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香 - 第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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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8章
    这偌阳公主是皇后的亲女儿,也是太子的亲妹妹,皇帝又娇宠着这个女儿,自然照比宫里的其他公主们更加金贵。
    若是天复迎娶了偌阳公主,她桂娘的腰板便也彻底的直起来了。
    香兰听了,不以为意道:“姑母,不是我多嘴,那公主虽好,可是却是皇后的女儿,您……跟田家那样……表哥娶公主合适吗?”
    桂娘老早就想到这些了,所以瞪了香兰一眼道:“你小小年纪,说话可要小心些,公主姓金又不姓田!她可是陛下的爱女!再说了,我跟田家无论怎么了,不都是些私宅子里的事儿吗?总不能因为女人间的事情,影响了陛下和你表哥的君臣之情啊?你表哥此番若是真的尚了公主,就此便是皇后娘娘的乘龙快婿,天下哪有丈母娘不疼女婿的?”
    知晚在一旁听着,时不时给嫡母和姑母填茶,倒并没有多话,不过她明白桂娘的意思。
    现在太子亲政,政局渐渐明朗。可是太子的亲娘是田皇后,那是打死都改不掉的。
    桂娘正是想到这一点,夜里都开始睡不着觉了。一时后悔自己当初没痛快给田佩蓉让位置,一时又后悔将成天复带出成家。
    总之,她觉得不能因为自己跟前夫的恩怨,给儿子的前程设障。
    之前的恩怨是非也该做个了断了。若是成天复能迎娶偌阳公主便是最好的,因为亲事而结怨,再因亲事而了结!
    如今陛下看中了儿子,一意要招他为婿,皇后也回绝不得。至此以后,成天复在朝堂上也少了诸多阻力,这样不是甚好?
    而田佩蓉那恶妇就算再怎么挑唆,还能让自己的皇后姑母迫害女婿吗?
    就算皇后真的耳根软,要迫害自己的女婿,也有偌阳公主在里面维护儿子。
    想到其中的种种,桂娘觉得这是天下最好的一门良缘了!
    一时看着考场里面,桂娘暗暗祈祷儿子考得顺利,为这桩皇家姻缘再添筹码。
    这两日说短不短,可说长也不长,等他们终于走出考场时,甚至有考生出了考场,因为终于可以松懈下来而嚎啕大哭的。
    成天复领着表弟有说有笑地走出考场时,惯性抬头看了看四周,发现除了母亲她们以外,并没有自己想看的那一抹倩影。
    一问才知,表妹又去县下的药铺子了,成天复脸上的笑意淡去了不少。
    自己今日出考场,她居然都躲着不见他!她除了不思慕他,难道也不关心他了?
    此时,成天复是真切地懊恼起来,他那日一定是吓坏她了!
    虽然他没有让她的拒绝之词说出口,可是她还是用实际行动表达了自己的意思——她只是拿他当哥哥,若是他不愿意做哥哥,那他在她的心里……便什么都不是!
    大西朝的放榜日在考后的第三天。放榜那日热闹极了,榜单前围得里外三层。
    还真如香兰说得那般,有许多商贾人家抬着轿子,看着能不能捡拾到金榜高中的贫寒子弟回去做女婿,也算是光耀门楣,高抬了商贾之家的门槛。
    那日女眷们本可以在家里等消息的。可是桂娘实在不放心儿子的安危,便叫女儿女婿都回来了,还吩咐自己的参军女婿,拣选了膀大腰圆的部下跟着成天复一去看榜。
    等不多时,成天复的一个牵马小厮先喜滋滋地回来了,还未入巷便扬声高贺道:“成府大喜!盛府大喜!两位公子高中!两位公子高中!”
    桂娘和王芙立在门口听了这叫嚷声,还真有些喜出望外。
    待小厮上气不接下气地跑过来,这才依次说了名次。
    盛书云在父亲死后也算刻苦研读,这次陪考磨炼,原本不抱什么希望,竟然超常发挥。
    据说盛家少年郎的一篇盐铁论让考官赞不绝口,这次居然破格直升,入了贡士榜。虽然吊在榜尾倒数第二名,但依着他第一次参加会考的年龄来说,很是年少有为。
    香兰听了弟弟高中贡士,顿时惊喜得直摇姐姐香桥的手臂,她的同母弟弟如此为她争光!自己的婚事以后也有了亮光盼头,不必担心配给个贫寒书生了!
    桂娘迫不及待地问:“天复呢?他的名次为何?”
    那小厮眉开眼笑道:“夫人,我们少爷乃是第一名的会元!直接入了殿试啊!”
    桂娘虽然也知道儿子可能考得不错,却不曾想竟然高中第一,当下她忍不住流出了眼泪,自己生儿如此,就算是跟狼心狗肺的男人生的,也值了!
    她连声道:“快!快些挂红灯点鞭炮!再将今早买的桂花糖糕分给左邻右舍沾沾喜气!”
    秦老太君也一脸喜色地拄着拐走到了前厅,看着女儿一脸的喜色,便打趣儿道:“天复高中会元,你这当娘的放心得下?不派上一支军队去接回你的儿子?”
    桂娘也觉得自己先前的阵仗有些大,不过还是难掩得意道:“要早知道我儿高中榜首,我也不必派人去,就算那些商贾再不自量力,也不敢抢要入殿试面见陛下的状元之才。更何况我儿就算不高中,那也是堂堂的一员武将,岂是平常人家的姑娘配得上的?”
    她自己的姻缘不顺便罢了,儿子的姻缘可得不错眼睛挑,一丝一毫都马虎不得!
    虽然儿子先前已经被陛下犒赏为骠骑将军,可是这将军之名听着威风,尊贵上却是连低一级的文官都比不过。大西王朝重文轻武的风气由来已久,非一朝一夕能改的。
    若儿子此番改了文路,再迎娶公主,必定前程远大,丝毫不逊于盛家先祖的风光。
    桂娘真恨不得立刻见了儿子,好好搂着他,幸福地大哭一场。
    不过随后又有小厮来报,说成公子并没如桂娘所想的那般早早回家,而是跟着一帮同窗去酒楼同庆饮酒去了。
    金世子也在其列,也不知是不是王爷为了脸面在背后打点的缘故,他此番也高中榜单,虽然只是榜单的最后一名,恰好在盛书云之后,但也算没给皇家子弟丢脸。
    此番他慷慨地掏了银子请同窗饮酒,又暗暗怂恿他们一定缠住成天复,将他缠到酒楼上去同庆。
    而他则酒席未开前一溜烟地跑到了城门口,耐心等待。
    果不其然,片刻的功夫,就看见盛府的马车缓缓驶过来。
    这几日,他命人看着盛大姑娘每日的行程。虽然不曾跟出城,但每日这个时候,香桥都要出城门去,大约是去县下的药店忙碌去了。
    前两日,他被困在礼部考场里,除了专心答写外,想得最多的便是不知道此时香桥在做什么。
    现如今,他总算考出了名堂,也算是洗心革面,可以正经见人了,所以便试试看,能不能在这里碰到香桥,到时候他也可假装出城与她相遇。
    其实他并不抱持什么希望,没想到刚站定就看见了香桥的马车。
    他喜出望外——今天是放榜的日子,香桥若是在意她表哥的话,就算成天复出去饮酒了,也会等着他回府庆祝。
    可是现在,那边刚刚放出榜来,香桥又风雨无阻地出府了,可见在她的心里,表哥全然没有铺子重要,这不禁叫世子爷喜出望外。
    于是他也准备自自然然地出城,跟前未婚妻来个不期而遇,再自自然然地分享他金榜高中的喜讯。
    可是他跟着走了一会,却发现马车不对劲,不像是去药铺,竟然在岔路口拐弯,径直朝着湖边的别院山而去。
    这别院山顾名思义,城里许多人家在此修筑院子,留着夏日游湖消暑之用。
    毕竟城里闷热,夏日时总要寻个挨着水气之处。
    现在已经入冬,成片的庄园里除了留守看院子的仆人之外,便是枝头成群栖落的麻雀,人影寥寥,冷清得很。
    可是盛大小姐却在一处炊烟袅袅的宅院门口跳下马车来。
    就在金世子纳闷的时候,就见她轻轻叩门。不一会儿,一个穿青绿色长衫的年轻人,一脸欢快地开门迎她,嘴里还说着:“你可总算来了,我正想着你呢……”
    有那么一刻,金廉元只觉得天灵盖都要被气掀翻了。
    她先前跟成天复不清不楚,他倒勉强忍了,毕竟成天复那厮品貌才学样样出挑。
    他若是败给这样的,勉强能心服口不服。
    可现在这个穿得跟葱心绿一般的文弱小书生,也来凑趣,他是哪里出众了?
    盛香桥居然大老远的跑到这跟他相会!
    不行!他忍不了,一定要冲过去,摇着盛香桥的肩膀问她:“你到底是与几人有约?为何总让我撞见你与人私会的一幕,又他娘的为何就是不肯跟我私会?”
    他要问的问题太多,便冲动地往前冲去,同时对那两个准备进院子的狗男女高声暴喝:“你们给我站住!”
    他那一声颇为吓人,气得面容有些狰狞,脚步又太冲,结果那院子里的看门狗顺着门缝看见他,竟然挣脱了链子冲了出来,照着金世子的大腿便狠狠咬上一口。
    金世子猝不及防,疼得嗷嗷叫,习武之人惯性捏住了狗脖子将它扔摔到一边。
    那狗哀嚎一声,被甩到一边,就夹着尾巴溜走了。
    可是金世子的大腿却被咬得血淋淋的,那狗牙还折断了一只,嵌在了伤口里。
    知晚并不知这位爷居然偷偷跟来了。
    跟来也无所谓了,缘何惹得狗都不待见他?
    这一口咬的几乎可以见骨,鲜血淋漓的样子,让一旁的章表哥都傻眼了,连忙过去对他道:“实在对不住,这院子里养的狗太凶,要不……我给你包扎伤口,再给你几包药做补偿吧?”
    这狗乃是那位成将军院子里饲养的,可毕竟院子借给了他们家居住,如今咬伤了人,也不好让成天复赔银子。
    所以章锡文就想着尽心救治,到时候医药费全抹平就是了。
    不过表妹却递给他一个眼神,示意他不要多言,然后开口道:“真是对不住世子爷,要不……您赶紧上马回城疗伤去吧!”
    世子爷的小厮气愤道:“盛小姐,您倒是叫人给我们爷包扎一下啊,就这么回去,我们爷半路就得血流昏厥了!”
    虽然不想让他入院子,可那狗的确咬到要害处了,看金世子血流不止的样子,知晚犹豫了一下,叹了一口,转头低声吩咐表哥回自己屋子,跟舅舅他们不要出来之后,便让金世子的小厮搀着他入了院中的厢房里。
    表哥他们还不知道,这位世子爷可能是下令杀害他们全家的幕后真凶之子,不然做疡医的,有一千种切尸剁块的方法。
    可世子爷若死在这院子里,只要留下蛛丝马迹,便后患无穷,且不说舅舅一家要被那王爷追杀,盛家也逃脱不掉。
    所以只能给他简单处置包扎了伤口,并且敷衍了他,不叫他窥探到这院子里住的男女老少都是当年岭南章家的后人。
    金世子并不知,前未婚妻脑海回荡中,他已经在鬼门关前绕了几圈,更不知她在琢磨着毁尸灭迹的门道,只气愤且委屈地问她,那个男人是谁。
    知晚心中做了决定后,面对金世子的咄咄逼问,只是言简意赅说自己寻访了一位医道的师父,师父全家在此暂住,所以她经常来此拜访,却不知世子爷来此为何?
    其实金世子方才入了大门,也看到了院子里摆放的各种认脉的铜人,还有大小笸箩里晾晒的药材,略微想想就知道是行医者的行头。
    他方才还看到个中年男子领着妻女站在屋门口,一看就是跟那个年轻人是一家子。
    此地并非年轻男女私下幽会的居所,他知是自己方才莽撞了,倒有些不好意思。
    知晚给他包扎了后,便催促他回城另寻良医。
    可他难得等到这等跟知晚独处的机会,就算大腿火辣辣地疼爷不想走。
    只故作疼痛难忍的样子道:“连我皇爷爷都寻你问诊,你这‘卢医’的称号是白叫的?既然你还在刻苦学医,怎么会没有医者仁心?我都已经受伤了,你不给我处理,等我回城时若血流干而死,我父王岂不是要来责问你?”
    今世子不知他这最后一句,倒是正说到点子上了。
    知晚不想给舅舅一家惹麻烦,所以想了想,觉得择日不如撞日。
    舅舅一直说她没有什么实践,只一味的用老鼠练手是练不出熟手经验的。
    现世子爷正好被狗咬,血淋淋的大腿摆在眼前,自然要物尽其用。
    当下,她便过了跨院去请示了舅舅,只是隐去了金世子的身份,只说他是城里认识的贵公子,不知那狗咬的伤口如何处置。
    舅舅也觉得这条伤腿当好好利用。
    想当年他学医的时候,真是不放过路旁任何一个受伤的乞丐,不但不收钱,有时候还要倒付银子允许他切瘤诊治呢!
    既然公子是熟人,正好给知晚练手,于是舅舅详细地给她讲了了流程之后又让儿子替表妹打下手。
    可是知晚却谢绝了表哥的好意,只说他们不适合在外人面前露脸,不然会犯口舌啰嗦,然后挑选了工具之后,便又回到了厢房。
    她让凝烟帮忙,先将药酒点火,浸泡烧灼了镊子和刀具之后,便开始小心将伤口里的狗牙取出来。
    然后就是用药酒清洗伤口,毫无防备的一泼,让金世子疼得一瞬间青筋暴起,直喊亲娘老子。
    知晚怕他乱动不好缝合伤口,便将那麻汤散涂抹在他的伤口周围。
    当麻意上来的时候,就可以从容地施展缝肉技艺。
    金世子觉得自己不虚此行,竟然发现了一个与往常截然不同的盛香桥。
    方才她用青布包裹好头发之后,便用纤长的手指拿起剪刀剪开他的裤子,再用镊子迅速从腿部伤口里,抠出一截尖长的断牙,接下来当伤口变麻以后,她便是开始娴熟地缝补伤口。
    先是拿出一段用火酒浸泡过后的鱼线,穿针引线,然后低头挨近金世子,小小的银针开始上下翻飞,姿态优雅,迷人极了……
    那血肉翻出的伤口,连金世子一个大男人都不敢看,可她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却一脸镇定从容,细细的小针只能看见闪动的寒光。
    那种镇定气场,当真是叫人折服。
    金世子赞许地看着,还没话找话道:“这针脚看着都不太一样啊?”
    知晚听了这话,开口解释道:“我最近在练习三种缝合的针法,不知哪个更好,所以这三种都用了,同在一条腿上也好比较……世子爷若是介意,我再拆开重缝……”
    说着便要拿剪子拆线。
    金世子可不想再遭第二遍罪,连忙表示不用。他又赞许点头,表示同在一条腿上,的确很好比较,并殷切表示,若是早知道盛小姐要练习针法,他方才就不闪躲了,叫狗多咬几口才好!
    这等子殷勤,终于让盛小姐的嘴角勾了一下,金世子顿时浑身都舒坦了。
    等缝补好了,知晚又拿出了一个小盒,里面放着几个长满了青霉一样斑点的柑橘。
    她将青霉刮下调和了甘油,再与不知什么的药汁调和到一起之后涂抹在了他的伤口之上。
    然后说到:“这是我师父的独门秘方,能防止伤口化脓,但是以前有人被狗咬到之后,过一段时间便得了畏水之症,最后狂暴而死。我也保不准咬你的那只狗是不是疯狗?你回去之后细细静养,过段时间我再寻机会给你拆线就是了……只是你这么跟过来,对我的清誉实在有损,不知我能不能烦请世子爷不要对人说起,你是在这被狗咬的事情。”
    金廉元觉得自己今日被狗咬,简直是赚到了。
    不但可以让香桥为他亲自料理伤口,再过个十几天她还要再替他拆线。
    这一来一回,都是感情升温的机会。至于得疯狗病,又或者是替她保密都不是问题。
    他向来秉承着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的风范,自然满口答应下来,一定替她保密。
    可惜这美滋滋的小心思维系不了太久,过一会儿那麻药劲儿过之后,伤口便火烧火燎地疼痛起来。
    金世子闭着眼睛哀嚎,指望着盛小姐继续医者仁心,用纤手执帕,给他擦擦汗,或者是让她亲自给他送回京城。
    可就在金世子浮想联翩的功夫,院门处又传来马蹄声。不一会只见成天复提着一个大食盒子也走了进来。
    两个人互相看着的时候的,都是一愣,完全没想到对方会在这里。
    金廉元暗自咬碎槽牙,这厮金榜高中,必定应酬如云,他不在酒楼饮酒,跑到这里作甚?
    就在这时,成天复已经沉声问道:“世子爷来此处为何?”
    金廉元忍不住挺直了胸脯道:“金榜高中,这样的好消息自然要与盛小姐分享一下……你来这又是为何?”
    成天复挑了挑眉毛:“既然你这个榜末钓尾的都要来显摆一下,那我这个榜首的会元更应该来我自己的院子,跟我的表妹同乐一下了!”
    这一句话正中靶心,将榜尾好不容易积攒的自信心砸个粉碎,一时间世子爷组织不起更有力的语言,只气得拿手指点着成天复。
    知晚正愁这世子耍赖不走呢,一看表哥来了,连忙走过去低声跟他讲方才的情形。
    成天复扬眉听着,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便转身对金廉元道:“既然是我院子里的狗咬伤了世子爷,自当我来护送世子回去,此后的诸多事宜,全由在下负责。”
    说完这话,他便走过去要抱金世子上马车。
    金廉元觉得自己该讲明白方才的情形,所以特意指了指自己的伤腿,得意扬扬道:“你看到这针脚了吗?是香桥亲自为我缝补的,足足用了三种花样子!她既然亲自碰了我的腿,自然我得负责到底,保全她的清誉。待回去以后,我自会禀明陛下,请陛下重新赐婚,保全盛小姐的名节……”
    知晚没想到金世子竟然打着这样的主意,登时有些瞠目结舌。
    正待她气恼想要辩驳的时候,只见成天复突然伸手撩起袖子,露出了健硕的手臂,然后握住了知晚的手,按在了他的手腕子上,对目瞪口呆的世子爷道:“她立志学医,兼济天下,将来碰触得也绝不止你一个,照着你的意思,她也应该嫁给我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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