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阴间有家店 - 第三十九章 真凶绘像
根据案卷记载,当年警方对凶手的推断为:男性,年龄25左右,心理变态,职业为医生、屠夫或者厨师,大概率为外来人口,非本市人。
赵队拿起笔把屠夫和厨师划掉了,根据刚才和陈文的推断,凶手要能够接近被害人至少社会地位较高,文化水平素质涵养在中等以上,屠夫和厨师显然不符合。
赵队把医生用红笔圈了起来,警方当年对这三类人群进行过相当细致的排查,按理说他躲不过去的。
“估计也不是医生,凶手从事的职业应该与刀毫无关系。”之前陈文就猜测过凶手给警方展现的刀工精湛很可能是假的,当时的推断后来也从被害人口中得到了证实,陈文不得不说这个凶手很厉害,要知道当年全市范围内调查这三类人群花了警方大半的精力。
赵队点了点头,接着在心理变态上思索起来,按理说如果凶手是心理变态的话,而且变态到这种程度以后不可能不继续犯案,这东西就像毒品一样,凶手根本就无法自拔。
可他不是心理变态分尸干嘛?而且还把尸体煮过……就为了误导警方的视线吗?可为了误导警方视线的方法很多,碎尸成两千多片大概是其中最费时费力的了,也最容易出什么意外的了。
“两千多片的分尸肯定是短时间无法完成的,所以凶手不仅独居而且社交面很窄,性格可能和死者相似,孤僻内向。”
“没错,25岁左右,社交面窄,独居,社会地位中上,结合案情那大概率他的职业应该相对自由。”赵队边说着又在空白纸上记下了第三条:性格内向社交面窄,职业相对自由。
从刁爱卿失踪到尸体被发现足足经过了九天,这九天时间显然尸体一直在凶手处所,而这九天里凶手肯定知道不会有人来拜访自己。
案发时年关将近,正是串门送礼的时候,但在凶手心中,大概率不会有人来给自己送礼,那证明他的职业应该较少应酬,或者处于相对底层,且在本市亲戚较少,但相对底层已经被赵队和陈文排除掉了,所以凶手的职业必然是应酬较少的!
但凡凶手认为这九天里可能会有不速之客进入家中那他一定早早抛尸,在凶手的心目中自己的家中是相当隐私与安全的,所以他的职业一定不需要与人应酬接洽。
此时经过两人的讨论,凶犯的大概特征已经明朗:男性,案发时25岁左右,单身独居,处所私密性极佳,文化修养社会地位中等以上,长相中等以上,职业相对自由,生理上有隐疾,性格内向。
赵队看着性格内向几个字之后又陷入了沉思:“这里有问题。”
“没错!”陈文也不禁佩服起来,能三十的年级就干到市局大队长果然不是一般人。
“按照抛尸和煮尸的手法,凶手性格极为冷静,心理素质很强,”赵队想到了卷宗里照片上那码放整齐的一叠叠肉片,以及收拾过的死者衣物,“但刚才我们讨论过,这一起谋杀只可能是源于一场意外,源于被害人对凶手的一次激怒。”
“以凶手的性格不该这么容易被激怒,就算是戳到了他最痛的点也不该如此,我们的推测中凶手的性格出现了矛盾……”
赵队沉思了一会,突然想到了某种可能!
“他并不是个完全冷酷的人,他心思细腻感情极为丰富!所以他既容易被激怒,又能够很快冷静到让人害怕!”赵队一边说着又摇了摇头,“但这一切都是建立在凶手并不是变态杀人狂的基础上的。”
尽管已经20年了再未发生过类似的案件,但赵队心底里还是认为这是变态杀人狂所为,要不然碎尸的意义在哪里?他想不通,如果不是在这变态的体验中获得快感,那碎尸的意义又是什么?宗教仪式吗?这种推断在网上有一定影响力但赵队知道纯属无稽之谈。
当年的省心理学专家专门对凶手进行过心理学剖析,得出的结论是凶手必然在分尸的过程中获得了无比的快感,凶手很可能幼年时遭受过心理创伤,依据类似的案例推断大概率是被同性强奸过,而当年这个结论也得到了大多数人的支持。
当年警方还原案情的推断是:凶手为变态杀人狂,对被害人起色心为一起意外,他将被害人强行掳到自己的住所内强奸之后分尸,在分尸的过程中获得了非同一般的性体验,而分尸的手段暴露其职业为医生、屠夫或者厨师。
“赵队是想不通碎尸的意义?”
“没错。”他点点头,实际上经过刚才的那一番讨论,关于凶手的绘像已经大概成型,但碎尸这个事情他还是搞不懂。
“可能是他不得不碎尸。”陈文说道,“赵队,举个不恰当的例子,你一时怒意上头杀了人,冷静下来后第一件事是干什么?”
“自首呗。”
这话说出来旁边一直没插嘴专心致志听着二人分析案情的齐小彦都跟着笑了。
陈文没想到赵队还有幽默的一面,他笑了笑:“不开玩笑地说,如果是我,首先想到的是怎么处理尸体,而在处理之前一定会先看看被害人身上会不会有暴露我身份的东西。”
“你的意思是?”
“可能是被害人身上出现了什么会暴露凶手的身份或者暴露其住所的东西,例如她身上留下过什么痕迹,又或者体内有什么东西,所以凶手不得不分尸进行掩盖,而不能直接随便扔到某个山头或者垃圾站里。”
赵队点了点头,确实有这种可能:“可煮尸又是为了什么?”如果说分尸还有可能是别的原因,那煮尸似乎只能是为了寻求快感吧,当初警方还原死者的尸骨时发现缺了一些,推测为凶手煮熟后食用了。
也正是煮尸以及被害人缺少了部分器官和肉片,所以当年的警方才会如此笃定凶手为变态杀人狂,凶手吃了被害人的部分器官,这不是变态又能是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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