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64节
五月的时候,龙千辰让人送来了自己宝贝女儿的画像,三小只看着画像沉默了许久。
最后,还是萌萌没忍住道:“娘亲,为什么这个妹妹长得这么丑?”
金毓:“......那是你们的千辰叔叔太激动,把妹妹的嘴巴画歪了!”
乐乐道:“画得还没我的好。”
安安却看着画像陷入沉思,梁元就很好奇他在想什么:“安安,你在想什么?”
安安道:“我想去外面走走。”
越长大,他就越向往外面了。
梁元问:“为什么想去外面走走?”
安安不加思索的说:“想去了解各国的情况,学习各地的风土人情。”
梁元道:“你可以去,但不是现在,你和弟弟妹妹都得学会自保的能力,否则在外容易吃苦头,严重的时候会失去生命。”
安安想了想,然后重重点头。
自此,安安开始注重学习,读书、学武、兵法、技术、琴棋书画,一样都不落下,他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学习上,变得逐渐成熟、
萌萌和乐乐感觉到了安安的变化,尤其是每次书院测试的时候,安安都能拿第一名,把他们两个远远的甩在了后面,两人就很受不了。
说好的三胞胎一起浪的,你却独自成长了,那怎么能行,要学那就一起学。
于是乎,为了不输给安安,萌萌和乐乐也勤学苦练起来。
丁洛是哥哥,理应给弟弟妹妹起带头作用,但忽然有一天,三胞胎的学习成绩把他甩在了后面,丁洛就很难过,一难过就使劲的学。
放学的时候,还背着书包追着三小只:“你们等等我,我要和你们一起学习,我要去你们家,你们不许丢下我。”
三小只回头看了他一眼:“洛哥哥,你不是不喜欢学习吗?”
丁洛哼道:“我的确不喜欢学习,但我不想一直输给你们,我是哥哥,就得起带头作用。表姑常说,落后就要挨打,不想被打,那就必须变强,想要变强,就得学习,我要当国之栋梁,所以,我不会输给你们的。”
三小只被他的这个气势给震撼到了。
自此,丁洛也加入了勤学苦练的战队中。
这也刺激到了牛牛,牛牛虽然年纪小,但受到三胞胎的熏陶,胆子大,也很聪明,懂得挺多的,见哥哥姐姐们都那么的用功,他也燃起了斗志,扛起锄头跟着自家亲爹去了地里。
“爹,我要跟你学种地。”他雄赳赳气昂昂的说。
金虎气得脸黑,提起他丢出菜地:“滚回书院,给我先学会认字先。”
臭小子,想用种地逃避读书 ,门都没有。
“真以为种地就不用读书了吗?你做梦,读好书,利用所学的知识,才能种出更好的地,你以为书院开设的农业班是用来干嘛的,那就是种地的,不对,是研究种地的。”
牛牛委屈巴巴的说:“我又进不了农业班,他们嫌我小。”
金虎呵呵:“你不仅小,你还啥也不会,啥也不是,所以,乖儿子,好好读书吧!”
最终,牛牛也跟着加入了勤学苦练的战队。
书院里的小朋友们见三小只丁洛牛牛明明家里什么也不缺,却还这么用功,说什么要做一个有用的人,要当国之栋梁,不做明国的累赘,一下子就被刺激到了。
不少小朋友也加入了学习的队伍,三小只学习一个时辰,他们就学两个时辰,反正谁也不能输给谁。
要学,那就一起来吧!
书院的幼儿区忽然卷起了一股学习风,其他的学区的大孩子们见此,也都不服输的加入了学习队伍。
夫子们见此压力山大,生怕被学生赶超,活着教学内容跟不上学生们的进步,也莽足了劲干起来。
小孩子都能这般勤劳了,大人们哪敢偷闲,也都赶紧打起精神来使劲的干。
学习风瞬间从梁庄扩散到书院再扩散到全国。
金毓和梁元都没有搞明白,为何短短时日之间,明国的风气就忽然变了,内卷严重超标。
而且这一卷,还是长久的,效果更是杠杠的、
内卷的第一年,明国经济再次猛涨,所有百姓金银堆家中。
内卷第二年,不少百姓涌入百兽山,组建开山队,为明国再次开辟出一片国土。
内卷第三年,明国人口大增长,隔几天就有新生儿降生。
内卷第四年,十岁的安安被封为太子,开始跟着梁元学习管理明国,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安安就掌握到了诀窍,并且沉迷其中无法自拔,梁元开始做甩手掌柜,能不自己动手的时候,就不动手。
也是在这年的四月,天气暖和,风和日丽,金毓和梁元带上三小只去外面历练,第一站是赤云国。
一家五口悄咪咪的踏上赤云国,并未告知龙千辰。
“娘,我们现在要去哪里?”下了船,乐乐就迫不及待的问金毓。
金毓指着一个方向:“往那边走,娘和爹带着你们体验一下当年我们是怎么逃荒的。”
萌萌使劲点头:“好好好。”
逃荒的故事,他们三个都已经听过了,心里一直很好奇父母当年逃荒的过程,这会儿能去体验一遍,他们三个都很兴奋,也充满了期待。
梁元淡淡道:“走吧,时间不早了。”
“走喽!”乐乐和萌萌齐声道,安安没有跟着咋呼,如今的他变得很是稳重,说话也是不急不缓的。
说是体验逃荒,其实也就是把金毓他们当年走过的路重新走一遍而已。
大概走了一个时辰左右,萌萌突然想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爹,娘,你们不是说,当年你们逃荒的时候,是做壮壮拉的牛车和疾风拉的马车的吗?”
安安也意识到自己忽略了这个问题:“爹,娘,可以找个地方把壮壮和疾风放出来吗?”
手机空间的事情,三个孩子都已经知晓了,也有保密的能力。
金毓道:“这次出门我没有带壮壮和疾风,他们的年纪都大了。”
乐乐问:“那娘带了谁?”
想着路程很遥远,只是用走的,双脚肯定会被走断,金毓就和梁元对视一眼,二人把孩子带到一处无人之地,从空间里放出了一辆马车,拉马车的马是疾风的后代。
“我们一家五口,一辆马车足够了,不用牛车。”
第434章 逃荒之路
有了马车,路上轻松了很多。
每路过一个熟悉的地方,金毓和梁元就会给三胞胎解说。
“看到那边没有,那里就是福来大草原,当年我们在这里得到了草原牧民的帮助,他们之中有一个叫做阿雅的女子,长得很漂亮,性格也十分直爽。”
金毓正说着,萌萌就忽然道:“娘,你看那边,好像有人。”
金毓抬眼看去,就见不远处青绿的草坪上躺着一个人。
“我们过去看看。”
马车朝着那人而去,停在了那人的面前。
此人趴在地上,脸朝下,看不清面容,从衣着来看,应当是游牧族,还是个女子。
金毓喊了声,女子没反应,呼吸也很浅。
“她不会是死了吧?”乐乐皱眉,想去触碰女子,被金毓拦住。
“她没死,我能感觉到她的呼吸,你们站一边,让娘看看。”
金毓上去把人抱起,翻过来一看,才看清了此女子的模样。
女子三十多岁的模样,面色蜡黄,极为憔悴,嘴唇青紫,嘴角有血迹,似是中了毒。
金毓仔细看了几眼,才认出这个女子是阿雅,朗族族长的女儿。
她给她把了脉,的确是中了毒,便拿了颗解毒丸给她服下。
虽然不知道阿雅经历了什么,为什么会中毒,但想到当年的一面之缘,还有阿雅的放行之恩,金毓和梁元把她扶上了马车。
刚进入马车,阿雅就猛的睁开了眼睛,看到陌生的人和环境,下意识的就伸手去找武器,却抓了一个空。
她警惕的看着金毓一家五口:“你们是谁?”
虽然金毓一家人的穿着不像游牧族,但阿雅还是没有放松警惕。
金毓道:“阿雅,你不认识我们了吗?”
阿雅皱眉:“不认识,你们到底是谁?”
乐乐有些生气:“你这人怎么这样子,我们好心救了你,你不感激就罢了,还用一副看仇人的眼神看着我们。”
金毓把乐乐拉到一边:“你少说几句,遇到陌生人有防备心是很正常的,这就是你这次出来要学的。”
然后转头对阿雅说:“你不记得我们,那你可还记得左七郎?当年我们和左七郎一起逃荒,路过福来大草原,是你放我们通行。”
她这么一说,阿雅就露出了恍然之色,仔细的打量了她几眼,还是没把她给认出来,随后她把目光放到梁元的身上,才惊讶道:“我认识你,你和左七郎去了日月部落。”
金毓不解:“你怎么只认出了我相公,没认出我呢?我当年也和梁元去了日月部落呀!”
阿雅又仔细看了她好几眼,摇头:“我真的不认识你,我只记得,当时左七郎的队伍里,除了你相公,还有十几个人,有小孩,有......哦,对了,还有一个很瘦很瘦的女人。”
只差没说那个瘦女人很丑了。
金毓:“......我就是那个很瘦很瘦的丑女人!”
阿雅难以置信的瞪大双眼:“你在和我开玩笑,你们完全不一样啊,你这么的美丽有气质,那个女人却......我的青青草原,你这么一说,我这么仔细一看,你们还真有点相似之处。”
金毓也知道自己当初的丑样,那时候的确是瘦得脱相,不止一个人觉得她丑,也就是梁元内心强大,且眼光独特,才会对她另眼相看。
阿雅最终还是相信了金毓的话,消化完金毓一家是从明国来的事儿之后,阿雅就在马车上躺平了,神色哀伤的看着车厢顶。
萌萌凑过来问:“姨姨,你为什么会中毒?”
阿雅转头看了下她白嫩俏丽的脸蛋:“你长得真好看,跟你娘一样好看。”
萌萌一乐:“谢谢姨姨夸奖。”
然后接着问:“你为什么会中毒?”
阿雅叹气道:“因为我的族里出了叛徒,和谷雨族勾结,想要我的朗族。他们给我下了毒,以为我死了,就把我丢到了这里,想让我被野狼吃掉,但我运气好,遇到了你们。”
她说着,就坐起身对金毓道:“你们得赶紧离开这里,那些人会来查看我的尸体,若是知道我没死,你们的麻烦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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