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大文豪 - 第一百四十二章红极一时的歌星
廉萧轻笑着,眼神直直望着一处角落,一个欢喜的一个丑陋的,那两个人,两种特色,让廉萧矛盾,只因那两个人,竟然是一伙的人。
“算你走运。”他冷哼一声。
身边的保镖接过他从眼睛上摘下来的平面镜,而后递给他一条崭新的毛巾,他轻拭着脸颊,不经意间翘起兰花指,但身边的保镖依旧是一副高深莫测的高人形象。
至少,他们不能给他丢脸。
拍卖会依旧进行着,孟楚仁大大露了一回脸,能够拍卖霍伦德大师的音响设备,觉得很是荣幸。
然而他也很有气魄,能够接触这样的工作,至少,他现在有一种成功人士的感觉。
霍伦德大师脸色也变得潮红,不错,今日还是有些收获的,一方面结识了陈晨,另一方面,推举了自己的产品,这些,都应该值得庆贺。
“九十万”,那角落中的男子说道。
声音虽然微弱,但是却有着丝毫没有放弃的意思,他轻轻如同呓语的声音,笑道,“我买这个设备,纯属玩玩,现在,大叔,你买到之后想要做什么?说个理由,理由好的话我下次就让给你。”
品牌男大叔脸色青一块紫一块,尼玛,被小辈打击了,这还是人吗,到底从哪里冒泡出来的小祖宗,非要在这个时候跳出来,不是明显跟我过不去吗?
他咬牙切齿道,“我买这个音响就为了听音乐。”
“这个理由,不好。”那男子嘿嘿笑一声,道,“我买这个是要摔的。”
“摔了?”那大叔愕然。
男子对着他轻轻拍了下双手,冷笑一声,淡淡对着舞台上的那人看了一眼,“他用过的,我就要踩,踩到不成样子的时候,你爱怎么拍就怎么拍。”
品牌装大叔愤然,但是却也闭口不语,九十万买个电子产品,对他来说,很是奢靡,也很浪费。
众人望着两人,都是窃窃私语,尤其是品牌大叔身边几个被称之为屌丝的人,更是冷笑道,“呵呵,屌丝叔。”
“咳咳。”那人气急,但是干瞪眼却没有发作,脸色无比差劲。
九十万的音响设备最终被那个少男所得,底下的观众都是各色表情,感叹唏嘘,也有羡慕的一些女子,更是直直望向角落那处那个人。
尽管,那人长相有些土肥圆,但,这才是大气的本钱,他们如此认为。
“摔。”
“摔啊。”
“怎么还不摔?”
“……”
有人起哄道,彭清冷笑,根本不理睬他们,他可是知道这里是什么场合,再说,自己会愚蠢到分不清楚场合?
他笑着,和身旁几人有说有笑,似乎忘记了一样。
孟楚仁淡淡望了他们一眼,只要不在这里,捣乱,那么,一切都好说。
观众们很失望,尤其是品牌男大叔周围,更是揶揄之声不断,那大叔的头都快钻进裤裆里了。
“最后一件,我们,拍卖之前,有请巩先生高歌一曲如何?”孟楚仁接口道,他笑兹兹得看着评委席上的巩群,这个人,他怎么能够不利用一下。喜祥阁大厅的老板项梁也是抬头,眼睛微眯,巩群曾经也是一个极有才华的音乐人,而自己,在上学时代,还追星过,他的嗓音之沧桑,如同高原之上的风霜过后的晴天,让他们不能忘记。
巩群站起来,举着双手,他突然有些颤动,自己退居幕后,已经整整二十年了,十三岁出道,十五岁第一支歌曲,到了二十四岁,就甘愿退居到幕后,一直做到现在。
此刻,站在舞台上,他唏嘘不已,曾经自己也辉煌过,而今,却没有多少人能够记得,从底下观众的疑惑中,就可感知,时间不饶人。
一处流水始终会流失殆尽,要想保住,那便要长期润色,养一滩泉水。
可是,终归有记得自己的人。
那些人,他也有过接触。
而喜祥阁大厅的老板,就是自己曾经的铁粉,并且,那时候就在一次活动中,两人结识,成了好友。
一晃二十年已过,有着可惜,但是却从没后悔过,动摇过。
“听/风吹落沙的呼吸声/仰望/我们的天空/一路而行/不曾相忘记……”
一曲《落沙》莫名勾起许多人的回忆,有的人在一刹那扬起了头,原来巩先生就是落沙的演唱者。
这才是深藏不露的高人,他们亦是曾听他的歌曲长大的。
尽管,所有人都在刚才都知道巩群是音乐榜幕后的大内总管,但是却依然有的人没有想起他以前的身份,而现在,一首《落沙》,哭红了他们的眼睛。
“是他。”
“艺名巩群生。”
“曾经红极一时的歌星巩群生。”
“……”
底下的观众沸腾了,似乎眼中全都是那人的影子,一路伴随着他们长大,成熟。
花开花落,无人能够遗忘。
他的容貌和身姿,他的嗓音和魅力,在此刻,再一次征服了他们的人和心。
“歌神就是歌神,只是这些年,他越发身体状况不佳了。”项梁为巩群再一次出现在众人面前抛头露面,而感到高兴,多少年,不曾问过他是否还要唱歌,多少年,自己只能将怀念藏进巩群以前发的唱片里。
追星的时代,一去不复返。
“感动,超级棒的唱腔。”谭珂的眼泪都差点落下,这个前辈,依然一鸣惊人,不管台前还是幕后,总是让她看见有闪光点出现。
他的魅力总是莫名地突然散出来,不管站在舞台还是舞台之下,或者隐居在幕后的工作,总是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和领悟。
“果然,一代神人巩群生,上个时代的音乐领军人物,只他天生独特的嗓音,就算现在这个大时代下,也能够风骚起来。”万绝天品味着,喃喃自语,仿佛对着自己所说,然而却正好又能被陈晨听到。
“歌神,没有想到,我今天能够遇见老前辈。”陈晨笑道。
不过,一想起自己刚才被他拉着上台的情景,他就莫名地有着疑惑和好奇,他,对自己有着怎样的了解,而且,还要卖个关子?
陈晨望着歌曲接近尾声的巩群,突然也有了一丝好奇。“尼玛,真的是歌神啊。”安西坐在台下,大声呼喊着,合着底下的观众,一起狂呼。
一首老歌,经典的不同凡响。
尽管那人,早已消逝在众人的眼界中,但他的身影永不再忘记。
“原来,现代帝国十大经典老歌中,就有他的这首《落沙》,虽然只是垫底,但是能够进到前湿,也是不错的。”陈冠也很开心,能够今日看到曾经那人的风姿,不枉自己花费几张票钱,这下,算是完全来对了。
不仅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而且还能瞭望以前的一代歌神,这种成就感,他很在意。
“虽然从没关注过,但是《落沙》的确不错。”安小花也如是道。
“最可恨的是晨哥哥,居然能和这个大神认识,还不告诉我们,哼哼。”陈静撅着香唇幽幽道,似乎有着无尽怨言。
“也许他们只是碰巧,也是第一次见面也说不定。”张涵一不会以为陈晨真的和巩群认识,刚才巩群邀陈晨上台,她就知道他们是不认识的。
舞台上的巩群一挥手,告别众人的热情,对于这些早就遗忘身后的热情,他很感激。
因为,还有人喜爱,有人记着他。
不过,该继续的事情依要继续,他不会留恋舞台,只因为,他知道舞台已经不属于他。
他坐下来,坐在评委席上的中间位置,而后向身旁的陈晨笑了一下,带着揶揄的神色,也似乎很是得意。
陈晨无语,这些大神,怎么就喜欢隐身,没发现还好,一旦发现,才知道有多么的神。
难道,我天生是被打击的份?
陈晨突然感觉人生很是奇妙,本没有交集的人,总是冥冥中自有天定,这种缘分,敢都敢不走。
“巩叔,你这么神,你家人造么?”陈晨问道。
巩群白他一眼,眉飞色舞,笑着回应道,”偷偷告诉你,他们不造啊。”
“噗。”谭珂忍不住笑出了声,她笑着说道,“巩叔,你就不要骗陈晨了,我估计小凡都知道的。”
“小凡?是谁啊?”陈晨不解问道。
“我的儿子。”巩群无奈,指着两人,笑骂道,“不准再查了,否则,我就脱光光了。”
“咳。”万绝天郁闷得望着三人,“小孩子都被你带坏了怎么办?”
“凉拌。”巩群笑嘻嘻道。
他的样子和刚才舞台上那个散发魅力的男子,简直就不是一个人,这时的他,就像个神棍一样无赖,陈晨望着这个娃娃脸的大明星,一时无言以对。
谭珂轻笑一声,而后和陈晨一致保持沉默。
尴尬的氛围并没有维持太久,只因有格格不入的声音,从另一侧传过来,“一帮深井冰,有多了不起。”
这个声音不是洛奇俊所说的,但是却是身旁一人所说,而此人,居然是从幕后走上来的。
而他所说的声音,竟然是用着洛奇俊身前桌上放置的话筒所说,他的动作,吓坏了一些观众。
而看热闹的,依旧很多。
只不过,在众人眼里,他才是真正的深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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