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天 - 第一章
我的一生,转折点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一日,传说中地球毁灭的日子。在那之前,我只是一个喜欢看书,没有任何特点的普通男孩,喜欢偷偷的去街机厅打拳皇,喜欢去租书店借漫画,学习不算好,但是也没有糟的要叫家长。开始会偷偷的看漂亮的女生,但是还不明白什么叫做喜欢。
那时候,我从来不想未来,因为现在就有足够多的乐趣了。三十岁,我的天呀,那在我眼中已经是老头子了。
老师让回答的我的理想,当然是装摸做样的写道要做一个科学家,为国家出力。但是我真正更有兴趣的是,做一个游戏开发的,那时候还不懂得那叫程序员。
总之,那时候的我,是一个平庸的没有任何可以让人注意的普通十二岁中国男孩。
在那一天,放学后,我像往常一样打完四个币的拳皇,一个人向家中走去。
我家住在西安的大学城附近,是一座独立的二层小楼。因为我们家户口是农民,父亲在自家地上盖了这座小楼。不过一年前,政府征用了我家的田,给了家里一笔钱做补偿。父亲和母亲在生平第一次出远门旅游时,飞机就从天上掉了下来。据说飞机掉下来的几率比汽车撞车小的多,我就不理解,为什么我还没有因为撞车失去任何一个亲人,却因为那玩意掉下来一下子失去了所有亲人呢?
两人连一句遗言都没有给我留下,就这么把我扔下走了。航空公司赔了五十万给家里。爸爸的一个好朋友,西安市刑警大队副队长王叔叔的帮助下,想要趁机霸占我家的亲戚们,都被他赶走了。
本来王叔叔要收养我,可是王阿姨坚决的反对,王叔叔也没有办法。只能让我一个人生活。为了怕我钱被人骗走,王叔叔将我家的钱和航空公司赔的钱都为我存进了银行的存本取息。等我到十八岁在一起取出来。
对于一个十一二岁的陕西男孩来说,每个月有上千块的收入已经是学校中的富豪了。有一部电影中说过,想要做老大,每次出去都付帐好了。这句话真的很对,我这一年来和同学们出去,花销大部分都是我出。一年下来,我在学校里面真的成了说话算的上的大哥。
也有高年级学生跑来想要抢我的钱,结果我在学校门口一砖头将抢我的初三学生拍的血流满面。然后追着其他几个追出半条街,就再也没有高年级学生敢来抢我了。
真是的,我老爹是个坏脾气,又爱喝酒。晚上和朋友在烤羊肉摊上喝多了就轮酒瓶子和人打架。我四五岁就开始跟他喝酒,七八岁就帮他打架。别看我个子不高,看起来也不凶,可是至少用酒瓶子砸破过三个大人的头。几个学生也敢找我麻烦,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
那一天,街头警车不停的掠过。让我还以为西安体育场球迷又闹事了呢。上一次西安体育场闹事,把整条街的车都砸了。听说有几十个警察被打进了医院里面。
不过我又一想,不对呀,球赛是周日才有,今天才是周三。不过这种事情和我无关,反正警察不是来抓我的,管他干吗呢。
在路上买了一斤猪头肉,两瓶汉斯啤酒,租了两张vcd,我准备晚上一个人好好的享受一下。
进了家门后,我第一件事是打开电视。然后给老爸老妈的遗像上了香,就准备坐下看电视了。可是这时,我听到楼上有响声。
难道是小偷?我吓了一大跳,忙从旁边架子上把老爹留下来的藏刀拿下来。那是老爹以前去咸阳时,和几个西藏民族学院的学生拼酒赢过来的。老爹回来很自豪的说他为汉人争光。把一群藏族学生都灌倒了。
老爹说过,宁可被人打死,,也不能被人吓死。我们是陕西汉子,天塌下来当被盖,没有什么好怕的。
上了二楼,我换了布鞋,走起路来一点声音都没有。小心的打开门,要是真的是小偷,先从背后给他一刀,这把藏刀锋利的可以刺穿三寸木板,我想一刀干掉一个小偷肯定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不过当我打开门,眼前的景象还是让我失声叫出,这也不能怪我,我不过是一个十二岁的小屁孩。虽然喝酒打架我都经常做,但是本质上我还是一个很乖的好孩子的。连烟都不抽。至于偶尔打破别人的头,也都是他们先招惹我或者我的朋友的。男人不管年纪大小,面对挑衅,绝对不能退缩手软的。
老爹说,鹅们陕西汉子是西北狼,看到不顺眼的,那怕是老虎狮子,也要咬的他先人都不敢认他。
可是这一次,我却被吓得一屁股坐到了地下,藏刀也掉落在地板上。要问我看到了什么,实际上也没有什么了不起,那不是一个人而已。有两个耳朵两个眼睛一个鹰钩鼻子一张血盆大口。除了长了一头金毛鼻梁高高蓝眼睛皮肤白森森的其他看起来和西安街头的老爷们也没有什么区别。
但是这个洋鬼子老外将我吓住了,原因很简单,他身上到处是鲜红的洞,比起被乱枪打死的小马哥身上的洞还多。有几个洞,已经穿透了身体,尤其是肚子上那个,足有拳头大。我都可以穿过洞看到我家的墙壁。
不过受了这么多伤,这个洋鬼子身上却没有流多少血,甚至我家地板上都没有常理下的血流一片。听到了我的声音,这个洋鬼子扭过头来,一对蓝眼珠子居然死死盯着我,他的脸,竟然在笑。
“鹅的妈呀。鹅才十二岁,连女生内衣都没有看过,难道就要死了。”被他眼睛一盯,我就像是被蛇盯住的青蛙,更加无法动弹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这个老外笑的过分好像是牵扯到了伤口,猛烈的咳嗽起来。他一咳嗽,我身上的压力顿时减轻了不少。想也不想,我就撒鸭子就跑,连滚带爬的跑下楼,我当时的想法就是能逃多远就跑多远。
可是一个声音却在我逃跑时在我脑中响了起来:“小鬼,不要怕,你不想要比谁都强的本事吗?”
我已经冲到了门口,手已经握住了门把手,可是这两句话却在我脑中不停的旋转扩大,让我鬼使神差的又一步步的走上了楼梯,回到了房间中。
老外似乎早就知道我一定会回来,换了一个稍微舒服一点的姿势。我一时间还是不敢接近他,颤颤巍巍的问道:“老外,你一身血跑我家干吗?我家没钱。”
“我这样子像是来你家打劫的吗?”老外对于我的指控坚决否认,看他的样子,对于我将他看成劫匪非常不满。
不过也说得是,以我没见过世面的见识来说,这个样子就算被人抢要到这么凄惨也不容易,更何况这样看起来随时会死还能去抢劫,就是财迷恐怕也不行吧?
“那你到底是干吗的?你身上的伤,是枪伤吧?今天外面那些警车,难道都是抓你的?”
“是抓我的。不过我身上的枪伤,可不是你们这里的那些小警察打的。居然直接派遣军方突击队在中国境内下手,中国政府素来会敲竹杠,这一次cia那些混蛋还真舍得。”
听了他这句话,我不由得觉得他大概是个好人,我从碟片中得到的经验是,凡是中情局的敌人,都是好人。凡是克格勃的敌人,都是英雄。
“那要送你去医院吗?”我看他这个样子,尤其是肚子上面的那个窟窿实在是让人尽心肉跳,而且好恶心。
“不用了,送我去外星人医院我也死定了。我中了三十七枪,全是达姆弹,这地球上除了我,换成起他人早就死了。不过我也支持不了多久了。妈的,一定是在美国的试验被cia查到了。这些混蛋,真会赶时间。算了,我的事情说到死也说不完,小鬼,你家还有起他人吗?”
“没了,我一个人住。”和他说着话,也渐渐不觉得他很可怕了。我为他倒了一杯水,放在他的面前,反正他既然是中了几十枪都不死的人,我一个小孩,想来他要干掉我也很容易。老爹说过,活着就像是看球赛,总能找到一些乐子的。
而且,一个要被中央情报局派特种部队袭击,中了几十枪还不死,这就是英雄呀。比小马哥还强的人,比尼奥还厉害。简直就是x战警。我的知识大部分是来自vcd,学校老师只会教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一点实质东西都没有。还要学abcd,***,我又不打算出国,干吗学什么鸟语。
“小鬼,长话短说。”这老外中文说得很好:“我大概还能支撑三个小时。先让你知道我是什么人吧,我是德雷-司科尔博士,是世界最好的脑科医生兼心理学专家。但是更重要的是,我是世界第一的催眠术专家。小鬼,你愿意学习催眠术吗?”
我为什么对这个场景感到很熟呢,对了,好像很多武侠小说里面都有这样的情节。主人公遇到被偷袭或者被围殴的前辈高人,临死成为他的弟子,学得一身天下无敌的武功,然后纵横天下,娶一堆漂亮老婆。真的,连我这个小孩都知道,这是好俗好俗的剧情了,更何况,这个前辈高人居然还是一个老外。这也太不像话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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