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纯真年代 - 252、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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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人起身相送,送到门口,听见人家在打电话,都很知趣,没有追出去。
    “哪个首长啊?”张少忠声音消失后,胡彪小声问了一句。
    “不知道,该不会是那位吧,很久没他消息了。”孙大炮坐回沙发说。
    “咳,咱还是少议论这些事儿比较好。”张国华端起茶杯,抿了一口,摘下大盖帽,擦擦脑门上的汗,不知道是热的,还是刚才跟张少忠挨着座位,紧张的。
    “老张说的对,咱还是少议论为妙,接着讨论吧!”金波说。
    几个人继续讨论,还是关于我的那个议题,不过张少忠离开,气氛轻松了许多,五个人都认为,我应该低调行事,但关于怎么低调,每个人的看法略有不同,经过交换意见,最终,五人达成了如下共识,也就是所谓的会议纪要的终稿。
    一,张东辰回到学校,好好念书,不许再在社会上打架斗殴,除非被惹急了,没办法的情况下,方可出手。
    二,张东辰不许碰抢,不许随身携带管制叨具!
    三,出院后,张东辰必须住校,除非学校放假,否则禁止出校门,当然,有特殊情况例外,须报“张东辰成长委员会”批准,金波是这个委员会的委员长。
    四,也是最后一条,禁止张东辰以任何形式介入县城江湖事务,商业除外。
    上述四条,基本算是把我给软禁在育才里了,可谓两耳不闻天下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幸好,这个条约有个期限,为期半年,等九月份,我升入高二,前面的三条,自动解除,但最后一条,关于不让我参与江湖事的条款依然有效,到我高中毕业,方能作废。
    说到底,全是为了我的安全。
    此后的一个月,我都在医院里消停地养伤,和上次住院一样,赵倩、江影帮我把教材搬过来了,在这边自学,遇到问题,积攒起来,到周末赵倩会过来给我答疑,她也解决不了的,带回去问老师,再告诉我,这样能跟上教学进度,避免课程落下太多。
    一个月后,我顺利出院。
    这一个月里,发生了几件事情,我觉得有必要交代一下。
    第一,龙歌事件,各方都选择低调处理,没有涉及官司,就当没发生过这事儿,作为导火索的我的案子,也被注销了,档案里写的是误抓了我,凶手另有其人,已经伏法(找了个在事件中死亡的人代替了之),后续处理方面,双方死伤的人员着实不少,该赔偿多少,就赔偿多少,孙大炮负责出钱。
    第二,龙歌的爸爸,在事件一周之后,心脏病发作,猝死,龙家只剩下一个龙天云的大哥,还有龙天云的女儿,龙晓钰,龙家的庞大产业,和大部分的员工,都被胡彪继承,但胡彪也算讲义气,给了龙天云大哥一千万,足够养老,给了龙晓钰一千万,因为没有监护人,先寄存在公司里,等她成年,或者有需要的时候再支取,金波负责监督这事儿。
    第三,龙晓钰辍学了,成天在家里呆着,听说,最近开始写网络小说。
    第四,昱忆伤愈,和孙大炮一起回了南方;林可儿的失忆症得到根治,但左腿救不回来,膝盖以下,装上义肢,我向孙大炮请求,把她留下,把蔚岚放回去继续当保镖,毕竟这边没有江湖事,我不再需要蔚岚的保护,孙大炮说不用,他有昱忆就够,答应把蔚岚和林可儿都留下,给歆芸帮忙。
    第五,浩哥因为之前从龙天云家里分了出来,没有被波及(事件中他和金馆长一家都被龙歌派人控制了),胡彪跟金波关系好,便把老金的女婿浩哥招到麾下,成为二把手,也是县城江湖的二把手,未来的天王。
    第六,上面提过,宋佳和歆芸,必须要走一个,不出所料,走的是宋佳,她辞职了,临走前,宋佳在病房陪了我一晚上,想按照许诺,跟我办事来着,但因为我腿上有伤,没能成功,约定等夏天回来时候再办。
    基本就是这些,还有些小事,无关紧要,在这里我就不讲了。
    出院的那天是周六,我恪守四项基本原则,谁都没告诉,早上让小月(一直照顾我来着)帮我办完出院手续,收拾收拾东西,抬下车,昨晚我就让蔚岚帮我把佳美开来了医院停车场,装好东西,我问小月,要不要跟我回去,进我公司里帮忙,小月说不去了,她又不会干啥,还是回家帮她爸打下手好了,她爸刚把清河门医院承办下来,很忙,正缺人,我也没勉强,要开车送她回去,她说不用,自己打车走,让我路上小心。
    送小月上了出租车,我回到停车场,坐进车里,按下车窗,先抽了一支烟,已经是三月份下旬,开春了,气候正好的时候。
    抽完烟,启动车辆,这是自动挡的车,用不着左腿,慢慢开出车位,适应适应,我开车出来,走中华路,迎着朝阳,本县城而来。
    远远看见育才的时候,我想了想,进校门就得守规矩啊,就不自由了,还是别着急进去为好,反正今天是周末,我又住了一个月医院,小小地放松一下,也是可以的嘛,对不对?
    自我安慰一番之后,我大脚油门,过了育才,进县城。
    先来到录像厅,来早了,都还没有开门,前两天听歆芸给我做汇报,说这八家录像厅生意都还可以,只不过员工从原来的八个,变成了四个,节约人力资源,我掉头进了对面的小区,也就是歆芸和蔚岚的住处,现在又多了个“家庭成员”——林可儿,她也使用了张大夫的药,体质超常的家伙,恢复的居然比我还快,已于前几天出院,在家里休养。
    停好车,我上楼,敲门。
    “谁啊!一大早上的!”里面传来一个女声,好像是歆芸。
    “收水费的!”我开玩笑道。
    “噢。”趿拉趿拉的拖鞋声走近,防盗门打开,歆芸蓬头垢面地站在门口,嘴里叼着牙刷,睡眼惺忪,不过看见是我,她眼神马上明亮起来,“老板!你回来咋不吱一声呀!”
    “给你个惊喜嘛!”我跟歆芸抱了抱,软乎的触感传递回来,还是那么熟悉。
    “嘻嘻!都想你了呢!”歆芸傻笑道,她一直在忙项目,那个商超已经开工,住院期间很少过来看我。
    “她俩起来了么?”我进门,换鞋问。
    “还没呢,我早上有个会,你先坐着,我洗漱去了啊!”
    “去吧。”我拍了拍歆芸劈股,回手关门。
    “哎呀,讨厌啦!”歆芸嬉笑着,跑去卫生间。
    房间里还是混合了歆芸、蔚岚香气的味道,很是温馨,回家的感觉真好,就喜欢看阳台晒着的那些花花绿绿的小衣物。
    她们三个人,不可能睡一张床,我没回来,估计有一个得睡我床了吧?走到自己卧室往里一看,果不其然,床铺上的被子散着,内衣和袜子散乱地放在床单上,是歆芸在睡。
    我转身,看对面的北卧室,门虚掩,我走到门口,往里面瞄了一眼,蔚岚侧身躺着,面对我这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正慵懒地看着我,同一张被子的另一边,也侧身躺着一个女孩,背对着我,肯定是林可儿。
    我注意到,床脚靠墙的位置,放着一只义肢,小腿上方是个固定的箍环,带有海绵衬垫,下方是一根带有弧度的碳纤维板,脚踝以下的位置,是个假的脚丫模型,脚踝和脚趾都有关节,看起来可以活动,估计是为了方便穿鞋子用,故意这么设计的。
    “都几点了,还不起来啊?”我轻声问。
    蔚岚把另一只眼睛睁开,从床上坐起,双手手背揉了揉眼睛,她穿着睡衣,但林可儿好像没穿,被蔚岚掀起被子之后,白皙的后背暴露无遗,蔚岚察觉到我眼神不对,赶紧落下被子给林可儿盖上,从唇齿之间呲了我一下,让我出去。
    我关上门,来到客厅坐下抽烟,不多时,蔚岚出来,林可儿跟在她身后也出来了,迷迷糊糊的,挠着乱蓬蓬的头发,义肢已经套上,袜子也穿上了,她穿的长款的睡裤,遮挡住那根碳纤维板,走路很稳,不仔细看的话,还真看不出来少一条腿。
    “我寻思你得先回学校,晚上再回来呢。”蔚岚打了个哈欠,拿起桌上我的烟,点着了一根。
    “不得先回家跟三位女主人报道么!”我笑道。
    “哟,把我也算上啦!”林可儿挑了挑眉毛,坐在我旁边,搂着我肩膀笑道。
    一看她这个精神头,我心里的石头落了地,还是受伤之前那个大大咧咧的样子,挺好。
    我拿起茶几上一把香蕉,掰下一根,扒开,递给林可儿:“先补偿你这个吧,上次的事儿还没跟你道歉。”
    “哎呀,都是好哥们,你跟我道啥歉呀,再说了,要补偿,也不能是这根儿啊!”林可儿咬了一口,往我裤子处瞄了一眼,坏笑道。
    我顿时脸红,把香蕉给了她,不带一见面就这么调戏的,我怕自己把持不住!
    林可儿得逞,哈哈大笑,蔚岚也是老司机,掩嘴偷笑。
    这时,歆芸洗漱出来:“唠啥呢,这么热闹,还是东辰有魅力,这么快就跟可儿打成一片了呀?”
    “他跟我早就亲密接触过了。”林可儿说。
    “啥时候的事?”歆芸惊讶地问。
    “别听她胡说,没有的事儿。”我皱眉辩解,确实没有。
    “哟哟,摸完了人家,不承认了是吧?”林可儿挺起胸,抬手比划了一下动作。
    我想起来了,她说的是之前事件那晚,我坐她摩托车后座,球形把手。
    “看,默认了吧?”林可儿得意笑了笑。
    “看不出来啊,张东辰,”歆芸抱着肩膀,眯起眼睛,“我姐临走的时候可跟我说了,让我好好看着你!”
    “你能看得住他?”蔚岚不屑地笑了笑,“骨子里花花,小心哪天先把你给睡喽!”
    “他敢!”歆芸楞起眼睛。
    三女你一言,我一语,根本不给我说话的机会,我抽了口烟,默默叹气,之前的那种回家的温馨感,早已抛到脑后去了,幸亏是住校,这要是天天的,在这三个妞的空间里生活,不得把我给吵疯!
    调侃了一会儿,歆芸着急,换衣服去上班,蔚岚也跟她一起走,只剩下林可儿,我注意到,房门关上的一刹那,林可儿脸上的笑容,突然暗淡下去,像是长长出了口气似得。
    “可儿,你怎么了?”我小心翼翼地问。
    “有点疼,怕她俩担心,装作不疼呗!”林可儿扶着左腿膝盖,凄惨地笑了笑。
    “伤口崩开了吗?”我问。
    “不知道,你帮我看看。”林可儿说着,躺在沙发上,一挺腰,睡裤下来了,被她丢在一边,我的视线有点不听使唤,直勾勾地盯着她身体。
    “哎哎,让你看膝盖,往哪儿看呢!”林可儿皱眉。
    我没有看不应该看的地方,而是看她的腹部,肚脐下方,一道骇人的长疤,贯穿左右,上面,还有缝线的印记!
    该不会是因为我上次的疏忽,让她丢了一条小生命吧,如果是,那我罪过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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