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逆袭:别闹了,检察官 - 第160章
"马场?"金小瑜手中精致的银叉一顿,以为自己听错了。
"嗯!在东郊邻县的山区,是俱乐部的形式,我朋友在里面有股份,让我们没事就去捧个场!骑马看起来好像是很遥远很古老的事情,其实也是很时尚新潮的运动,对爱美要减肥的女孩子尤其好!"
林嘉恒浅浅啜了一口面前的美式咖啡,笑着看坐在对面的金小瑜用小孩吃糖的表情吃着面前的甜品,放在嘴里慢慢品味,好像生怕它化完就没有了,珍惜又享受的样子。
其实她是不需要减肥的,她已经太瘦了,倒是希望她能长胖一些,更圆润更可爱.
"东郊山区?那岂不是很远?我记得南山那边以前也有一个马场!"
"你去过?"
其实林嘉恒确定她对骑马即使不熟悉也不至于太陌生,才会提出这样一个邀请,想带她出去走走。
他曾在她的相册里看到过她骑在马背上的照片,头盔、护膝、全套骑马装,眉眼间虽然有点害怕的样子,但也有难得一见的英气。
虽不知那是什么时候照的,但看她在马上的坐姿和提缰的动作可见她是得到过训练和指点的。
金小瑜点点头,眼波里有温情的影像,"上中学时候爸妈怕我性子太软,想送我去学学骑术!那时候还是挺新奇的事物,学费也不便宜,可我只去试上了几堂课就不愿去了!"
林嘉恒微愣,"上中学?不是成年以后去过吗?我看到了你的照片。"
"哦,那个,"金小瑜敛起笑容道,"那是跟荣家人去的,他们家父辈很喜欢马术!"
那时她刚刚成为荣家的一分子,她和荣靖霄没有蜜月,长辈总觉得缺了点什么,他们这辈人里的大哥荣靖轩也从美国赶回来参加他们的婚礼,一家人难得齐齐整整的聚在一起,便出去散心游玩。
荣靖霄彼时对她冷淡不屑,并不认为她会这样时尚高雅的运动。可不曾想她恰好学过一点,虽然只是皮毛,但骑姿端正优雅,也会压浪打浪,不至于上马就被抛下来或是颠得难受。
荣启明夫妇专程让人从香港挑了一匹奥登堡马的马驹送给金小瑜,当作是送她的新婚礼物。
马驹性子温和,高矮也合适,最适合初学者的金小瑜,可是荣靖霄说她是开奥拓的新手犯不着开奥迪,转手把马儿给了不善此道,颠得五脏六腑都快出来的荣靖琪。
那时只要能走在他的身边,与他并肩而行看看山边郊外的风景就很满足了,她又怎会在意骑的是不是良驹。
还记得那匹可爱的枣红色小马叫叶子,他们回来之后,荣家把它交给俱乐部的专业人员继续驯养,再也无从得见了。
她和荣家的一切缘分,都短暂得让人惋惜。
不知叶子还在不在,是不是已经长成英姿飒爽的大姑娘,还记不记得曾经与它有过一面之缘的自己骑在背上追逐着爱人的身影和脚步?
林嘉恒又加了一杯咖啡,并不催促,静静地看着她好像陷入回忆里的表情,半晌才问道:"怎么样,小瑜,愿意跟我一起去走走吗?现在是秋天,听说东郊那边的山上是风景如画的红叶谷,山下是波光潋潋的水库,正是最美的时候。"
金小瑜犹豫了刹那,摆弄着小小的银叉,道:"可我其实不太会骑,也没有自己的坐骑,这样不会让你为难吗?"
林嘉恒心里一紧,知道她在担心什么,握紧她放在桌上的手道:"放心吧,这算是二人世界!况且我们不是说好的吗,有什么不会的,就耐心教会对方,哪有人是全能的呢!我看那照片上你的装扮和骑姿都是正统的英式风格,我只会美式骑术的皮毛,就是想跟你骑着马在山林里走走而已,你才是最重要的,风景其次,其他的,都不在我眼里!"
骑马在西方世界是高贵优雅的运动,向来是贵族阶层的专利。到了国内兴起的这些年,也有不少富裕人士把骑马养马当作是炫富的资本,很多富婆和富家女都有自己的马驹,也像荣家一样,交给俱乐部驯好了,聚在一起便是一番攀比。
倘若他只是为了炫富,或是应酬无关的人们而带金小瑜一同去凑热闹,没有专属坐骑的金小瑜可能的确会被各种挤兑嘲笑,但他的目的其实很简单,真的就是只是想跟她去走走看看而已。
他知道上回造成的创口太大,还要花费很多功夫来慢慢修补。
林嘉恒的期盼和热情让金小瑜实在不忍心拒绝,她知道不该拿过去的伤害来惩罚现在的他们,他是真的有诚意道歉和补偿,她也愿意付出努力。
林嘉恒给了金小瑜一张马术用品专卖店的vip卡,让她和姐妹自己去挑喜欢的用具和衣服,他懂得在女人的世界里有时候头盔和衣服的漂亮程度比骑马本身更有吸引力。
他也知道金小瑜的朋友都间接和荣靖霄有关,他要通过她们传递给荣靖霄一个信息,就是他和金小瑜又和好如初了,容不得他再觊觎他的女人!(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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