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与魔法之火红年代 - 第二百七十章 红牡丹
“奥斯曼,你是不知道,我昨天晚上,看见黑儿姐姐很晚才从老大的房里出来。
出来的时候,面孔红红的,眼睛水汪汪的,嘿嘿, 老大意外地给力啊,我还以为老大真是木头或者身体有问题呢。
喂喂,奥斯曼,你傻啦,怎么不说话啊?”
三毛正口沫横飞,手舞足蹈,跟奥斯曼吹牛吹得绘声绘色。
“砰”, 出现在三毛身后的兰迪一脚踹在三毛的屁股上。
三毛连翻了几个空心跟头,稳稳地站住, 一点不害怕。
“老大!哎呦我忘了,老大的轻功突然变好了,也会这么吓人的出现方式了。
老大你偏心,不讲先来后到,我看雾姐姐在小花园那边自己哭了很久呢。”
“三毛你半夜不睡觉,四处瞎溜达窥人的隐私,这可不好。”
“老大你冤枉我了,我是职业盗贼,半夜在庄园四处巡查,这是我的本职工作啊。
你总不能一直让阿花自己值夜吧?反正我昨天睡了一下午了,也不困。”
奥斯曼眨眨眼睛,“我看你一定是想要去偷窥女生宿舍?”
“我是那样的人么?”
“你是!”
“安妮在,我怎么能干那种事?”
“就是说安妮要是不在,你一定干得出来喽?”
三毛没回应,眼珠在大大的眼睛里四处乱逛。
“别扯淡了,走,回阿拉斯加了。”
“那个——老大, 不忙走,你忘了阿拉斯加和这里的时差,现在走那里是半夜,半夜把大家折腾起来不大好。
还是等吃完晚饭再走吧,到那里是上午。
老大你回阿拉斯加是要巡视金矿,视察军队什么的吧?这个我帮不上什么忙,就不跟你去了。”
“你想回魔市接着帮奥斯曼的忙?”
“现在锡特卡和魔市的交易已经固定下来了,奥斯曼也不那么忙了,他回魔市,多半是要再多泡几个女明星。
老大你不是让我多念书么?我想好了,就在旁边的中学旁听。要是哪天老大你想跟人干仗了,一个电话,我马上到。”
“中学同意你旁听么?”
“我昨天下午给中学捐了一千金币,比咱们九十多个学生的学费加一起还多。
校长说了,我愿意在哪儿听在哪儿听,愿意坐哪桌坐哪桌,听多久都没问题。”
“对了,老大你总算开窍了,什么时候把雾姐也收了啊。”
“不许胡说八道, 我和黑儿干的是正经事。”
“我才不信。你们孤男寡女,大半夜的, 在你卧室,还能衣着整齐地谈将来怎么建设祖国什么的么?”
“还真是。”
“老大你敢不敢公开说谈的什么?”
“这个暂时不能公开。”
“老大你连慌都不会撒。嗯,创造革命下一代确实是正经事。
你们‘谈’了那么久,老大你功力深厚,果然不愧是高级剑师,是这个。”
三毛朝兰迪比了比大拇指,突然看到远处白影一闪。
“老大,我——我好像闯祸了,我看见雾姐姐刚才被气跑了。”
吃早饭的时候雾朦纱没出现,呆了一白天,吃晚饭的时候雾朦纱还是没出现。
吃完晚饭,兰迪准备走了,兰母、玉姑、三毛和安妮送兰迪一行人出庄园,雾朦纱还是没出现。
兰迪对此只是挠挠头,没什么解决的办法。
他当然可以用佣兵令牌查出雾姐在哪儿,可是雾姐是自己跑的,不是出了危险。想想反正伯尔尼挺安全的,就由她去。
现在没什么急事,锡特卡也有了传送阵,大家没有再用传送券,而是去联邦广场坐传送阵,意思是能省点是点。
毕竟一人省二十五金币,兰迪、王五、奥斯曼、林黑儿四个人,就能省一百金币,都可以在大夏买五十亩水田了。
不过这钱其实没省下,花得反而更多了。
有句话叫“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回城券的钱省了一部分,众人就有了其他需求。
兰迪、王五、奥斯曼、林黑儿都上了马。
兰迪在庄园留了十几匹好马,还是当年在西域和里海边的狼神庙缴获的。
好马一直养在庄园也是浪费,现在不怎么差钱了,既然坐传送阵,就连马一起带走了。
按兰迪的意思,让王五哥哥骑亨利留下的大宛马,毕竟老哥哥年纪和圣级的身份摆在那里。
王五却笑眯眯地,非要骑小桂子留下的顿河马,说自己更喜欢,把大宛马让给了林黑儿。
奥斯曼把自己的阿拉伯马留在了庄园养着,骑着二斤的吉普赛马,又牵了一匹当年三毛、小桂子挑剩的顿河马。
这两匹马是给二斤和刘明带去的,奥斯曼只是骑到传送阵而已。
他在魔市不需要骑马,已经买了辆新款的奔驰车。
当年在维也纳,约瑟普的豪车美女风范,给了奥斯曼很深刻的印象。
现在由于常驻魔市,还有泡妞需求,他这个土豪也理所当然地要配辆豪车。
现在伯尔尼这里是晚上七点,阿拉斯加是早上九点,兰迪回去正合适,奥斯曼就得将就了,魔市现在是凌晨一点。
好在浦江饭店的服务非常到位,奥斯曼一个电话通知,那边已经派侍者开着奔驰在传送阵边等候了。
这个世界上,除了像曾大人那样的外交官,还没有哪个团队像兰迪小队这样,整天隔着时差满世界四处溜达的。
跟着兰迪的战友哪怕不信仰屠龙术,都是眼界开阔,睁眼看世界,跟兰迪这种以全世界为棋盘做事的风格很有关系。
以后连王五、林黑儿这两个前大夏土著,气质都必定不一样了。
咳咳,这也是无数传送券和大量坐传送阵的金币堆出来的,没钱要涨见识和眼界,确实很困难。
等上了马,林黑儿知道了王五爷的好意,
兰迪也骑的是大宛马,两匹大宛马高大神骏,浑身雪白。
兰迪身披链式连环锁子甲,一袭蓝披风。林黑儿一身红妆,一袭黑披风。
两人骑马并立,好一对英姿飒爽的江湖侠侣,神仙眷属的样子。
连送出来的兰母都直点头,这个红衣孩子果然和自己儿子很般配,儿子怎么就看不上眼呢?
林黑儿控马向兰迪身边靠了靠,距离都近到了游牧骑兵墙式冲锋的程度。
她是故意的,她眼尖得很,远远看到一个白色身影在远处犹豫。
果然,自己和兰迪并马而立的英姿一出,白影一晃不见了,不由悄悄得意地笑。
小贱人你可是自己跑的,怨不到我,我才是和兰大哥般配的江湖侠女。
四人五马出发,林黑儿不再和兰迪并辔,而是纵马冲在前面,“兰大哥,难得有了好马,我给你看看我的马术。”
大宛马跑起来飞快,林黑儿一会儿镫里藏身,一跃又回了马背,一团红影在雪白的大宛马周围上下翻飞,不但身手敏捷,这马术更是神乎其技。
林黑儿手里突然出现了一个红绣球,一把扔向前方。
林黑儿一夹马腹,大宛马闪电而出,双脚在鞍,身子斜探而出,一伸手就把红绣球又接了回来。
西方人的马术都是跨越障碍或者盛装舞步什么的,见到林黑儿如此神奇的东方马术,路人都是大声喝彩。
控马回到兰迪身边,林黑儿气不长出,这一副英姿飒爽的样子,兰迪都不由心里一动。
“兰大哥,我这马术可是自小练的,走江湖的时候靠这门手艺赚了不少的钱,走遍大江南北,一直演到精灵联邦的殖民地新安。
那个时候我还不是红灯照的黄莲圣母,在江湖上有个响亮的外号——红牡丹。”
添加书签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