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发家养娃 - 第117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陆东升愤怒至极,当时得知消息,那么忙碌的情况下还报名去配合公安追捕。
    只可惜忙活了两天,一无所获。
    现在凶手没抓到,全县人心惶惶,街上还加派了巡逻。
    陆东升骑三轮车的速度非常慢,陆夏稍稍走快点就能跟上了。
    听到这样的恶性案件,陆夏心里也十分愤怒和恐惧,感觉生活环境非常的不安全。
    虽说都是小概率事件,不管多安全的地方也不可能是绝对安全,可陆夏觉得谨慎一点总是没错。
    咱们再从老家叫两个人过来吧,一个跟东升到处跑,另一个守瓜子摊。守规矩、勤快是最基本的,跟东升的得能打,守瓜子摊的得会说。
    如此人力成本会提高很多,但是依照他们现在的收入,多养两个是完全不成问题的。
    一个人底薪也才三十,再加上吃饭钱,折算下来撑死一个月需要花费五十块,两个人也就一百。
    至于奖金,那也是跟最终的利润挂钩,要是能发得起,说明赚得也多,也不差那一星半点儿。
    原本她也不想这么急的,他们毕竟才刚刚起步,还用不着这么多人。
    可现在这情况,让她宁可少挣点,也得保证安全。
    在没有背景的情况下,人多也能让人忌惮。
    陆东升:大哥和大嫂不就正合适吗。
    上次我提过,他们看样子还没有做好离开村子的打算。再者,朝前的学校还没有联系好,我打算让他明年重新从一年级开始读。孩子不过来,他们肯定更不乐意过来。
    瓜子是陆东升的生意,这是陆夏之前就跟家里人提过的。
    之前陆东升赚的钱,陆夏都已经拿了,后头瓜子铺会成什么样就看陆东升的本事了。
    这次租门面,一个月要花二十五块钱,陆东升占了一个角落,因此每个月要给陆夏七块钱。
    陆夏可以进货时候白送陆东升超过七块钱的裤子衣服,但是租金她也会收,这是两码事,不能混一起。
    陆东升一开始不太习惯,总觉得这样太生分了,可现在被陆夏潜移默化,心里虽依旧别扭却也没有反对。
    陆东丰一直认为自己是家里的老大,就该多承担一些,从小就一直让着弟弟妹妹。
    让他跑县城跟陆东升一块干,依照陆东升的性子肯定不会把他当作一个员工,而是会把赚到的钱分一半给他。
    陆东丰肯定没法接受,会认为自己是在抢弟弟的东西,要么干脆不过来,要么宁可打工,当时给弟弟搭把手帮忙。
    陆夏觉得最好就是兄弟姐妹各自有自己的事业,这样既能互相帮助,又不至于利益牵扯在一块。
    这倒也是,大哥这个人是不喜欢在外头闯的,觉得外头再好也没有家里待着舒服,他肯定想帮我们守着地。
    陆东升一直是出去跑的那个,以前就经常带家里的东西拿出来卖。
    按理说这种事应该是家里老大去承担,他识字又年轻,而且陆东升当时都没多大。
    可陆东丰不喜欢做这些,又见陆东升做得很好,也就都交给他了。
    陆东丰更喜欢伺候地里庄家,家里的猪和鸡鸭,主要也是他在操心。
    他还觉得自己是长子,就得守着父母照顾,孩子们都跑出去了,谁伺候年纪越来越大的爸妈?
    而且作为一个农民,是不能抛弃土地的,以后不管遇到什么变动,有一块地总不至于饿死,土地是最后的坚守。
    你对村里的情况熟,也知道做生意需要什么样的人。你挑一挑,最好有点本事的。
    出来做生意都不容易,尤其像他们这种在县城里没有根基的,很容易被人盯上。
    现在脑子活的人越来越多,以后做生意的越来越多,其中难保眼红想要吞了他们,然后占领他们已经开发好的市场的。
    严打并不能解决一切,还得自己硬气,瞧着不好惹才行。
    陆东升认真地想了想,道:女的也要吗?
    都行,不过跟你一起到处跑的那个人要是挑女的,要么你挑本家人,要么挑的是你未来媳妇。
    现在风气保守,一男一女经常这么在一起,陆夏怕对女方名声不好,也怕到了严打万一被人说陆东升这样是耍流氓,那可就太冤枉了。
    这种可能性虽不大,可陆夏不想冒一点险。
    陆东升听到媳妇二字,唰的一下耳根子都红了。
    姐,你,你胡说什么呢。
    我说什么了?陆夏不解。
    我没看中的女孩。
    陆夏失笑:我就这么一说,你害什么臊啊。
    陆东升撇过脸,好一会才开口道:
    我说的是咱们的小姑姑,前几年姑父不在了,她又没有孩子,留在村子里总是被说嘴,不如出去另寻生路。
    她在村子里日子过得憋屈,还不如出来干活。反正外头没人认识她,她想怎么着怎么着。
    陆东升说小姑姑是他们爷爷最小弟弟的女儿,太爷爷太奶奶一共生下了十一个儿女,可活下来的只有四个,其他的要么没能养大,要么在战乱的时候人没了。
    那个小爷爷的岁数比陆国强还小两岁,而这个小姑姑只比陆夏大一岁。
    小姑姑嫁到了本村,丈夫是个当兵的。
    --

添加书签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