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向往开始出道 - 104看小说吗(求订阅求月票)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饭局散场后,林晨本来还想在横店待几天的,结果被李小红一通电话就叫回了京都。
    工作室的事已经全面完成了,他不仅需要回去签合同,还有许多音乐授权的合同需要他决定签字。
    比如ktv、华音、某手……等等,因为他的歌大火,工作室也成立,各种版权问题接踵而来。
    目前林晨工作室已经开通微博,并且发布了关于版权的信息,所以各种版权合同就递交了上来。
    谁也不愿给这钱,但没办法,林晨的歌太火了,如果不给,那迎接他们的就是林晨工作室的律师函了。
    下午三点,林晨抵达京都机场,被李小红一路接到了他的工作室。
    不得不说,天迅给的福利待遇还是非常奈斯的,就这独栋的工作室办公地址,就不是一般人能够拥有的。
    林晨为工作室取名“璀璨”,寓意就是如星辰一般璀璨。
    工作室位于朝阳区内一个商业园区内,是个上下三层的独栋办公楼,据说有不少明星工作室在这园区内。
    璀璨。
    走进大门,就是明晃晃的两个大字,前台坐着两位形象气质佳的前台小姐姐。
    “红姐!”
    一见两人到来,两位小姐姐立马起身。
    经过李小红的介绍,两人一个叫丽丽,一个叫秀秀,都是普通到不能再普通那种名字。
    楼虽然有三层,装修也完善了,但人现在却还并不多,需要他们后期去慢慢完善。
    目前工作室就十几个人,由于工作室刚刚成立,现在人手又不足,大家忙的是不可开交。
    至于林晨这个老板。
    只是简单跟大家见了个面,然后就让大家各忙各的去了。
    李小红带着林晨来到了办公楼三楼,这里只属于林晨一人,什么办公室、健身房……那是一应俱全。
    当然,李小红也是有权利使用的,林晨也不会介意。
    “红姐,晨哥。”
    两人进入办公司区域,一个穿着职业装的年轻小姐姐赶忙起身。
    小姐姐挺漂亮的,属于那种刚出生社会,脸上还带着点稚嫩,的清纯型女生。
    再配合上职业装,还挺养眼。
    李小红介绍道:“茜茜,她以后就是你的助理了。”
    林晨一愣。
    这么年轻?能处理好他的那些琐事吗?
    “你好!”
    不过,猜疑归猜疑,他也不可能拿出来讲,毕竟人都是要面子的,还是这么漂亮一小姐姐。
    “别看她年轻,人已经25了,比你还大。她二十岁就做这一行了,经验还是挺丰富的。”李小红好像一眼就看透了林晨的小心思。
    呃……
    当着员工面被拆穿小心思,这多少有些尴尬。
    最重要的是,茜茜还在偷笑。
    就挺没面子的。
    茜茜落落大方道:“晨哥放心,我一定不会辜负红姐和你的信任,有什么事你就放心交给我吧。”
    除了点头,林晨还能说什么?
    “你看看,如果没什么问题就签了吧。”李小红拿出一份合同然后递给了林晨。
    这玩意儿就是卖身契,虽然他信的过李小红的人品,但还是仔仔细细的研究了一遍。
    直到最后没发现什么字眼上的问题和漏洞,这才爽快的签上了自己的艺术签名,盖上了手印。
    然后。
    然后个锤子,林晨老老实实坐在属于他的位置上签了一个小时的合同。
    累的他是腰酸背痛。
    “你说那网剧?”合同刚烧完,李小红就开口了。
    还真是急性子。
    “一部古装情感剧,我是准备和公司一起投资拍摄的。”林晨起身活动活动了筋骨。
    “哦?给我看看。”
    李小红顿时来了兴趣。
    林晨第一部剧公司就啥都没捞着,这第二部怎么也不能错过了,前提是本子没什么问题。
    林晨打开电脑中的文档,然后推到了李小红面前。
    “剧应该没什么太大的问题,你们也可以找专业人士鉴定一下,我就一个要求。”
    “什么要求?”李小红也顾不上看剧本了,赶忙抬起了头。
    林晨道:“少给我接点通告、代言什么的,我这人吧,比较懒,但我肯定会保证公司的收益。”
    李小红彻底傻眼了。
    明星不接通告,不接代言?那公司靠什么赚钱?
    林晨的歌他们是没有太多指望的,毕竟事先说好的,再不接通告代言,赚个屁啊。
    林晨像是看透了她的心思,小手在笔记本电脑上一动,一个个剧本就出现在了李小红面前。
    李小红直接傻眼了。
    先不说质量,就这数量,也太特么恐怖了吧?
    不比他音乐数量差多少。
    一下子写这么多剧本,质量能有保证吗?
    想到这,李小红的心思很快就投入到了一个个剧本中。
    一个小时后。
    “你是怎么做到的?”
    就在林晨坐在沙发上,快要睡着了的时候,李小红终于抬起了头。
    在她眼中,林晨看到了震撼,看到了激动,唯独没有看到怀疑,这个世界的人。
    真单纯啊。
    林晨问道:“看小说吗?”
    “有时候会看,但看的比较少。”李小红微微点了点头。
    林晨道:“一位十年老书虫告诉你,小说看得多了,脑海中就会诞生一些奇奇怪怪的想法。”
    “而将这些想法理清,理顺,再以文笔方式细致的写出来,那就是一个剧本了。”
    当然,这是林晨胡编乱造的,毕竟小说和剧本还是有很大区别的,但确实也有互通之处。
    否则,哪来的那么多改编剧?
    所以,以小说作为幌子,他相信对方会信,顶多是会感到有些不可思议罢了。
    李小红疑惑道:“就这么简单?”
    林晨笑道:“说着简单,做起来可就难了,这玩意儿吧,需要天赋,不是那个人,肯定是不行的。”
    “行吧。”
    李小红感觉脑子有点不够用,但还是勉强接受了。
    “你的要求,公司可以答应你。但公司如果投资的话,肯定会涉及到培养新人。”
    林晨强势道:“培养新人当然没问题,但必须得我点头。我可不希望因为某个人,毁了我一个剧本。”
    李小红笑道:“这没问题,别说你了,就是我也不会允许这事发生,毕竟公司也是要看利益的。”

添加书签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