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国师 - 第553节
郑赐捋了捋思路,对李庆说道:“我问你,让李至刚脱罪,需要国师亲自来吗?”
李庆愣了下,只道:“自然是不需要的。”
是的,如果只是让李至刚脱罪的话,根本不用姜星火亲自来操办,给陈瑛和虞谦说一声就好了。
“所以国师既然来了,而且准备这么充分,就一定是有其他目的的,那你再想想,国师不为李至刚的事情来,他为什么来?他要通过李至刚的案子,达成什么目的?”
郑赐明面上是在问李庆,实际上都是在问自己。
“《大明律》的漏洞!”李庆忽然低声惊呼道。
李庆急急说道:“别的不说,光是休妻这件事,便是《大明律》极大的漏洞了,虽然现在王公贵族和高官的亲属经营商业根本就是公开的秘密,王驸马的儿子,曹国公的弟弟.但无论如何,这是不合法的,一旦李至刚这个案子公之于众,怕是以后人人都这么做,在自己家里准备一纸休书,到时候《大明律》便是形同虚设了。”
此前说过,姜星火卡bug的方式,就是利用休妻这件事确实不需要通过官府,只要有休书,两人便不算夫妻了,其中一方的亲属再经营商业,自然是不违背《大明律》的。
而这种事情,只要有一个人做了,自然会有无数人效仿。
事实上,姜星火这是在拿着圣旨来公然践踏《大明律》。
姜星火想干嘛?
——自然是要改《大明律》!
李庆不敢想象,如果姜星火这种几百年都不见得出一个的绝世之才,把全部心思都用在钻研《大明律》的漏洞上,基于《大明律》的整个现行法律体系会被攻破成什么样子。
而且最关键的是,他们对姜星火是没有任何办法的。
显然,这是姜星火的反击。
既然刑部不同意修改盐法、茶法等《大明律》现行法律体系下的规定,那么姜星火干脆借着李至刚的案子,展现了他能把整个《大明律》体系打烂的能力。
李庆想了想,又开口道:“国师此举的意图,我觉得还是想要推动《大明律》的修正,藉此来改盐法。”
“不错。”
郑赐苦笑道:“这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李至刚案,只是姜星火手中的剑罢了,若是刑部依旧不肯妥协,不肯退让,那么即便是李至刚案结案了,恐怕接下来,还要面临无尽的麻烦。
当想清楚了这一点,郑赐不禁头疼了起来。
现在郑赐的压力也很大,要知道,如果他是马京、李庆这样的侍郎,自然可以把刑部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但他是刑部尚书,他要揣摩和顺从皇帝的意思,要承受来自帝国最高层的压力,自然不能跟皇帝对着干,可他也不能完全无视和牺牲本部门的利益,这就造成了如今郑赐左右为难,被迫开溜的局面。
“那怎么办?我们要不要同意?是马上同意还是僵持后同意?若是同意,能否争取到一些交换条件?若是僵持,能否跟那些人说明我们刑部的难处?”
李庆的一连串问题问的郑赐头皮发麻。
所谓的“那些人”,指的自然是在大明势力庞大无处不在的盐商们。
开中法实行这么多年,十足十地养出了一堆怪物。
而刑部正是被盐商们腐蚀的重灾区,从上到下哪个没受过盐商或是公开或是私下的馈赠?这种馈赠还不一定是物质上的,也有可能是给自家长辈、后生、乡梓等提供的各种便利,而不是给本人的。
“这些事情再说,先把眼前的案子结了。”
郑赐心中可谓是一团乱麻,抬手揉了揉额头说道。
“那部堂示下,李至刚究竟是不是冤枉的。”
郑赐可以厕遁,但李庆是出来取东西的,他还得回去继续参加三堂会审,这时候刑部的态度自然得由郑赐拿主意,他再回去给代替郑赐负责会审的马京通气,李庆是没法代替郑赐做这个决定的,他肯定也不会背这个锅。
郑赐冷哼一声:“这还用说吗?肯定是有人栽赃陷害啊,如果李至刚真的贪污受贿,那还能查无实据吗?”
看着李庆的眼神,郑赐捂着肚子没好气道:“伱还想让我给你立个字据不成?放心吧,就这么办,我不想看李至刚小人得志的样子,后面我就不参加了,你把我的意思转告给马京。”
三堂会审继续。
这次除了郑赐,所有人一个不落,倒是都在。
但马京却没坐在主位,反倒是跟陈瑛换了位置。
按理说,他作为郑赐的副手,级别也高于陈瑛,应该坐在主位,跟陈瑛平起平坐才对,不管怎么讲,他也是正三品的大员,可偏偏他就没有这么做。
显然,李庆跟马京通过气以后,刑部在李至刚案上,已经达成了妥协,不打算继续纠缠了。
而陈瑛做主,这三堂会审的后半场,其实结果就没什么波澜了。
马京的脸色有些阴沉。
他原本以为,这场会审会非常简单,他甚至不必费太多唇舌,就能逼着李至刚屈服,最起码也要轻判,而不是无罪。
这样的话,也能回应姜星火之前的施压。
原因很简单,既然姜星火不愿意以刑部判李至刚无罪为代价,来放弃修改盐法,那么刑部自然是要在皇帝的容忍范围内,给李至刚判有罪的。
别管是什么罪,贪污一贯钱也是有罪。
但是直到现在,马京他才发现,原来自己想的太天真了。
这位国师,并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温文尔雅。
不然,他怎么能这么快准狠地,直接帮助李至刚脱罪,而且击中了《大明律》的重大漏洞?
之前马京就听说国师到底如何智慧超群,一直未曾领教,因为刑部的业务范围,确实很少能跟姜星火扯上关系,但如今看来,别的同僚是真没说错。
在规则内玩智力,哪怕是他们这些从事律法不知道多少年的资深官僚,都对姜星火无力反击。
因为这时候的《大明律》,不是他们手中的武器,反而成了束缚他们的牢笼。
马京想到这里,不禁微微皱眉,心中暗忖道:难道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了?
这个念头冒出后,马京顿时心慌意乱,脑海之中瞬间涌入许许多多的想法,不断的冲击着他的大脑,让他一阵头昏脑涨。
与此同时,坐在侧面的姜星火,似乎也是有意无意地看向马京。
李至刚案只是一个开始。
姜星火的目的,是利用这个案子作为修改《大明律》的典型案例。
如果不修改大明律,不仅以后官员亲属经商,都可以效仿姜星火找出的法律漏洞,而且更麻烦的,还在后面。
姜星火要变的法,没有人能阻止。
随着一封封文书递到了三位堂官的手上,李至刚原本平静下去的心,渐渐变得激动起来。
他感激地看了姜星火一眼。
李至刚很清楚,按照他跟郑赐和刑部那几位平常的不对付程度,这些人是一定要搞他的,如果没有姜星火的帮助,他肯定不可能成功过关。
而只要过了这一关,能明军击溃并肢解安南,他就可以走马上任交趾布政使司的布政使了,到时候天高皇帝远,那是真真正正的土皇帝级别享受,想怎么享福怎么享福,可比在朝中耗费心神舒服多了。
文书上面写的内容,跟之前并非一模一样。
而今天,已经是第二次开堂了,必须要有个结果出来。
其实既然无法通过“亲属经商”给李至刚定罪,那么他们也没掌握什么李至刚直接受贿滥用职权的罪名,所以眼下并没有太多争议。
在三位堂官最后沟通一次过后,开始宣读。
“本案的核心在于李至刚亲属是否经商,经过锦衣卫提交的证据表明,李至刚与妻子虽因无子而休妻,但多年相伴,感情甚笃,不忍抛弃妻子令其衣食无着,故租住房宅,以洒扫等劳作相抵,并不违背《大明律》相关规定。
另外,李至刚前岳父经商的确存在古董售价过高,经评定后远超市价的情况,但无证据表明与李至刚有任何联系,仅以平抑物价勒令其不得以明显不合理价格出售古董。”
三法司经调查证实,前礼部尚书李至刚并未涉嫌收受贿赂,且在任职期间并无滥用职权证据。此案的证据不足以支撑判处李至刚之前被诉罪名,且鉴于此案牵扯重大,影响广泛,因此三法司会审结果,将于《明报》刊登。”
宣判结果公布后,姜星火放下手中厚厚的笔记,第一个站起身来说道:“恭喜李大人。”
紧接着很多参与三司会审的中层官员也纷纷恭喜李至刚。
看着刑部的两位侍郎,姜星火也是笑了笑。
姜星火并不担心接下改革盐法,会有什么太大的差池。
因为“李至刚案”的结果,注定会成为大明司法改革的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
《大明律》的漏洞多的是,如果刑部坚持不改盐法,那么以后他们要面临的问题,可就比坚持这件事还要麻烦的多得多,毕竟法律总是有漏洞的,现在还不让加修正案,而刑部拿着太祖高皇帝祖训,坚持所有人不能改动,那最后遭罪的,还是自己。
所以,姜星火断定,李至刚被释放后,刑部手上没牌了,主动权现在已经到了他的手中。
自己可以慢慢给刑部施压,推动大明的司法体系改革。
同时,朱棣那边用建立审法寺来分权,显然也早晚会让刑部放弃抵抗。
一旦推动了《大明律》成为天宪,并且可以定期修改天宪,再加上条例法令的补充,那么后续他做很多改革动作,都有了依据。
毕竟,这都是按照《大明律》体系办事了。
名不正,则言不顺。
姜星火现在要做的,就是把这个“名”给正过来。
——————
李至刚被无罪释放后,整个南京城都炸锅了,谁都没有想到李至刚案竟然结束的这么干脆利落,而且消息灵通的官员,都知道这件事从始至终都是国师在策划。
说白了,这就是变法派与坚持不变法的刑部之间的庙堂斗争。
李至刚一开始就是卷入了上一次庙堂斗争,充其量就是被当靶子打了罢了,可现在他却正经翻身了。
而姜星火破局的手段显得非常奇怪,但却不失聪明,他采取的方式很特别,那就是直接找《大明律》的漏洞,这样一来,许多官员都自觉地在家里准备了一封休书,以备不时之需。
三法司简直头皮都要炸裂了,人人这么搞,以后怎么《大明律》可就被玩坏了。
而且,这还远不止事件的结束。
紧接着,扬州知府王世杰被商人起诉的案子,也披露了出来。
王世杰是姜星火从常州府同知的位置上,一手提拔起来的,姜星火当然要予以反击。
而且开中法养出来的怪物一般的各大盐商集团,正是阻碍变革盐法的幕后推手,不管是刑部的不配合,还是针对王世杰的起诉,都是表象。
而暴昭余党,在其中起到的作用,反而微乎其微。
茅大芳虽然依旧逍遥法外,但在大明帝国的高层看来,不过是早晚会被逮到的跳梁小丑罢了,这次钓鱼不成功下次还能钓到。
很快,针对盐商的清查行动就开始了。
黄淮布政使司和南直隶各地的官府,同时收到了清查贩卖私盐的命令。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不得不说,私盐这行当,利润真是高的有些吓人。
朱棣在知晓金额后勃然大怒,当即命令都察院彻查参与走私的盐商们的罪证,同时派遣锦衣卫一路追查,一旦发现与贩卖私盐案件有牵扯的官员,立刻捉拿归案!
这一番雷厉风行的行动下来,短短不到十日的功夫,南直隶和黄淮布政使司,便有近二十名官员落网,其中不乏都转运盐使司衙门的核心人物。
按照明代的官制,负责盐政的主要是都转运盐使司,基本都是在沿海地区,也就是两淮、两浙、长芦、河东、山东、福建,而各地的都转运盐使司下面又有分司划片负责各大盐场,各大盐场由盐课大使具体负责盐的开采等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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