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场 - 第28章
心情太郁闷,得大喝一场。
*
打到了一辆出租车,傅归远和沈知月一同坐在后座,一上车他就把今晚所有的疑问化为一个问题。
“你在追陆厌?”
沈知月脑袋昏昏沉沉的,胃里还有一丝丝灼烧感,只能用睡觉来转移注意力,一听到这个问题,她睁开双眼扭过头呆滞地看着傅归远。
她觉得傅归远最多会问她和陆厌之间发生了什么,但没想到他会问这么一句。
见对方这么难回答,傅归远又问道:“为什么是他。”
他记得初中时,沈知月就是男生公认的女神,长的妖艳,个性很是张扬但也是个乖学生,拒绝追求者的方式和她个性一样潇洒,丢一块糖果再一句谢谢就结束。
当然,这只是一开始。
可即便后来沈知月变得像个混□□的混混,抽烟喝酒泡网吧还打架,他也依旧觉得沈知月不会喜欢上任何人,更不会因为谁而让自己变得卑微,所以在他从宫鸣珂口中知道她和陆厌的故事时很难以置信。
现在也是。
沈知月从他眸间流动的眼神看到自己的狼狈,她心一震,随后说了一句答非所问的话,“如果你最好的朋友因为你掉入长满荆棘的深渊,不管你用多大的力气都无法解救她,但是现在你的面前有一把双刃剑,你是选择视而不见,还是利用那把刀。”
傅归远目光一滞,张了两次嘴才问出连他都不敢想的问题,“那个朋友是冉竹吗?”
一听到冉竹这两个字,沈知月就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任由眼泪直哗哗地掉,她哽咽着说道:“冉竹的人生被我毁了,如果我不是她朋友,她就不会听他们的话一个人出去,她那么胆小,我都不知道她一个人怎么从那么黑的地方回来,我更体会不到她被别人戳脊梁骨的时候心里有多痛。”
她说着说着就大哭起来,身体滑到座位底下,双手挡着脸,整个人都在一颤一颤的。
“都怪我,我不该和她做朋友的,她那么好的人就这个被我给害了,傅归远……你说……你说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努力才能把她原本的人生还给她。”
傅归远没有回应。
前座的司机好奇地透过后视镜往后看明情况,正巧看到男生紧握的手和通红的眼。
傅归远让司机在中途停车,他要求沈知月一起下车,十分钟之后,两个人就坐在了一家咖啡店里。
这个时间段,店里没什么客人,他选了一个最适合谈话的位置,问了些关于冉竹细枝末节的事,沉默片刻后,抬头认真地问:“我可以帮你追阿厌,但是你不能骗他,也不能再把他骗到医院去,更不能伤害他。”
沈知月没有听到前半句,只听到他不让她欺骗陆厌,回想宫鸣珂说过陆厌不肯去医院,再加上今晚他那么恨自己,她问道:“他为什么那么讨厌医院?”
傅归远垂下眼眸,摆弄着眼前的咖啡杯,许久才开口,“因为创伤后应激障碍。”
陆厌的爸爸陆景华是特警,常年不在家,所以陆厌就会抓住每次见面的机会粘在爸爸的身边,时不时来一句,“爸爸,如果我和其他小朋友一起被犯人抓,你会先救谁。”
陆景华每次都乐此不疲地把他举过脑袋,笑着回答:“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一定会想尽办法把你们两个人都救了,但硬要我选一个的话,那当然是先救我家小阿厌啦。”
“爸爸真好,阿厌最喜欢爸爸了。”
那时,没有人会想到一个假设会真的发生。
就在陆厌九岁生日那天陆景华发现一名罪犯,立马徒手抓捕,却没想到那名罪犯拿一个小孩当人质,他冲上去时听到陆厌在他身后喊。
一个转头才发现,罪犯还有同伙,而现在陆厌正在另一个人手里。
陆厌害怕地哭喊道:“爸爸快救我!”
身为警察,他有义务保证人民的安全,可另一边是他唯一的儿子,在万分纠结下他只好赌自己的能力足够强大,默默地看了眼被拖在地上的陆厌后,咬着牙让他等自己,就往另一方向跑。
时处深夜,还下着大雨,小陆厌看着越来越小地背影,叫喊从一开始的呼救到变成最后撕心裂肺地喊同一句话,“陆景华你说过要先救我的,你这个骗子,骗子!”
满身纹身的罪犯被吵得几度不耐烦,就这么单手拖着陆厌的肩膀,他的双腿一直在粗糙的地面滑行,所行之处都有一排血迹,陆厌丝毫没有喊疼而是喊的,“陆景华你这个骗子。”
“我恨你!”
直到他的左膝盖“砰”的一声撞到石墩上,如千千万万只蚂蚁咬食皮肤肌肉,啃食骨头的疼痛渐渐传来,他生生被疼晕。
陆景华救出那个孩子后,立马回头去救自己的孩子,在看到血泊中的陆厌时几乎处于崩溃中,他推着受伤的腿抱着昏倒的孩子,颠簸地走过去,就在这时,受重伤的犯人从后面开了一枪。
他的背后受了一枪,直直地摔倒在地的那一秒在他怀里的依旧是那个陌生的孩子。
而他的亲儿子距他有五米,算是这世上最遥远的距离的五米。
后来是当地警察赶到抓住逃犯,并将他们父子送去医院,陆厌一醒来就听到陆景华抢救无效的消息。
又晕了下去。
林墨涵赶到医院时,已经是第二天,陆厌一直不肯做手术,还发了疯似的锤打骨头已经严重错位的左膝盖,为了安慰他,林墨涵买了他最喜欢的游戏角色模型,还陪他打游戏,说尽一切温柔话才劝好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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