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状元 - 第一千零九十三章 南征北战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要打造大铁船,就技术而言,对朱浩一点难度都没有。
    铁船可以更好地适应蒸汽机的涡轮,稳定性高,更适合远洋,同时也是未来大航海的必然趋势,这都是朱浩铸造大铁船的原因。
    但问题是当初在大明时,不可能有那么多钢铁供他打造巨轮,别人也会质疑,大明海患不过是一群开着小船的盗寇导致,你用木船迎战就够了,为什么一定要打造昂贵无比的大铁船?是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所以那会儿朱浩更多还是把心思用在造木船上,以铁片对关键部位进行加固,以此保证远洋航行的稳定,同时也是应对敌人采取火攻等战术,有利于海战进行。
    现在朱浩已在新大陆开辟出诸多铁矿,煤炭方面也有了保证,于是大炼钢铁,很短的时间里便收到成效,材料供应有了保证,他已开始在印加帝国修建铁路,还担心在自己的领地上打造大铁船?
    不过打造一条全钢铁船只,可能需要半年甚至是一年以上的时间,技术方面需要他从旁指导。
    这也是他在大明境内时,没有极力主张打造大铁船的又一个原因,技术必须要掌握在自己手里,从大航海开启欧洲人往美洲大陆移民的经验看,并不需要用到铁船,只有争夺霸权的时候才需要。
    既如此,为什么要把先进技术留在极端保守的大明呢?
    ……
    ……
    朱浩回到新城,在船厂住了半个多月,解决了许多工匠对于用钢铁造船的疑问,便要暂时离开。
    从印加帝国带来的士兵,不能完美地融入北方社会,他们会被朱浩带回去,不过在回归前,朱浩下令陆炳统兵向北方进军,征服辽阔的北美大陆。
    “我将调拨给你一万兵马,其中只有一千是大明官兵,你能完成这个艰巨而光荣的任务吗?”
    朱浩对陆炳寄予厚望。
    这小子最近在新城和长安城之间游走,就算有机会打仗,也没法挣表现,因为欧洲人几乎每次都是一触即溃,现在朱浩让他开疆拓土,征服北方的土地,他整个人就像打了鸡血一般,无比兴奋。
    “没有任何问题!”
    陆炳拍着胸脯做出保证,随即问出心中的疑虑:“不过我听说,北边走个几百里,可能就是大海,如果没路了该怎么办?”
    朱浩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你放宽心,从这里往北走,你能一路走到常年冰天雪地的地方,甚至可以跨过一段常年冰封的海峡,回到大明,绝对不会让你无路可走。
    “但你要牢牢记住,入冬前必须回来,沿途拿下的土着人的城池,你尽量布置带去的原住民驻守,你只需要把自己和一千大明官兵带回来就行。”
    “哦。”
    陆炳似懂非懂。
    在陆炳这样土生土长的明人看来,只有华夏大地才是正统,天下分九州的观念深入人心,除此之外所有的土地都属于蛮荒之地,陆地面积应该不会太大,且多为原始丛林。
    来到美洲大陆后,见到的景象跟陆炳的认知差不多,现在只有靠他自己去打破这根深蒂固的执念。
    ……
    ……
    造船的事开始推进,陆炳带兵踏上了北去的路。
    与此同时,朱浩领兵前往长安城,他要跟欧洲殖民者在中美洲中部地区来一场正面的硬碰硬的较量。
    朱浩这边带去的兵马中,有两千大明士兵,除此外就是印加帝国士兵,再加上运送物资的本地土着,大概两万多兵马,一路穿过长安城所在的山谷之地,往墨西哥东海岸方向推进。
    过了长安城,才走了两天,就能明显感觉到一种“白骨露于野,千里无人烟”的凄凉。
    以朱浩所知,这里曾是阿兹特克人的活动范围,欧洲殖民者抵达中美洲后,采取的是惨无人道的焦土政策,以至于土生土长的阿兹特克人死伤惨重,越是东海岸土地肥沃的地区,情况越严重。
    欧洲殖民者完成第一轮扫荡后,后续虽然开始施行长期经营战略,但他们只选择靠近海岸的地方开辟种植园,除此之外就是大肆开采中美洲的金、银矿,以至于靠近内陆的很多沃土,长期被荒置。
    侥幸逃过一劫的阿兹特克人只能尽可能往北美或者是西海岸地区逃窜,就算这里有祖祖辈辈辛苦耕耘的土地,他们也不敢过来耕种,因为他们清楚地知道,欧洲殖民者仍旧在四处掠夺,一旦被抓获就会被当做奴隶,投入到种植园,直至死亡才能解脱。
    朱浩带兵穿过后世墨西哥中部地区,抵达东海岸前,遇到的城寨仅有三个,里面只有少量欧洲殖民者,不过却获得一座大银矿,同时缴获的还有超过三百万两白银,这些白银本来会被作为战利品,被殖民者送回欧洲交给西班牙皇室,也就是说这座银矿其实算是皇室产业。
    “你们等着死亡来临吧!”
    一个佛郎机人居然懂得汉语,冲着朱浩大声嚷嚷。
    这是朱浩踏足美洲大陆后,遇到第一个懂华夏语言的人。
    据说此人曾去过大明,至于他的汉语是跟谁学的,暂时还不清楚,但以朱浩所知,其实欧洲殖民者,尤其是那些官方认证的海盗,对于语言方面有着这个时代较为成熟的培养体系,方便他们跟世界各地不同的人打交道。
    不一定此人真就去过大明,也有可能那些海盗组织教会了他大明中原地区的语言,把他培养起来准备跟大明打交道,结果却被派到美洲来看矿。
    此人名叫赫利,出言非常猖狂,要不是他懂汉语,朱浩或许直接就让人把他给宰了。
    “你们东方人,狂妄自大,鼠目寸光,有火器都不知道怎么使用,可惜距离太远,去一趟要大半年,否则早就被我们给征服了……等着瞧吧,我们迟早会消灭你们引以为傲的文明!”
    此人的话,惹来大明官兵的反感。
    要不是朱浩麾下军纪严明,一个个都想把此人给活剐了。
    朱浩冷冷一笑,回应道:“是吗?那等我带兵把你们的国家给灭掉的时候,你就知道到底谁更落后了!押下去!”
    ……
    ……
    朱浩在获得一座大银矿的同时,还得到了一万多土着,其中有九千多名男子,女子的数量则不到一千。
    妇孺极少,说明欧洲殖民者没打算好好经营中美洲,根本就没想过自己圈养的奴隶的繁衍问题。
    朱浩下令,分出一百名士兵,带着这批土着,把银子运回长安城,然后统一安排工作,等过个一年半载,考察完毕才给予自由民的身份。
    随后朱浩继续带兵到中美洲东海岸地区大扫荡,很快他就来到了欧洲殖民者在中美洲的大本营。
    地图上,这座城市后世并不存在。
    这里不像是一个大城市,更像是个临时聚居点,没有城墙和要塞、堡垒的保护,只是修建了大量民居和货栈,倒是港口修建得很好,足足有五个大码头,大概这里是一个深水良港,殖民者从中美洲掠夺来的财富,通过这儿装船,源源不断地运回欧洲。
    朱浩带兵前来,遭遇到了他统兵北伐以来最激烈的抵抗。
    欧洲殖民者在这个港口驻军超过五百,每个人手上都有火器,而且还有火炮,可惜射程远不及大明的火器。
    以这里的防备等级而言,或许还比不上巴拿马城。
    但问题就在于这次是陆路交锋,朱浩没法用海船上的密集炮火进行压制,再加上这个港口占地辽阔,里面驻守的士兵又有了防备,依托各种建筑进行逐次抵抗。
    双方交锋持续了一上午。
    先是拼火器的火力密度,继而拼射程,城里的士兵不敢冲出来,而大明这边也不着急冲进去,双方隔空对射,慢慢地欧洲殖民者发现己方火器射程远不如大明。
    他们火器射出的炮弹或者子弹,伤不到大明一兵一卒,却时刻处于大明火力覆盖之下。
    到最后欧洲殖民者撤出了建筑,想要登船逃走,原来是那些受奴役的阿兹特克人发动了起义,先是在一栋栋建筑内与佛郎机人近身肉搏,佛郎机人发挥不出火器的优势,只能撤退,阿兹特克人穷追勐打,一路追到了港口。
    朱浩适时派出己方人马,在中午之前顺利拿下了港口,连同佛郎机人的十几条船,一条都没跑掉。
    “仓库里堆满了金子和银子。”
    当将士们得知这结果时,却不太感兴趣。
    明人刚来美洲大陆,见到金子和银子,就像见到亲人一样,那种兴奋的感觉一直激励着他们,一往无前地跟着朱浩干。
    但随着时间过去,他们发现美洲大陆最不缺的就是金银后,每个人手里都持有大批金子和银子,他们就觉得,战场上有没有缴获金银并不重要,反正就算这里得不到,别的地方也会得到。
    最重要的是,现在朱浩已经开始在中美洲地区推行新货币政策,金、银将无法直接购买物品,而且作为天朝上邦的统治者,明人在领地内不愁吃穿,甚至连女人也能得到,虽然只是一群土着,但那种人上人的感觉,还是相当不错的。
    当然也有人想把金银拿回大明去好好享受生活,但朱浩派出的人开始有意识地给他们灌输危机意识——在大明,不是说你有金子和银子,就一定能享受到优握的生活,别人会惦记上,有的是办法针对你,除非你有能力可以保证自己的财富不被掠夺。
    明人对于守护自己的财富,颇有心得,加上朱浩派出的人言之在理,最后他们决定,先跟着朱浩混,朱浩说了未来一两年时间就会带他们回去,姑且听之任之。
    ……
    ……
    港口被明军占领下来。
    五百名欧洲士兵,死伤过半,剩下的都被囚禁起来,除此之外,还抓获了一千多名从欧洲来新大陆淘金的商贾及其家卷,光金发碧眼的欧洲女人就有二百出头,此外还有一百多个孩子。
    在这里,居然有了从非洲过来的黑人。
    再就是之前起义的阿兹特克人,港口有阿兹特克人六千多,所以他们骤起发难,以众击寡之下佛郎机人几乎没有抵抗之力,狼狈逃窜,最后被明军一锅端。但是,这座港口城市却连一个土着女人都没有,随后朱浩就了解到,为了威胁阿兹特克人替他们做活,阿兹特克人的家卷都被安置在港口南边二十多里远的一个城镇里。
    随后由阿兹特克人的向导带路,朱浩分出二百骑兵,很快就把这个城镇给占领。
    从里面解救出来的阿兹特克老弱妇孺足足有八千多……
    这还是朱浩第一次见到这么多土着的老弱妇孺,由此也看出来了,港口的阿兹特克人,算是得到了欧洲殖民者最好的待遇,但他们仍旧在关键时候反抗了欧洲殖民者的统治。

添加书签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