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火明末 - 第一百五十七章洋人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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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五十七章洋人、女人
    “潘晓,你带回的这些洋人工匠中,可有懂国语的?”径直在千户官厅中央位置坐下后,周世龙立即笑着盘问道。
    英文他后世自然学过,不过毕业之后早就还给老师了。而且学外语,一部分人学学就行了,有必要全国都去学吗?这纯粹是一种既丧失尊严,有辱国体,又浪费时间,浪费生命,扼杀优秀学人才的举措。后世很多学生其余科目都非常优秀,就因为这个考不上高中、考不上大学,以至于最后淹没人群,彻底的成为了草根,可以说,其罪大焉!
    而且就算他学会了英文,这个时候也不好开口,毕竟几百年的时间,英文都不知道变化了多少,说出来他们听不听得懂还是一个问题。
    潘晓没有坐,一直站在了千户官厅之内,这时见周世龙发问,立即躬身答道:“大人,他们大多是听不懂咱们的话,不过其中还是有几个能够听得懂的,而且他们也取了个咱们这边的名字,头领叫做唐博忠。”
    说吧,他指了指洋人中的一个中年人,瞧脸色也有四五十岁了。他身量不是很高,一头的金发,不过很有精神,穿着的是短褂,显得尤为精力十足。显然,这人就是唐博忠了。
    周世龙放眼瞧去,即为这些漂洋过海的洋人有这样的体魄暗暗感叹,又诧异不已:“没想到一个洋人倒是取了个好名字,唐博忠?又是大唐,又是广博,又是忠诚的?”
    “小人唐博忠叩见大人!”唐博忠虽然见周世龙在打量他,脸上却是毫无异色,规规矩矩的鞠了个躬,恭声说道。
    周世龙咳嗽了一声,没成想这唐博忠说国语还挺流利的,虽然一口洋腔,不过吐字清晰,几乎与国人无异了。他不禁问道:“你是哪国人?”
    “回大人,我是大英帝国的公民!”唐博忠回道,不过语气之中,却是略微带着了些许伤感,显然是久在异乡不得回归故国。
    “英国人,不是荷兰人?”想到这,周世龙略微有些皱眉,转眼向潘晓看去。
    这个时候的海洋,以荷兰人为尊,是海上霸主,号称“海上马车夫”
    17世纪起,经过资产阶级革命而摆脱西班牙统治的荷兰,在短短几十年间就在发展上超过许多欧洲国家,成为“17世纪标准的资本主义国家”势力遍及全球。
    波罗的海沿岸地区的粮食,由它运往地中海。德意志的酒类、法国的手工业品、西班牙的水果和殖民地产品,由它运往北欧。荷兰商人从葡萄牙人手中偷来了远航东方的航海图,旋即组织商船到达印度的果阿、爪哇和摩鹿加群岛等地。
    而在1602年的时候,荷兰商人更是和国内贵族一道,联合建立了后世臭名昭著的“东印度公司”在南亚迅速扩张,建立起一批武装商站。1603年在爪哇,1606年在马六甲,先后打败西班牙和葡萄牙海军。于第一个殖民据点巴达维亚(今雅加达),然后由爪哇向西侵占苏门答腊岛,向东从葡萄牙手里夺取香料群岛(今马鲁古群岛),还相继侵占了马六甲和锡兰(今斯里兰卡)。在亚洲东部一度侵入中国领土台湾。在日本九州岛的长崎取得了商业据点。1648年,荷兰占领了好望角,在非洲南端建立起一个战略地位十分重要的殖民据点。在北美以哈得逊河流域为基础,建立了新尼德兰殖民地,并在河口夺取曼哈顿岛建立新阿姆斯特丹。在南美洲,荷兰殖民者占领了安得列斯群岛中的一些岛屿。
    短短几十年间,荷兰人称霸全球!
    现在是崇祯三年,历史的1630年,荷兰人势力正当雄盛之时。至于英国人?现在还在闹内乱。虽然之后英国人会发动贸易海战将荷兰打败,建立日不落帝国,但这时毛线都算不上。
    要招洋人为自己铸炮、督造战舰,首选自然是技术最发达的荷兰人。英国人的工匠手,后来是牛,但现在的技术怎么样是很值得怀疑的!
    潘晓被看得莫名其妙,浑身不自在,不过因为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事,因此只是忍着不吭声。
    “关于协助本官整顿军备,铸造火炮和战舰,不知道你们有什么具体的措施方案?”见潘晓这幅神情,周世龙也知道自己是难为他了,毕竟潘晓并不熟知西方的事情,因此最后也就没开口问,只转过来问唐博忠道。
    荷兰人没有,有英国人也不差了,毕竟英国的战舰能和荷兰人相抗衡,最后渐渐发展到超越荷兰,可以说技术是远远超过这个时期的明朝,有他们的加入,对于他麾下的战舰制造可以说还是有着巨大的帮助。
    “大人,我们只是工匠,懂技术而已,一切的方案还需大人下令!”唐博忠先是怔了一下,随后沉稳的答道。
    周世龙既有失望也有些满意,只问道:“本官知道在你们国家,水师是称之为海军的,如果本官需要你们介绍一些海军军官替本官建立一支海军舰队,不知道你们能不能办到?当然,事成之后本官自然重重有赏,每介绍一真才实学之人,本官可以赏银一百两!”
    “赏银一百两!”
    周世龙这话一出,不仅唐博忠身子一颤,显得十分激动,就是站在下边的那几个能听懂国语的英国人也是震动非常,忍不住就和一旁的同伴接头交耳的议论了起来,每个人的脸上都是充满了希冀的神色,显然是对于周世龙的这笔赏银十分心动。
    也是,一百两银子不论在哪个地方都是一笔比较大的数目了。
    “能,能,大人尽管放心,包在我们身上了!”唐博忠拍着胸脯大打包票。
    周世龙点点头,接着笑道:“当然,除了海军军官之外,你们也可以介绍更多的铸炮手和炮手来本官这里,一律重重有赏!”
    随后,他又向唐博忠等人询问了一些关于欧洲的情况。而唐博忠等洋人也觉得非常的稀奇,没想到远隔万里重洋,在极度鄙视西洋人的明帝国之内,居然还有一位大官对他们那边的事情那么了解,什么英国、荷兰、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等等说得头头是道。要知道,即便是和西洋人有生意来往的中国商人们,大多数也是分不清洋人有什么不同,还以为他们只是一个国家呢。
    因此一番谈论之下,却是和周世龙详谈甚欢。
    ?
    最后,周世龙吩咐了人好生招待唐博忠等人,便让他们下去了,千户官厅之内只留下潘晓、郭天福以及军纪官罗斗等部下官员,却是还要商量一些事情。
    周世龙转眼看向了潘晓,面无表情的道:“潘晓,你倒是大胆的紧啊,本官只吩咐了你广招一些洋人工匠回来,没成想你居然不仅私自挟带巨款几月不归,更是还将一些青楼歌姬给夹带了回来?,潘晓,出去了几个月,这本事是大大的见涨了啊!”虽然见到潘晓回来了,心中的气消了大半,但还有小半不是?而且潘晓临机决断是没错,但事后一点消息也不送来,只等事情全部做了出来后才回来,实在是令他有些不满。现在就敢临机决断,若不好生敲打敲打他,以后还不胆子更大,翻了天去?
    潘晓也甚是机灵,周世龙话没说完,踏遍往地上一跪,埋下了头去。等到周世龙说完了,立即请罪道:“卑职也是想到不外乎几个歌姬而已,应该没有多大问题,这才没有在事后派人来通知大人。潘晓擅自做主,未经大人请示,还请大人从重治罪!”
    周世龙点点头,道:“这也不能怪你,千里之遥也来不及请示。而且这些歌姬是那郑芝龙赠送,不收下恐又有尴尬,你临机处置的很好。本官也是因为私下里有人对你数月不归有些怨言,因此才训斥你几句。”
    “说起来,本官还要好好的重赏你呢,你把地瓜给带了回来,这可是大功一件啊!”“卑职不敢居功!”潘晓偷看了一眼周世龙的神色,见周世龙确实没有生气,反而略带了一丝欣喜,这才松了口气,慢慢的站了起来,道:“卑职也是在出发南下前见大人心忧粮种问题,这才有心打探的。谁知道到了那福建,却见到了那产量极高的地瓜。可以说,卑职也是运气好罢了,当不得功劳。”
    “哈哈哈,怎能不算功劳?有了此地瓜,本官可算是去了一块心病啊,我福山屯以后屯田牧民,可就要靠这地瓜了。”周世龙说道最后,越来越喜怒不形于色的脸色也出现了松动,一脸的喜色,心情愉悦的说道。
    地瓜这东西,后世之时也叫番薯,肉质全部都是淀粉,偶尔吃一下也是美味的很,特别是烤着来吃,君不见后世大街小巷的到处可见推着一辆碳车烤番薯贩卖的小贩们。不过这东西吃多了,那也腻味,而且又没有营养,不宜多吃。
    但是这里是明末,是吃饱一顿等于奢望的时代,贫苦的老百姓们能够填饱肚子已经是万幸了,哪里还讲究味道、营不营养的问题。
    这地瓜却是能够派上大用场,因为基本上吃上一个地瓜已经可以填饱肚皮了,另外地瓜不仅高产,一亩地全种的话可以达到上千斤;而且生命力极强,即便是随意的挖个坑栽下去,它也能够存活,也能够有所收获。后世之时,周世龙他自己也是种过地瓜的,他就是这样种的,除了没事施点水,交点肥之外,基本上是不会管它的。不过即便是这样,到了收获的季节已然可以收获很多,吃都吃不完。
    明朝其实早就有了这个东西,只是由于是外来物种,老百姓都不认识,因此很少人种。而且也有官员知道这地瓜的好处,种出来之后完全可以解决粮食短缺的问题,不过他们采取的手段却是强制性让治下的百姓种植的,根本不是自愿性的,导致老百姓们对这个更是抗拒了,以至于后来甚至产生了民变,更加没人愿意种了。
    明末因为吃不饱饭而造反的人多得是,但为什么到了满清入主中原之后就渐渐的少了起来?虽然其中一大原因是满清屠杀了差不多一半的汉人,导致人口锐减,粮食供应可以跟得上;另外一个原因就要属这地瓜了。老百姓们都被满清血淋漓的长刀给砍杀怕了,自然老老实实的种植起地瓜来了。由此,肚子自然是容易的被填饱了,而连带着肚子饱了,心也就安分了,也就没那个力气去造反了。
    中国大部分的老百姓,可以说是巨老实,没有被逼到朝廷逼到绝处,他是不会造反的。哪怕朝廷如何逼迫他,作践他的尊严,让他为奴为仆,只要有一口饱饭吃,那他也是能够忍受得下去,懦弱而卑微的生活着!
    随后,周世龙也很是犒赏了潘晓一番,并道:“潘晓,你这次功劳甚大,本官可以答应你一个要求,只要本官能够给得起,自然无有不允。”
    潘晓脸上闪过一丝喜色,不过最后还是在迟疑了一番之后,咬了咬牙,再次跪拜了下去,说道:“大人,卑职有一个要求,不过还请大人饶恕卑职不敬之罪!”
    周世龙双眼神色一闪,有些莫名的问道:“潘晓,到底是何要求,你尽管说。”
    不过没等到潘晓说话,旁边**却是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笑嘻嘻的鞠躬道:“大人,潘小子是看上了那林姑娘,想大人您赏赐给他做老婆呢!”
    “林姑娘?难道是郑芝龙送的其中一名歌姬?”周世龙脑中闪过一丝念头,旋即哈哈一笑道:“本官倒什么大事,原来如此。潘晓,男子汉大丈夫的,莫不是这个也不敢开口说?男婚女嫁,乃是天地人伦,人生第一大事。只要你开口了,本官自然是准许的。”
    潘晓露出了惭愧的神色,道:“还请大人将林欲玲姑娘赐给卑职,卑职愿意为大人肝脑涂地,死而无憾!”
    “来人,将林姑娘请出来!”周世龙下了命令,随即将潘晓扶了起来,拍着他的肩膀道:“本官今日就当面给你二人许亲,择个黄道吉日大婚,我福山千户所同贺!”
    “谢谢大人!”潘晓感激莫名,一双眼睛都通红了,差点流下泪来。
    周世龙看的一怔,没想到这潘晓倒是个柔情的汉子,不仅为了一个歌姬冒着被他大发雷霆的风险向他恳求,更是真情流露,两眼朦胧。
    那些个郑芝龙送来的歌姬,虽然都是些脸蛋身段都是娇美的尤物,但是在身为现代人的周世龙心里,也属可有可无的,毕竟是风尘中人,玩玩也就算了。把她们赏赐给属下他是没有半点不自在的,而且也认为是值得的。
    要知道,他的这些个属下,可是没几个成家了的。
    林欲玲来到之后,周世龙也好奇的打量了她一番,发现还真是一个尤物,娇怯怯的神情格外惹人怜爱,难怪潘晓这个心肠极硬、杀人不眨眼的汉子都软下了心肠。看来“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这话说得还真不赖。
    当下,周世龙便在众人面前把林欲玲赏赐给了潘晓,并大摆了四五桌酒席以为庆贺。跟随潘晓一同到来的唐博忠等西洋人也被叫了来,一起被宴请。
    这些个西洋人,虽然久在明朝福建那边做事,但是也不是经常能吃不到这么丰盛的酒席,成天除了啃面包,就是偶尔吃些鱼类食物了,哪有现在这样丰富多彩,美味俱全。一顿饭吃下去,顿时就吃得鬼哭狼嚎,一边嘴里塞着东西大吃特吃,一边用手摸着嘴上的油水嚷嚷着好吃。
    一席酒宴吃得宾主尽欢,直到子夜时分,这才散去。周世龙安排好人手将这些人安顿好之后,自己也回了千户官厅之后的府邸。不过令他想不到的是,他刚一开房门,却见房间之内的大床之上正文文静静的端坐了一位女子,一身鲜红的连衣裙,低垂着臻首。
    周世龙一怔,立即皱眉问道:“你是何人?”
    这女子是个美女,周世龙放眼看去,只见她藕臂洁白晶莹,香肩柔腻圆滑,欲肌丰盈饱满,雪肤光润如欲,曲线修长优雅。最引人注目的,是挺立在胸前的一对傲人山峰,那巍巍颤颤的ru峰,饱满胀实,坚挺高耸,显示出绝顶美女才有的成熟丰腴的魅力和韵味。
    女人感觉到周世龙在打量自己,似乎觉得有些难为情。随后,她的身体微微往后缩了一下,低声应了一句道:“大人,贱妾是同潘大人一同从福建来到这边的。”
    她不退后还好,这一退后却是露出了她那修长的象牙般洁白的脖颈,面颊上更是隐隐透出淡淡的红晕,一直红到了耳根子,如梦般迷人。
    周世龙警惕的神色渐渐的缓和了下来,最后却是忍不住失笑一声,龙行虎步的走了上去。
    一会之后,被浪翻滚,火烛摇曳,房间之内顿时响起了阵阵迷人的喘息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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