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迹天涯 - 分卷阅读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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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浪迹天涯 作者:叶飞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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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心了吗?”莱恩挑起一边的眉毛,生起火,把炊具和调料都摆开,“我看到阿笙的第一眼,就知道他的实力已经相当不错了。阿瀚,谢谢你。”

    听到他的话,卫瀚非常意外。未来的父亲大人和母亲大人对他态度和缓已经很不错了,他从来没有想过会得到对方的感谢。“不,这都是阿笙自己的努力。”如果当初阿笙不想变强,没有坚定的决心,他也不会教他增长体力和战斗的技巧。到了后来,除了对战之外,阿笙大部分时间都在自己摸索、自己学习了。

    “现在我觉得,阿笙当初离家出走,确实是正确的。”秦笛叹了口气,剥了一个粽子放在卫瀚面前,“遇到你,确实是他的幸运。”

    卫瀚很想说点什么好听的话,但是他突然什么也说不出来,只能认真地对着莱恩和秦笛行了敬神的礼节:“父亲、母亲放心吧,我们一定会好好生活的。”

    秦笛把目光又投向草原上,说了几句话的功夫,秦笙又凶残地敲碎了一头公羚羊的脑袋。而让她更意外的,是紧紧咬住一头母羚羊脖子的小狮子。小狮子的体型只有母羚羊的一半大小,被母羚羊带着跑出了一段距离。但是它丝毫没有松口的意思,身上被母羚羊的血染得通红。

    秦笙也并没有帮助小狮子的打算,拖着自己的两头猎物放在一边,静静地看着。

    “没事吧?”秦笛有些紧张地站了起来。

    卫瀚摇了摇头:“您放心,阿橙已经是个很有经验的猎手了。”这小家伙在夏之城区域的时候就学会了打猎的技巧,经过了两年的磨练,它的勇气和技巧又提升了。

    莱恩看向本来在一边扑咬玩耍,现在却被小狮子的狩猎场面惊呆的两只小豹子。“不得不说,你们的教育方式,是非常合适的。因为幼崽太弱小、太宝贵,兽人和雌性甚至都不舍得把幼崽们带出部落。其实,越幼小,它们越容易学习。经历得越多,也就越强大。”

    母羚羊终于倒在地上,小狮子拖着比它重好几倍的猎物,费劲地走向秦笙。

    秦笛看着秦笙揉了揉小狮子的脑袋,轻松地背起三只羚羊。血从猎物的身上流淌下来,将他的半身都淋了个透湿。她突然觉得,自信地向着他们走过来的这个少年,她的儿子,确实已经是适应了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的成熟兽人了。“其实,我早就应该忘记以前的教育方式了吧。毕竟,在这个世界里,实力才是最重要的事情。而实力,不是宠溺和疼爱就能获得的。”

    “那么阿笛,阿筝和阿箫的事情,可以全部都交给我了吗?”莱恩笑着问。

    “都交给你了,孩子他爸。”黑发黑眼的雌性有些心不在焉地看着心爱的大儿子走了过来,身上带着浓浓的血腥味,脸上是熟悉而又陌生的坚韧表情。

    “妈妈,烤全羊怎么做?”声音里,却像以往一样,带着独有的很难体会得到的温柔。

    她看了默不作声就起身处理猎物的白发俊美青年一眼,突然笑了起来:“来,过来,我教你。”这孩子,到底是吃了多少苦头,经历了多少事情,才变成了现在的样子呢?可是,不管怎么样,作为父母,也已经不能陪着他去经历这些事情了。只能默默地看着他和他的伴侣,在自己选择的道路上,坚定地往前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  十一月第十一更

    下一章,就是婚礼了~

    我得好好想想,还没有想过他们的婚礼呢

    ☆、第一百八十四章  盛大婚礼

    当天边刚刚露出一丝微白的时候,罕尔草原虎族部落里已经灯火通明。今天,是部落的老祭司占卜出来的最适合成婚的日期。从这一天开始,一场跨越部族联姻的婚礼将持续三天三夜。不仅虎族部落的家家户户都盛装打扮,热切地准备狂欢,就连附近的草食部族也都纷纷来凑热闹。

    时间还很早,但兽人们已经带着雌性和幼崽,把卫瀚家的院子挤得水泄不通,围观两位新郎。

    和院落外的喧闹相比,屋里就安静多了。两位新郎坐在收拾一新的房间里,有些无奈地看着母亲秦笛和安琪忙忙碌碌地选衣服。莱恩把昏昏欲睡的幼崽们带在身边,微微笑着旁观,没有任何催促的意思。

    “怎么办?这件也挺好的,那件也不错。”秦笛有些苦恼地摩挲着手中的衣服。

    “阿姐,这是第一件衣服,必须慎重地选才行。”安琪又摆出两件。

    两位新郎要穿的衣服,都是由母亲秦笛和共同患难过的友人安琪设计的。这两位雌性非常有共同语言,自从认识之后,关系好到每天恨不得粘在一起,聊起各种各样的事情都能兴奋大半天。尤其在筹备婚礼的事上,两人强强联手,把她们能想到的以目前的条件能够准备的所有东西都做了出来,包括多套衣物、屋内的布置摆设等等。

    卫瀚和秦笙从来没有想过,她们为了配合三天婚礼的各种仪式,居然在七八天里发动了虎族部落所有的雌性,给他们各做了十五套衣服。每天换五套衣服,对于两位年轻兽人来说是从来没有过的经历。而且,某些礼服还不止一件,穿一次脱一次都是一种折磨。这种细节繁复的衣物,根本不是他们习惯的风格,而且好像也不适合虎族部落随意闲散的文化。不过,母亲已经按着最挑剔的春之城人都能满意的标准做了这些衣服,他们当然不能拒绝了。

    “就这个吧。”秦笛终于选好了两套衣服,兴致勃勃地一件一件摆开。这是两件暗红色的长袍,从里到外足足有三层,腰带上还坠着水晶和珍珠。

    新郎们沉默地看着铺在地上的衣服:他们不会穿,怎么办?

    “喏,先去隔壁把这件贴身的内裤穿上,再过来穿衣服。我告诉你们怎么穿。”

    “哎呀,真不好意思,我要不要回避回避呢?”

    “算了吧,还回避什么?想看就光明正大地看,反正平时各种各样的/裸/体/也见多了吧。而且,又不是全都看光了,他们不会在意这种小事的。”

    “……”他们不在意,还是有人会在意的,新郎们心想。

    一番摆弄之后,年轻的新郎们突然觉得婚礼刚开始,他们已经有些精疲力竭了。

    “穿个衣服也那么久?好了吗?”卫岭迈着大步推门进来,看着穿戴完的新郎,突然有种他们走错了地方,画风不太对的感觉。当然,他很聪明地什么都没有说:“走吧!大家都等了很久了!”

    两位新郎出现在院子里的时候,引来了一片惊叹声。附近部落的人们从来没有去过春之城,当然也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繁琐漂亮的衣物。长度到脚踝的暗红色长袍,配着束腰的华丽腰带,使新郎显得更加身姿挺拔。虎族的青年雪白的头发披散在肩部,俊美的脸庞比平时还更有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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