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万界之我的分身全是苟王 - 第116章,苏醒时刻【快上架了,6000大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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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明非带着笑容让到了一边。
    苏晓蔷只是看了一眼路明非,然后转身准备离去。
    她和路明非的关系,也就仅仅与同学之间的关系。
    在她的印象中路明非是那种很衰的同学。
    属于三块钱一瓶可乐就能收买的人。
    她记得有一次在学校活动会上,别人只是给了他一瓶可乐,和他聊了几句好话,他就跟着人家屁颠屁颠的去干活了。
    说讨厌,苏晓蔷也并不讨厌路明非。
    说到底路明非只是一个普通人。
    还有近百天,高三就毕业了。
    到时候苏晓蔷肯定会去清华或者北大,而路明非的成绩,能上一个普通的二本大学就不错了,
    两人的一生是不可能有任何交集的。
    “那个能稍等一下吗?”
    就在苏晓蔷准备离开的时候,路明非突然开口说道。
    苏晓蔷有些意外,在她的印象里,路明非应该不属于那种敢于和她搭话的人。
    “有什么事吗?”
    苏晓蔷转身开口说道。
    路明非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以前的他的确不敢和这种大校花搭话,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在直面死亡之后,他的内心有了一点点长大。
    犹豫了一下,路明非开口说道。
    “我有一个朋友,他非常喜欢一个漂亮的女孩儿,然后那个女孩儿和一个很帅很有钱的男生走得很近。你觉得我这个朋友和他喜欢的女孩能在一起吗?”
    无中生友,我有一个朋友,这是最好的借口。
    苏晓蔷一下子就想到了陈雯雯。
    作为校花,她并不傻,相反,她很聪明。
    不管是学习上还是生活上,她都很聪明。
    “你那个朋友?长得帅吗?”
    路明非摇了摇头。
    “不帅,相反还有点儿衰,就是那种……很正常很平常的角色。”
    苏晓蔷上下打量着路明非,然后看了看刚刚走远的陈雯雯。
    这傻子开窍了。
    苏晓蔷是这样想的。
    毕竟在这个高三班,谁不知道路明非对她的社长陈雯雯有意思。
    大家都不说是因为这种事情说了,很容易对人造成伤害。
    主要是对陈雯雯。
    “罕见啊!”
    苏晓蔷的嘴角带起了一丝笑意。
    路明非还在期待着答案。
    “那个苏大校花你怎么看?”
    人是一个奇怪的生物,在无法选择与犹豫不决的时候,他们总会听取那些陌生人的意见。
    路明非就是这样的人。
    苏晓蔷想了想,然后开口说道。
    “一个普通人,一个有钱又帅的男生,一个漂亮的女生,要我的话肯定觉得你那个朋友没希望了,站在那个漂亮女生的角度来看,他肯定会选那个有钱又帅气的男生。”
    路明非的眼神有些暗淡,这个答案和他心中想的答案一模一样。
    苏晓蔷笑了笑,然后开口说道。
    “越漂亮的女生越现实,一个平凡人和一个富二代,两人从一开始就不在一个维度,在如今这个社会,一切物品都需要钱,就如同我们学校,仕兰高中,没有钱根本上不起”。
    路明非微微低下头,幻想是美好的,现实总是残酷的。
    苏晓蔷看着心情低沉的路明非,叹了口气,开口安慰的说。
    “别伤心,你那个朋友肯定还年轻,路还远着呢?很多商业大佬都是从零开始打拼的。”
    此乃谎言。
    路明非艰难地笑了笑。
    “谢谢你!我明白了。”
    青涩的初恋总是苦味的。
    无法逃避,只能面对。
    “我会转告我那个朋友的,让他好好学习。”
    路明非挠了挠头,脸上的笑容依旧带着强颜的欢笑。
    苏晓蔷想起了自己班的赵孟华,这两天他似乎和陈雯雯走的有点近了。
    “那……再见了,苏大校花”。
    路明非挥了挥手,转身准备离开。
    看着路明非有些落魄的身影,苏晓蔷突然来了兴趣。
    作为高三班的一名校花,她对于其他两个校花是有一丝丝敌意的。
    这大概就是同性相斥吧!
    “路明非,我的社团刚好缺几个人,你要来我的社团吗?”
    苏晓蔷脸上带着微笑,开口邀请道。
    路明非是陈雯雯最忠诚的手下,同时也是班级里公认的忠犬,如果能撬过来,那陈雯雯的表情一定很有意思。
    这是一个突然的想法,是苏晓蔷作为女人心中的一丝嫉妒想法。
    路明非有些意外,他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时候苏晓蔷会邀请他加入社团。
    “邀请我吗!”
    苏晓蔷点了点头,她心中此时的想法就是感觉这样做有意思。
    稍微犹豫了片刻,路明非开口说道。
    “实在抱歉,苏大校花,再过三个月就要高考了,我没有多余的时间去加入其他社团,我要专心学习,准备考试。”
    苏晓蔷叹了口气,在内心想到。
    “我信你个鬼,你这几天的状态明显就是已经放弃了。”
    此时的路明非为自己的机智点了一个赞,他还是本能的不想得罪这些大校花。
    苏晓蔷作为校花,既然被拒绝了,肯定不会继续邀请,于是开口说道。
    “没什么,我理解,毕竟这个时候正式复习考大学的时候,那么加油了路明非同学!祝你考上一个好的大学!。”
    苏晓蔷转身离开了。
    路明非总感觉这位苏大校花好像生气了。
    刚刚犹豫的时候,路明非想了很多。
    还有三个月就要高考了,而且他还要学习日之呼吸,根本没时间加入社团。
    算起来,他之前已经拒绝了两次陈雯雯的社团活动,再拒绝的话会有些不好看,所以路明非已经打算……直接退出社团。
    “哎!”
    路明非叹了口气,为什么他这个衰仔的生活会变成这样。
    一切都是因为那个叫做日天大帝的qq。
    另一边苏晓蔷已经离开了学校,他并没有生气,邀请路明非只是临时起意,现在回想起来路明非拒绝了也好。
    ……
    自从路明非接触了龙侍之后,他就确定了自己与学校里面的人不同,金黄色的瞳孔,时而出现的小恶魔。
    一切的指向都在说明,路明非好像生病了。
    “算了,赶紧回家吧!今天还有练习日之呼吸的剑之形,不然那个家伙一定会来踢我的,屁屁!”
    自从路明非完成了血脉觉醒,他就能够感受到一种特别孤独感,这种感觉就好像一群鸡群里面混进入了一个凤凰。
    不管做什么,总感觉周围的人与自己格格不入。
    这是混血种的血之哀。
    血之哀,是指因龙族血统而优异于人类的混血种,在人群中所体会的感受。
    天生的特殊血统使这群非人非龙的混血种徘徊“最强”和“最弱”之间,无可选择地面临或多或少的排斥。
    幸好路明非刚刚觉醒,这种血之哀并没有太过强悍。
    要知道龙族中很多混血种,因为血之哀变成了精神病。
    黄昏来临,没有参加社团活动的路明非回到了家中。
    “回来了,赶紧干活。”
    婶婶依旧是那么暴躁。
    和往常一样,路明非成为了这个家里的跑腿。
    “一盘打折的鸡蛋。一些新鲜的蔬菜,还有陆明泽最喜欢的新一期小说。”
    路明非的脸上带着微笑点头答应。
    接过钱,先去菜市场,在路上路明非一边缓慢地跑步,一边进行呼吸法的训练。
    他在思考。
    “修炼日之呼吸,剑之型,至少得有一把刀”。
    之前战斗的太刀,在龙侍死亡之后就自动消失了,因为那是由能量凝聚的太刀。
    跑着跑着,路明非就来到了菜市场。
    路明非婶婶家离菜市场至少有两公里的路,平常的他跑这么长早就累得喘气儿,但现在跟个没事人一样。
    这就是使用呼吸法的结果,可以充分的锻炼身体。
    “呼呼!!”
    重重的呼吸了几口气,路明非感觉自己的身体非常的炙热。
    呼吸法的本质是加快身体血液的流动,不停的锻造身体,使自己的身体拥有和鬼相互媲美的力量。
    鬼灭之刃中的巅峰战力继国缘一,他拥有着非常强大的剑术以及无比恐怖的战斗经验。
    他能够瞬间杀死鬼王无惨,并且在一秒钟斩出1500刀。
    而且每一刀都能精准的命中指甲盖大小的肉块。
    这是一种非常恐怖的剑术。
    喧哗的菜市场,路明非在快速的。浏览着自己要买的蔬菜,很快他就买到了所有的东西。
    接下来是路鸣泽新一期的小说绘,进入一条繁华的街道,入眼全都是各种好看奇特商品。
    路明非熟练的来到一个小报亭,找到最新小说,然后购买。
    买完之后路明非快速浏览了一遍。
    他可爱的表弟一直不知道,他看的小说是二手的。
    看完之后将小说会收好,包装重新包好。
    今天的任务完成。
    接下来路明非开始寻找他的“刀”!
    走过几条街,路明非进入了附近的一间杂货铺。
    这里面是卖日常杂货的,还有一些小孩玩具。
    找了一段时间。路明非发现了他想要买的东西,一把木刀。
    初始剑之型的训练,并不需要锋利的刀刃,只要有刀之型就可以。
    当真正的熟练剑之型之后,再使用真正的刀也不迟。
    路明非将木刀握在手中,然后挥了挥,发现重量有些轻。
    毕竟是普通的杂货店,能够买一个就不错。
    木刀的标价29块9。
    零花钱够了。
    这种木刀是儿童玩具刀,因为太长了,更多人喜欢当做cosplay的玩具。
    这个时代costly还是不常见的。
    付钱买刀一气呵成。
    走出杂货铺,路明非拿好东西开始缓慢的跑回家。
    回到了家中,路明非将菜和小说交给了婶婶。
    婶婶看路明非买回来一把木刀,有些没好气的说道。
    “你买这些闲家具干嘛?”
    路明非笑了笑。开口说道。
    “我准备锻炼一下,我的身体太弱了。”
    路明非的婶婶没有在意,毕竟一个木刀而已,也许过几天路明非就放弃了。
    在路明非婶婶的印象里,路明非一直是那种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人。
    “好吧好吧!随你。”
    婶婶提着菜转身做晚饭去了。
    其实婶婶对路明非还算不错,只是人都有攀比心理。
    婶婶和叔叔一家只是一个普通的小中层家庭。
    他们赚的钱并不算太多,如果不是路明非的父母经常给他们寄钱,他们甚至上不起仕兰高中这种贵族的学校,而那个身高160体重160的胖子,更不可能得到泽太子的称号。
    晚上吃完饭,路明非穿着一身宽松的运动服。
    他准备先跑跑步,活动一下身体,然后再训练日之呼吸剑之型。
    井田井龙是一个很好的老师,虽然他只交了霍邪一天,但是他把所有的注意事项全部说了一遍。
    现在这些记忆,在路明非的脑海中形成最好的教学记忆。
    记忆中,井田井龙是这样教学的。
    日之呼吸法是鬼灭之刃中最强的呼吸法,它可以让普通的人类拥有对抗鬼这种无限复活、无限恢复、无限体力的怪物。
    练到最强甚至能够一瞬间秒杀无限复活的鬼王。
    随着日之呼吸的修炼,修炼者会觉醒斑纹与通透世界。
    因为斑纹太过消耗寿命,井田井龙暗自改良了斑纹。
    作为能够砍死小怪兽的强大剑士,井田井龙他做得到。
    在经过井田井龙的改良之后,斑纹不再消耗人的寿命,而是消耗人体的潜力,人都是有潜力的,不逼不知道的那种。
    现在的斑纹就是逼迫自己释放出全部的体力,虽然有点伤身体,但绝对不伤寿命。
    非要形容的话类似于肾上激素分泌,每一次觉醒和使用斑纹都会压榨自己的潜力,加快肾激素分泌,事后肯定会虚弱,但绝对能补回来。
    ……
    龙族世界中,楚子航是一个剑道非常出众的天才,一个敢拿少年宫的剑术和龙王耶梦加得对拼的剑术天才。
    少年宫剑术是孩子才学的最基本剑术,就是这样最基本的剑术,让楚子航练的是出神入化,刀劈龙王耶梦加得,最后还打得难舍难分。
    日之呼吸作为技法的巅峰,如果路明非真的能够完全掌握,砍死个龙王没有任何问题。
    炎柱炼狱杏寿郎是无限接近通透世界和斑纹的剑士。
    如果路明非能达到他的这种境界,砍死王座上的四位龙王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如果能继续前进,达到井田井龙那种境界,基本上打死黑王也没啥大问题。
    要知道,井田井龙是以凡人肉体打死小怪兽,之后肉体死亡,灵魂不朽,可以借助他人的身体继续存活打小怪兽。
    路明非在彻底放弃人这个身份之前,估计是很难达到继国缘一或者井田井龙的境界。
    龙族的作者江南老贼至今还没有交代路明非的真正身份,有人怀疑他是黑王,有人怀疑他是世界树,也有人怀疑他就是个怪物。
    总之,不管怎么说,如果某一天路明非真的不当人了,那么他必将会成为一个恐怖的存在。
    另外,楚子航的天赋真的很好,如果是他学习日之呼吸,那么至少也能达到单挑上弦月的标准。
    如果有名师指导,打败黑死牟应该没问题,毕竟楚子航除了剑术天赋之外,还是一个a加级混血种的身份。
    路明非围着自家的区域,跑了将近五公里,用时25分钟。
    这只能算是普通的慢跑,用于活动身体。
    无人的公园,情侣的小树林。
    路明非在附近停下了脚步。
    “呼呼!”
    利用呼吸法,路明非平复自己跳动的心。
    身体与四肢随着呼吸法开始散发热度。
    身体机能彻底活动开了。
    开始训练,路明非摆好架势,开始回想关于日之呼吸剑之型的训练方法。
    日之呼吸,一之型……日之呼吸的十二型。
    一直到日之呼吸全部使用完毕。
    每一个剑之型挥舞一遍。
    挥舞完毕,路明非再次摆好架势继续开始。
    日之呼吸一之型,一直到十二之型,不停地挥舞着。
    伴随着日之呼吸的使用,路明非能够感受到自己的身体在燃烧着。
    将近两个小时的训练,月亮悬于高空。
    “该回家了”。
    路明非挥舞着木刀,木刀的刀身有着一丝丝红色的剑势。
    收刀入鞘,这是一个动作。
    由于天比较黑了缘故,路明非没有发现自己木刀上的剑势。
    “训练完毕。”
    路明非拿着木刀开始缓缓的跑步回家。
    晚上的风有点喧嚣。
    路上路明非觉得自己和这个世界不同,这是一个中二少年正常的想法。
    一口气跑了5公里,回到家之后,路明非洗了个澡,躺在床上瞬间入睡,这一天实在是太累了。
    早上路明非六点起床,这是霍邪给他的规定,想要尽快变强就不能懒惰。
    如果超越这个时间,霍邪就会出现踢他的屁股。穿好宽松的运动服,带好木刀。
    开始训练,刚刚下楼,路明非就看见了刚刚醒来的婶婶,婶婶正准备做早餐。
    “婶婶早上好。”
    路明非带着爽朗的笑容说道。
    婶婶一时有些愣神。
    在路明非婶婶的印象中路明非一直是一个不爱早起的孩子。
    一眨眼的功夫,路明非就出门了。
    跑步,训练剑之型。
    路明非训练中……。
    快吃饭的时间,路明非回来了。
    婶婶已经做好了早餐,牛奶,煎蛋,培根……
    营养早餐。
    这个时候路明泽缓缓打开门,这个小胖子刚刚苏醒。
    “好困!”
    路明泽打了个哈欠。
    婶婶看着满头大汗的路明非开口问道。
    “去哪玩了?”
    路明非笑了笑说道。
    “出去跑跑步锻炼一下身体,高三的学习太紧张了,要劳逸结合。”
    婶婶上下打量着路明非。
    “你没发烧吧!。”
    路明非摇了摇头。
    “我感觉今天非常好。”
    吃完饭之后,路明非洗了个澡,然后穿上崭新的校服。
    仕兰学校作为贵族学校,他们的校服是非常美观好看的。
    走在路上,路明泽眼神不停的飘向路明非,他感觉自己这个表哥好像变了,没有以前那么衰了,虽然还是很衰。
    早晨来到学校,路明非和平常一样,一脸衰相了趴在桌子上。
    这是一条死咸鱼,至于原因当然是因为训练过后,全身上下非常胀疼,只有趴着的时候才能好受一点,这感觉跟女生大姨妈来了一样。
    “难受想哭!”
    由于痛苦和呼吸法分散了注意力,路明非完全没有听到台上老师的教学内容。
    “又是欢乐平常的一天。”
    高三的课程非常紧,这个时候放弃的同学都摆烂了。
    老师也知道这些同学是考不上大学的,能在仕兰上学的都是富二代,就算不上大学也没啥关系。
    就这样,老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过路明非。
    不捣乱就行。
    路明非趴了一会儿,感觉好受了一点,于是准备干正事儿,那就是写退团申请书。
    注定是没有结果的青涩初恋,就到这里结束吧!
    路明非已经放下了。
    “就让这青涩的初恋在这里埋藏吧!”
    路明非如此想到,虽然全班人都知道。
    写完退团申请书之后,路明非将它叠好放在抽屉里,然后趴在桌子上。
    毫无存在感的路明非依旧无所事事。
    黄昏时分,放学了。
    路明非整理好书包,前往了文学部,这一次陈雯雯没有找他。
    文学社的社团活动室是一间40平米的小房间,房间里放置着两排书柜,是用来读书和复习的。
    路明非进入社团,入眼的就是那个漂亮的身影,长长的头发,洁白的长裙。温柔可爱的笑脸。
    看着那美丽漂亮的身影,路明非一时有些呆愣,这是他最美好的初恋。但是他知道。陈雯雯并不喜欢他。
    “铛铛铛”。
    路明非敲了敲社团的门,表示自己来了,其他团员只是看了路明非眼,然后继续埋头读书。
    身为文学社的社长,陈雯雯对路明非露出了一丝漂亮的笑容,正是这个笑容在一直吊着路明非,让路明非产生了三大错觉之一,她是不是喜欢我?
    深吸了一口气,路明非也带上了笑容,和以前那种衰衰的笑容一样。
    “那个,陈雯雯同学,我想退出文学社”。
    虽然路明非声音很小,但是周周围的人都听见了。
    陈雯雯一时有些诧异。
    路明非拿出那老一套的说辞说。
    “我即将要上大学了,这三个月我要复习功课……。”
    陈雯雯听完之后也没有拒绝的理由,毕竟很多高三的学生都退了社团开始冲刺大学。
    沉默了片刻陈雯雯收下了路明非的退团申请书。
    “我明白了,那么路明非同学,你一定要加油啊!”
    依旧是那该死的甜美。
    路明非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
    “谢谢。”
    说完,转身离开了,青涩的暗恋与初恋到此结束。
    发乎于情,止乎于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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