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歌 - 第四卷护送男爵任务第三十四章突袭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也没永远的秘密。
无论祁傲如何的想保守能力,却也无法如愿。见多识广的比依恩二人在揣测之中终于明白到了祁傲那可怕的能力,而祁傲的分量亦在二人心头增重了不少。
十几米里特(分)的时间过去,祁傲终于大松了一口气,沿着铺好的路走了回来,有点吃力的说道:“沿着这条道路过去就好了。”
迪发瑞嘴里嘟哝着,朝前走上去,看起来他还是不信祁傲所说的话,谁知道一脚踏上去,发现地面竟然显得质地紧密而厚重,不由愕然道:“纯度提高了!”
迪沃格亦忍不住的走上前去,用手抚摩道路,惊得面色骇然,半天说不出话来,虽然不知道祁傲用的是什么方法,不过能够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提升如此大面积土壤的纯度,已是非常难得了。
用简单的话说,就是天才。
想到这里,迪沃格不由仔细望了望祁傲一眼,在那张不修边幅的脸上,有一双明亮而犀利的眼睛。
众人纷纷走上前去,摸着地面,感受一下,啧啧称赞着。
奥戈罗斯不由大喜道:“幸亏有乔先生在,好了,我们赶快过去吧。”
众人这才收敛心思,驱兽前行。
祁傲在经过了奥莫斯又一次的精神加持后,精神力终于盈满,舒了口气对着奥莫斯道:“你好厉害,若非一直这样输入精神力,我恐怕早就支持不下去了。”
奥莫斯含蓄的笑了笑。
查斯玛笑道:“牧师在战斗中所起的作用可是特别而特殊的,不仅可以破除黑暗诅咒类的魔法,还可以进行治疗,精神加持。在战斗之中,各种职业的配合是强大的基本因素。”
比依恩拍拍他的肩头道:“乔,你真是个神秘的人。我比依恩行走十几年,亦未见过如你一样的男人,假以时日,全大陆都会为听闻你的名字。”
祁傲苦笑道:“那也得走出这片山区再说。刚才我走到林子尽头,看到一大片的盗贼队伍。”
比依恩愕然道:“一大片?”
越过白木林后的山区是很复杂的地形,十几条盘根错节的山道崎岖而狭窄,山道之间是倒v字型的矮小山丘,最宽的道路也不过两米宽,十分不利于大军行进和冲刺。
此时,这些山路上聚集着三、四百名盗贼,身穿着各式各样的紧身衣、软皮甲、手持着各种兵器,不少人都背背弓箭,还有弩箭。
祁傲是早就看过,此时再看这等阵仗,亦不由抽了口凉气。
迪发瑞烦恼的搔着头,低声道:“我操,莫非盗贼在开宴会不成?这么晚了还不睡?”
库伊德做了个禁声的手势道:“嘘,好象有人来了。”
在略高的一个山道上,从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走出来三个穿着额外明显的男子,盗贼群从热闹开始变得安静起来。
比依恩低声怪叫道:“靠,你看那三人的装备!”
众人仔细看去,只见为首一人身材高大魁梧,却配着一双鼠目和酒糟鼻子,八字胡,他腰间别了一把短刃,单看刀鞘上镶嵌的十几颗鹅卵大小的宝石就知道不是廉价货色。
在他旁边的一个男子,显得矮小一些,右前臂的护臂上套着一只暗金色的弩,在夜色下显得特别的醒目。
在另一边的那个男子,瘦高些,一脸的淫邪,腰间配着把散发着银白色光芒的刺突。
刺突:其特点是刀刃略呈s形弯曲,并且有着t形的特殊截面。这种短剑显而易见,是专门为突刺而设计的,一般的甲胄可以轻易地刺穿;而且,为了增加重量,在柄上通常还会附上配重。又被称为“怀剑”
迪发瑞嫉妒道:“操,这些盗贼还真是富有。这里400人的队伍中,有一半的人用的是二级以上的兵器,还有大量的魔法箭。这里的地形完全就是盗贼的天然战场嘛,怪不得荷碧城的一千守军都攻不下来。”
祁傲问道:“这三个人就是盗贼头子?”
库伊德慎重的说道:“这三个人就是血犬团的三个首脑,中间那个是老大崔斯特,左边那个是老二莫洛,右边是老三杜阿格斯。血犬团的得名就是因为他们三个人都同样拥有血犬刺兽。”
“我曾在荷碧城里见过三人的悬赏金,高达五万金币。”
比依恩不由嘲笑道:“政府还真是够吝啬的,三个人才五万。”
查斯玛皱眉道:“我看其他的小兵倒不怎么样,关键是这三个人,倒的确是高手。三个潜龙者,再加上50级木系刺兽:血犬(拥有吸血能力和导致变异的毒素,位列大陆兽类20大毒物第16位)。”
潜龙者的等级可是能和魔导师、虎铠剑圣相媲美的。
众人正带着疑惑,崔斯特用一种怪异的腔调说道:“我们收到消息,今晚荷碧城的守军将再次向我们进攻。这一次,我们要再次将他们驱逐出我们的领地。”
盗贼们没有呐喊声,听完此话开始窃窃私语。不过面容上呈现出好战的兴奋感。
奥戈罗斯惊道:“完了,这可如何是好?两军开战,我们想跑都跑不掉了。”
库伊德说道:“管家先生你请放心,这片地藤兽所在的林地,估计他们也不会前来。我们在这里还是相对安全的。”
比依恩则在细算道:“嘿,如果我们趁着开战,把这三个人给拿下”比依恩已经开始盘算如何分帐了,钱嘛,再多也无所谓的。
祁傲绕有兴趣的盯着那只暗金色的弩说道:“那只弩好象很不错也”
然后,查斯玛和奥莫斯也开始讨论看重了哪把兵器。
迪发瑞听得一阵头大,象看怪物一样的看着这群冒险者,郁闷道:“你们在说真的?荷碧城的守军虽然不算最正规的前线军队,但是作战能力也很强。等会一千多兵力和这四百多盗贼打起来,可是漫天血气,一不小心可就会丢掉小命的。”
比依恩瞪了瞪迪发瑞道:“你也太小看我们了该不会是,你怕了吧?”
迪发瑞底气有些不足的强硬道:“谁说老子怕了?若不是要保护男爵大人”
库伊德沉声道:“你们佣兵队就在这里保护男爵大人吧,我们骑士队遇到这种情况,是要上去杀敌的。从后面给予敌人致命的打击,是我们的天职。”
迪发瑞干笑道:“老库,你在开玩笑吧。你看看你才多少人,就算加上老比他们,才20几人,他们可是有四百多人!”
奥戈罗斯瑟瑟发抖的道:“是啊,队长,男爵大人和圣器的安全要紧。”
库伊德微微颔首道:“这样吧。我们15人的队伍,派遣10人在这里保护男爵大人,其他五人随我一路杀敌。”
迪发瑞呆了呆,半晌说不出话来。
莫非,这就是骑士和佣兵的区别吗?
骑士,光骑着马,拿着骑枪与敌人战斗,并不算是骑士。在他们身上,还必须有与“名誉、宽容、效忠”并存亡的骑士精神。当然,并非所有的骑士都具有这样的精神。
对领主的忠诚和英勇,为神效劳,对正义的忠诚,谦让,保护弱者,为女子不惜献身的效劳,这是骑士的基本精神。
纵然只有一人,面对着敌人,也要勇敢的面对。
比依恩笑道:“好样的,骑士,我们也会跟你们一道!”
迪发瑞突有所感的咬牙道:“我也上,妈的,留下15人保护男爵大人。其他的人都跟我上去杀敌!”
祁傲被众人的热血沸腾所感,心里大生杀机,若非是因为银蟒团的出现,又怎会如此快的和莎佩瑞娜分开?这一次,所有的账都算在血犬团身上!
一里外。山区入口
入口处是一片高足草丛,及膝的草在微风吹拂下起伏连连,露出些金属暗沉的色彩和沉闷的杀机,那是荷碧城的一千多守军正在此地潜伏着。
在一处略低的坳地中,守军团长瑞克拉诺正在聆听副团长杜尔因的报告。
骑士的军役划分,就兵种而言,分骑兵、步兵;就职能而言,分野战和守卫。骑士主要是服骑兵役,在大陆之上,骑兵是最具冲击力的兵种。
然而,骑士≠骑兵。骑士是一种头衔、爵位,一种资格、身份,骑士只是构成了装甲骑兵的主力。
领主辖区内各城防的基本兵力配置由领主决定,但是必须将具体数额报告给国王。
和正规军的区别是,各个城市的守城军队都称为“团”一般的构成是靠周围的地形和威胁而定。其编制也和正规军不一样,守军的最高职位就是团长,手下有副团长,各兵种的队长、副队长。
荷碧城拥有5个兵种,即:轻步兵、精锐步兵、弓箭兵、轻装骑兵和魔法师(包括牧师)。总人数为1500人。
这个头戴带护颊的金属头盔,身穿着轻装板金铠,腰跨双手大剑的中年英武男子就是守军团长瑞克拉诺。在他身边那个装备相似,年龄稍微年轻些的圆脸汉子是副团长杜尔因。
杜尔因说道:“团长,一切都准备就绪了。”
瑞克拉诺沉稳的说道:“精锐步兵位前,轻步兵位次,弓箭手位后,魔法师居末。随我号令一起,立刻发动进攻。”由于山地崎岖拐折,骑兵在此地失去作战优势,故而此次只有四个兵种参加作战,人数800人。
杜尔因忧虑的道:“团长,这已经是我们这一年的第三次进攻了,每次都是败战而归。而且每次他们都早有准备,我看这次也是一样。”
瑞克拉诺豪气的说道:“无论花多久的时间和多少的精力,我们都要履行骑士因有的职责,杀灭这些盗贼,是我们的荣誉!”
杜尔因听得神色一凛,肃然道:“是。”
随着瑞克拉诺的一声暴喝:“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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