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得刻骨铭心 - 十
黎秋何十六岁那年离开家乡。他是广东惠州人。
惠州不算小地方,黎家是当地少数的「望族」之一,亲戚多,钱多。他们运气很好,文革前就大批人跑到香港,留下来的个个都倒了楣。
他十六岁那年韩战爆发。不知道是不是日子过得太安逸,居然一个人离开故乡跑去参加「人民志愿军」,跟着部队到朝鲜打仗去了。他在军中吃了很多苦倒也学了不少本事,其中最重要的本事就是学会如何指挥别人,驱策别人为自己卖命。他从一枚小兵很快就升为一个衝锋小队的副队长。
隔年三月美军开始反攻,志愿军在汉城吃了败仗,黎秋何在激烈的炮火中受了伤,但捡回一条小命,后来被送进联合国战俘营成了阶下囚。
韩战结束后,联合国彷彿开了个玩笑似的让这些共军战俘们自己选择要不要回大陆,还是接受联合国处理。许多选择回大陆的人,后来在文革时期被当作叛徒或美国特务对待,整肃、迫害、检讨,下场挺惨的。
黎秋何选择不回去,一年后被送到台湾。像这样被送去台湾的有一万多人。
这群人是特殊时代的特殊產物,他们虽然来到「自由中国」、「宝岛」,日子一样不好过,因为这群人毕竟喝过共產党的奶水,「血统」不正。虽然台湾没发生文革那样的浩劫,但在那个敌我意识强烈的时代,政治氛围依然严峻。这些「前志愿军」没有得到当初来战俘营游说他们的台湾外交官所承诺的对待,他们没有被当作同胞,处处遭人「另眼相看」,有些风吹草动就抓起来审查一番,轻则放回去严加看管;重的就回不去了。胆敢给故乡亲人写信的则被当作匪谍枪毙。
他终于明白台湾也不是久留之地,最后选择偷渡到美国,在新大陆展开新的人生。
他对美国并没有幻想,他是很实际的人。在陌生的国度生活必须比别人付出更大的努力,更辛苦,要学会不同的语言,要适应当地环境忍受艰苦工作,尤其是没有身分的偷渡客。他不是一开始就选择成为不法之徒,却也不能说甚么生活所逼、走投无路的藉口;凭着他天生的才智与活力,一辈子当个普通人享受平凡的幸福是绰绰有馀的。
然而他一开始就没打算贱卖自己的劳力。像他这样没学歷没钱的中国人,端盘子洗碗、当码头工人、在矿坑里挖煤、在暗无天日的成衣工厂被剥削、甚至成为黑社会打手的比比皆是。黎秋何却选择到一家茶叶行当伙计。理由只有一个──茶叶行老闆年纪很老却有个年轻的姨太太。
黎秋何发的第一笔财是靠女人发的,他天生就有哄女人的魅力。在他二十四岁那年茶行老闆死了,他成为实际上的男主人。
如果他仅有的才能就只是哄骗女人,也不过是个吃软饭的傢伙罢了。但他的确是个做生意的高手,优异的策略加上果断的魄力,没几年工夫就击败所有对手成为当地最大的茶商,那是他最早的资本。
努力经商迅速累积财富,他以为就这样一辈子当个殷实的商人,和茶行遗孀过着平凡安逸的日子。没想到一场突如其来的祸事差点毁了一切。
某个夜里,意气风发的年轻茶商和几个朋友去夜总会享乐,喝了不少酒,酒精催动着黎秋何血液中的狂性。他动手殴打了一名酒客。身强体壮的他挥拳时根本没人拦得住,那个白人被打得满地找牙、血流如注。直到隔天酒醒了才知道自己铸下大错──他居然徒手将那人打死了,更严重的是,那人是黑手党的干部!
他很清楚事情多么严重。那些义大利人有仇必报,只要有人在外头吃了亏整个家族都会动员起来。有人说,那个被他打死的不但是家族成员而且还是个重要干部,手下有一大票杀人不眨眼的恶棍。惹上这些「老马」(mafia)的唯一下场就是被装进水泥桶扔到海里。
黎秋何没有逃亡,也没有吓得不知所措。他知道报警是没用的,他杀了人,报警只会让自己被送进牢里,然后某天洗澡的时候被不知名的狱友捅死。黑手党派刺客进监狱是家常便饭的事。
经过一番考虑他决定以黑制黑,找上了纽约华人帮派的老大。那是他第一次见到葛然。
以前就听过「葛老大」的名头,知道他是个爱交朋友的好汉,但见面时还是不免有些忐忑不安。
葛然当时四十多岁,人高马大,体格健壮如牛,不太合身的西装彷彿一使劲就会爆裂成碎片似的。虽然拥有一副十分暴力的体魄,葛然的态度却意外地谦和,举止之间看不出黑社会流氓那种粗鲁与猥琐,甚至可以说有点王者之风。
「你是哪里人?」
葛然微笑问。黎秋何站得直直的,他知道在葛老大面前没有他的座位。
「我住在布鲁克林。」
「我是问你的家乡。」
「喔,惠州。」
「你知道我们是潮州人?知道吧?」
「知道。」
「潮州人最团结了。潮州人讨厌一切不是潮州的东西,管你是惠州人广州人香港人深圳人,汕头还可以。总之不是潮州人就不是人。」
说着他转头对着身边一名彪形大汉说:「对吧?」大汉没答腔,一双死鱼眼直盯着黎秋何。
他心想这下惨了,很想说其实惠州离潮州也不很远,才一百多里路罢了,但他知道这不是开玩笑的时候。
葛然忽然收起脸上的微笑:「我说,放屁!」随手点了根菸。那根菸在他的大手上跟牙籤差不了多少。
「放屁,说潮州人团结的都是放屁。五四年彭大强干掉健少;五八年戴肥出卖克利夫杨整帮人;去年,顶爷为了白粉的事两条腿被人打瘸了!哪件事不是潮州人整潮州人?破你阿母!以后不要再说潮州人团结了,我们都是中国人。中国人不打中国人,要打就打洋鬼子。小兄弟,你打得好!三拳两脚就打死了洋鬼子,颇有黄飞鸿之风啊!哈哈哈!」
葛老大让他坐下,唤人上茶。黎秋何心中的大石头终于能稍微放下了。
「大家都说义大利佬神气,说他们狠。其实在道上混的有谁不狠?找个鸦片鬼塞给他一百块一条枪,他就能替你杀人。照我看义大利佬只是有钱罢了,他们背后有欧洲的银行家撑腰,口袋里有一堆法官、参议员,一个个吃得白白胖胖。所以打从我坐上这个位子只有一个目标──搵钱!裤袋里要是揣满银子,管他娘是义大利人还是犹太人我都没放眼里。」
那时候纽约势力最大的是义大利黑手党,有所谓五大家族,其他还有黑人帮派、爱尔兰帮派、迈阿密来的毒梟、俄罗斯兄弟会、波多黎各人、犹太人。华人黑帮人数虽多却不像西岸那样团结,在洛城只要亮出三合会或龙门堂的招牌,谁都惹不起。纽约的华人各立山头,像葛老大这样的「扛霸子」就有十几个,还经常斗来斗去。
葛然为他的兄弟们立下一个典范,就是一切向钱看。依他的标准,一切的作为都是为了「生意」。做生意要讲信用,要公公道道,无论卖毒品卖军火,还是开赌场开妓院都要遵守商业道德。他严禁手下人干偷抢拐骗偷鸡摸狗的勾当。自己卖毒品开赌场,却不准兄弟们吸毒、赌博,也不许惹事生非。因此葛老大在华人角头当中势力最庞大人缘最好,大家都知道他讲道理,爱交朋友。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中国人这么多我不可能每个都帮的。我的兄弟对惠州人可没甚么好感。」
黎秋何的石头又开始沉重。他心想黑帮老大讲话都是这样吗?像洗三温暖似的一会冷一会热。
「至于我个人嘛,是最喜欢生意人了!小兄弟,我知道你生意做得挺大,与其要我帮你撑腰,不如咱们做个交易如何?」
葛然看上的倒不是黎秋何的财富,而是他公司的进口通路。黎秋何每年从亚洲各地进口茶叶,有些是在產地加工销售第三国,有些先运往第三国加工后再进口,另一些则是将包装好的烘燥茶叶装货柜直接运到美国,整个通路相当复杂。葛然打算利用这个复杂管道走私毒品。
当时美国的毒品主要是从南美洲来的,经过大大小小毒梟们从中剥削,价钱贵得要死品质又差。如果能从老挝、柬埔寨直接走私高质量的鸦片,到埠后再加工提炼,不但品质好而且没有中盘商抽走利润,岂不是发大财?
黎秋何听了葛然的计画,心中踌躇半晌。他知道自己没有太多选择,不接受的话就得独自面对黑手党的追杀;然而与葛然合作是一条不归路,从此以后便成为一个不法之徒再也回不去普通人的生活了。
葛然没有逼他,对他来说这是一门生意,做生意必须是你情我愿的,否则就是强求也不能长久。黎秋何没有考虑太久,大约抽完一根菸就决定成为葛然的生意伙伴。
「好极了!今后还请黎老闆多关照。接下来咱们处理一下你的麻烦事,给你介绍个人先。三哥,叫康仔出来。」
一个戴眼镜、身形清瘦的年轻人被人从后门带了进来。
「康仔,以后你就跟在秋哥身边。秋哥是我重要的客人,要好好保护他明白吗?」
「明白。」康仔推了推眼镜,那张白净小脸怎么看都不满二十岁。
「阿秋,这小子叫康有为,刚从牢里放出来的。你别看他小小年纪像个瘦皮猴似的,手段利索得很,有他跟着不必担心被人暗算,就是来十七八个也不怕。」
黎秋何瞅着眼上下打量面前这小子。这就是葛老大派给他的保鑣吗?那些义大利肥佬一把就能捏死他吧?
「秋哥。」
「你刚出狱,是犯了甚么案子?」黎秋何问。
「杀人。杀了五个。」康有为摘下眼镜,边擦拭边说。
「五个?」这么个瘦皮猴杀掉五个人,黎秋何有点难以置信,心想是杀了五个小孩吧?
康有为似乎看出他的疑虑,补充道:「三个爱尔兰帮的,两个是犹太人,都是毒贩。因为在交易的时候耍花样不得不干掉他们。那时我还未成年,关不了几年无所谓。」
黎秋何这才感受到这小子的杀气,从此他们成了推心置腹的好兄弟。
这场风波沸沸扬扬持续了一年,死了很多人,终于在芝加哥的卡维佐家族介入调停后,和解了。葛然赔偿义大利人三十万美金,但这一年他从金三角走私鸦片赚来的钱是这个数字的好几倍。
表面上葛然是最大的受益者。然而黎秋何也没有浪费这一年,他善用葛然的力量扩张事业版图、建立人脉,很快地从一个求助者化身为葛然最重要的支持者,两人不但是事业伙伴,交情也日渐巩固。
黎秋何在团伙中的地位也有了微妙的变化。这些潮州人一向有很强的地域观念,正如同葛然说的「不是潮州人就不是人」,照说很难在感情上与他们打成一片。然而黎秋何很懂得「仗义疏财」这一套。
不是吃喝玩乐酒池肉林那种花钱法,那种钱花再多也买不到人心。他总是救人急难──谁家老婆送医院急需医药费、谁家儿子进了警局需要保释金、谁欠了赌债被逼得走投无路──第一个奉上银子救人的总是黎秋何。尤其那些因为吃喝嫖赌、吸毒赌钱所惹上的麻烦事,兄弟们不敢让葛老大知道于是都找秋哥帮忙,他也总是来者不拒。不到几年工夫黎秋何便成为大哥级的人物,成为仅次于葛老大的二把手。
1966年的除夕夜,葛然与黎秋何在关二爷面前烧黄纸,从事业伙伴变成结拜兄弟。从那一刻起他正式成为一名gangster,再也回不了头了。
那年黎秋何三十二岁,认识了十五岁的蜜雪儿。
1966年七月,滨海的公路上有一辆福特野马奔驰着,是他两年前买的新款敞篷跑车。引擎声夹杂海风在耳边呼啸,来自湛蓝海面的微微浪涛声彷彿呼唤着他,十分愜意。
他独自驾车前往费城、巴尔的摩等地一直到北卡的夏洛特,目的是巡视各地的房地產顺便探望当地朋友。这几年他将部分资金从茶叶和鸦片抽出来,转投资到房地產和娱乐场所,获利不小,也结交了东岸各大城的人物,连迈阿密都有他的好兄弟。唐人街秋哥的名气愈来愈响亮。
以他当时的身份这些事其实可以派人去办,但他相信人与人之间还是需要面对面才能培养感情。对方是不是萌生异心、是否对他的投资有兴趣、还愿意拿多少钱出来、对地盘的大小有没有不满,这些微妙的心理差异不凝视对方的双眼是无从得知的。凭藉着敏锐的眼力与直觉他成功地预测到许多投资机会,也化解掉无数次危机。
他没有带着手下一块儿去,想偶尔来一趟轻松的旅程。像这样吹吹海风、吃路边摊的热狗、静静观察当地风情。平日里耳边总有人不停交谈,从抱怨积雪太厚到洋基队这季的表现,一直到哪个叛徒被人干掉、哪个明星的屁股比较大、谁又有了新情妇……不停听意见发表意见好像对话永远不会结束。即使是黑帮分子也需要偶尔沉淀一下,让自己有种彷彿置身事外的感觉。
在前往夏洛特的路上他临时起意朝东开往海的方向,没想到竟来到「维吉尼亚滩」,一个充满观光客的热闹地方。海风吹来咸咸的味道让他的心情极好,阳光洒在他天生白皙的皮肤上也很舒服。车速不快。在这个轻松的午后他卸下所有警戒,丝毫没有预料到即将发生的危机。
大约一小时后,有辆黑色克莱斯勒轿车渐渐从后方追上。他原以为对方要超车,没想到那辆黑车却与他保持并排,而且朝他一侧的车窗全部降下来。他这才感到不对劲,用力踩下油门,但已经来不及了。
三支黝黑的枪管忽然伸出车外发出凶暴巨响,连发的衝锋枪与散弹枪几秒鐘就将敞篷跑车打成了蜂窝。黎秋何身中数枪,鲜血喷洒在座椅上、挡风玻璃上、被阳光晒得发烫的公路上。他知道此刻绝不能丧失意识否则就完蛋了。
笔直的海滨公路完全没有岔路可以脱身,只能一味加速向前衝刺。黑色克莱斯勒继续紧咬不放,不时朝他开枪射击。唯一的逃生工具只有这辆车,然而野马的性能再好被这样扫射一顿很可能随时故障熄火。引擎可能已经受损了,输油管可能被射破了开始漏油,传动轴也可能断裂………他很清楚等到车子熄火就是丧命之时。
他没有花太多时间思考,在黑车再一次追上来时他用力扭转方向盘,撞碎路边护栏后直线衝向悬崖。
他不知道悬崖下方是深海还是礁岩,只能赌一把看看自己运气如何。黎秋何不信鬼神,此刻能帮助他的也就是运气了。
急速下坠的几秒鐘并没有跑马灯似的闪过一生的片断,脑海中只是一片空白。
葛然的儿子葛进武,与黎秋何年纪相当。有律师执照的他在团伙中担任军师的角色,地位却落后于黎秋何。别人都认为无论能力和气度他都比不上黎秋何,他却认为那傢伙只是运气比较好罢了。
葛进武的观点不能说完全是错的,黎秋何的运势的确太好了。
他连人带车坠落的位置,是那前后一百英哩海岸线中海水最深的地方,悬崖又是向海凸出,汽车几乎是直线插进海水里。这是他第一个好运。
其次他虽然捱了好几枪,伤势不能说不重,却没有损及内脏,受创的部位几乎都集中在肌肉与骨头。如果是内脏出血的话一小时内就得玩完。
他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游到这片沙滩上的,也不知道究竟在海水里泡了多久。失血过多令他终于丧失意识,很可能根本就是被浪涛冲来的吧。那片沙滩位在远离公路的偏僻角落,平时根本没人会来,若不是有个小女孩偶然经过,即使没伤到要害他也会因为流血过多或伤口感染而死。这是他第三个好运气。
不过令他觉得真正好运的是,那天经过沙滩的不是别人,而是她。
女孩使劲按压他的胸膛,过了几分鐘他才呕出大量混杂血色的海水,人也醒了。印入眼帘的第一件事物居然是张秀丽而纯洁的面孔,让他霎那间以为自己到了天堂,美丽的天使正在迎接他。然而下一秒从伤口传来的剧痛却踏实地证明自己还活着。
少女以急切的口吻说着他听不懂的话,他猜那应该是法语。过了一会才听她用不太流利的英语说:「能站起来走路吗?你必须立刻得到治疗……我扛不动你,如果你不能自己走路的话我必须找人来帮忙……喂!醒醒啊!」
他没有昏迷却也不很清醒,朦胧间似乎来了个男人将他放在货车上,少女则一直表情担忧地守在他身旁。接下来三天一直处在这种朦胧状态,听见有人对话却不太明白意思,许多面孔在眼前晃动,但除了那个少女以外,他无法分辨谁是谁,也不能确定那些是幻觉。
三天后终于退烧了,早晨清醒时他只觉得肚子饿到可以吞下一头牛。正微笑望着他的是那个少女。
「早安!你总算活下来了。」
少女的微笑有一股让人安定的效力。他想伸伸懒腰,拉动肩骨时胸口一阵痛楚。
「先别动,还得休养几天才行。」
少女说要去帮他拿早餐就离开了。回来时除了早餐之外还带了四个人,是一对中年夫妇和另外两个女孩。男主人名叫福勒?路易?恩里奇,太太是玛丽莲,三个女儿依序是葵丝塔、蜜雪儿与奥莉薇。救他的是次女蜜雪儿。
恩里奇一家人十分友善。恩里奇先生说他们十年前从法国南部移民到美国来,辗转搬了几次家之后定居在这个叫作蒙地欧(manteo)小镇的郊外。海滨风景宜人,生活相当悠间恬静,恩里奇家平时几乎没有客人来访,顶多附近几户人家相约一起搭帆船出海钓鱼,或者几个大男人带着啤酒和猎枪到海边射击海鸟。
黎秋何一边听着恩里奇先生的说明一边狼吞虎嚥,三个女孩儿很有趣似的在床边排成一列观察他。女孩们第一次见过中国人。
「子弹都没留在身体里,是不幸中的大幸。我已经帮你清除里面的瘀血,伤口也缝合了,但骨头有些发炎的情形所以免不了发高烧,现在看起来还不错。你的体力很好,放心吧,很快就能恢復的。」
恩里奇先生一边指着他身上受伤的部位一边解说,口吻相当专业。
「不过暂时还不能下床免得伤口破裂。安心在这儿住几天,这里是最好的疗伤之所。之后,我们再去镇上的医院详细检查,好吗?」
黎秋何告诉他们自己是纽约来的商人,在路上遭到抢匪袭击而落海。恩里奇先生是个善良的人,对他的说词毫不怀疑,但恩里奇太太似乎对他有些畏惧,也许是女人的直觉嗅到他身上的危险气息吧。
这里的确是最好的疗伤地,远离尘嚣,一早醒来只听见海欧的叫声与远处海浪规律的节拍。房子坐落在沙丘后方,周遭可见之处都没有别的住家,所谓的邻居要开车才能走访。
从后门到海岸线大约三百码左右,黎秋何住的客房就在后门旁边。从他的位置望出窗外有一条石块堆砌的阶梯,下了阶梯就是沙地,女孩们上下阶梯时会换穿不同鞋子以免将沙子带进屋子里。
这家人相当重视卫生,屋子里经常打扫得一尘不染。早晨起床会听见楼上忙碌走动、盥洗的声音,然后是蜜雪儿端着一盆水来到黎秋何房间。由于他肩骨有裂伤不能自己动手,只好让蜜雪儿帮他擦洗身体、换衣服,之后再送来早餐。
恩里奇先生每天中午之前会前往镇上看诊,大约傍晚回家。他是小镇上唯一的医生,医术倒相当精湛。他说以前曾在大医院工作,颇有些名望,之所以举家移民到这个荒僻的所在是因为某些政治因素,不得不的选择。即便如此他还是很满意现在的恬淡生活。
黎秋何在养伤的这段日子里渐渐爱上这份恬淡。
蜜雪儿怕他一个人无聊经常来陪他说话,有时会朗读法文诗,有时读几段塞维涅夫人的散文,虽然听不懂也觉得美妙动听,也许是美妙之处来自少女有如天籟般的纯洁嗓音。蜜雪儿也会唱些从广播电台听来的流行歌曲,无论甚么歌曲被她一唱都成了天籟。
「纽约是甚么样子呢?我们刚搬来美国的时候曾经住过一阵子,但我那时候太小了甚么也不记得,只记得在船上见到的自由女神。」
黎秋何说了许多她从来没听过的事物,在他看来稀松平常的事她却睁大眼睛表示惊叹佩服,美国的进步似乎与这个家庭无关。他问她有没有看过彩色电视机,她却连黑白的都没看过,唯一的外界资讯来源就只是一台收音机和爸爸从镇上带回家的报纸。看着她纯真的笑容,黎秋何决定不要说太多外面的事,他不想让蜜雪儿沾染那些杂质。他猜恩里奇先生大概也有同样的想法吧。
他也想过纽约那边一定为了他的失踪忙翻了天,葛老大派所有人出去寻找他的下落。他们是否已经查明了袭击他的是哪帮人马?是不是已经开战了?还是按兵不动先查出他的下落再说?以葛老大的作风应该是后者的可能性较大。
其实他大可以託恩里奇先生去镇上发个电报,但他考虑了半天决定给自己放假。回想他这辈子几乎没有这么轻松过──打仗的日子、战俘营的日子、努力工作的日子、黑帮的日子,他很想过一过普通人平安幸福的小日子,儘管他知道这样是很自私的。
他甚至想过,可爱的蜜雪儿和她可爱的家人,就和他们一直这样共同生活下去吧!再也不回纽约了。这个念头起先只是一闪而逝,却随着一天又一天的幸福感而增长。
「你有很多朋友吧?他们一定很担心你。」
「他们担心的事太多了,一天到晚都在担心。说到担心啊,有个叫强尼铁鎚的傢伙每天都要把报纸读两遍,深怕别人知道他不知道的事。还有个叫狮子头的金舖老闆,成天担心他不在家的时候有人会偷走他老婆,于是印了几百张他老婆的相片发给整条街的人,要街坊邻居一起帮他监视。可能因为那些照片拍得太美了弄得老婆远近驰名,一大堆人慕名而来,结果他老婆反而很快就被偷走了。」
「原来老婆太漂亮会被偷走。我妈妈也很美,会不会有人来偷走她?」
「哈哈!不会有这种事的,除非恩里奇先生也学狮子头那样到处发照片。」
「你有太太吗?黎先生。」
「不,我还没结婚。」
「为甚么没有结婚呢?」
黎秋何曾经有过好几个女人,其中也有要好到差一点结婚的,却始终没有缘份。对他来说女人是必需品,太太不是,那种白头偕老的爱情对他来说是不可想像的,一段缘份的尽头只是另一段缘份的开始。
他想对蜜雪儿说:「因为我一直等你来当我的新娘啊!」但这么刺激的甜言蜜语不能说得太早,时候还没到。他觉得将关係停留在这样淡淡的纯情滋味也是一种享受,就这样顺其自然吧。他握着蜜雪儿的小手说:
「亲爱的,念首诗给我听好吗?」
某个夜里,楼上忽然响起女孩子的尖叫声,划破寂静的夜晚。黎秋何迅速衝上楼,但他无法分辨尖叫声是来自哪个房间,直到第二声响起他才衝进靠楼梯最近的那间房。九岁的奥莉薇站在床上浑身发抖。
房间乍看之下没甚么异状。是作恶梦了吗?正迟疑着,恩里奇夫妇也赶来了。小奥莉薇吓得不敢下床,直盯着床前地板上。在月光的照耀下地板似乎甚么也没有,但仔细一瞧,才发现有条细长物体正沿着墙角缓缓蠕动。原来是一条蛇。
「是海蛇吗?福勒。」黎秋何问。
恩里奇先生摇头说:「不,是陆栖蛇。看起来像黑曼巴(blackmamba),很毒的。」
这是很奇怪的事。恩里奇事后谈到,照理讲海边不该有这种蛇,因为海边土壤中盐分太高,而陆栖蛇爬行时必须靠腹部的细小鳞片运动,除了海蛇以外让盐分堆积在那些鳞片之间是很难受的。尤其这种黑曼巴蛇只生活在非洲乾燥地区,是美国根本没有的品种。
小奥莉薇的脸已经吓得发白了。其他两个女孩也陆续跑来,被她们的妈妈挡在门外。
黎秋何徒手抓起蛇尾。那蛇相当温驯并没有试图反抗,鳞片在月光下泛着灰白色光泽。他将蛇拎出房间时大家都闪得远远的,蜜雪儿与葵丝塔还不停尖叫。
「把牠扔出去!」
「要是牠又回来了怎么办?」
「对啊,怎么办呢?」
「放心吧,牠不会回来的。」
黎秋何笑着说。他将蛇拎到后门外用力摔在石头上,将牠活活摔死,再走到沙滩上远远地扔进海里。当他从海边回来时恩里奇先生还站在门廊下,他没有问蛇的事,只说今晚的月光太亮了真令人不安。那条蛇似乎让福勒想起过去一些不好的回忆。
一阵惊慌后大家各自回房,只有小奥莉薇坚持跟妈妈睡。黎秋何确认了每扇门窗都紧闭之后也回到自己床上,却毫无睡意。十分鐘后,蜜雪儿悄悄跑进他的房里,鑽到他的床上。
「好害怕喔………」
他轻轻抚摸蜜雪儿的头发,嗅着十五岁少女的体香,有些心猿意马,但他甚么都没做只是温柔地将她搂在怀中。
「我觉得那不是蛇。」蜜雪儿说。
「哦?那是甚么?」
「那是魔鬼,魔鬼要来把奥莉薇带走。」
「你怎么会这么想呢?」
「书上说的,魔鬼会变成蛇的形象来试探人。如果你害怕的话牠就会保持蛇的模样;但如果你不怕牠,反而亲近牠,牠就会变成魔鬼把你带走。这是书上说的。」
「是圣经吗?」
「不,是《陀雅的第七日》。」
「真有趣。不过你甭担心,奥莉薇不是怕得很吗?」
「我担心的不是奥莉薇。我担心的是你。」
黎秋何一愣,自己还真是不怕蛇哩!想想自己到底怕甚么东西………
他甚么都不怕,即使被枪击当时他也只感到惊讶与愤怒罢了。他是天生没有恐惧感的动物。
月光下,蜜雪儿温柔的大眼睛正望着他;他轻轻在她额头印上一吻,她闭上了眼。
「你是我的小天使,有你在甚么魔鬼都带不走我。」
蜜雪儿将耳朵贴在他的胸膛上,听着他强劲的心跳声,渐渐安心睡着了。
第二天早晨醒来时,身旁已经空了。不久楼上传来咚咚咚地走路和女孩们嘻嘻哈哈。依然闻得到她淡淡的体香,证明昨晚那不是一场梦。
黎秋何的伤几乎完全痊癒了,最后一次拆掉纱布,肩膀、侧胸和大腿上留下可怕的枪伤疤痕。康復之后的他显现出异于常人的活力,一大早就借用恩里奇先生的小货车到镇上採买材料,回来就开始整修屋顶。
这里虽然是北卡罗莱纳州最北的地方,但七、八月偶尔也会有颶风侵袭造成重创;假如颶风路线是从浅袋湾和黑水湾长驱直入,将整个潟湖里的海水全部倒灌进来,那么包括蒙地欧在内的整座岛屿都将灭顶。不过发生这么严重的灾情机率不高就是了。
恩里奇先生是个文弱书生型的男子,修理屋顶这种工作自己是做不来的,往年都要靠镇上的小伙子帮忙。但那些小子做事漫不经心,极没效率,从屋顶的状况就能看出那些补强措施一点也不牢靠,一旦真正的强风来了是挡不住的。
黎秋何每天在屋顶上敲敲打打,蜜雪儿就坐在庭院的鞦韆上仰望他,陪他说笑。在十五岁女孩的心目中,这个强壮的异国男子简直就像希腊神话中的天神一般,散发出浓烈的男性魅力。当一天的工作结束时他们就手牵手在沙滩上漫步,聊着贴心的话语,直到夕阳西下才回到屋里与一家人共进晚餐。
情竇初开的少女,不知不觉爱上这个比她大十七岁的男人。
在屋顶整修全部完成的当晚就下起了倾盆大雨,来得挺巧。那场雨连续下了十天。还好只有大雨,风倒是不强。两人成天窝在屋子里,她教他下棋,他教她玩扑克牌,或者肩并肩一起收听电台节目。即使甚么也不做,只是肩并肩坐在廊下看雨也感到满心欢愉。
一切都是那样完美。日復一日,他觉得自己好像已经爱上蜜雪儿了,一刻也不想离开她。他甚至感谢那些袭击他的暴徒,为他製造这样美好的良缘。
某日晚餐,在餐前祷告后不久,恩里奇先生对黎秋何说──
「你来我家已经有两个月了,这段时间我们相处得十分愉快,你同意吗?黎。」
黎秋何放下手中的麵包,用餐巾擦擦嘴。他知道恩里奇先生要和他谈正经事了。
「当然,你们一家人对我的款待令我十分感激。」
「这段时间你也帮了我不少忙。我想说的是………」恩里奇看了太太一眼,她微笑以对。恩里奇接着说:「我们很愿意与你成为一家人。你喜欢蜜雪儿吗?」
这些日子里他和蜜雪儿日渐亲密,恩里奇夫妇都看在眼里,似乎并不反对他们交往。
「她救了我的命,彷彿上帝派来拯救我的天使;她是那么善良、纯真、美丽,我很难想像世上有谁会不喜欢她。请容我这么说,先生,你的女儿是世上最珍贵最美好的宝物。」
恩里奇笑了,两个女孩也笑,蜜雪儿则是害羞得低下头。
「我知道,她是我的宝贝。我们生了三个宝贝,啊!可不能全送给你!你不能这么贪心。」
餐桌上瀰漫着欢笑,气氛变得轻松愉快起来。
恩里奇笑着说:「吃东西嘛,别这么严肃……葵丝塔,快把火腿递过来。这是潘迪沃尔家的独门美味,一定要嚐嚐。刚才说到哪儿了……
「我们知道你有你的过去,但谁没有过去呢?黎。你可以回纽约继续原本的生活,偶尔来看看我们,那也很好;或者你就在这儿住下,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蒙地欧虽然是个小镇倒也不愁找不到工作,我和镇长很熟,一定能给你安排个好差事。」
黎秋何心想,以他的财力可能买得下整个蒙地欧镇吧?但他们不需要知道这些。
「无论如何,我们都愿意把蜜雪儿嫁给你。但有两件事你得了解──首先,蜜雪儿年纪还小,我们希望你能等待三年,等她十八岁再完婚。同意吗?其次,如你所知道的,我们是传统的天主教家庭,我希望你能受洗成为基督徒。不麻烦的,只要每次弥撒捐一百块美金──最后这句是开玩笑。
「就这样。如果你能同意的话,我和我太太将献上万分诚挚的祝福!」
所有人都停下手中的食物望着他,期待着他的答案。他没让大家等太久,只考虑五秒便说:「我没有任何不同意的理由,这真是……我只能说上帝对我太好了!你愿意将掌上明珠送给我,此刻我只有满心感谢,福勒。我只怕自己配不上她啊!」
恩里奇太太按着他的手说:「黎,你会是个好丈夫的,这一点我和福勒绝不怀疑。」
「让我们举杯祝贺吧!奥莉薇,你不可以喝酒。」
经过这顿欢乐且幸福洋溢的晚餐,黎秋何终于下定决心拋弃过去──拋弃纽约的争权夺利、拋弃葛老大与兄弟们、还有义大利肥佬与华尔街的吸血鬼们,再会吧!
他已经死过一次了,在汽车衝下悬崖的那一刻上帝给了他第二次机会;只要有蜜雪儿,他觉得自己的人生就圆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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