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与魔法之火红年代 - 第一百三十七章 飞越蒂萨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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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哨卡首领这个手势大家没看见,远处哨卡里同伙开始拨魔法电话却被费利克斯远超三毛十倍能力的鹰眼术看到了。
    费利克斯打了个事先约定的暗号,大家拨转马头,三毛也跳上顿河马,众人即刻转身离去,连解释都免了。
    身后已经响起了凄厉的哨音,远处军营立刻有了反应。
    众人一边飞驶, 亨利慨叹,“敌人警惕性太高,没混过去。
    没想到追杀兰迪老大的秘密指令,连这个边境小镇都传到了,他们肯定见过兰迪老大的画像。”
    “这边和魔族的边境市镇一共就五个啊,传达起来当然简单。”
    众人的快马已经跑远, 看驻军还没有追过来,三毛又开脑洞了,“就是说只有城镇有驻军?咱们从野地里过去不就得了?”
    费利克斯摇摇头, “这边边境线是蒂萨河,水流湍急,没有船的话怎么过?”
    “我们可以扎木筏啊。”
    “要是原来还可能,虽然木筏在激流里有点危险。现在惊动了驻军,没等咱们扎好木筏,他们就派人追过来了。”
    别说三毛的脑洞这回还真起了作用,兰迪和亨利对视了一眼,哈哈大笑,兰迪一挥手,树屋出现在了众人眼前。
    小桂子拍拍手,“咱们可以再飞过去。”
    三毛摸着顿河马的马鬃,“马怎么办?”
    “笨笨,马会游泳的。”
    听了三毛急速的解释,三个露西亚人羡慕无比,龙骑士果然有优势,原来龙还可以这么用,真是头回听说。
    小梅和阿花被招了出来, 阿花临时被任命为弼马温, 驱赶着十几匹马游过河。
    兰迪骑上龙,小梅抓住树屋,众人鱼贯进入,发现,太挤了。
    树屋里进了七个人已经相当拥挤了,苏宁宁还没上去。
    三毛又想了个主意,“小桂子你功夫好,爬在树屋外面,反正你们精灵不是都会爬树么?”
    “我才不呢,我要挨着二斤哥。可以把三毛用绳子捆上,吊在下面。”
    亨利建议,“要不分两批过?”
    苏宁宁一笑,不用了,你们起飞吧,我自己能飞。
    众人这才忽然醒悟,这可是位货真价实的圣级。
    小队的人打白彦虎的时候,白彦虎不会飞,不然早逃走了,那是因为白彦虎是伪圣。
    苏宁宁成圣后从来没有飞过, 众人就没想到,其实她自己也是才想起来。
    为啥圣级那么让人羡慕,会飞是一个很大的原因。哪怕大贤者这种最没战斗力的圣级,要抓住也已经相当不容易,除非偷袭。
    小梅稳稳地起飞,宁宁才跟着踏空而上,虽然头次起飞,依旧衣袂飘飘,十分优雅。
    看着宁宁像飞天仙女一样的姿态,小桂子羡慕得不要不要的,“我一定要早日升到圣级,太帅了。”
    “她为啥非得能咱们起飞才跟着飞呢?要是我会飞,早就第一个飞上去了。”
    “三毛笨笨,宁宁姐穿着裙子呢,会走光,你这个小流氓一定会偷看。”
    “他们有光明祭司,可以在裙子下面打圣光。对了,你也穿着裙子,可是让我看我都不看。”
    谷拒
    “你又找死,看我给你推下去。”
    三毛和小桂子在那里胡说八道,年近不惑的宁宁只是微笑,她什么场面没见过?
    因为树屋上很挤,小梅飞得非常慢,很有点高空观光缆车的样子。亨利鸟瞰弯弯曲曲的蒂萨河,思古之情大发。
    “当初后夏一统大陆的时候,在这蒂萨河曾经打过一场著名的战役。
    金帐汗国的术赤之子拔都西征魔族,在这里打败匈牙利王国的贝拉四世,用的计谋就和咱们现在差不多。
    大军在桥上和匈军对峙,派了一个千人队在野外渡河,奇袭魔族军队。
    那一仗后夏军队用上了最先进的火箭和突火枪,魔族没见过这种先进武器,被打得溃败。”
    “白大哥,突火枪不就是跟烟花差不多的玩意么?还是先进武器?”
    “那可是四百年前,魔族刚走出黑暗时代,落后得很。现在人家可是科技最先进的国家之一,后夏却落后了。”
    “亨利大叔这次讲的故事怎么离得这么近?这里有没有光明神使的故事啊?”
    “当年光明神使帅军攻阿瓦尔,兵分四路……”
    费利克斯耳朵忽然动了动,又扔了个鹰眼术,“国王的走狗追过来了,居然有两个大师级带队。
    这一定是从圣苏伯台堡直接用定向传送调集来的,说不定一次传过来五六个。
    不过定向传送太坑,这么短的时间能有两个人到位他们已经很运气了。”
    “晚啦,咱们都飞上天了,他们没有圣级,追不上啦。”
    一百多骑兵追到蒂萨河畔,抬起卡宾枪齐射,想把树屋打下来。
    然而小队里有两个光明祭司,很快每人都被套上了风之盾。
    树屋在弹雨中飘然远去,只留下蒂萨河畔一群叫骂的哥萨克。
    大家在安全地点下树屋的时候。发现树屋上满是弹孔,有一个竖梁已经连中三弹,快被打断了,应该是对方大师级枪炮师的手笔。
    此次渡河逃亡,损失树屋一座,小队终于安全到了魔族的地盘。
    兰迪是大夏和露西亚双料贵族,牙牌和白鹰勋章亮出,在魔族地界畅行无阻。
    队伍里没有普通人,没有后勤需求,又有备用马,即使缓缓而行,五天还是到了维也纳。
    “白大哥,这一路以来我一直奇怪,不是说魔族是有角的么?为啥路边的人一个像牛头人的都没有啊?”
    “那是东方的误传,只有高级魔族,能力非常强的魔王,在战斗中魔性被激发的时候,才会显现出魔力构成的犄角,普通人哪里有?
    我在柏林研究过艺术,要是她们长着角,我能下得去手吗?
    维也纳可真正是艺术之都,我恰巧还没来过,咱们可得在这多呆几天。对了,前面应该就是多瑙河了。
    苏殿下,那个什么列夫.达维多维奇住哪儿啊?你们来过么?”
    “我们也没来过,不过我们有他的地址。约瑟夫,去问问路。”
    约瑟夫应命而出,四周看了看,往路边一个摊位上走了过去。
    这个突出的摊位的主人看上去是附近小摊最高尚的,留着两撇小胡子,穿着一身整洁的白大褂。
    一块布铺在地上,上面放着听诊器和一个药箱,布上面写着十二个字,“专业医师,专治各种疑难杂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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