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色 -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章 另外一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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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色 作者:叨狼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章 另外一番道理

    他说的话固然是有根据的。在国内的现行法律中,只对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予以认可,并没有对虚拟财产的合法性作出明确规定,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网民对虚拟财产的权利也不属于现有的消费者权利中的任何一项,网民对虚拟数据的权利也不属于消费者权利中的任何一项。

    这就使得虚拟财产的权利主张陷入了一种无法可依的尴尬之中。

    但现在的一些专家也认为,玩家在游戏中财物的积累需要付出时间和金钱,因此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通过自己的一种劳动创造,获得了对这种东西的独占性和统治权,那么当然就获得了一种财产权益,虽然这种东西是看不到的,但是这种关系是存在的,像这种见不着的处分权在日常生活中也是很常见的,比方说股票、债权、提单、各种票据,都属于见不到它所真正对应的客体物的一种权益。

    既然可以交易,那也就是说它既有市场价值,也有交换价值,这种属性就可以非常肯定地说明虚拟财产具有财产性质。

    像是谁偷了屠龙刀这种事情,其实就已经构成了犯罪,只不过在国内比较重要的立法都得不到及时修正的前提下,想要为网游立法。实在是不大可能的一件事情。

    是有轻重缓急,怎么也轮不到人大来优先关心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儿,人家们要忙着的事情多着呢。

    不过范无病也觉得自己现在有一定的影响力了,又是国务院的特别顾问,关心一下这方面的事情,也是应该的,尤其是自己跟国外法律学界的很多专家们都有过一些来往,自己的手底下又有人数众多的法律顾问团队,提一提这个问题,也是积极进取的表现,可以显示出对于国内具体问题的关心,以及对新生的网络游戏产业的呵护。

    因此范无病就以范氏投资集团旗下网游部门,以及沈盈的梵天创世网络游戏公司为主,联合几大门户网站,邀请业内知名人士以及相关的法律专家一百多人,举行了网游界第一次法律研讨会,专门来讨论网游界相关立法这个重要问题。

    如果说是一般人发起的研讨会,或者不会有多少人肯来光临,但是范无病不一样啊,他发出的邀请,收到请帖的人都感到非常荣耀有面子,毕竟范无病很少发起这种活动,能够拿到一张请柬,都可以说是身份地位的象征了。

    国务院方面也收到了这个消息,总理还特意打电话询问了一下,然后就说人大方面的一个法律委员会将要派出几名专家来参会,对此范无病自然是表示了欢迎。

    事实上。政府方面对于网游这个新兴的产业也非常关注,对于相关立法问题却是一直没有下定决心,还是抱着多看看再说的态度,这一次范无病组织这个活动,倒是一个契机,从这里面应该可以了解到社会上的一些呼声,尤其是业界的反应如何。

    在会上,大部分专家们都认为虚拟财产属于无形资产,公民的财产既包括有形的,也包括无形的,网络虚拟财产应属于无形资产的一种,虚拟财产既可以从游戏开发商处直接购买,也可以从虚拟的货币交易市场上获得,因而虚拟财产已经具有了一般商品的属性,其真实价值不言而喻。

    “从法律对财产的定义来看,虚拟财产也应得到保护,网络虚拟财产的获得,往往经过持有者的个人劳动如练级、真实财物的付出如购买游戏点卡、市场交易如买卖装备等等,网络虚拟财产已经具备了真实财产的基本特性。目前,获得虚拟财产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投入大量精力获得。比如一个要练到四十级的传奇玩家。按正常时间需要一年,上网费大约需要七千多块,更多的情况下,虚拟财产是网友们花真金白银买来的。很多游戏网站上的武器、宝物等都是明码标价公开出售的。”盛大方面的一个高管如此说道,“因此,应对网络虚拟财产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一定认可,以促进网络游戏产业的健康发展。”

    人大法学院的一个教授也表示道,“我觉得将来倒是可以考虑在民法典的制订当中,比方说在物限法当中做一部分规定,或者是在知识产权的部分做一个规定,说网络当中的财产也是财产,也需要依法保护。”

    一名资深律师则提的更加具体一些,“我想是不是应当给他发一个我们现实生活当中也能看到的一种财产所有权的凭证,比方说像发股票一样,或者发专利权证书一样,或者发商标权证一样,或者像发著作权证书一样,给他一个纸介质的东西,让他实实在在感受到我对那个虚拟的东西拥有产权,这是第一步,有这么一个东西。第二,我们要建立起一个保护机制,也就是谁侵犯了这个财产关系,我们要对他进行处分。”

    大家畅所欲言,谈了很多事情,彼此都很有启发。

    范无病在最后发言的时候,就提到了韩国对虚拟财产的界定,“在网络游戏最发达的韩国,法律已经禁止虚拟物品的交易。然而这种交易却因为现实需要而大量存在,难以完全禁止,交易中的欺诈行为也在与日俱增。这些现象的存在促使韩国开始正视网财的归属问题,明确规定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角色和虚拟物品独立于服务商而具有财产价值。服务商只是为玩家的这些私有财产提供一个存放的场所,而无权对其作肆意的修改或删除,这种网财的性质与银行账号中的钱财并无本质的区别。”

    但是,大家也很清楚为网络虚拟财产正名的难度很大,尽管很多专家都赞同为虚拟财产正名,但大家也都承认,即便法律能确立网络虚拟财产的合法性,但如果缺乏可操作的关键的规则,执行中也存在一些考验。

    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取证上确实存在一些困难,因为在目前的条件下,很多游戏很难去判别这个物品是不是你自己直接取得的,这种方式在目前可能还有一些困难。

    现实生活中银行存款有存款单、购物有发票凭据,但在网上,所有电子数据都存放在运营商的服务器中一旦丢失,很难找回,因为运营商未必愿意付出成本提供证据,因此,如果法律能够强制运营商保存并提供所有证据的话,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网络虚拟财产价值的确定难度很大,查找罪犯的难度也很大。对于这一点,就有人建议,对网络财物应建立追踪机制,也就是完善网上的追踪系统,这样出了问题后可以找到责任承担人,还有人认为应该成立一个第三方机构,保存玩家的数据。

    总而言之一句话,大家认为就算是法律认可你的权利,却缺少办法实际保护你的权利,才是如今的网络虚拟财产所面临的现实。但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在一定规范下,网络才能既快速又健康的发展。

    但是不管怎么样,这一次的会议还是一次成功的会议,胜利的会议,在会后范无病命人整理出来的会谈纪要,在华风网和几大门户网站上面有节选地发布出来,也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大家都认为网游业的立法已经非常重要了,因为这不仅仅是关系到游戏玩家的个人利益,同时也涉及到了今后大家进入网络时代之后的网络交易中会面临的种种障碍。

    如果不未雨绸缪,有预见性地及时提出一些可操作的解决方案,那么很有可能在不远的将来,网络产业还会遇到更大的障碍。

    关于这一点,范无病也表示了自己的态度,“摸着石头过河固然不会出大错儿,但是什么地方水急,什么地方水缓,还是应该可以看得出来的。在有些时候,我们需要做一些最合理的判断,以提高工作效率。”

    自然,他所谓的最合理的判断,就是网游业的立法问题必须尽快得到解决。

    这些资料在递交给国务院和人大的有关部门之后,顿时就如泥牛入海一般再无消息了,这令范无病感到非常郁闷,不过在后来跟老爸范亨谈起这事儿的时候,范亨就将其中的重点给他指了出来。

    “最关键的问题,是现在沉迷于网络游戏的青少年太多了。”范亨对儿子说道,“任何一个做家长的,都不希望网游业被彻底放开了,那样的话,很有可能会造成业界对于网游产业的更高预期,一旦这个口子放开了,到时候出了大乱子,谁也是承担不起这个责任的。”

    范无病拍了拍自己的脑袋,顿时想到了其中的关键,大家都担心自己孩子也变成网游痴迷者啊!能够有权利制定法律修改法律的,自然不会是小孩子。大家也不会沉迷网游,但是谁也不敢保证一旦网游业立法了,自己的孩子不会变成下一个受害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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