搏一搏,男神变老婆 - 第17页
裴乐捏着一块钱怎么想心里都不是滋味儿,脑子里就像有两个小孩儿在打架,一个说读书才有出路,要想让你哥过上好日子,读书是唯一能让你把奋斗时间缩短到最短的捷径,一个说读书干什么?不读书照样有别的出路,三百六十行,还能行行都出武大郎?
裴乐想跟着程易回去,但是话到了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来。
程易想让他读书,想到这里裴乐面瘫的脸上出现了一丝裂痕,自己不想离开程易,一刻也不想,这里虽然到处都是人,可裴乐知道只要程易一离开,这里立马就会空旷的连一丝程易的味道都留不住。
这个想法一出来,裴乐他妈立马又进了他脑子。
“哥……”裴乐嘴唇动了动,声音细若蚊吟。
能说什么?我不读书,我脑子太笨,与其在这方面浪费钱还不如让我跟着你混?
裴乐觉得当个混子没什么不好,至少在他心里,对于程易这个混子他是崇拜且敬佩的,他认为,程易是一个非常成功的混子,因为程易朋友很多,多得跟蚂蚱一样,走几步就能踩到一个,能混到这种程度,除了成功裴乐想不出来别的词来形容程易。
“行了行了,我该走了,”程易伸手揉了一把裴乐的脑袋,“记住我说的话,再晚点儿我该赶不上老王的拖拉机了。”
自由潇洒,来去如风。
还没等裴乐反应过来,程易已经骑着那辆快散架的自行车叮铃哐啷的走了。
第15章 风吹日晒,乐哥最帅
上学第一天,裴乐如坐针毡。
因为他年龄大,个儿高,老师安排他坐了最后一排,
在一群矮冬瓜里裴乐跟个苞米杆子似的坐着都比他同学站着高。
十岁,轮廓初显,再配上裴乐那张面瘫脸在一众有些连鼻涕都擦不干净的小冬瓜里是多么的引人注目又格格不入。
读书又什么好的?
裴乐看着一教室的小冬瓜目光散乱,当那些小冬瓜把好奇的目光放在他身上的时候裴乐真觉得自己走错了瓜田。
其实都是新生,其实大家都不认识,但裴乐在教室里的时候所有小冬瓜突然有了默契——他们都怀疑裴乐走错了教室。
镇上的学校,班上的人数参差不奇,裴乐在的这个班特点尤为显著,教室并不算大,但里面足足有七八十个小冬瓜。
裴乐捏着拳头,独自忍受那些小冬瓜好奇的目光。
不都是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
这种好奇的打量或许并没有什么实质性恶意,但一道一道视线明晃晃且不间断落在裴乐身上的时候还是让他感觉到了不舒服和不适应。
裴乐觉得自己好像是个笑话。
没错,大龄儿童,有些冬瓜还没到他腰高自己却要和他们呆在同一个地方。
“真傻逼啊……”裴乐阴沉着一张脸如是想,各种眼睛在裴乐眼前乱晃,让原本就燥热的空气里更多了些许烦躁不安的躁动因子。
小冬瓜们看起来都是五六岁的年纪,有的在抹鼻涕,有的在抹眼泪,有的在盯着黑板发呆,老师还没来,一群冬瓜在瓜田里尽情的找着裴乐的茬。
一直被冬瓜们看着的裴乐这么认为。
裴乐前桌坐着一个扎着两个羊角辫的小女孩儿,是个社交高手,靠着一包辣条迅速和她周边的同学打成了一片,别人买辣条都是一张辣片或者一根辣条,而她居然是一袋一袋的买,要知道当时一袋这种片装辣条怎么说也要两块钱,对于这一群小冬瓜来说,两块是他们从来都没有见过的巨款。
同时也说明了,这个羊角辫是个有钱人,跟着她,很有可能有辣条吃。
但人生哪儿有一帆风顺的,社交高手羊角辫同学在转过头想和裴乐打好关系的时候裴乐非常深刻的给她上了一课。
——乐哥是你想攀就能攀的?
“同学,”羊角辫说,“要不要吃辣条,我妈妈给我买的。”
裴乐低头淡淡的看了一眼羊角辫,声音跟他妈带了刀似的,“不吃,我没妈。”
其实,他有妈没妈跟羊角辫没什么关系,但是有人在裴乐面前炫耀亲情的时候他总会想起他那苦命的早死妈,裴乐不想炫耀亲情,但他就是想让所有人知道,他没妈,他妈早就死了。
裴乐固执的认为,他妈,他亲戚,都只是拿他当个累赘,要不然为什么他妈宁愿自己一个人死也不愿意带上他?要不然他那些亲戚为什么会千方百计的赶他走?
越想,裴乐就越觉得自己是对的,现在他有家了,还有地方读书,但这些东西和血缘两个字没有任何关系,他妈,包括他那些亲戚别想认为他现在所拥有的一切能抵消裴乐对他们的厌恶。
血缘只是一颗种子,种子还是种子的时候谁都无法预料这颗种子会长成什么样的盘根错节到极其分裂的怪物,怪物和累赘一样,为世人厌恶。
当这个怪物大到一定程度时,所有血缘所带来的便利都会在顷刻间分崩离析。
裴乐冷着一张脸,拒绝的干净利落,这种挫败的感觉让羊角辫觉得非常丢面子。
“那你妈妈呢?”羊角辫没理解过来裴乐话里的意思,语气略带不爽地问。
“你想知道?”裴乐问。
羊角辫捏着辣条点头。
“她死了,”裴乐歪歪头,“喝了农药,你知道喝农药死是什么样吗?就是喝了之后她就肚子疼,然后倒在地上抽抽,跟发羊癫疯一样,最后口吐白沫,双腿一蹬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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