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肥宅,奈何丧尸围城 - 第31章 猎杀变异猫
鼠群自然不知道,这只奶牛猫已经快要是强弩之末了,只是因为被上位捕食者的气势所震慑了而已。
就在奶牛猫跨过鼠群的包围圈,即将离开的时候,异变,发生了!
“咻”
利箭破空的声音突兀响起,接着,就看一道血花从奶牛猫的腹部炸开。
“嗷呜~”
奶牛猫一声怒吼,丢下嘴上叼着的老鼠王,连忙警惕的打量起四周来。
很明显,刚刚有敌人偷袭了自己。奶牛猫忍着肚子上伤口的剧痛,愤怒地低声嘶吼着。
“咻~”
破空声再次响起,奶牛猫背上的毛瞬间站立,一个跃起,就要躲开。
“嗷~,噗!”
谁料,奶牛猫刚刚跃起,却突然感到腹部的伤口传来一股剧痛,忍不住惨叫一声,紧接着,就听到另一只利箭扎入身体的声音。
连中两箭,奶牛猫当场就炸了毛。刚开始,奶牛猫还想将扎在身上的箭矢给甩下来,结果,万万没想到,那箭杆之上竟然还有倒钩!
任凭奶牛猫如何使劲,就是甩不下来,反而扯动了伤口,血流的更加汹涌。
奶牛猫怕了!不仅仅是感觉到身上这两处伤口很快就会让自己死掉,更重要的是,到现在还没有看到袭击的敌人在哪里?
腹部的伤口,牵扯的实在太痛,奶牛猫根本就没办法逃跑,只能在原地戒备着,不过,几分钟之后,奶牛猫终于坚持不住,倒了下去。腹部不停地起伏着,看起来非常的痛苦。
又过了两分钟,奶牛猫的动静小了许多。
直到这个时候,林凡才从不远处的绿化带里面钻了出来。
不过,为了保险起见,林凡并没有第一时间走到奶牛猫的身边,而是拎着大刀,就这样远远地盯着奶牛猫。
奶牛猫刚倒下的时候,其实还没有油尽灯枯。等到林凡出现的时候,奶牛猫一眼就看出来,这个人,就是那个暗中偷袭自己的家伙。
本来奶牛猫,还憋着最后一口气,准备在林凡靠近的时候,送他一个大嘴巴子,拉他一起上路。没想到,这个人类,竟然如此的有耐性,愣是一步也不肯上前,就这样盯着自己。
林凡距离奶牛猫,差不多有十来米,这个距离,已经超过了奶牛猫临死反扑的最大距离。
结果,随着时间的流逝,奶牛猫最后还是闭上了不甘的眼睛,一命呜了个呼。
看到奶牛猫确实是没了动静,林凡这才小心翼翼地走上前去,然后,直接就朝着奶牛猫的脑袋一刀砍了下去。
“当!”
结果,巨大的反震,差点让林凡手里的刀飞了出去。
“艹,这么硬!”
揉了揉被震痛的手,林凡先是一惊,接着又是一喜。二阶变异兽,骨头的坚硬程度远超自己的想象,绝对是个好东西。
“这要是扣下来,那岂不是可以整一套护甲?”
虽然,没有补刀成功,但是,林凡也确定了这变异猫确实是噶掉了。
不过,这变异猫的尸体确实不好处理,无论是骨头还是皮毛,都比想象中的要更加坚韧,林凡一时之间也没什么好办法。
只好先将目标放在了老鼠王的身上。
林凡先将奶牛猫身上插着的两支利箭收回,这可是好东西,自然不能丢了。
林凡从一家正在装修的别墅工地,顺来了两根一米多长的螺纹钢,然后用铁丝将早上弄到的变异鼠爪绑在前面,才做出来的三支手抛利箭。
变异鼠的爪子,非常的坚硬,连混凝土都能扎进去,要不然,想要扎进奶牛猫的肚子,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当然,现在林凡又多了一只二阶变异鼠王,和一只二阶变异猫的尸体,可以做出更加牛x的武器了。
刚才,奶牛猫手上发狂的时候,整个变异鼠群就已经被吓得跑光了,不过,林凡还是有些担心会出现新的什么变异兽或者高阶丧尸。
于是,林凡将变异奶牛猫的尸体一把扛起,接着,又提溜着老鼠王的尾巴,重新躲回了刚才的别墅里面。
至于,楼梯那里堆着的变异鼠尸体,还是等到天亮再说吧。
回到了别墅,林凡没有立马休息,而是先处理起了变异老鼠王的尸体,将老鼠王的四肢爪子剁了下来,接着又将老鼠王的脑袋撬开,翻找了起来。
果然,不负林凡所望,在变异老鼠王的脑袋里找到了晶核,而且还是绿色的小绿豆,就是大小要比之前得到的辣妹丧尸的那个小了那么一丢丢。
“看来,这个晶核的大小,跟实力是有着直接关系的。”林凡猜测道。
接着,就是要处理奶牛猫的尸体了,不过,这奶牛猫的皮毛,足足要比老鼠王的坚韧了好几倍,就跟老牛皮一样,用长刀很难划开。
不过,对于林凡来说,这并不是什么问题,因为他手里,现在有更好的工具。那就是,变异鼠王的爪子。
林凡用变异鼠王的前爪,沿着奶牛猫的前脚脚趾连接的地方一点点划拉着,虽然,不是很顺畅,但是比刀子的效果要很多。
“这变异兽身上的材料真不错,就是短了一点,也不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没有变异大螳螂,会不会长到两三米那么长。要是能弄死一只,把爪子卸下来当刀使,应该好用的很。”
林凡一边小心地划拉着,一边憧憬道。现在,对付二阶变异丧尸或者变异兽,普通的钢刀还有点用,要是以后遇到更高阶的玩意儿,别说刀子了,到时候恐怕就算是用枪也不一定能打得穿。所以,武器这方面,以后还是得从变异兽身上想办法。
弄了将近半个小时,林凡才终于将奶牛猫的爪子,给卸了下来。
猫科动物最厉害的除了嘴里的獠牙,就是这一双前爪了,更何况这还是一只二阶的变异兽,爪子的厉害程度就更不用说了。
整根爪子,或者说是指甲,差不多有十二三公分长,前面尖、后面粗,反面有细长的爪刃,非常的锋利。林凡试过,轻轻松松的就可以在水泥地上划出深槽来。
坚硬程度也很强,刀劈锤砸都不怕,甚至用变异鼠王的爪子,也很难在表面划出痕迹。
就是长度有点短了,基本上也就只能当个匕首用用。
当然了,林凡之所以把这玩意儿先弄下来,最主要的还是主内用这玩意儿来剥变异兽的皮。
正所谓: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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