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赘为婿后他只想吃软饭 - 第七百一十二章 大地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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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彩霓阿妹,这个名字以疯狂的速度传到了每一个人的耳中,她美妙的舞姿,侵蚀了无数阿哥的灵魂。
    花儿像是为她而开,绿草像是为她而生,整片天穹的阳光都像是汇聚到了她的身上。
    她脸上的笑容是如此温暖,她的身躯是如此迷人。
    而就当众人为她痴迷之时,一股奇异的芬芳蔓延在响水滩。
    所有人都忍不住朝河边望去,那里有数百人在烤着什么,那一股香味简直馋死人。
    黎松阿爷大声道:“可以过来吃!每人一根番薯!都来尝尝啊!”
    一时间,众人手中的饭团和糯米糕不香了,即使这已经是他们最好的食物,但比起这一股香味来,似乎难以下咽。
    众人一时间围了过去,木榕阿爷站了出来,维持着秩序。
    一人只能吃一个。
    掰开烤熟的番薯,里面金黄的肉散发着迷人的气味,众人忍着烫,小心翼翼吃了起来。
    这一口下去,他们顿时瞪大了眼睛。
    香甜,软糯,口感极佳,特别解馋,而且吃着浑身发暖,实在美味了。
    众人一时间都震惊了起来,已经有人忍不住问了:“木榕阿爷,这是什么东西啊,也太好吃了吧。”
    “是啊木榕阿爷,哪里找的这种好东西啊!”
    “是山上挖的吗?我们之前怎么没见过啊!”
    木榕大手一挥,吼道:“都安静,听我说。”
    众人陆陆续续安静了下来,吃完了之后意犹未尽,舔着自己的手指。
    木榕大声道:“这叫番薯,是一种新的粮食,而且产量极高,每亩地能产十石呢!”
    此话一出,所有人都惊呼了起来,每亩十石,这是什么概念?
    木榕道:“这些番薯,是大晋朝廷送来给我们过节的!”
    一瞬间,整个天地都似乎安静了下来。
    木榕则是继续道:“去年,大晋朝廷送了八十万石番薯过来,我们本可以不饿肚子,早该吃到这样的美味的。”
    “可惜,土司老爷们,把番薯全给我们截了。”
    “他们没有发给我们!”
    “他们的理由是,若是让我们吃饱,我们便不肯给他们打仗了。”
    四周窃窃私语,进而声音变得越来越大,最终化作洪流一般。
    木榕没有再多说,他知道这些话需要消化,他只是专心维持着秩序。
    而众人看着这些番薯,一时间心中五味杂陈,说不出的感觉。
    好在下午的节目,很快吸引了他们的注意。
    “赛马要开始了!”
    “老子一定要拿第一!不知道彩霓阿妹喜不喜欢我!”
    “就你?长得跟一拖牛粪似的,彩霓阿妹怎可能看得上你!”
    “彩霓阿妹喜欢我这种强壮的!”
    “放屁,你分明是胖!”
    “妈的,比一比!”
    赛马开始了,无数阿哥各显神通,争先恐后。
    有人得意,有人失望。
    但很快,他们全部都震惊了。
    因为彩霓阿妹从人群中走出,直接跳到了马背上。
    “我的天啊,彩霓阿妹会骑马?”
    “她这是要参赛?”
    “让我来!我要赢她!给她留下最深刻的印象!”
    场面已经热闹到无法形容了,到处都是人,到处都是人挤人,全部都围了过来。
    彩霓迎着阳光,面带笑容,轻轻道:“各位好哥哥,彩霓阿妹可不会让着你们喔!”
    什么?好哥哥?
    这分明是在叫我啊!
    无数人眼睛发亮,心跳剧烈。
    赛马开始,彩霓一人一马,如一道光一般窜了出去,迅速到了尽头,轻轻一拉,马儿直立而起,完成了漂亮的转身。
    彩霓英姿飒爽,长发漂亮,衣袂飞舞,在所有人震惊的欢呼声中,完成最好的成绩。
    疯狂了,所有的阿哥都疯狂了。
    他们看着彩霓,就像是在看女神一般。
    而此刻,一个古怪的消息也在人群之中蔓延。
    “哎听说了嘛?土司老爷要把彩霓阿妹捉去当小妾!”
    “那个老头子要抢走我们的彩霓阿妹!”
    一个胖子大声道:“他且来试试!”
    “娘的,他要是敢这么做,老子就跟他拼命。”
    “谁也不许欺负彩霓阿妹!”
    时间一刻一刻在过,彩霓一直是所有人的焦点,她也展现出了非凡的才艺。
    无所不通,无所不精,没有缺点,就是她的代名词。
    “天啊,不知道彩霓阿妹唱歌怎么样。”
    “还管什么唱歌啊,彩霓阿妹已经是完美的了,她骑马比我们还厉害。”
    正是议论之时,其他阿妹也不甘示弱,开始了对歌环节。
    彩霓并没有直接下场,而是静静等待着。
    “看来彩霓阿妹不会唱歌。”
    “也是,彩霓阿妹才回来多久啊,她以后一定会的。”
    “就算不会,彩霓阿妹也是我心中最美的阿妹。”
    说着话的阿哥们,很快就看到彩霓下场了。
    她笑着看向众人,语气中带着妩媚之色,开口唱了起来。
    “哎!妹家门前有丘田,半边有水半边闲。”
    “若给阿哥来耕种,就怕阿哥陪了钱,就怕那个阿哥陪了钱。”
    声音清澈高亢,带着哀愁,带着楚楚可怜的意味,简直是神韵皆备。
    这一嗓子,直接炸翻了全场。
    掌声雷动,无数阿哥发疯似的朝前冲去。
    “唉!妹家门前有丘田,走进土地怕棉棉。”
    “要是小伙不来耙,不知还要荒几年,不知那个还要荒几年。”
    很快就有阿哥对了上来,其他人急得直跺脚。
    彩霓捂嘴一笑,继续唱着:
    “哎!妹家门前有丘田,整整荒了十八年。”
    “小哥锄地把草拔,小哥要出肥地钱,小哥那个要出肥地钱。”
    这一次我要来!
    不!我来!
    正是争吵之时,有人已经抢了先。
    “哎!种田要种有味田,一嗅嗅到为我言。”
    “只是留意看田水,先看小妹后看田,先看那个小妹后看田。”
    场面已经热闹到了极致,有人傻笑,有人痴迷,所有人都看着彩霓,听着她最美的歌声。
    到了最后,彩霓则是看向众人,轻声道:“诸位阿爷、阿婆,阿嬢、阿姊,还有阿哥们…”
    “彩霓才回到水西不久呢,见这边日子过得苦,心中也难过。”
    她说话实在太有煽动力,配合她的表情,让人不禁安静了下来,痴傻地看着她。
    彩霓继续道:“身为水西的阿妹,彩霓自己写了一首歌,希望唱歌大家听,这是我对我们水西未来的期望,这是我希望大家过的好日子。”
    下方的阿哥头皮都要炸开了,什么?彩霓阿妹还会自己写歌。
    她莫非真的是仰阿莎下凡尘了!
    吵闹声逐渐安静了下去,因为大家知道彩霓阿妹要唱歌了。
    彩霓深深吸了口气,终于开唱:
    “踏平了山路唱山歌,撒开了渔网唱渔歌,唱起那牧歌牛羊多呀!哎…多过了天上的群星座座。”
    曲调很是独特,但听起来却宛如天籁之音,有温柔,更有力量在其中。
    那歌词中的画面,已经不禁浮现在众人的脑海之中。
    “牡丹开了唱花歌,荔枝红了唱甜歌,唱起那欢歌友谊长呀!哎!长过了响水滩前面那条河!”
    画面感太强,众人已经全部陷了进去,陷入了这一场美梦之中。
    彩霓的声音,像是美神在歌唱。
    “唱过春歌唱秋歌,唱过茶歌唱酒歌。”
    “唱不尽满眼的好风景,好日子天天都放在歌里过。”
    “唱过老歌唱新歌,唱过情歌唱喜歌。”
    “唱不尽今朝好心情,好歌儿越唱大路越宽阔!”
    一曲唱罢,没有声音。
    所有人都在沉默。
    老人们双目浑浊,不禁抹着泪水。
    阿嬢阿婆们拉着手,低声哭泣着。
    无数的阿哥,呆呆看着彩霓,想着歌词里那些好日子,一时间陷入了深深的感触之中。
    彩霓大声道:“这就是我希望大家过的好日子!我希望这一首歌,成为水西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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