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喜欢你的剑法呀 - 第9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她能机缘巧合进入剑冢,又能被渊佑剑主动契约,这是谁也不能否认的缘分!
    她没有胆大包天,也不是贪婪无度。
    是渊佑剑选择了她,而她也刚好需要它。
    狂妄小辈!开口便提缘分,然你非我天凤剑派弟子,甚至不是剑修,你如今连剑怎么使都不清楚!戒律长老厉声道,渊佑剑若到了你手中,简直是暴殄天物!
    前辈,晚辈既得了神剑青睐,自然愿意精修剑道,岂敢有辜负神剑之心!
    戒律长老却疾言厉色:你业已成年、骨相闭合,错过了初学剑法的最佳时间。且本体不过是只寻常青凤蝶,根骨脆弱根本就不适合修剑,就算你愿意苦修剑道,又能学出个什么结果!如何配得上神剑威能!
    蓝澜藏在袖中的手微微捏紧了。
    下马威、言语逼迫,这样的手段并不稀奇。
    她如果还是不知好歹,接下来多半会有更加酷烈的手段。
    从头到尾,他们的心里,都没有让她试试能不能配得上渊佑剑这个选择。
    蓝澜明知这样,可是当她感应着丹田内静静悬浮的渊佑剑,却又很快定下心来。
    渊佑剑主动选择了她,这是上天送到她手里的机缘。
    若她连这到手的机缘都把握不住,和谈日后留在剑圣身边,甚至妄想跟着剑圣学剑?
    戒律长老,渊佑是神剑有自己的灵性,若贸然解除契约,损了神剑灵性岂非得不偿失?若神剑损了灵性,回归剑冢继续沉睡,晚辈固然带不走它,可对天凤剑派又有什么好处?
    蓝澜看着戒律长老眼中怒意攒动,却仍旧倔强与其对视。
    戒律长老见此却更是生气,眼看要拍桌起身,被剑宗掌教轻飘飘的瞄了一眼才暂缓了几分怒气,语气却更不善:神剑有灵才更不该被玷污,纵使回到剑冢沉睡,也好过落到连剑都不会使用的人手中糟踏了来得强!
    玷污!糟蹋!是何等的蔑视,才能让对方毫无负担的说出这样的词?
    蓝澜心口堵得发慌,却不得不让自己冷静应对,只语气里到底多了几分凌厉。
    戒律长老息怒,晚辈知道您只是痛惜神剑可能蒙尘,然无故解除契约对神剑不敬,让晚辈轻易带走神剑前辈们也不放心,既如此晚辈倒是有个双全之法,只不知前辈是否愿听。
    哼!不识时务!你个小女娃能有什么法子!戒律长老不置可否。
    蓝澜却笑着反问道:戒律长老难道连晚辈的几句话也不敢听吗?
    小辈放肆!戒律长老怒而起身。
    他的掌风凌厉急促,蓝澜根本来不及反应闪躲!
    师兄莫要冲动!
    少女身上溢出蓝色光芒,海水之色如波纹般荡漾开来,柔和却不容抗拒的将戒律长老的法力反推出去。
    正担心看向蓝澜的二长老当即惊住了。
    却不等他开口说话,冰蓝色的长剑从蓝澜丹田中飞出,瞬息间从不足两寸恢复到本来大小,带着红蓝交织的光芒悬浮在蓝澜身前。
    剑宗掌教见得长剑,从容镇定的神情中出现讶色,竟当即站起身来。
    渊佑!
    剑宗掌教声音方才落下,渊佑剑上又飞出道剑气攻向戒律长老!
    作者有话说:
    剑圣:来看看抢了我小老婆的妖精。
    第5章
    戒律长老未曾料及有此变故,先被结界力量反震牵制了精力,待得剑气临近时只能抬手抵抗。
    然渊佑剑发出的那道剑气瞧着细弱,却轻而易举破开了他的护身法力,在他胳膊上留下道足有十多公分长的伤口!
    戒律长老按住自己胳膊上的伤口,竟没有忙着止血疗伤,反而目光灼灼的盯着蓝澜。
    神剑护主!
    蓝澜心里其实也震惊非常。
    修士有筑基境、悟道境、神魂境、劫仙境四大境界,劫仙境圆满后会有成仙劫降临,度过成仙劫则成为仙人中的地仙。
    戒律长老是地仙,她只是筑基境巅峰,两人中间差着四个大境界,她的实力于对方而言与凡人差不了多少。
    这种修为差距之大,戒律长老就是站在那里不动,她提着普通刀剑运足了全力往对方身上砍,那结果也只有刀卷了刃她震伤了手。
    然而渊佑剑只借用了她三分法力,就轻而易举伤了戒律长老!
    蓝澜看着悬浮在空中的冰蓝色长剑,目光炙热且心情澎湃。
    倘若她能与渊佑剑心意相通,倘若她能将渊佑剑发挥到极处,又该是何等威力!
    她果然适合做剑修!
    剑圣当初用的渊佑,她现在也用了渊佑,这就是缘分的证明。
    她一定能成功留在剑圣身边,早晚会跟着他学剑的!
    如是想着蓝澜抬头想继续分辨此事,才发现戒律长老看她的目光。
    那目光她无法形容,只觉得心里有些发毛,谨慎又谨慎的往后退去。
    戒律长老却在这时暴起出手,抬手聚集法力朝着她压下来。
    蓝澜眼疾手快把渊佑剑抱住,却发现戒律长老的法力并非实体。
    那是种正在侵入精神的压迫!
    蓝澜本能地抵抗,就听见二长老霍然起身。
    师兄冷静!再怎么也只是个半大的小姑娘,你又何必这样为难她!
    --

添加书签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