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魔 - 544回 回门小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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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香当初穿好新衣服,将“熏死你”涂抹到身上的时候,思涯便皱起了眉头。
    平时不善言谈的他,突然用西域的食物打了一个比方。好比是在食用上等的熊掌之时,突然在盘子之中放入了许多的肥猪肉。虽然香味或大了,可是却不值钱了。
    原来秦香的体香沁人心脾,让闻到之人有陶醉之感。可是有那香味却不敢发散,而是需要用这廉价的“熏死你”摭掩。实在是以暇掩玉了。
    第二个原因,便是二人的衣着。
    那两身挂在成衣店门口的衣服,原本便是成套的两身。那并非是普通的衣服,而是以上等的南锦与北缎分别制成。思涯和秦香二是一个是西域之人,一个是大小姐,对于世俗之礼节风俗并不知晓。
    不知从何时起,在中原开始流行这样的习俗:在新婚夫妇成亲满一月之时,男方要带着妻子到岳丈家回门。回门之时除了要带上礼物之外,穿衣还有特别的讲究,便是穿上这样的衣服。新郎的衣服以南锦制成,而新娘的衣服以北锻制成。
    虽然他们取的这两身不是上等的好料,却也是光彩夺目,不同于寻常的衣服。
    再加上秦香原本便美艳动人,一脸的媚态。而思涯虽然长相一般,却是标准的身材,那套新郎的衣服穿到他的身上,分外的精神。
    于是一路之上之人纷纷的侧目,以为这是两个回门的小夫妻。
    思涯每每一迎上路人的目光,便是以为那些目光是射向秦香的。而秦香则是自吗得意的看着大家,还不停的点头。能够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是她一直以来的习惯。
    这一天日近中午,二人走进了一家的小饭店,点了几个菜。
    菜上来之后,思涯闻闻,摇了摇头。
    秦香一愣,于是问道:“怎么,这家的饭不香吗?”
    思涯则是苦笑一声道:“香不香我已闻不出来了,现在满口鼻都是‘熏死你’的味道。这样下去,我的鼻子会不会失聪呢?”
    秦香“噗哧”一笑,思涯也是一笑。
    自有了那日裸衣相见后,二人一直不敢对视,每次对视都是脸上一红。此时开了几句玩笑,才好了许多。
    此时小二又端上了一盘菜,闻到了秦香身上的香味,忍住没有咳嗽出来。
    只是他依然忍不住多看了秦香几眼,又看了看思涯。
    此二人一路之上被众路人一直如此的观看,此时已是十分的纳闷,开始之时他们以为众人是在看漂亮的秦香,只到后来才发现不是怎么回事。
    于是此时问小二道:“小二哥,你为什么用如此的眼光看我们呢?”
    小二一愣,不敢得罪二人于是恭维道:“我是看两位客官郎才女貌,十分的般配。”
    “啊!”秦香和思涯一愣,两人脸上一红,秦香急忙道:“小二哥,你看错了,我们二人是姐弟。”
    “姐……姐弟?”小二一愣,心道若姐弟,为何穿着回门的衣服便出来。于是笑道:“客官你逗我。您二人穿着新女婿回门的衣服,怎么会是姐弟呀,明明便是小夫妻。”
    “什么?”二人终于明白了所以,于是惊道:“你说这衣服是回门时穿的衣服吗?”
    “正是。”小二从二人吃惊的表现之上,看出这二人并不知道这衣服的讲究,于是心中暗笑。只是看这二人对视的眼神,却不像是姐弟。
    秦香和思涯对视一眼,脸上一红。
    “原来是这个样子。”秦香说着看看身上的衣服,咬牙道:“那可恶的成衣店的掌柜,居然把这样的衣服挂在外面,才让我买了。”但是转念一想,如今打扮成这个样子,反倒容易遮人耳目。如此说来比起赶的一头肥猪要方便的多,于是一笑道:“小二哥,其实是我们在逗你,我们确实是回门的。”
    “呵呵。”小二干笑两声,不知该说什么了,于是道:“两位慢用。”然后转身走开。
    二人吃完了饭,思涯有些不好意思道:“这里还有些银子,咱们用不用再换两身衣服?”
    秦香看看自己身上的衣服,一笑道:“我看这衣服十分的漂亮,便不换了吧。”
    “可是……”思涯想说不换便会被别人误解。
    秦香却是一笑道:“我看这样也无妨。我们虹光派之人必定想不到咱们会如此的行进,你不是要夺取血剑吗?”
    思涯点点头,心道一个姑娘家都不在乎,自己更不应该在乎了。其实她也不必在乎的,我们连相互的裸体都看到了。
    他想着,突然忍不住的笑了起来。
    秦香看到他坏笑,知道他定然是想起了前几日之事,于是大羞。伸手便向他打去,“虽然你笑起来不难看,可是我现在不许你笑了。”
    思涯连忙的收起了笑容,因此此时二人刚刚离开镇子,路上的行人见二人打闹,纷纷的看来。
    二人脸上一红,连忙的住手。
    又走了片刻,此时空中突然传来一阵的振翅之声,向潇州城的方向飞去。
    秦香抬头看去,忍不住道:“信鸽。”
    思涯一愣,连忙手上光芒一闪,那只飞行之中的信鸽身子一震,然后径直落到了他的手背之上。
    秦香大喜,想起他驭猪之术,此时才明白那传说中的西域驭兽之术是真的。而且眼前之人肯定是个高手。
    思涯在信鸽的腿上一摸,摸出一个精致的小信筒。别看只是一个小小的信筒,可是相当的考究,显然乃是大家的信鸽。
    “呀,鑫瑞钱庄。”秦香看清楚了信筒上的古文惊道:“这是鑫瑞钱庄的信鸽,快看看,是不是江公子有事向长老和帮主禀报呀。”
    思涯拿出信展开,上面寥寥数字,可是他看过之后,脸色却变了。
    “说得什么?”秦香抢过来问道。
    只见上面写道:掌门、父亲在上,文广叩首。思涯和秦香不知所踪,南疆魔族持血剑入潇州。另有天龙帮在潇州城外遇一少年,少年法术奇特,而且所持之法宝,疑似魔彩珠。
    “啊,魔彩珠。”秦香惊讶的看着思涯,她知思涯在报仇之前,需要夺取血剑和魔彩珠。否则便大仇难报了。
    思涯愣了片刻,突然笑了。“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既然送上门来了,那便少了我路途之苦。走,马上到潇州。”
    思涯说着,拉起秦香大踏步的向潇州走去。
    二十年前,潇州城便已是天下第一繁荣的城市。
    二十年后的今天,其繁荣程度又进几成。
    原来两层的城墙,此时已扩建到了四层。其占地规模也增大了不止是三四倍之多。
    若说新兴的云州城那是集贸式的城市,而潇州便是各地富豪们聚集之城、享乐之城。
    这座城市的贸易功能渐渐的退缩,而吃喝玩乐等等功能却是空前的繁荣起来。
    故而中原流行那么一段俗语:潇州不思乡。便是说各地的客商一旦在潇州住上一段,便会沉醉于其中,不能自拔,而不思故乡。其实不思乡还有一层含义,便是不敢思乡。柳巷、赌场一圈下来,多数人便会身无分外了。
    然而潇州城二层城墙的以内,靠西的部分是大片的庄园,安静而详和。在这一代居住的多是中原大户,原本的宏运钱庄现在的鑫瑞钱庄副庄为代表的,潇州城内的最早的富户。
    多年之前他们便已是中原的富豪,多年的沉淀,早已让他们对于奢华失去了兴奋,而是坦然的从容的面对了。
    只有那些新进的暴发户,才真正的痴迷于尝试各种不同的新鲜东西,大把的花钱、炫富。
    而潇州城最大的那家府邸,便是原本的宏运钱庄。虽然此时两大钱庄已合二为一,并称为鑫瑞钱庄,但府门之上的牌匾却没有摘下。偌大的金字招牌与潇州城内那些享乐场所的招牌比起来虽然有些失色,却另带着一种威严。
    只是上面的“宏运”二字并未给金老庄主一家带来什么好运,十八年前。宏运钱庄被邪教洗劫,全家三百余口无人生还。金家小姐金贝贝当时身处于临江城,才幸免遇难。
    宏运钱庄的正厅之中,江文广居中而座,吴剑、念玉、婷婷和叶长河分座两旁。而坐在客位上首的,是一位四五十岁的男子,此人衣着华丽,而其身后站立二人却是穿着天龙帮的服装,看作派,他在天龙帮内地位不低。
    “江公子,飞鸽传书已发出去两天了,贵派可曾传回消息?”那天龙帮男子问道。
    “于堂主。”江文广抱拳道:“我派尚未传回消息。请您勿急。”
    原来那人乃是天龙帮的一位堂主,也是唯一的一位堂主。现今天龙帮的地盘萎缩,当年的总舵和四大分舵,如今只剩下了潇州这一块。李宽上任之后自知能力有限,而天龙帮也无法与另外三大门派相较,于是便图安逸,常驻于原来是潇州分舵,而放弃了原来的总舵和西山分舵、东海分舵。(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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