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帝国 - 20.所罗门圣殿的穷苦骑士
大军开拔之日,金角湾的栈桥上人山人海。
长久以来,我为罗马人民带来了一场又一场的胜利,这一年来,帝国的军队在海外不断开疆扩土,原本软弱无力,只能靠本能挥舞武器的士兵也变得骁勇善战,相互配合无间。
老弱的劣马换成了阿拉伯和欧洲的高头大马,锈迹斑斑的甲仗也焕然一新,辎重大车上甚至还装备了威力巨大的火炮。
我知道这一切都不是我做的,但帝国的臣民们迫切的需要一位完美无瑕的皇帝引领他们走回世界之巅,所以只能默认了这些成就。
而这一切成绩的真正达成者,朱·炼狱魔王·喵喵·由检,此时此刻正躺在一匹战马的尸体上闭目养神。
我发现圣殿骑士团比我还在意君堡的存亡,我是光脚的不怕穿鞋otg2ntc=的,反正君堡迟早是死,要么两年后死,要么二十年后死,怎么也要拼一拼。
在我威逼利诱之下,圣殿骑士们不得不同意我的战略,除了出一千名武装侍从和雇佣兵为我守卫君堡城墙之外,还有四十名全副武装的骑士和侍从加入了远征军的队伍。
我甚至不用付工资,四十个骑士全都给我打白工!
这些人里,名义上只有八名骑士,但那些侍从实际上都是按照骑士的规格来训练的预备役骑士,对外说是侍从,其实是圣殿骑士内环用于掩人耳目,暗中扩军的小手段罢了。
培训骑士的成本极其昂贵,在典型的封建制下,一个骑士领需要一座村庄才能供养其装备、马匹和侍从的开支,如果用骑士团的方式培养,固然可以脱离土地和领民的限制,但也意味着需要更多的钱币与物资。
这些圣殿骑士团余孽到底有多少钱,怎么过了这么多年,还能成建制的往外部署骑士部队?
四十个骑士,已经相当于两个伯爵领的征召兵力,我可不相信加拉塔上的骑士团分部能从多瑙河贸易中获利这么多,他们肯定有其他的财政收入。
只不过和这些骑士同行了一阵后,我才知道他们的日子也不好过。除了那几个服役十年以上的老兵,拥有从米兰一带进口的新式全身甲以外,剩下的年轻骑士侍从都身着板甲衣、重札甲,里面再多穿一件锁帷。
而且不同于老兵,新兵的头上都带着上个世纪的桶盔,沉重的头盔弄得他们肩膀僵硬,戴的时间一久就满头大汗。
可见内环也只是外表光鲜,武备荒废早已不可逆转。
我见他们可怜,也有心考验这些内环的骑士手上有无真功夫,就让船队第一天晚上就在安纳托利亚沿岸登陆,大军在海滩上扎营后,就带着所有的骑兵前往附近的村子打草谷。
这次去摩里亚,表面上是要给托马斯举办婚礼,我这个做姐姐的自然要多准备点彩礼,免得被那些拉丁蛮子看扁了。
只是出门走得急,刚从色雷斯抢来的战利品还没变现,所以没有办法,我只能再去安纳托利亚抢一圈,毕竟我手上还有一百只羊没出售,摧毁尼西亚周边的牧场,掠夺当地的牧群,会让君堡的羊身价倍增。
安娜押着一帮突厥俘虏,命令他们推江浙湖汉北着抢来的大车,满载着各种战利品,大摇大摆的回到驻地,尽管所有的骑士都安然无恙的撤回了,可战况比想象中的激烈得多,我方甚至损失了两匹战马。
看着缓缓驶来的牛车上装着马尸,罗斯卫队的眼睛都绿了,要不是军法官弹压,恐怕当即就要冲上去活吃了这些拉丁骑士。
领队的一名骑士向我抱怨:“康丝坦斯陛下,我们尽力了,异教徒的人数是我们的两倍,还有骑兵和弓箭手。全仗着安娜公主作战勇猛,我们才冲垮了敌人的中军。”
我瞪了安娜一眼,这死丫头怎么又直接正面冲阵了。
把狸猫从马尸上拎起来,听说大猪蹄子这回又挠死俩:“解释一下吧,你们的‘骑士’打的还不如君堡的铁甲圣骑兵,这些骑士是和农奴配过是怎么的?”
那名骑士继续抱怨:“我们的盔甲太差了,为了增强防护,不得不在盔甲下多穿一层重锁子甲和武装衣,战马又刚从船上下来,吃不消,冲力受到阻碍。”
我打了个响指,正在看热闹的罗斯人长矛卫队让开一条通道,几个仆从抬着两口木箱来到我们面前。箱子打开后,里面露出精心保养修复过的大白铠甲。
内鬼,不对,内环骑士长从箱子里拿起一个做工精巧的头盔,可以掀起的面罩上除了通风孔和窥孔之外,还有两个比葡萄大一圈的圆形破损。
这是三眼铳轰出来的,因为修复成本高,头盔面罩上的破损就一直留着没有修。
骑士狐疑的问道:“这是?”
我踢了一脚箱子:“借你们的装备,如你所见,我的军队中合格的重骑兵太少,所以这种盔甲剩了好些,而步兵不适合装备这么重的骑士甲,这些南德意志地区‘进口’的大白铠甲怎么也比你们的重札甲要好使。”
这骑士倒也是耿直汉子,也没推脱:“真的可以借我们吗?巴塞丽莎?”
“等打完仗再还我就行,若是立下战功,就是送你们也不是不行。”
在虎蹲炮面前,这种盔甲根本毫无意义,它们的上一任主人就以为穿了板甲就天下无敌,直到被虎蹲炮的铅弹打成了筛子,所以我也不是很心疼。
再说,要说服别人卖命,不给点实际好处怎么行?
只不过当地未出征的西帕希骑兵带着杰布里侍从给我们带来了不少麻烦,好在我们带了那两门威远炮,不管是骑兵冲锋还是密集的步兵阵列,只要在弓箭射程外吃两轮铅弹立马就阵脚大乱,安娜带着骑兵从侧面一冲,顷刻间土崩瓦解。
各类军事书籍上大致将野战分为三种。
一种是遭遇战,两支军队在行军过程中疏于观察,直接迎头撞上,稀里糊涂的打上一场。
一种是会战,两军闻风,各有防备,一军推进,一军驻守,两方排兵布阵,各显神通。
还有一种是劫掠战,就是派小股机动兵力向纵深渗透,劫掠敌方的村镇,或是在控制区内巡逻,防止己方村镇被劫掠。
前两种都有可能一战导致军队的覆灭,所以很多军事专家都会着重介绍如何指挥大规模作战,但在我看来,专家们对劫掠战的重视一点都不够。
怎么判断一个村庄是贫穷还是富庶,如何声东击西引开民兵和守军,教导侦查骑兵辨别浮土和暗门,找到农民藏起来的粮食和钱财,都是劫掠战中的学问。用刀兵和火焰移平一个村庄是很简单的,难的是这些财富有多少能完完整整的运回你的兵营,我们多抢到一升麦子,敌人固然就会损失一升麦子,但劫掠的精髓在于不仅让敌人征收不到麦子,而是要让当地的乡绅凑钱赎城,毕竟大部分劫掠的收入都被平白糟蹋了。
因此下乡的抢劫……不对,下乡的征粮队必须装备精良,精神饱满,需要选出训练有素,纪律严明的士兵参与行动,这样才能在乡亲们反应过来之前就冲进他们的棚屋,在援军抵达之前,就完成放火取暖,抢收粮食,照顾牲口这一系列行动。
为他们配备足够多的马匹,最好的盔甲,免得折损在无意义的治安战中,毕竟少一个士兵押运装行礼辎重队,我们就不得不放弃一大笔战利品。
从这些角度来看,骑士是最适合干烧杀抢掠这一行的,和铁甲圣骑兵一样,拉丁骑士很注重纪律和个人战技训练,骑术和体格也足以承担长距离袭扰的任务。只不过这些内环骑士的装备差了一些,无法像德意志、法兰西的骑士同行那样,依靠重甲和马铠,顶着漫天的箭雨发动冲锋,击溃步兵和弓箭手之后自身毫发无损,不过无妨,装备可以补全,用得起装备的人比装备本身更珍贵。
城防营的希腊士兵骑术稀松平常,缴获的欧洲重型战马给他们也只能拿来代步,只能在战场上当骑乘步兵,非常浪费,毕竟代步用挽马和驮马就能胜任,重型战马吃的还比劣马多。
盔甲更是如此,短时间的训练不足以让平民出身的士兵适应着甲作战,那种二三十磅重的盔甲很快就会耗尽普通士兵的体力,除了自幼进行军事训练,并且大量食用鱼肉的专业武士之外,这种盔甲给普通士兵的意义并不大。
曾经尝试用这些白盔甲全副武装的灰牲口,他们甚至只是挥舞几下武器,就累得气喘吁吁。
我猜也可能是掉膘了,应该在他们的饲料里多添加马肉和燕麦。
拍了拍车上的死马,我揶揄道:“你们不仅没抢到东西,反而还搭进去两匹马,干买卖这么赔本,我算知道贵组织是怎么混到今天的了。这样吧,盔甲、战马我这儿有的是,足够武装你们中的二十人,战争结束之后甚至能送给你们,但以后的战斗中,一切都要听从我的指挥。加西亚和你们灌输的保存实力,不利时自行撤退这些话统统忘了,跟着巴塞丽莎我混,包你们吃香的喝辣的。”
安娜取下头盔,从仆人手里接过个木杯,痛饮刚放出的新鲜马血,心满意足的叹了口气:“姐,你的恶魔附身状态终于解除了?”
我接过她递来的木杯,也试着喝了一口,原以为腥臭无比的血液居然甘甜无比:“什么恶魔附身,这叫战争经济学,小孩子懂个屁。对了,我替你估算了一下,你杀的人都好几百个了,那什么碧血丹心不应该早就练成了吗?”
妹妹从兜里抽出一面不知哪儿找来的奥斯曼军旗,先擦干净嘴角的血,又抽出长剑,拭去剑刃的污血:“要一次杀满九九八十一人才行,要是隔天就得从头数了。今天天色还早,我听说前面还有个村子,可以在晚饭前再干一票。”
捞到不少好处的铁甲骑兵们大喊:“一切行动听安娜公主!”
圣殿骑士们看着箱子里的盔甲,眼睛都红了:“我们的剑将誓死守卫巴塞丽莎和安娜公主殿下!”
本来还担心这些圣殿骑士出工不出力,现在拿装备一砸就全投降了,看来内环也不过如此。
至于他们劫掠平民会不会违反骑士精神,这根本不在考虑范围内,要是这些拉丁人知道骑士精神怎么写,哪来的十字军东征。
连君士坦丁堡都能劫掠,抢几个异教徒的村子怎么了?抢异教徒明明是一种展示自身虔诚的行为,父亲说过,基于意识形态的屠杀是不会让人心怀愧疚的,同理心机制在面对他者和异类时会休眠。
这也是为什么我留在军营里不一同前去的原因,我心善,见不得血啊。
狸猫打了个哈欠,对我投来鄙夷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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