕咚咕咚地喝了几口酒,自言自语道,“我后来问了珠宝店才知道,这对耳环根本不值什么钱!他妈的!别以为这么容易打发我。你娘的老相好可是个大人物,不可能只留下这点东西。如果你不把偷走的全吐出来,看我怎么跟那些记者聊你的过去!呵呵,大小姐?让他们知道你是一个什么样的大小姐!”
    这时,周福根摸了摸胸前口袋。那个贴身放置的信封上沾着一些汗水。他把那对耳环从信封里取出来,拿在手中把玩。
    它真漂亮,沉甸甸的,碧绿色,在他醉意朦胧的视线中闪着金光。
    明晚就是他们再次约定的日子。
    等拿到首饰后,他会辞掉这个低三下四的工作,去过逍遥快活的日子。
    “我也不希望拆穿你。我会留你在台上好好风光,在台下尽一辈子孝道,哈哈。”他仰起头,又往喉咙里灌了一些酒。
    这时,店铺的后门突然传来“砰砰砰”的敲门声。
    吵死了!半夜三更了怎么会有人来?福根急忙把酒瓶藏回到报纸堆中。他回头看了看墙上的钟,十一点半,漫漫长夜才刚刚开始。
    他起身走出值班室,向后门走去,脚步已经有些摇摇晃晃。
    在他接近门时,又听到了“砰砰砰”的敲门声,让他心头一阵烦躁。他捏了捏拳头,如果是哪个流浪汉恶作剧,他会用棍子敲碎那人的脑袋。他打开门上的小窗格子向外看,首先看到的是一顶警帽。他有点困惑。一瓶酒下肚后,他的脑子已经有些转不动了。
    “什么事啊?”他问。
    “快开门!”那个身材矮小的警察退后一步,瞪着他,“有人听到店里传出喊救命的声音,怀疑有人打劫。”
    他扑哧一声笑了:“哪个小鬼在捉弄您啊?”
    一看那警察竖起眉毛,手里紧紧握着警棍,他又有些怕了。惹毛了警察对自己可没好处,万一因为一点小事情又把自己搞进局子里,可就坏了大计。
    他庆幸自己醉得还没那么厉害,于是努力控制面部的肌肉,语气尽可能地客气:“探长大人,这里就我一个人,什么事都没有。您可以放心。”
    “你是什么人?”这个乳臭未干的小警察不依不饶。
    “我是值班的啊。”
    “这里的每个值班的我都认识,我怎么没见过你?”警察打量着他。
    “嘿,我是新来的,才做了半个月。”
    该死。那警察的鼻翼抽动了一下,大约闻到了酒味。
    警察命令道:“开门。我要检查你们店。”
    福根重重叹了口气。
    好吧,好吧。如你所愿。让你们这些只用屁股办案的白痴看看自己错得有多离谱吧。让你像条警犬一样趴在地上闻遍可疑的气味吧。你们这些蠢货,永远只相信妓女的话。来,放你进来,看看到底是谁在说谎吧。
    他用腰间的钥匙打开了门锁。在这个巡逻警察闪身进来时,他顺便望了一眼门外,夜色中逸山路静悄悄的,见不到一个路人。
    他关上门,对着警察瘦削的后背说道:“看到我穿的值班服了吧?这是我的编号。”
    “保险箱在哪儿?”
    “在经理办公室。放心吧,探长大人,任何人要去经理办公室,都要先经过我的房间。而且那房间是带高级保险锁的,连我都没钥匙。”福根绕到了警察的正面,为了看清楚他那两撇阴阳怪气的小胡子,“今晚连只耗子都没有。不信,您可以到处看看,哪儿有什么劫匪啊……”
    他的话音未落,突然觉得一阵有灼烧感的热流涌过胸口。他低下头,只看到一个长长的刀柄插在他的胸腔外,刀刃消失在他的身体里。他用手摸摸那个位置,双手上沾满了自己的鲜血。
    他迷糊了。这他妈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不,不可能。死亡不可能在这时候到来!
    他想喊。但下一秒,刀刃脱离了他的身体,再次插入了他的胸口。
    他在失去重心往后倒的时候,看到帽檐下一双黑溜溜的眼睛正专注地看着自己,看起来似曾相识。
    我的好日子快来了啊!你这个浑蛋,你怎么可以这样?你为什么要杀我?
    福根还没来得及骂出口,已经捂住胸口,嗵的一声跪到了地板上。随后他任由自己的身体向一侧倒去,再也没有力气挣扎。
    第23章
    逸山路上的华懋珠宝店是黄德胜家在沪上的三家珠宝店之一。虽然不是最大的一家,但因为地处闹市区,平日里一直灯火通明,人流如织。此时,它却突然拉上了所有的幕帘,挂上了一块“暂停营业”的木牌。
    王克飞走进后门,看到几个女售货员站在角落里窃窃私语,等待接受问话。经理办公室被占作临时的审问室。
    在离后门五六步远的地板上,躺着一具白布覆盖的尸体。
    王克飞蹲下身,掀开白布。福根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瞳孔已经散开。一把常见的长柄水果刀插在他的胸口。
    王克飞昨天才刚刚找到周福根的大哥,并从他那里得知,福根出狱后游手好闲了好一阵,最近找到了一份在珠宝店看守的工作。唉,想不到自己还是晚到一步。
    他拍了一下膝盖,直起身问:“是抢劫案?”
    “是抢劫杀人。凶手应该是做足了准备,戴了手套,没有留下指纹,还不知道用什么办法骗他开了门。但幸好下班前经理都把珠宝收到保险箱里了,只留了一些水晶装饰品在没上锁的壁橱里。那人偷了几个水晶的小玩意儿,不值什么钱。”
    “这人才刚来半个月,为了这几个小东西赔了一条命,可真够倒霉的。”另一个警员说。
    “他生前喝过酒?”王克飞嗅了嗅鼻子,问道。
    “王科长,您的鼻子真灵啊,”警员恭维道,“我们在值班室桌底下找到一瓶酒,看来昨夜喝得只剩个底儿呢。”
    “每天晚上都是他值班?”
    “是的,总共就四个值班的,三个白班,一个夜班。福根是新来的,安排他每天值夜班。是今天早上七点准时接班的人发现的尸体。”
    王克飞把白布又掀开一些,看到福根穿的浅蓝色制服的胸口到处都是血手印,腰部、胸口、胯部……凶手似乎在他身上到处乱摸过。他是不是想在福根的衣裤口袋里找什么东西呢?可他指望在一个穷人身上找到什么值钱的东西?
    王克飞环顾了一圈珠宝店后,走进狭小阴暗的值班室。里面干干净净的,只有一张桌子和两把椅子。桌子下有一堆乱报纸,应该是他们刚才说的藏酒的地方。王克飞用脚拨了拨报纸,眼睛突然注意到了一点闪光的东西。
    他蹲下身,从一团废报纸中捡起那个东西,借着灯光一看,竟是一只繁复而华丽的女人的耳环。
    另一只肯定也在附近吧?
    王克飞仔细找了找,果然,另一只掉在桌子的脚边。这会不会是凶手在福根身上乱摸,想要找的东西呢?
    这时经理向王克飞疾步走来,嘴里嚷嚷着:“真够倒霉的啊。出了这么晦气的事,生意肯定受影响了。黄太太怪罪下来可怎么办!”
    “这是你们店里的吗?”王克飞拿起耳环给经理看。
    “不,不是,我们绝对没卖过这种款式。”经理果断地回答。他接过耳环掂量一下,又对着灯光照了照,惊异地问道:“这是从哪儿找到的?”
    “值班室,”王克飞回头说道,“把另外三个人叫过来,让他们认认这是不是他们掉在值班室的。”
    另外三个人走了过来,看了一圈,纷纷摇头:这不是他们的。他们也没见过。
    “看来这东西是真的点翠啊!”经理依依不舍地捧着耳环,声音在嗓子里发抖。
    “点翠?”
    “是一种十几年前就失传的工艺,”经理没耐心给王克飞上一堂课,而是问道,“我能把东西留下检验一下吗?”
    王克飞看到经理眼中的贪婪,立刻从他手上收回了耳环,说:“不行,这是证物。”
    “居然在值班时间喝酒?唉,我们都不知道他坐过牢。”经理用丝帕轻轻按着冒汗的额头,“看来这家伙太滑头了,把我和黄小姐都骗了!”
    “你是说黄君梅小姐?”
    “是啊,是黄小姐把他介绍到珠宝店工作的,所以我也一时掉以轻心,没有核实他的背景。”说着经理拿出一份合同,“看,他和我们签的合同。”
    王克飞拿过合同瞟了一眼,上面看起来都是经理写的条条款款,只有在应聘人周福根那里,按了一个红指印。
    经理解释道:“这家伙不识字,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当时合同上的内容是我读给他听的。他同意,就按了指印。”
    王克飞还在琢磨经理的这句话时,经理又咬牙切齿地说道:“他跑到店里来,应该就是为了和劫匪里应外合。”
    “为什么这么说呢?”
    “否则他怎么会半夜替对方开门呢?他们来这里,我首先就是提醒他们晚上不能替任何人主动开门,哪怕是店里的其他员工回来也不行。所以,我猜是他和劫匪串通作案,因为内讧所以被同伙杀了。”
    “平日里打烊前珠宝都会收到保险箱吗?”
    “每天都这么做。幸好这保险门是德国进口的,防火防弹,双锁设计,可不是一般的贼能进去的。”
    “所以不可能是合谋,”王克飞说道:“他在这里当班半个月了,必定知道珠宝都会保存在办公室的保险箱里,他即便放同伙进来,也没法打开办公室的钢铁门,更别说打开保险箱了。假设他蠢到真以为自己可以偷走珠宝,那么他一定是做好了逃跑准备的。可你看,他昨晚事发前还喝得醉醺醺的,一点也不像准备作案和逃跑。况且,几乎都没偷到什么东西,也就不存在分赃不均和内讧了。”
    “那您的意思是?”
    王克飞没有说话。他有一个没有说出口的疑问:会不会这凶手根本就不是为了黄家的珠宝,而是冲着周福根或者周福根的耳环来的呢?
    第24章
    王克飞独自走进仙乐斯舞宫,站在墙边,环顾四周,寻找那个熟悉的身影。当王克飞从小陈那里得知,他今天傍晚又被支走回家了,就猜到能在哪儿找到黄君梅。
    王克飞首先发现了黄君梅的那几个女伴,她们坐在桌边,陪伴的还有几个男子。他放眼望去,果真找到了舞池中的黄君梅。
    她的舞伴是一个年轻男孩,王克飞以前没有见过。
    王克飞径直走进舞池,来到他们身边。两人停了下来,吃惊地看着王克飞。黄君梅介绍道:“这位是黄浦警局刑侦科的王科长,这位是交通大学工程系的学生——”
    “我能请黄小姐跳一支舞吗?”王克飞没兴趣听完,打断道。
    “不能等下一支吗?”男孩瞪着眼睛。
    王克飞摇了一下头。男孩似乎被王克飞的气势震慑住,只好撇撇嘴,放开黄君梅的手离开了。
    黄君梅倒也不生气,笑着接过了王克飞的手。他们的双手合在一起时,那晚的记忆又浮现了。王克飞这下才意识到自己刚才对那个男孩说话时的醋意。
    “黄小姐,我找你来,是为了向你打听一些事。”他试图摆脱脑海中她那个晚上的模样,用从前的语气和她说话。
    背景音乐的音量刚刚好,没人可以听到他们的低声交谈,他们可以观察四周的每个人。被人群包围着其实才是最安全的吧?舞池没有死角,舞池中却又都是秘密。在昏暗旋转的彩灯下,每个人脸上都带了一种快要被催眠的笑意。
    “昨晚,黄家在逸山路上的分店发生了一桩谋杀案,想必你已经听说了。被杀的人是店里值班的,案发时正在值夜班。”王克飞说道。
    “王探长就是为了这个找我?如果是珠宝店的事,你应该找我妈问去。”黄君梅似笑非笑地说道。
    “我想向黄小姐打听的不是珠宝店,而是这个死者。因为听店经理说,他是你介绍进珠宝店的,所以我想你可能对这人的背景略知一二。”
    黄君梅仰头看着王克飞说:“我是几个小时前才听说这个案子的,是桩抢劫案?”
    “现在下结论还为时太早。”王克飞能感觉到黄君梅腰肢的柔软,闻到她身上茉莉香水的气味。他有些分神。
    “我哪儿会知道这人坐过牢啊?我和他也不熟。”
    他们转了一个弯,又从舞池边缘转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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