昼火 - 第182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周行道:我没有赶你走。
    简月:那你刚才咄咄逼人是在干什么?我向你解释了我不想走,你还
    周行突然咬了咬牙,强硬地打断她: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不想走,你说你留在支队是想做出成绩去更好的机关单位,现在你有这个机会,你可以去省厅。支队还有什么值得你留下?你来了半年只和小师走得近,我对你来说只是一个曾经骚扰过你的上级,我们对你来说全都不值一提,支队是你的跳板,我也是。你一直想要的机会就在你眼前,你为什么
    就像他打断了简月,简月同样打断了他,简月掂起桌上的茶杯摔在地上,啪嚓一声,茶杯摔得四分五裂,里面的茶水和茶叶溅了满地。
    简月红着眼睛看着他,神情悲伤又愤怒:你把我当什么?在你眼里我真的不是人吗?我真的是动物吗?难道我一点感情都没有吗?你以为我从来就不伤心不难过吗?
    认识简月这么久,这是周行第二次见到她这么失态,第一次是昨天晚上,她情绪失控,非要罚自己酒向他道歉,第二次就是现在了。昨晚和现在,简月都很伤心,他不知道原因,但是他能感觉到和他有关。
    简月仰起头,把已经滑到眼角的一滴眼泪生生逼了回去,然后低下头用无比坚韧的眼神看着周行,道:我没有把你当做我的跳板,我有必须留在支队的理由。除非我自己走,否则没有任何人能逼我离开,就算是你也不行。
    第62章 你们老大狗带了
    长岚市的工业园区分布在城外的西郊和南郊,南郊的工业区位于西浦路,为了区别于西郊的工业园区,俗称为西浦园。冯达年是西浦园一间服装厂的小老板。这人从卖电机跨行到制衣服,在经营管理上一窍不通,一个中规中矩的小厂两年就被他做黄了,在掏出身家底子发了工资把工人遣散后,他痛定思痛,接受了自己在卖衣服这件事上没才能的事实,想转行回去卖电机。于是他放出了消息,要把厂子转卖。
    郑泽川就是其中一个买家,郑泽川通过朋友的朋友得到了消息,实地考察后想把厂子买下来,给了一个公允的价格。
    两人本都商量到了何时签合同的地步,却半路闯出一头拦路虎,一个服装大厂的老板也看中了冯达年的厂子,这本是很正常的商业竞争,但是大厂的老板并没有给出超过郑泽川的价钱,反而使用下三滥的手段骚扰冯达年,不是放水淹仓库里的存货就是举报厂子污水处理不合格,总之找尽了麻烦。而且放出话来如果冯达年不将厂子低价卖给他,全长岚市没有第二个人敢接手。
    冯达年报过警,但是他拿不出大厂老板毁坏仓库的证据,报警也无济于事。大厂老板在当地确实有些势力,民警敷衍了事,没有深入调查,但是此事在郑泽川介入后发生了转变。郑泽川以前当过特警,在警队有个把熟人,有几个念及旧情愿意帮忙,这件事上传后下达到管辖区的派出所,派出所也扭转了态度,作出了认真调查的样子。
    大厂老板估计被敲打了一通,主动退出了和郑泽川的竞争。这场小小的风波以郑泽川的胜利而告终,却也在自己获得胜利的第二天死亡,他身中九刀,被扔在公安局门前,最终失血而死。
    郑泽川一向报喜不报忧,这桩纷争直到他死后才被兰小青知道,还是通过冯达年之口。冯达年是郑泽川失踪之前联系的最后一个人,在案发被沈冰带回支队接受问讯,听闻郑泽川死了,他骇得魂不附体,立马就把郑泽川和大厂老板之间这件鲜为人知的纠纷告诉了警察。
    审问他的人是沈冰和洪途,周行站在一旁,两双闪着寒光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冯达年。
    沈冰问:那个人叫什么名字?住在哪里?有没有他的联系方式?
    冯达年:他叫郭宇,我不知道他住哪儿,我手机里有他的手机号。
    沈冰撕下一张纸,把郭宇的名字和手机号抄在纸上交给周行,周行丢下一句继续问,然后快步走出审讯室去警察办公区把纸条放在师小冉的办公桌上,道:找出这个人现在的位置。
    说完,他又离开警察办公室,小跑上楼,到了会议室。兰小青还在会议室做笔录,在场的还有简月和丰阳阳,以及一名女警。简月坐在兰小青旁边,面前摆着笔记本电脑,把兰小青说的话逐一记录。但是兰小青状态实在太差,她问话的速度不得不放慢,这份笔录做了将近一个小时还没做完。
    兰小青说不了两句话就停下来休息,她勉强把红肿的双眼睁开,眼睛里汪着一层虚晃晃的水光:阳阳,我看不清东西,我是不是瞎了?
    丰阳阳不在会议室里,因为刚才兰小青说身上冷,简月让他去自己办公室里拿她放在办公室里的外套。
    简月问不下去了,她把电脑合上,握住兰小青的手,轻声道:阳阳给你拿衣服去了,很快就回来。你闭上眼睛休息一会儿。
    办公室门被推开,周行走了进来,他进来也无事可干,只是担心兰小青的状态,道:嫂子,回家休息吧,有进展我会第一时间告诉你。
    兰小青道:不不,你快忙你的,我在这儿等着。
    周行不知道该怎么劝她,于是把目光投向简月。简月没看他,对兰小青说:兰姐,我们要用这间会议室开会。
    --

添加书签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