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格沃茨与非典型巫师 - 第114章 用上电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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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版移动光源开发很顺利。
    确实如他先前所猜测的一样,魔法并不是完全排斥电能,也不是不允许电灯存在,毕竟电本身就是一种魔法表现形式。
    把电看成一个魔法之后,很多事情就好理解了。
    用电线传输电能,就相当于在运输一道魔法,它会受到来自周围建筑的魔法影响,很正常。
    只要避免电能的长距离运输,电灯还是很好实现的。
    买了一堆蓄电池,还有配套的灯具,拜托孔蒂帮忙带回来。
    在地下室一顿“魔法操作”,把电池缩小之后贴在大灯的后面,再在外面包裹一层橡木,使得灯具成为一个自发光的整体,然后塑形,让它们与自己的房子整体风格协调一致。
    任谁也看了,也不显得突兀,不会第一时间想到是麻瓜物品。
    事实上,在巫师界,滥用麻瓜物品是违法的,罗恩的父亲韦斯莱先生就专门负责这方面的事宜。
    赛恩事估计,通常情况下,只要巫师不是做的太过分,魔法部一般不会这么不知趣地非得找某个巫师的麻烦,只要不导致魔法界有暴露的风险,很多时候,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赛恩斯猜测可能有很多开明的巫师家里或许也有麻瓜物品,当然某些连看一眼麻瓜都觉得眼脏的所谓的高贵人士家里,可能是没有的。
    起码在这些老爷的认识里,他们认为是没有的。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巫师们做面包的原材料——面粉——全部都是巫师们自己种植的吗,未必吧!
    但是巫师老爷们不管,他们是从市场上买的,只要不是直接从麻瓜手中买的,就不是麻瓜物品!
    ………………
    挥动魔杖把自带藤柄的大小所有的电灯安装到适当的位置。
    看着终于亮起来的自己家,赛恩斯满意地点点头,终于在照明方面从中世纪过渡到现代了!
    这些灯什么都好,可以声控,可以聚光,可以被自己的藤蔓底座或举着或吊着,根据主人的要求在一定非范围内把自己调整到最佳的照明位置。
    唯一不足的地方,还是照明持续问题!
    不能像麻瓜电网一样持续供能。
    但是问题不大,毕竟是经过魔法增强之后的魔法产品,赛恩斯估计充满一次电之后的照明时间可以持续一百五十小时左右。
    若是一天使用十小时的话,可以用半个月,即便是连续不停的持续开着,也足够六天之用。
    作为家庭照明已经合格了!
    充电也不复杂。
    已经不是普通的麻瓜物品了,当然不需要把电池拆下来去找插座,只需一道魔法的事。
    别的巫师什么情况他不知道,反正赛恩斯自己把魔力转变成电能是很容易的。
    魔法物品的充电,应该说魔法物品的补魔,自然无需等待几个小时,魔杖轻点,一道强烈的电光闪过,魔法灯就会立刻精神起来。
    赛恩斯看着满屋子乱跑,各自找各自位置的“灯仔”们,思绪又跑去了一边:果然,这些家伙流行不起来是有原因的。
    他口头上说开发的很顺利,其实真实情况是,为了做出这些家伙,他已经在地下室里待了一个多月了!
    霍格沃茨三年级的书单都已经送来好久了!
    即便有《魔法图符集》的帮助,也不是随随便便就做出一个炼金物品的,没那么容易。
    不说复杂的,就说简单的木工,网上上木工手册多的是,又有几个人能真正的自己给自己做出一张桌子出来?!
    若是随随便便一个人“他上他也行”,那人家学徒十几年是因为啥?
    总有一些巫师认为魔法是万能的!
    这句话错吗?
    也许不错!
    魔法或许是万能的,但是魔法师不是!
    魔法或许是万能的,但是现阶段不是!
    赛恩斯相信,所有追求真理的学科,走到顶点的时候,可能都是万能的!
    事实是,他目前还没见过也没听说过,哪个学科真正走到顶点!
    他每每提醒自己,不要想当然,也不要想一些大而无当的东西,所有做法、所有设计都要立足当下。
    或许以后回过头来看现在做的东西会觉得很可笑,很浅薄,但是那也是因为有了如今的积累。
    赛某人从不嘲笑过去的自己,如今的自己的所有,不论是好的,还是坏的,都是过去的自己给的。
    当下应该想的,当是为以后的自己排除一些错误的选项,使以后的自己走的更加稳健一些。
    看着自己的成果,他的思维不小心又发散了。
    不论如何他终于是开发出了屏蔽周围魔法对“电魔法”影响的符文套组,可以正常地使用电灯了。
    回过神之后,他也理解了其他巫师的做法!
    在魔法界或许真的存在同类型的东西,但是市面上为什么看不到呢,因为这些东西是一个巫师辛辛苦苦研究出来的,他凭什么平白无故的公布出去?!
    以赛恩斯做比,他如今搞出来的魔法灯,若是卖的便宜了,他觉得亏得慌,若是卖的贵了,魔法界又有几个家庭会去买呢?
    赚不着钱不说,搞不好还得面临魔法部的调查。
    嗯,相比之下,蜡烛或者油灯,确实是经济实惠又省事的选择!
    半固定照明有了,还缺一个移动的。
    他给自己做了一盏高腿灯,造型参照童话故事中常见的昏黄路灯,一根高杆之上伸出一节横臂,横臂上挂着一盏四角或者六角的玻璃吊灯,散发着昏黄温暖的弱光。
    童话里总有,或者温暖或者恐怖的故事,发生在这样的灯光下。
    当然,赛恩斯的这个跟班,并不完全取它在不同位面里的前辈的形象。
    它的脑袋是老式的圆头台灯的样式,脖子是万向柄,躯干被做成四节,可上下伸缩,高可如矮脚路灯一样达到三米,低可以站在桌子上作为一盏普通的台灯使用。
    做好之后,看着它努力的,用自己的圆盘独脚笨拙地蹦跳着,想要靠近自己的发明者,赛恩斯猛然有一种看到新生孩子蹒跚学步的感动。
    “别动,我给你调整一下,这样蹦蹦跳跳的确实太吃力了。”
    赛恩施又给它升了升级,调整一下结构,最下面一节调整成两根,圆盘也劈成两半,并脚站了时是圆底,分脚行走时就是两个半圆形的脚。
    既然做了,一不做二休,把圆盘加厚一点,合并在一起的时候可以成为一个轮子,这样在一些平整的路面上就可以快速行进了。
    哦……在给中上段加上两只手,这样就不怕摔倒了,平时还可以做个端茶倒水的工作!
    咦?
    怎么越看越像放大版的火柴人?
    除了脚下踩个轮子头上顶个台灯!
    越看越像!
    “决定了,你就叫小柴!”
    小柴高兴的来回踱步!
    “来!
    小柴!
    给爷跳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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