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我和女帝斗智斗勇 - 第51章 厨子李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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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1章 厨子李贤
    中午!
    堂堂潞王爷又来到厨房,准备做菜。
    边上的厨子奴仆丫鬟围得是满满当当,兴致勃勃地瞧着平易近人的王爷展示那超高的厨艺。
    “锅热倒油,桂皮八角白芷,生抽老抽蚝油十三香……呃,都没有……
    来啊,下熊掌!”
    一只焯水过后的大熊掌放入锅中。
    李贤做的是红烧熊掌。
    这可是上辈子休想吃到的熊掌。
    这回重生唐朝当王爷,趁此机会,把上辈子的一保二保都给吃个遍。
    李小贤虽然不是学厨师的,可身为二十一世的三好男人,下得了厨房那是一项基本功。
    重生以来,开始疲于奔命哪顾得上吃的,现在被禁足变得安逸下来,对于吃这一项就不能马虎了。
    身为亲王,食材供应肯定是不会差的。
    可这个时代没啥调料,烹饪手法基本上不是蒸就是煮再就是烤。
    炒菜也有但很少,更关键的是没什么调料,一把食盐就解决了。
    究其原因,就是古代缺油,食盐的纯度也不够。
    即使是王爷,油不缺,食盐的纯度也还行,可烹饪手法单一,又没有各种调料,吃多了总觉得腻味。
    看着那些顶级食材被浪费,李贤总感到有些痛心疾首。
    那就自己来呗。
    于是,油条来了,红烧肉来了。
    根据现有食材,李贤创造了特制的酱料。
    酱料一问世,李富贵是第一个尝试的人,一尝之下,立即劝谏李贤一定一定要保密。
    李贤一想也是,还要赚钱呢,正好可以利用酱料搞个连锁加盟,专门收加盟费。
    李富贵一听主子的这个主意,立即伸出大拇指,点了99个赞。
    只是李贤的烹饪手法,让身为管家的李富贵暗暗叫苦:这太费油了,照这么吃,王府都得破产。
    油炸过油条就给倒了,造孽啊!
    还说什么油不能多用,这是什么狗屁道理,要不是对方是主子,李富贵早就开骂了:才吃几天饱饭,就把你给能的,你咋不上天呢?
    呃,扯远了!
    锅里的熊掌在咕嘟咕嘟作响,油炸过后的熊掌色泽金黄,没有酱油的染色,散发出原有的醇香。
    围观的人皆在不停地吸溜着鼻子,不少人情不自禁地擦拭着口水:这特么的太香了,一看就是人间美味。
    就在快熟的时候,传旨官武壮来了。
    “呦呵,潞王爷这是烹饪了啥,咱家老远的就闻到香味了!”
    武壮中午饭还没吃呢,来到王府一听到李贤正在厨房做菜,顿时就直奔厨房而来。
    就这香味,他就知道留着肚子来传口谕,绝对是英明之举。
    李贤一看到武壮来了,就说道:“武大伴急不急,不急的话先吃个饭。”
    武壮看着锅里咕嘟咕嘟的熊掌,笑眯眯地道:“吃个饭的功夫,还是没问题的!”
    “那就先吃饭!”李贤挥手对着身边的人说道:“散了散了,等下让老黄给你们依葫芦画瓢地烧制!”
    老黄是潞王府的主厨。
    熊掌和几个小菜摆放好,武壮就迫不及待地开吃。
    一只偌大的熊掌,吃得武壮是狼吞虎咽。
    一个人就干掉了一半,直到饱嗝连连,再也撑不下这才恋恋不舍。
    待武壮吃不下了,李贤这才问道:“武大伴,圣人有什么话说?”
    武壮摸着滚圆的肚皮,脸上满是惬意,说道:“圣人口谕宣潞王入上阳宫烧制一份红烧肉,不得有误!”
    啥?
    李贤有些懵。
    武壮笑眯眯地以李贤才能听到的声音说道:“王爷在府中烧的红烧肉,咱家可是垂涎欲滴了。”
    接着武壮又提高音量道:“这熊掌咱们尝试了,果然好吃,王爷,收拾收拾就进宫为圣人烹制吧!”
    啥?
    外围的李富贵等人听到武壮的话,有些懵逼,圣人让王爷去烧菜?
    这个,这个……
    是羞辱,还是变相厚爱?
    想不明白!
    “臣李贤接旨,武大伴您先回去,让御厨准备上好的新鲜五花肉。”
    “王爷,能否不用猪肉烧制?”
    “用猪肉吧,红烧肉用上好的猪五花才地道。”
    “为何不用羊肉?”
    “用羊肉那就是红烧羊肉了,这是另一道菜系。放心吧,猪肉并不低贱,也不会致病,只是你们烧得不好吃而已。”
    在唐朝,吃羊肉才是上流社会的喜爱,可以将羊肉吃得五花八门。
    前世,李贤看到过报道,说古代的猪肉没有进化好,味道非常难吃,所以上流社会的人才不吃。
    重生后,李贤发现这完全是胡说八道。
    唐朝距离二十一世纪也才一千年,一千年对于物种的进化,有个屁用。
    只有亲自品尝了才知道。
    这个世界的肉,都是原生态的,味道相当的不错。
    只是他们不会烧。
    于是,唐朝人以为吃了猪肉会“闭血脉,弱筋骨,壮风气”,吃多了容易得一种风病。
    所以有地位有身份的人都不爱吃猪肉,猪肉是低贱的人才吃的。
    “那行,咱家这就回去准备杀头猪,到时候王爷来挑选好肉。”
    “这样也行!”
    武壮就匆匆地离开潞王府,让人去北市挑选一头健康强壮的大肥猪杀了,送进上阳宫御厨。
    武壮走后,李贤吃了几口熊掌,就回到书房。
    身边都是眼线,从书房里的手稿不断缺失,这点李贤就已经知道有眼线在身边,而且还不在少数。
    可即使知道,也只能无动于衷装作不知道,在没那份实力前,打草惊蛇无疑是愚蠢的。
    老娘让去上阳宫做菜,李贤认为这是一件好事。
    这能跟武则天搞好关系。
    此举也充分证明了,武则天在潜意识里,已经接纳他了。
    对此,李贤又有了新的思路。
    独夫要当,也要潜移默化地改变武则天,甚至是改变这个大唐。
    这是李贤刚刚涌上心头,从而醒悟到的新策略。
    以一己之力,改变和改造这个时代,肯定非常有趣。
    当老了的时候,即使没当上皇帝,看着日新月异蓬勃发展的大唐,这种成就感肯定不会比当皇帝差。
    甚至更强。
    嘿嘿!
    要是骑着自行车带着上官婉儿兜风,肯定很有趣。
    武则天成为摸着麻将牌的老太太。
    等等~
    李贤越想越乐,差点就笑出了猪叫声。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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