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凰归来:废柴逆天太子妃 - 第416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顾云清激动要哭出来了。
    苏渃不愧是自己人,知道为商行着想。
    苏渃看上的东西,顾云清根本就没有理由要卖给黄洪亮,所以这一场药鼎之争,顾云清是绝对不可能站到黄洪亮那边的。
    但黄家在云江城财大势大,顾云清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也不愿意得罪黄家的人。
    可黄洪亮摆明了一定要得到黑岩药鼎,如果顾云清不如他的意,黄洪亮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第361章 提议
    顾云清发现他帮哪边说话都不适合,见黄洪亮和云寒哲吵的热闹,干脆就在一边玩起了沉默。
    反正不管怎么样,黄洪亮根本就不会是苏渃的对手。
    顾云清早就看出来了,跟着苏渃的那几个人,身份都不一般。黄洪亮父亲一个小小的太守,放在云江城或许还可以作威作福,无人敢惹,可放到西云国,他那点身份可就不够看了。
    偏偏黄洪亮这个井底之蛙,还自以为他父亲的官有多么的了不起。
    黄洪亮输定了。
    虽然顾云清一点都不想看到这样的结果,但他也无能为力。
    黄洪亮今天在叶氏商行吃了那么大的亏,一定会迁怒他没有事先提醒的。
    顾云清虽然无奈,却也只能平静的接受。
    谁知道就在顾云清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时,苏渃站了出来。
    顾云清此刻才真正的感受到,拥有着叶书航令牌的苏渃,是真的一心为商行着想。
    但如果叶氏商行能够拿出一个黄洪亮能够认可,让他跟苏渃公平竞争的方案出来,最后要是黄洪亮争不过苏渃,那么黄洪亮怎么都不能怪到叶氏商行的头上。
    顾云清的脑子飞快的转了起来。
    类似的事情其他地方叶氏商行虽然也有发生过,但对顾云清来说,没有太大的借鉴意义。
    顾云清忽然想到黄洪亮说要花两倍价钱买下黑岩药鼎
    他灵光一闪,顿时就有了主意。
    这样的事情我们商行是有先例的。顾云清一本正经的说道,按照我们商行定下的规矩,如果客人同时看上了同一件商品,那么我们商行就会对这件商品进行一次临时的拍卖,哪个客人所出的价钱最高,那么这件商品就归谁所有。
    顾云清想着,既然黄洪亮觉得他的钱多,就让他来好好的砸一次钱。
    拍卖采用公开的方式,他要是出的价没苏渃多,料他也不敢抵赖。
    而苏渃那边就更加好说了,反正收多少钱都是他们商行说了算了,出价随便玩玩就是了,只要能当着所有人的面高过黄洪亮,这黑岩药鼎已经非苏渃莫属了。
    不只黄公子意下如何?顾云清问起了黄洪亮的意见。
    只要黄洪亮点头同意,那么一切都不是问题了。
    你是说将这黑岩药鼎拿去拍卖?黄洪亮低头思考了片刻,忽然兴奋的说道,拍卖这种方式公平合理,我没意见!
    黄洪亮想的很简单,苏渃几个不过就是乡下来的土包子,就算发了点小财,手里又能拿得出几个钱?
    反正他们财富是绝对没办法跟坐拥整个云江城的黄家相提并论。
    这场拍卖最后的赢家一定是他。
    黄洪亮很满意顾云清的提议。
    到时苏渃出不起那么高的价钱,黑岩药鼎就是不想让,也要乖乖的交出来。
    他也不需要担心有人在背后说三道四了,这药鼎他买的光明正大,一切都是按规矩来的。
    那么苏小姐呢?顾云清又照着程序,问起了苏渃的意见。
    就照顾掌柜的意思办。苏渃显然也对拍卖这个提议相当满意,拍卖的话要是没有买到,就只能怪自己出不起价了,这个主意很好!
    如果二位都没有意见,那么就请在我们商行的拍卖同意书上签字。顾云清一招手,伙计立刻就送来了两张拍卖同意书,上面详细的记录了叶氏商行拍卖的所有规则。
    只要在同意书上签字,就代表参加拍卖的人同意遵守上面的规定。
    顾云清要的就是先站住一个理字,到时黄洪亮没有买到黑岩药鼎,如果敢在叶氏商行闹事的话,他们就有足够的理由收拾黄洪亮了。
    黄洪亮和苏渃一人接过了一张拍卖同意书,边上的伙计又贴心了递上了笔,让他们两个签字。
    苏渃扫了一眼同意书上的全部内容,然后朝着楚墨一丢。
    楚墨,把这字给签了,到时拍卖由你出面!苏渃对楚墨说道。
    是!楚墨老实的接过同意书,在地上空白的地方,工整的写上了自己的名字。
    怎么是楚墨去参加拍卖?云寒哲顿时就不乐意了,那我呢?
    云寒哲现在非常的搞不懂苏渃的意思,明明这个时候都可以看着黄洪亮跪地求饶了,苏渃怎么又开始了息事宁人。
    拍卖的话,他们好好教训黄洪亮的计划,不就又一次落空了?
    你要是愿意出价,等下就坐在楚墨的边上帮他。苏渃说道。
    苏渃现在是一点要亲自出手的意思都没了,看她这个样子,似乎是准备一切以楚墨为主。
    云寒哲顿时就更加想不通了。
    现在最看不顺眼黄洪亮的人是他,苏渃就算不自己亲自出手,要派也应该是派他去才对。
    --

添加书签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