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魔少 - 第四十章路见不平
谈定了撒谎之事,两个人的状态更加轻松下来,随便聊了几句学校里的事情,罗冲说道:“下午去我家,中午肯定要一起吃饭了,但我不喜欢这里的西式快餐,咱们去别处吃吧。哥哥我现在也算是一个小小的暴发户了,说吧,你想吃什么?”
宋雨婷也没有客气,稍稍一想便道:“去喝粥吧,粥全粥到,我喜欢他家的皮蛋瘦肉粥和芸豆包子。”
“一碗粥,一个包子就能喂饱你?”罗冲不禁而笑:“倒是挺好养活。”
宋雨婷送过来一个白眼,无声表示:还用得着你养活啊。
粥全粥到,华海市比较出名的连锁粥店,并不算是标准的快餐店,也有种类颇多的各式菜肴。
不过,距离最近的一家分店,也有七八站路程,当然不能带着宋大美女乘坐公交车,肯定是要打车去的。
出了咖啡厅,站在路边打车,罗冲还在琢磨:“已经具备了比较高级的赛车技能,即便还没有正式的驾照,也应该买辆车子作为代步工具了,总是需要打车,不是个事啊。买个十万八万的二手车,再去林丹娜那里改装一下……”
上了出租,罗冲坐在副驾驶位置,宋雨婷坐在后排。具备了高级赛车技能,现在的罗冲再去注意出租司机的驾驶水平,就能看出他的一些个小毛病了。
即便是一些老司机,往往都有着各式各样的小毛病,或是坏习惯,因为很多人只会开车,并不算真正懂车。非但不能充分发挥车子的真正性能,还会因为长期养成的不正确驾驶习惯,导致车辆寿命的提前损耗,甚至构成诸多方面的安全隐患。
“昨天之前从来都没有碰过方向盘呢,而今天,一下子变成这个方面的专家了。”
罗冲不禁的有些沾沾自喜,跃跃欲试,并对恶魔之眼的技能抽取功能充满了无限憧憬:只要有足够的灵魂或生命能量,什么样的才艺,什么样的技能,咱都可以拥有……
十分钟后,出租车开到台西商业圈,也就开始堵车了,距离罗冲选定的那家粥店还有不到二百米时,更是堵得严严实实,好半天才能向前挪动几米,明显还不如走路快呢。
“就要到了,下车走吧。”罗冲回头问道。
“嗯。”
宋雨婷点头答应,堵车这种事,谁都会觉得心烦。
下了车,两人沿着路边商铺慢步前行,时间还早,这才十一点出头,确实不需要着急。
路过一家休闲类的女装品牌店,罗冲半开玩笑地说道:“买身衣服送给你吧,算是帮我撒谎的酬劳。”
这样的话,若是刚刚认识不久的一对男女说出来,肯定会显得有些不太合适,但两人是多年的老同学,各种玩笑话也曾说过不少,讲话时也就可以不经大脑了。
“不想买衣服。”
宋雨婷虽然摇了头,却没有跟他客气:“前几天,在前面一家店看好了一个书包,挺贵的,好几百呢。趁此机会,正好宰你。”
“几百块钱也算贵?”
罗冲大手一挥:“买十个,塞满卫生纸,全挂在你身上!”
“去你的!”
宋雨婷想要锤他一下,但还是忍住了,因为这种略显亲密的动作,她从来没有对任何男生做过。尽管在现如今这年代,此类动作只是纯友谊的男女生之间也是不算什么。
玩笑归玩笑,通过她刚才的这番话,罗冲暗暗猜测:估摸着,她老爹应该是一位比较清廉的官老爷,最起码,不会给孩子养成大手大脚乱花钱的坏习惯。
真走着呢,罗冲突然看到了这么一幕: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紧跟在一个妙龄女子的身后,这个男人的动作姿态很是怪异,稍稍弯腰,手里拿着一个长长的大镊子,伸入前面女子的挎包里……
扒手!
他的动作极其娴熟,一看就是老手,眨眼功夫,就从女子的挎包里夹出了一个钱包。
手艺高超,按说,前方女子应该无知无察才对,但运气稍差的是,那女子路过一家商铺的时候,歪头朝橱窗里瞟了一眼,透过玻璃的镜面反光恰好看到了这个画面。
“小偷!”
女子顿时反应过来,转身的同时用力捂住挎包,但自己的钱包已经落入贼手,她只能下意识地惊声尖叫:“小偷,偷我钱包!”
被发现了,那个扒手却不慌张,拿着钱包转身就跑。妙龄女子急忙追赶,但脚下穿着足有七公分的高跟鞋,肯定是追不上对方的。
这种是事情,在各大城市里极为常见,并不稀奇,可以说时时刻刻都在发生。正常情况下,只要这些扒手的邪恶程度不超过三级,罗冲肯定不会把他们选定为猎杀目标,也就不会多管闲事。
但在今天,罗冲打算出手了,为的是在宋雨婷面前表现一下自己的正义感,以此来证实:哥哥我,是个好人。
可是,没等罗冲出手,正在逃跑的扒手就被人拦下了。
扒手跑了没几步,路过一个彪形壮汉的身边之时,那壮汉左脚一绊,扒手顿失平衡,噗通一下,一个狗吃屎扑到在地,紧接着,就被壮汉掐住后脖颈子按住了。
钱包也从小偷手中飞出,掉落路边。
失窃的女子急赶过来,捡起自己的钱包,然后,竟然二话不说,颠颠颠颠地迈着小碎步跑掉了。
“我靠!”
罗冲心中大骂:“这个女人真他妈的……”
同时,身边的宋雨婷也是失声惊呼:“啊?她怎么跑了?她怎能这样?”
有人路见不平,伸手相助,但受害者竟然毫无表示,捡起自己的钱包,立即跑掉了……
这叫什么事儿啊?
虽说,谁都能看出,那个女子面色惨白,有些被吓坏的感觉,但她的这种做法,那也太不应该了。
把扒手按在地上的彪壮大汉也愣住了,他扭头看着那个女人的背影消失于人流之中,这一刻,眼中闪现出错愕,呆愣,诧异……种种情绪糅合在一起的复杂目光。
或许,很快就会转变为一种心寒的感觉吧。
一切发生的太快,包括罗冲在内,大街上的所有路人这才注意到,拦住扒手的这位彪形壮汉,他本身的长相也是极具特色。
怎么说呢!
用一个‘凶’字就足以描述了。
粗眉,牛眼,塌鼻,阔嘴,脸上的皮肤坑坑洼洼,眉头和颧骨都是高高凸起,满面的凶气弥漫……
在罗冲看来,再给他头顶按上一对利角,就是标准的地狱恶魔之形象了。
长相如此凶恶的一个人,竟然会路见不平,见义勇为?
难道说,就是因为他的样子,把刚才那位失主吓跑了?
大街上,围观的路人们,此刻的眼神都显得有些怪异,虽说不应该以貌取人,但这位见义勇为者的长相,着实太让人出乎意料了。
罗冲还注意到,这个凶汉的着装相当寒酸,在华海市这样的沿海城市里能够买到的地摊货,都比他身上的衣服时髦很多,感觉上,像是农村集市才能买到的最便宜最低档的那类衣服。
“放开我!干什么你?”
趴在地上的扒手正在大声呼叫,扭头间他也看到了,制住自己的人,那长相比鬼都要可怕几分。因此,一时间也被他吓到了,原本想说的‘多管闲事,找死是吧’这一类的话,愣是在嗓子眼里又给憋了回去。
“偷东西,你是小偷。”
那凶汉粗声粗气的说了这么一句,老虎钳一般的右手依然掐住对方的脖子,另只手抓住他的左手腕,按住他的后背,让他在地上动弹不得。
不过,却由于失主跑掉了,现在的形势也让这位见义勇为的凶汉有些不知所措,接下来应该怎么做,真是不知道了。
“放开我!”
扒手大呼小叫地喊道:“什么小偷,我偷什么了?你哪只眼看到我偷东西了?”
凶汉闷不作声,仍是死死地按着他。
这时,周围的人群中走出了三个青年,脸上身上明显带有流里流气的一种感觉,他们三人围上前来,其中一人对那个凶汉说道:“哥们,少管闲事,赶紧放人。”
另一人也是低沉说道:“你现在根本没法证明他偷了东西,赶紧放开他,免得给自己找麻烦。”
明眼人都能看出,这三个青年与地上的扒手是一伙的,他们是团伙作案,有人专门负责干活,另外几人则负责给扒手保驾护航。
若遇到类似的见义勇为者,他们就会围上来噼里啪啦一顿暴打,把人打懵,然后溜之大吉。
这种事,普通百姓也都知道,不需要多说。
但由于,这个壮汉的凶恶长相确实具备着相当程度的威慑力,他们几个没有一上来就动手,只是这样言语威胁了一番。
“你们是和他一伙的?”
凶汉保持着蹲姿,抬头看着三个青年,脸上非但是毫无惧色,牛眼一瞪,反倒更添了几分凶煞之气。
其中的一个年轻人,被他的凶煞之气镇到了,下意识地从裤兜里掏出一把弹簧刀,啪的弹出刀刃:“再说一遍,不想挨刀子,那就赶紧松开他!”
但有些滑稽的是,给人的感觉,他拿出刀子来不是为了行凶,而是为了自保,标准的色厉内荏……
罗冲无声而笑,心说还真是人不可貌相啊,这个凶汉长相可怖,不过,依照他的生命磁场来判断,却是地地道道的心地善良之人。
乳白色的生命磁场,只有很少很少的灰色,证明他的内心非常单纯,几乎没有什么邪念,最多,也就是一点点私心罢了。
添加书签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