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帝国 - 101.狂战士魔药
看到来人轻易地卸除了朕的火铳,用丝锥将铅弹从铳管取出,朕不由夸了一句:“挺利索的。”
神秘人答道:“我也读过君堡大学。”
朕为了缓和气氛,笑道:“你们炼金术师真有意思,老在塔顶见面。”
神秘人啐了一口:“我不像你,我光明正大……我要的东西呢?”
“我要的,你未必带来。”
神秘人哼了一声,冷笑道:“什么意思,你上来晒太阳啊?”otg2ntc=
“给我个机会。”
“怎么给你机会?”
朕想到前世刚愎自用,最后被李自成堵在北京城的下场,黯然道:“我以前没得选,现在我想做个好皇帝。”
“好,你和爷火华说,看他让不让你做好皇帝。”
活人怎么见爷火华?朕怒道:“那就是要我死。”
神秘人举起手弩:“对不起,我是宗教审判所。”
朕随手打碎茶盏,十名刀斧手从藏身处跃出:“这里是正教会地盘。”
“这样,那没事了。”
软硬皆施,朕总算拿到了赫尔墨斯修会雅盖隆大学分部发来的货。
赫尔墨斯修会虽说在古时也是名门正派,但现在时代变了,公教不让施咒炼药,正人君子皆视之为巫蛊之术,朕起先还觉得这是公教污蔑,那些抓男童女童合大药的都是此道败类,温和的赫尔墨西修会都是用人畜无害,光明正大的正经学术手段来求仙问道,直到朕在某位皇帝的柜子里找到一个小人。
名门正派,噗嗤。
不过赫尔墨西修会在西域绵延千年,徒子徒孙遍及五湖四海,倒也有点门道,番婆子机缘巧合之下,弄到了一副魔药,这是战士序列的魔药,唤作巴萨卡,意为披熊皮的战士,这魔药本是拂菻朵颜三卫的北虏夷丁所用,服之可壮胆,死战不退,身披数创犹浴血奋战。
朕之前在海上做生意时曾小批量用过江浙湖汉北,这狂战士魔药果然效用非凡,寻常资质的灰牲口吃了,顿时脸色发黑,满头怒火,化身天上魔星,将这等黑怒的灰牲口投放到敌船上,整条船都不会留下活口,甚至连牲口都不放过。
这狂战士魔药过于霸道,若是使用过多,狂战士会失去理智,自相残杀,事后也会成为废人,但只要适量,却能在狂怒中保留一定的神志,勉强指挥,药效过后也只会脱力,并没有什么后遗症。
配制魔药过程繁琐,所需的材料也难以轻易获取,且有些伤天害理,但拂菻危如累卵,哪里顾得上这?伤天害理总好过亡国灭种,是以她在继位前就在寻求此药的炼制法门。
原料倒也不难,主要材料是来自斯堪的纳维亚的一种蘑菇,红伞盖上长着一个个小白点,颇为可爱,服之可白日飞升。
蘑菇只在北方苦寒之地的苔原上有产出,得来不易,当然不能一口闷,毕竟拂菻国需要的是狂战士,不是大罗金仙,所以还需要炮制。
先把蘑菇采摘之后晒干,不然很快就会腐败,干透之后才方便转运,君士坦丁堡的赫尔墨西修会是天下总舵,虽说修会与正教会一样,各个分会间并不相互统属,但番婆子抄的一手好文章,弄虚作假的本事在会中颇有威名,外加总舵积威犹在,才说动了雅盖隆分部为她搜罗北地的蘑菇,不然专人专船南下,就带了两袋蘑菇,岂不是要赔死?
这厮要价极高,但朕不动声色的把他船上的货物一一说出:琥珀,小麦粉,熏鱼,兽皮,还有铸造粗劣的银块。
杀头的买卖有人做,赔本的买卖没人做,这人分明是以贩售魔药原料为名,走私北地的货物,于是朕狠狠的抽了他一笔关税,当然现在是战时,此人千里迢迢从立陶宛筹备物资,从敖德萨坐船南下,也有苦劳,若换成平日的番婆子,怕是要让他的商船“遭遇一场猛烈的风暴”,征收百分之百的关税了。
把北地客商打发走之后,朕寻来许多马匹,先前杀了许多安纳托利亚西帕希,缴获了上千匹战马,正好派上用场。晒干的蘑菇混合发黑的霉变麦角按特定比例配好之后,喂给空腹的马吃下去,还要在其中掺入盐巴,使得马儿干渴无比,大量饮水。
用不了多久,马就会排尿,这些马尿收集起来之后,就是半成品的魔药,因为毒性已经被马吸收,所以马尿的副作用会小很多,马比人壮实,能毒死人的毒物不一定会毒死马。
虽说马比罗斯人昂贵,一匹马能换四头灰牲口,但眼下也顾不上了,朕手上骑手比马少得多,总不能封马为千总、把总,命其上阵杀敌吧?
马尿到手之后,掺入劣等的麦酒进一步稀释,然后装放到一个个陶罐中,此物绝不能在战前被灰牲口们看到——万一他们发现城里有比麦酒更好喝的东西,以后番婆子的麦酒就卖不出去了。
“砰!”
只听远处一声闷响,四周的声音都被盖过,花岗岩炮弹越过数百步,砸在城墙上,破碎成无数碎块,城墙与大地为之动摇,剧烈的震动让城中的守军惊骇不已,每个人都祈祷着城墙能多坚持一会儿,只要城墙不倒塌,他们愿意余生的每个礼拜都去给爷火华磕头。
然而城外有十倍的人在向胡大磕头,只求城墙倒塌,进城劫掠,余生的每个主麻日都会给胡大磕头。
考虑到胡大和爷火华实际上是一个人,本着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城墙在众目睽睽之下垮塌了。
城墙上的士兵丢下了手里低劣的武器,解下札甲:“城破啦!快逃!快逃啊!突厥人要来抓奴隶啦!”
朕不由得翻了个白眼,这到底是假戏真做还是真戏假做?演的未免太好了。
不需要战鼓催促,也不需号角指示,北方响起了震天的喊杀声,征发协助守城的民夫也丢下手里的活,逃向了南方,摩里亚的南部都是山林,只要逃进山里,就还有几分希望,否则就只有在埃迪尔内的大巴扎被卖为奴隶,劳作至死的命运。
朕侧身让过一个逃跑的农夫,对端着圣水抖抖索索的黑袍高帽老头道:“喂,大主教,赶紧给士兵赐福!你是雅典主教,摩里亚的信徒可都归你管。”
“我我我,留,留的青山在,巴塞丽莎,我们还是逃吧……”
老头打着摆子,这高僧先前逃难到科林斯时倒也高谈阔论,指点江山,朕还当是什么英雄人物,后来一打听才知道,此人就是个酒囊饭袋,做做法事还成,难堪大用。
他把“圣水”往朕怀里一塞,翻身骑上了自己的驴,他的仆人牵起驴,主仆二人飞也似的逃了。
朕和灰牲口们面面相觑,相处这么久,没想到雅典都主教的骑术如此了得。
“这可如何是好,狂战士魔药须得神职人员赐福,才能以符咒法事激发出最强的效果,朕虽然也会点道家佛家的水陆道场,平日捉个鬼驱个邪也凑合,但灰牲口都是信移鼠的,朕的正教修为怕是不够……”
实在不行,就只能让士兵直接喝马尿,效果虽然差点,但现如今找不到等级足够的牧师,只能如此了。
正在朕头疼时,一个耄耋之年的老者分开人群,走到朕面前颤巍巍道:“巴塞丽莎,听说您缺少牧师?您看老朽来顶替可行?”
这人朕倒是认识,他是年初朕从北地买来罗斯人奴隶时,救下的神甫老军医,平日有些疯癫,但讲经说法、治病救人颇有能耐,又是灰牲口中的父老,颇有名望,所以朕将他编入罗斯人大队,担任军医和随军神甫。
朕刚一点头,他就接过圣水盂,轻车熟路的沾水洒向士兵们:“以爷火华,移鼠,净风之名,保佑尔等百战百胜。”
等战前祷告完了,朕端起一碗麦芽酒:“烈酒送壮士!来,大伙干了这杯!”
五百灰牲口一齐拿起刚刚发下去的陶罐,掀开之后,一阵阵酒香扑鼻而来,后排有人不由得夸了一句:“哇,好香啊。”
“是啊,比那些奸商卖的马尿香多了。”
其实那就是马尿。
掺了魔药的酒被灰牲口们一饮而尽,朕又流窜到隔壁的街道,让君堡城防营的士兵饮下药酒,这总共一千人的两支军队正好对准城墙的破口,他们要在接下来堵住蜂拥而至的穆拉德大军,直到朕的部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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