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日志 - 第211章 另有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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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1章 另有其人
    初春时候,气温变化不定。
    案发的楼道内,挤满了围观的群众,有穿短袖的,有穿毛衣的,也有穿裤衩子的。
    一个个伸长脑袋,想要看看里边在门口指认现场的王辉是什么情况。
    就好像大家不是认识十几年的老同事,而是哪个动物园里跑出来一个吃人的大猩猩。
    突然就从人变成了可以围观的动物。
    但是明晃晃的警戒线,上面好像生了倒刺,没人敢碰一下,全都敬而远之。
    王辉支支吾吾,面对王一山的问题,想了想,指向客厅的沙发。
    “是……是从沙发上,她站在茶几边上,我在沙发上,她摔了东西,我从沙发上去的厨房。”
    “第一刀……是在茶几边上,她站在那,以为我不敢砍她,我就砍了第一刀。”
    “之后呢,被害人被砍后跑向哪里?”
    “卧室,进了卧室,我就把她砍死了。”
    “卧室?王辉1
    王一山指着入户门和墙壁边缘的血迹:“那这里的血迹是怎么回事?”
    “这……”王辉看着血迹微微顿了顿:“哦,我记错了,她是先从茶几那边跑到门口,她想开门逃跑。”
    “我就在门口又砍了她一刀,然后把她拽回来,她才朝着卧室跑的。”
    “她在门口逃跑的时候,你砍了她哪里?”
    “后背吧,具体记不清楚了。”
    后背?
    王一山神色变化,死者的尸体他看过。
    后背根本就没有伤口!
    当然,从王辉的说法分析,当时被害人从客厅的茶几逃离,转向入户门,王辉从后边追过来,确实应该砍伤被害人的后背。
    但是,现实情况是,被害人的后背根本没有刀伤。
    死者的尸检结果已经出来了,致命伤是差点砍断脖颈的刀伤。
    除此之外,死者前胸、双臂和腹部已以及脸部,都有刀伤,但是后背却别没有。
    这就说明被害人在整个被杀的过程中,一直是面对着凶手,并且用双臂阻挡过凶手劈砍。
    另一方面,王辉说被害人是在入户门处被他拖进卧室。
    但是地面上根本没有拖拽的痕迹。
    血液拖拽后的痕迹非常容易判断,即便不专业的人也能一眼看出。
    至于专业的人,能根据拖拽血液的面积、宽度、血迹边缘毛刺,判断出被拖拽人体的重量、身高和受伤程度。
    王辉被带走了。
    对方根本没有说实话,他指认的杀人过程和现场血迹分析出的过程完全不同。
    “老刘,现场这边就靠你了,我回去亲自审讯王辉。”
    刘国栋点点头,王辉这个时候都在说谎,那就只有一个可能。
    人不是他杀的,他是替人顶罪。
    有了这个方向,想要突破口供肯定不难。
    但是出乎所有人预料,王辉在后续的审讯中,非常不配合。
    他一口咬定,自己就是凶手,至于杀人过程,王辉认为当时动手的时候太紧张,记不清了。
    水区刑侦大队会议室。
    “王辉显然是在撒谎1
    众人正在讨论怎么能让王辉说实话。
    从目前的情况分析,王辉没有说真话是确定的。
    没有说真话,就意味着凶手另有其人。
    而王辉晚一刻交代,真凶逃跑的可能就更大一分。
    “这样,对王辉的审讯不能停,但是也不能仅仅靠审讯王辉,指望着他说实话。”
    王一山经验还是老道,很快就制定了应对措施。
    “案发现场有刘国栋主管在跟进,那边有什么发现一定会第一时间反溃”
    “另一方面,对小区昨天晚上的监控视频进行全面排查。”
    “王辉能替人顶罪,就说明凶手和他的关系非常亲近。”
    “重点排查昨天进出小区的所有跟王辉有关系的人员1
    几个行动组很快开始行动。
    一方面派人梳理王辉的人际关系,另一方面重点排查监控视频。
    东苑小区是很多年前盖的单位集资房,设施比较老旧,好在有单位日常维护,小区正门和后门都有摄像头。
    但是小区没有围墙,所谓的大门,并没有什么太大的作用。
    监控中能不能拍到有价值的线索,有很大不确定性。
    第三组人重新对案发楼栋的住户进行排查走访。
    “他们家三天两头打一场,王辉被他媳妇欺负成啥了。”
    “我看王辉是真的被惹急了,他媳妇那个样子,能忍到现在也不容易。”
    “他们家没有孩子,听说是王辉不能生,谁知道呢。”
    “这房子原本是王辉父母的房子,跟儿媳妇闹不到一块,早几年就被撵出去了,老两口在外边租房子呢。”
    邻里间对王辉一家人的评价,显然是偏向于王辉的。
    至于昨天晚上还有谁来了王辉家,并没有确切的说法。
    “楼里人来人往,记不清了。”
    “昨天王辉家打起来的时候,差不多半夜了吧,我们也没太在意,他们家三天两头打架……”
    案发现常
    陆川正在收集入户门门口的滴落状血迹。
    刚刚王辉来指认现场的时候,陆川特意观察过王辉的双手。
    没有受伤的痕迹。
    这不太科学。
    从现场的情况分析,被害人在被砍伤的时候有过剧烈反抗。
    现场的抛甩血迹狭长,有较大距离的断续,这说明凶手下手的时候用力非常大。
    杀人,既是一件容易的事,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就比如王辉妻子被杀的现场,凶手劈砍多次,从客厅到卧室,才把人杀死。
    这个过程中,被害人还在剧烈反抗,凶手是很大概率会受伤的。
    尤其是手部,大力劈砍后,受伤的可能性更大,最起码有些许擦伤。
    但是,王辉的手部并没有受伤。
    这是一个疑点。
    此外,陆川在入户门的抛甩状血迹旁边,还发现了一个滴落状血迹。
    这样的血迹,要求源头有相对静止的行为。
    以被害人当时忙于逃命的状态,是不太可能留下这样形态的血迹的。
    所以,这枚滴落状血迹,很有可能是凶手留下的。
    从滴落的高度大概分析应该是手部这个高度滴落的,但是王辉手部并没有受伤。
    所以,这枚滴落状血迹谁留下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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