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毕业,你让我烧大席? - 第九十二章 能不能把郑师傅邀请到越南做大席?【补】
既然大女儿不能吃,阮三顺对三位儿媳妇说道:“别看着了,都馋坏了吧,赶紧吃,趁热。”
虽然阮三顺这样说,可是他和李士香没有动筷子,她们也不会吃。
阮三顺拿起筷子对着色泽红亮的肘子皮夹了上去。
轻轻一叨,还没有等他用力,肘子皮就被夹下来一小块。
“这肘子炖的是真好,厨师手艺可以。”
看到轻轻一碰,肘子皮就被他夹下来一块,阮三顺赞叹郑飞的手艺好。
看到阮三顺夹了一块,李士香同样夹了一块。
因为家里有些困难,她已经很久没有吃过肘子了。
现在看到这么大,味道这么诱人的肘子,她就感觉口齿生津。
看到两人都吃了,阮琳恩的三位嫂子也拿起筷子吃了起来。
好吃!
三人边吃边点头。
抬头一看,发现阮三顺和李士香两人吃的正香。
旁边桌上的几位亲戚更是吃的抬不起头,嘴就没有停过咀嚼。
“好吃,这肘子太好吃了,又香又烂,还不塞牙。”
“我以前还以为郑师傅的名气是吹出来的,今天这一尝才知道,郑师傅这名气是真的带着手艺的。”
“不错不错,我这没有牙的老头子都能咬的动,可见这肘子是真的炖到家了。”
“也不知道这肘子是怎么炖的,一点都不腻,只有香,满嘴留香。”
今天来的宾客们是真的长见识了。
郑飞的名气虽然大,可是吃过他做的大席的人还是少数。
特别是三里桥这里,绝大部分人只听过他的名字,他做的大席还没有吃过。
有的人本来还有些怀疑郑飞的手艺是不是真的像别人传的那样。
可是从两道凉菜上桌以后,他们心里就没有了别的想法。
只剩下一个想法。
那就是郑师傅手艺很牛逼。
特别是肘子上桌后,更是得到了所有宾客的一致好评。
马国栋站在走廊下面,看着众人,发现没有什么问题后,转身回到了西屋。
包红英坐在凳子上,手里拿着礼单,面前的箱子里面,放着今天收到的礼钱。
“怎么?还没有算清楚?”
马国栋问道。
包红英摇了摇头,头也没抬的说道:“你别说话,要是算错了还要在算一遍。”
得,他不在心里得了。
闻着空气中的香味,马国栋摸了摸肚子,决定去外面做菜的地方看看。
看看能不能找点东西吃。
“国栋,过来吃点。”
“不了不了,你们吃,吃好喝好啊,多喝点。”
走出去,喝喜酒的人就让他过去喝点。
来到做菜的地方,正看到郑飞三人在忙。
郑飞正站在锅前看着锅里的小龙虾,范海在后面忙着配接下来要炒的菜。
而王明天则站在蒸笼前,往托盘上放菜。
马国栋瞅了一下,没有发现什么吃的。
看到三人额头上的汗水,马国栋发现这里居然没有水。
马国栋在心里骂了儿子一句,然后转身回家。
包红英看到丈夫一脸不高兴的样子,还以为出了什么事情。
连忙问道:“出啥事了?怎么沉着脸?”
马国栋抱起一箱矿泉水和一箱啤酒,有些生气的说道:“我刚才去外面,发现郑师傅那里居然连水都没有。”
“你说那臭小子是怎么办事的,这让人怎么想。”
马国栋是越说越生气,恨不得把马明叫过来打一顿。
看到他脸上的表情,包红英就知道他是真的生气了。
“别生气,说不定是儿子忘了,你也知道,他为了今天得事情忙了好几天了。”
马国栋吐了口气,让自己平静下来。
“行了,你也别拉着我了,我赶紧去把水给郑师傅他们送过去。”
正和发小坐在一起的马明正好往这里看来,看到父亲抱着矿泉水和啤酒,瞬间想到了什么。
“哎呦卧槽!”
马明赶紧放下手中的酒杯,站起来就往马国栋跑去。
几位发小看到马明忽然离开,扭头看去,发现没有出什么事情。
“大,给我给我,我去送。”
马明拦住马国栋,把东西接过来。
“我刚才忘了。”
把东西接过来,马明说道。
马国栋沉着脸,说道:“赶紧给郑师傅送过去。”
马明点点头,看到他生气,连忙离开。
来到做菜的地方,马明把东西放下。
打开矿泉水,从里面拿出三瓶。
“郑师傅,喝点水。”
郑飞接过水,擦了擦汗说道:“今天天气还挺热。”
“是啊是啊,今天气温确实有点高。”
马明说着,又把另外两瓶矿泉水递给范海和王明天。
“两位师傅,喝点水在干。”
“好好好。”
范海和王明天接过水,打开喝了一口。
忙到现在,他们确实渴了。
马明正要从箱子里面拿水递给李凤霞三人,就被她们拒绝了。
“我们自己拿。”
马明笑了笑,也不知道叫她们什么。
这辈分他有些搞不懂,太复杂了。
来到郑飞身边,看着锅里火红的小龙虾,下意识的咽了咽口水。
“郑师傅,这小龙虾什么时候上?”
郑飞拿起铲子翻了翻,说道:“等到把烧鸡和鱼上桌后就上。”
小龙虾炒到现在已经快差不多了。
“哎呦,那我可要回去等着了。”
马明给郑飞说了一声,然后就往家走。
他要给妻子说一声。
来到老丈人一家坐的地方,马明搬了个板凳,放在了阮琳恩和小姨子中间。
正从厕所回来的发小看到他身边的小姨子,眼睛转了转,心里有了一些想法。
也不知道他小姨子找不找华国老公。
要是能嫁给他就好了。
长的漂亮皮肤还白,简直就是他心目中的媳妇。
“老公,你怎么过来了。”
阮琳恩好奇的问道。
“刚才我去郑师傅那里送水,看到锅里正在做小龙虾,等会上完烧鸡和鱼,就会上小龙虾。
你不是爱吃吗,我过来给你说一声。”
听到小龙虾这三個字,阮琳恩眼睛都亮了起来。
可是一想到肚子里的孩子,她不知道能不能吃。
“我怀着孕呢,应该不能吃吧?”
是哦,马明这才想到,她还怀着孕呢,这小龙虾应该不能吃。
毕竟,小龙虾里面放了那么多调料,还往里面加了啤酒,孕妇肯定不能吃。
马明挠了挠头,抓着她的手,说道:“好像是不能吃,但是,不能多吃,你稍微吃几个没问题。”
听到能吃几个,阮琳恩笑的眼睛都眯了起来。
“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不能多吃,几个就行了。”
马明嘱咐道。
阮琳恩笑着点点头,眼睛往门口的方向看了一眼。
她现在已经等不及了,真相让烧鸡和鱼赶紧上来。
阮琳娜好奇的看了一眼身旁的姐夫,心里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阮琳恩的三位嫂子对他点了点头,也没有说话。
不是不说,是说了他也听不懂,最后在李士香的提议下,三人干脆不说了。
毕竟三人长的还可以,说多了也不好。
“五香烧鸡、麻辣黄河大鲤鱼。”
李凤霞的声音从门口传来,随后就看到李凤霞端着托盘径直的来到他们这里。
因为上的菜宾客们吃的太快,所以,郑飞加快了上菜的速度。
这次一次上两个,烧鸡和麻辣鱼。
五香烧鸡虽然味道很好,可是在麻辣鲤鱼的味道下瞬间被压制了。
空气中只有麻椒和辣椒的香味,烧鸡?没有闻道。
鲤鱼提前油炸过,来到这里往锅里倒上水,把炸好的鱼放进去,在往水里放上秘制调料,最后盖上锅盖大火炖。
炖到七七四十九分钟,汤汁就钻进了鱼肉中。
虽然他只有基础火候掌握,但是对炖鱼上的帮助简直提升了一大截。
王明天看到他炖东西用的手法和动作后,更是惊为天人。
跟随着郑飞做了两三次大席了,王明天还是第一次看到他居然能把火候掌握的那么好。
阮三顺眼中只有麻辣鱼,五香烧鸡是什么?
对不起,烧鸡别来找他了,他怕麻辣鱼误会。
阮三顺从小就很喜欢吃辣,这归功于他们那里的气候条件和地理环境。
不光他,他们周围的所有人,都很喜欢吃辣。
阮琳恩的三位嫂子看了看只剩下一点肉的肘子,然后把目光看向了刚上桌的麻辣鱼。
这鱼肉肯定又麻又辣。
空气中,麻椒的味道特别的明显,在麻椒的味道后面,有一股辛辣的辣椒味。
还不是一种辣椒的香味,是三种。
为了做麻辣鱼,郑飞找人买了高品质的麻椒。
高品质的麻椒味道很正宗,用这种麻椒做出来的食物是又麻又香。
味道特别的好。
既然有这样的麻椒,那辣椒的品质也不能差了。
可惜高品质的辣椒太难找,他找了很久才找到了一些比摊位上卖的辣椒品质要高一点地方辣椒。
他一共买了三种辣椒。
这三种辣椒有辣、有香,还有色。
三种辣椒的香味不一样,正好让它们融合在了一起。
三种辣椒的香味加上高品质麻椒的味道,加上他的手艺,让这次麻辣鱼的味道提升了不止一个级别。
阮三顺招呼了一下马明,然后拿起筷子对着鱼肚子夹了一块。
看着筷子上的鱼肉,鱼肉表面微红,里面是鱼肉的白嫩。
靠近嘴巴,一股浓郁至极的麻辣味直冲脑门。
让人瞬间精神了起来。
把鱼肉放进嘴里。
感受到鱼肉的味道,阮三顺脑海中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能不能把郑飞请到越南去做大席。
这鱼肉实在是太好吃了,是他从小到达吃过最好吃的鱼肉。
鱼肉香、嫩、麻、辣、鲜、咸。
吃进嘴里让人简直就像回到了水里一样。
回过神来,阮三顺看到儿媳妇几人正在看着他。
阮三顺招呼着他们几人:“快尝尝,这鱼做的实在是太好吃了,这要是有米饭,我能吃五碗。”
李士香听到丈夫的话,招呼着女儿儿媳和马明尝一尝。
三位儿媳妇虽然不和阮三顺两口子住在一起,可是也离得不远,知道他是什么人。
能让他说出这样的话,这麻辣鱼的味道绝对是超乎了他的想象。
阮琳恩看着马明,问道:“这鱼我能吃吗?”
马明拿起筷子在鱼肚子上加了一块,放在阮琳恩面前的碗里。
“当然能吃,但是,只能吃这一点,因为里面有麻椒,不能多吃。”
“这一点就够了。”
阮琳恩夹起碗里的鱼肉,一脸期待的放进嘴里。
“(⊙o⊙)哇,这鱼肉做的也太好吃了吧,也不知道那位帅气的厨师有没有女朋友,我真想做他的女朋友。”
阮琳娜吃完鱼肉,惊讶的说道。
别人都没有当回事,可是阮三顺把这句话听进去了。
对啊,那位厨师那么年轻,看样子应该还没有结婚,说不定女朋友都没有。
也不知道他看不看的上他琳娜,要是看的上,他不就有机会把他叫到越南去做大席了?
等会宴席结束了,就让女婿问问。
鲤鱼不是很大,一人夹几下就没有了。
看着干净的鱼骨架,阮三顺用筷子夹起来,碰给了趴在桌子下面啃骨头的小狗。
郑飞做大席有一个现象,那就是动物来的多。
不光狗,猫也过来。
在马明家的院墙上,现在还趴着几只猫呢。
除了院墙上正在啃骨头的几只猫,在院子中的桌子低下,还有几只猫。
有猫的桌子下面,狗都不会过去。
没别的原因,就是打不过。
“哎呀,真想把做麻辣鱼的厨师请到越南去。”
阮三顺看了一眼完整的五香烧鸡,放下了筷子。
虽然烧鸡的味道也很好,可是阮三顺一点想吃的意思都没有。
“你们别看我,这烧鸡我不吃,你们吃吧。”
看到桌上几人都看着他,阮三顺说道。
要是他不说,她们就不敢夹菜。
听到他这样说,三位儿媳妇和阮琳娜才把筷子伸向烧鸡。
李士香放下筷子,听到他的话,连连点头。
确实,就郑飞的厨艺,要是去越南做大席,不说别的,就说整个越南农村,都是他的天下。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那年他双手插兜,没有一个人是他的对手。”
越南就那么大,要是他的名气传出去,做的大席次数越来越多,那他的名字很快就能在越南传播起来。
只是以郑飞的手艺,他不可能去越南那个小地方去做大席。
这也是阮三顺最苦恼的地方。
更别说,以郑飞的手艺,坐一次大席收费肯定不便宜。
正好马明在这里,他肯定知道郑飞的收费标准。
添加书签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