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我是渣渣辉 - 【17】经典歌曲不要钱大放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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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整个电视台。
    金沙几乎不值一提,没什么人知道她这么个人存在。
    历史上也的确如此。
    金沙在魔都电视台混了一段时间,算是一事无成,直到两年后接拍青春偶像剧《十八岁的天空》才被大众知晓,隔年才签约海蝶音乐。
    所以说。
    现在的金沙就是一个没有背景的也没什么前途的主持人。
    魔都电视台在全国而言,本身也没有太大的影响力,主要发展国外,更何况金沙志不在主持人。
    这个时候金沙并没有自己的规划,不过隐隐想成为一名出色的歌手,像王妃那样,或者成为大银幕上星光璀璨的大明星也不错。
    总之不是当什么主持人。
    而且这个时候的主持人根本不算是明星,地位并不怎么样。
    说起来。
    明星主持人这个概念,还要等快本08年奥运后的几年才渐渐形成。
    “要是能够走出魔都电视台,有更好的选择当然不错。”金沙有着自己的小心思。
    “那...你写的歌我能看看吗?”
    跟着想了想,金沙有些弱弱问。
    “理当如此,你等等。”
    王子辉已经看出对方的一些想法,心里一喜。
    ······
    ······
    自己知道自己的事。
    王子辉的真正目的之一,自然是想着将对方签约在手,然后掌控在手,自己容易下手不说,也不用太过担心对方想要脱离自己了。
    至于工作室。
    这个倒不是王子辉临时想到的,而是一早就有这个想法。
    以互联网为主,娱乐业为副业。
    这就是王子辉的想法。
    互联网主要目的是盈利,让自己拥有权势。这是男人的江山事业。
    而娱乐业自然是为了王子辉更好的潜规则啦。
    虽然自己要是成为互联网大亨。
    那时候什么女明星都不在话下,自己只要动动嘴皮子,肯定有无数人主动送上门来,或许是那些女明星或者是那些女明星背后的经纪人和老板。
    但王子辉显然并不满足于此。
    说白了。
    王子辉是一个很封建,很贪婪,特别特别有掌控欲、占有欲的男人。
    对于自己看重的女人。
    王子辉并不满足于将她们上了就算了的想法。
    王子辉更想要将那些喜欢的女人收藏在身边,成为自己一个人享用的私人物品!!
    总之。
    这辈子,只要自己看上了女人,自己要第一个上,上了就不会放过给别的男人染指!!
    人活一世,有点追求嘛!!!
    无疑,像这种有困难有挑战性的事情,不是更有趣吗?
    “只有自己成为‘收藏品’的主人,才是真正的收藏品啊。”王子辉邪恶的想着。
    他知道很多明星都不干净,干净的就不应该混娱乐圈。
    所以王子辉就要抢在那些女明星还干净的时候,自己享用,自己捧红,这就是他这个封建、病态占有欲的男人的肮脏、卑鄙无耻的想法。
    ·····
    ·····
    话说回来了。
    王子辉哪里会写什么歌。
    不过重生后,王子辉记忆好得不得了,回想起一些歌自然不在话下。
    虽然自己并不会编曲,但是这也不是什么难事。
    自己不会编曲,自己可以哼唱出来啊。
    而且歌词。
    王子辉默写下来是毫无问题的,缥缈之旅上百万字的小说自己都写了,虽然很多是自己写的,并不忠实于原著。
    那一首歌才几分钟时间,歌词也就几十几百字,更是不在话下啦。
    所以回到房间。
    只是让金沙等了不过两三分钟,王子辉就拿着只有歌词的歌单出来。
    “来,你看看。”
    ......
    ......
    金沙点点头,低头拿着歌单细细看了起来。
    原本她本对王子辉到没有什么轻视的意思,毕竟对方写出了一本全网大火的《缥缈之旅》,虽然是网络小说,但是金沙觉得对方是个才子。
    所以对于王子辉说自己会写歌,到没有不信任。
    不过歌的好坏,这点金沙并没有盲目。
    金沙现在只是涉世未深,很乖巧,但并不代表她是傻瓜,相反还挺聪明,有想法。
    只是看了眼开头,金沙眼前微亮。
    尽管歌没有曲,只有歌词,但是仅仅是这些歌词金沙就一眼喜欢上了。
    她看得出来这是好歌词。
    她很喜欢。
    当然,她不喜欢才怪了,因为这首歌就是她自己写的。
    从作词、作曲、到制作人都由金沙亲自担纲,由海蝶制作人彭潇明先生承担歌曲整体制作。
    说起来也大有来头。
    因为这首歌作为央视2010年穿越题材开年剧《神话》的插曲,不但歌词与剧情十分贴切,讲述吕素对易小川的爱情描绘的动人,其动人旋律与感人歌词加上金沙甜美的嗓音更是感动诸多歌迷。
    王子辉也是在这年看到金沙出演古装电视剧《神话》中吕素一角,于是特别为该片女主角对易小川之情的创作了插曲《星月神话》并出演MV,才想起了这个曾经的梦中情人。
    所以如今再见金沙。
    王子辉第一个想到就是这首歌,也是对方最知名的代表作。
    “好歌,歌词写得是真好,我非常喜欢。”
    金沙毫不掩饰的连声赞誉道。
    小脸红扑扑的,显然金沙的确很喜欢。
    王子辉见到了心里高兴。
    恨不得当场在她的小脸上咬上一口,尝尝滋味。
    另一方面。
    王子辉又对金沙签约的海蝶有些好笑的。
    因为当年
    这首歌金沙写完先交给公司,公司却说不太好,但是剧组很喜欢,于是用在了剧中,红了之后公司才收回去放在金沙的同名专辑《星月神话》中。
    这不是海蝶没眼光是什么?
    而且这家公司也不是什么能留人的公司,王子辉可是记得这家唱片公司的大牌就那么几个人。
    数得上来的啊杜、林俊捷、徐嵩、金沙等人,除了少数几个淘金银之流,海蝶的支柱和担当都跑光了!!
    简单地说这是一家捧得起人留不住人的唱片公司。
    如此。
    王子辉挖角金沙,反而觉得自己不会耽误对方的前程,至少2000年到金沙加入海蝶的03年有三四年的时光。
    他还真不信了。
    有这么长时间,自己还捧不红金沙?
    绝对
    比当初不红不紫的金沙强!!
    ......
    ......
    金沙看完既惊喜又对王子辉再次的刮目相看。
    而且因为音乐的爱好。
    让她感觉自己跟对方有更多的共同话题和兴趣,是个志同道合的知己。
    王子辉看了眼人多眼杂的网吧,说道:“这样,沙沙,你来我的房间吧,我先唱给你听。”
    声音带着蛊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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