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海权时代 - 第二百六十一章 华清京畿条约(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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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原划分草场是一个非常繁重的工作,首先要确定各个部落之间的边界在哪里,任何的越界行为都有可能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这些事都需要从承天府派来的畜牧业技术员的耐心工作,这些由郑经亲手培养出来的技术员,掌握这个时代最先进的农牧业技术。
    他们的到来就是要在辽西这一片草原上打造一个不同与以往草原游牧方式的畜牧业基地。通过草场轮牧,以及牧草种植,人工圈养等各种养殖方式都要进行试验。
    与此同时, 华夏方面开始在大城子大兴土木,一方面在这里修建军事堡垒以应对有可能遭到的草原各部的攻击,一方面在大城子兴建榷场,与各个部落的牧民在这里开展互市。
    一旦这个互市的市镇发展起来,一定能够辐射周边的各个草原部落,四周的牛羊、土产都会汇聚于此, 而且这里距离锦州并不远。只有不到三百里, 只要从锦州向大城子修一条高等级的公路,便能将这里牢牢地掌握在华夏手中。
    在郑经的设想中, 长城之外的土地不会种植一粒粮食(这里的长城指的是辽东长城以内,而不是后世所指的长城之内。辽东长城一直修建到铁岭卫,这些明长城在后金占据辽东之后逐步拆除,后世已经很少看到辽东的长城。),即使是适宜耕种的土地也应该种植牧草发展畜牧业。
    大力发展畜牧业才能让华夏百姓实现肉类自由,不然就算是靠着红薯、玉米的培育成功,勉强增加了人口,人口的基本身体条件也不达标。
    当然这些长远的计划,需要一步步实现,眼下最主要的是能够在牧民中间获得信任,让牧民真切感受到华夏的官府是真心对待他们的。
    与经济发展同步的是牧民子女的教育问题,教育才是最好的同化工具,随着牧民的孩子都送到了学堂读书,两三代人过去,各个民族之间互相融合之后,谁还在意谁的祖先是哪个部族。
    谢永常拿下大城子之后, 便不在继续向西推进,而是掉头向南打通与山海关守军的联系,将关外这些土地全部通过原本就有的火路墩等军事建筑串联起来。
    将原本荒废的烽火台再次启用,确保各地有军情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做出反应。
    在这一片区域未得到巩固消化之前,华夏军队暂时并没有向前扩张的打算,军事行动到这个时候就已经结束,剩下的就是防守与建设。
    结束了第一阶段的草原攻略,华夏军队开始在已经控制的各个草原部落里张贴出招兵告示,给出的军饷待遇,吸引了大批的牧民青年前来报名参军。
    甚至一些牧民青年是自己牵着自己的马来参军,招兵告示贴出去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谢永常就招到了两千多名合格的骑兵士兵,顺便连骑兵的马匹都配齐了。
    这些新兵进入锦州军营之后,首先接受的不是军事训练,而是语言训练,所有的新兵上午跑步练体能,下午学习汉语。
    士兵们普遍都有汉语基础,经过一个月的训练,所有的士兵便能够熟练地掌握汉语的运用, 接下来就到了新兵训练阶段, 文化课与军事训练相结合。
    这些牧民士兵在华夏的军营里当上几年兵, 一旦退伍回家, 那绝对是华夏最坚定的支持者,将他们安置到草原各个基层的苏木、嘎查,华夏对草原的统治会更加的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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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谢永常忙着训练新兵的时候,京城的谈判也接近了尾声。
    在剃发问题上,明珠难得的没有计较,他心里已经很清楚,满清要想继续维持统治,就必须要与关内的百姓合流,若是还继续执行高压政策,很有可能会将士绅推到吴三桂那边。
    若是从此与关外失去联系,不管满清高层是否愿意,他们都不得不学着拓跋氏汉化,彻底的融入华夏民族当中。
    所以在是否还坚持剃发的问题上,满清高层已经开始动摇,与发型衣冠相比,命和富贵更重要。
    就算是汉化,他们这些满清权贵依然可以做世家大族,和士绅一起称兄道弟。
    对于第十五条的屠城、十六条的敌对宣传、以及十七条的采矿权,这些满清的谈判代表都没有任何的异议,尤其是十五条的屠城,到什么时候屠城都不是什么好的字眼,华夏要求不能屠城完全可以说是站在公理之上。
    十六条的敌对宣传,更是无从谈起,既然要和平谈判,若是再采取敌对的立场,这就会让人怀疑谈判的诚意够不够。
    十七条的探矿采矿权,陈廷敬只强调了所有的矿山开采、获利都要向朝廷纳税,何义也承诺了矿税一样按照商税的标准进行征收。
    到了第十八条的时候,双方再次陷入了僵持,这一条只要稍微有一些政治头脑的人都能看到风险。
    假如华夏方面要求修一条从天津到京城的道路,不管这是一条什么样的道路,道路两旁二十里完全归属华夏管辖。
    那华夏方面很有可能在道路两旁安排驻军,军队能够直接顶到京城的城门口。京城随时都处在华夏方面的军事威胁之下,但凡有点儿政治头脑的人也不敢把自己的软肋暴露在敌人的刀锋之下。
    这哪里是路啊,分明是一把刺向大清的利剑。
    双方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了很长时间,明珠一口咬死修路可以,成立护路队也没有问题,但是道路附属地绝对不行。
    若是华夏方面担心道路治安问题,朝廷可以帮着华夏方面进行免费的维护。
    周全斌又不是傻子,筑路权的关键就是道路附属地的管辖权,没有这份管辖权,华夏钱多的没地方花,要白白帮着满清修路吗?
    双方在附属地的问题上来回扯皮,最后何义给出了一个折衷的方案,那就是华夏不要所有的筑路权,只要两条线路的筑路权,一条是从天津出发一路向北穿过永平府到达山海关;另一条是从天津出发一路向南穿过山东半岛到达胶州。
    纳兰明珠看到这个折衷的方案,便知道这已经是郑氏海寇的底线,也明白只要签了这一条,这两条路以东的地区将不再属于大清。
    尽管郑氏海寇没有明说,可是道路两旁是二十里的管辖区,大清想要管辖道路东边的土地,就要穿越海寇的管辖区,海寇到时候让不让过还是问题。
    到了这份儿上,明珠不敢赌若是自己死活不答应,会不会将谈判陷入僵局,甚至有可能破裂,让战事重启,若是京城攻破,朝廷上下全部覆灭,他明珠就是大清的千古罪人。
    这个罪名明珠不敢背,也背不动,只能含着泪、咬着牙认下了这个一条。
    第十九条明珠与康熙私下里是讨论过的,两人不明白海寇为何会单独提出这么一条来,北边确实来了不少白皮的番鬼,不过那些蛮荒之地居住的都是类似于生女真的野蛮人,这些未开化的野人,到底要不要算做大清的子民还在康熙君臣的犹豫之中。
    郑氏海寇却说这些北边的白皮是两家共同的敌人,为此还承认满人是炎黄苗裔,这个说法其实还是让康熙君臣有些受宠若惊的感觉。
    别看满人占据了华夏江山,成了华夏的主人,可是他们的内心还是自卑的,时刻都在提防着华夏百姓对他们的诋毁,这也是满清一次次地掀起文字狱的原因之一。
    不管怎么说,这一条对于大清来说不是什么坏事,兴许将来有一天有这一条款,大清还能向郑氏海寇寻求帮助。
    这一条也没有什么阻碍便顺利的获得了通过,甚至双方在这一条款上互相进行赞赏,认为这是一条增进互信基础的条款,是这一次谈判的最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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