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期才有逆袭系统 - 第二百一十六章 实践出真知
大周把违法和犯罪分的很细,其他国家都是将违法犯罪混为一谈。
违法,违反的是民事律法,是治安管理律。
犯罪,违反的是刑事律法。
“可是喝酒还刻意化解酒劲,喝酒还有什么意思?”
“我没让你化解酒劲,但你不要借着酒劲撒酒疯!”吏部尚书纠正杜平的观念,“还有,你最近是不是又酒后飞行了?”
“是啊,按照规定,我违反治安管理律一百六十五条,拘留十五日,打算什么时候关我?”杜平把治安管理律倒背如流,对律法理解超乎常人,而且他对大周的牢房比任何牢头都熟悉。
一些学习心强的牢头,还特地找到杜平,向他请教律法方面问题,和大牢管理方面的问题。
大周禁止未化解酒劲就飞行,这很容易导致修士飞行时对身体控制不足,坠到地上。
说不定会砸到人。
杜平经常违反这一条规定,熟悉的很。
“现在改了,圣上觉得这种行径过于恶劣,于是将禁止酒后飞行从治安管理律改成刑事律法,换句话说,你不是违法,而是犯罪,按照规定,需要关你六个月。”
杜平目瞪口呆:“什么时候改的?”
“上个月初一颁布,这个月初一实行,你初二酒后飞行。要不是看你吃惊的表情,我还以为你是踩着点犯罪。”吏部尚书实话实话。
“我只是喜欢喝酒,不是喜欢违法犯罪!”
“哼,谁知道呢?”
江离以为都过去五百年了,杜平也该老实下来,现在看来,这位以身试法的大修士屡错屡犯,一次不改。
可见其意志力之坚定。
吏部尚书对杜平也很头疼,有一位合体期老老实实受到处罚,固然可以说明大周律法前,修士与凡人平等,但你总在大牢进进出出的也不好啊。
把大牢当成家,这根本体现不出律法的惩罚性,置大周律法颜面于何地。
吏部尚书最大的功绩是处罚合体期修士几百次。
他最大的污点则是处罚同一位合体期修士几百次。
吏部尚书都有让杜平离开大周的心了。
求求你让我们吏部休息一会吧。
杜平否决吏部尚书的要求,坚定的说道,我生是大周的人,死是大周的鬼,让我离开,不可能!
大周是我家,我爱大周。
杜平把治安管理律都犯了一个遍,从嫖娼到赌博再到街头斗殴。
吏部尚书简直不敢相信,堂堂合体期修士,竟然酒后压制修为和小混混打架。
同为合体期修士,我为你感到丢人。
吏部尚书觉得杜平简直是合体期修士之耻。
吏部尚书还向姬止提议,立一部新的律法,叫杜平律,专门惩罚杜平,但被姬止回绝,理由是没有为一个人而立的律法。
现在杜平不违反治安管理律了,开始向刑事律法进阶。
求求老天爷派个人,收了这孽障吧。
“杜平?”江离现身。
“江、江人皇?”杜平见到江离,喜出望外,像是见到自己的上司。
身为九州修士,都以成为人皇为目标,若是不能成为人皇,加入人皇殿也是许多修士向往的。
杜平也不例外。
“人皇。”吏部尚书向江离行礼。
吏部尚书是姬止的亲信,江离找姬止的时候,他多次在场。
“这些都是你犯得事?”江离走到三摞一人高的案卷前,随手翻阅,觉得杜平一生可以用一句话形容。
前半生刻苦修炼,只为后半生在大牢多住几年。
吏部尚书提醒江离:“五百年前杜平的案卷只有一摞半。”
“你违法的次数不少啊。”江离感慨。
“这说明我遵纪守法。”杜平解释。
江离无语,确实,杜平违法后都老老实实受到处罚,处罚也是律法的一部分,可以说他遵纪守法。
“你大部分都是由酒引起的。”
“我修行的就是有关酒的功法,不喝酒不能修行。”
杜平的问题其实不算大,在合体期修士中,勉强算是品行端正。
这种犯了小错的人不是不能要,比如马卓两位统领,已经因为贩卖不健康书籍,在大雍已经被抓过一次。
他们要是生活在大周,进入大牢的次数不见得比杜平少。
但江离还是想要一个正常的合体期修士。
他觉得人皇殿合体期以上的修士中,只有自己和柳统领是正常的。
“你若是能酒后不会违法犯罪,倒是可以让你加入人皇殿。”江离稍稍松口,“五十年内,你没有新的违法犯罪记录。”
杜平咬牙:“行!”
五十年对一位合体期修士来说并不长,大不了闭关五十年!
“闭关的五十年不算。”江离提醒。
吏部尚书说道:“人皇多虑了,杜平就算闭关也能喝酒违法,您可以翻一翻杜平卷第一百二十七册。”
江离找到吏部尚书说的案卷,上面说杜平闭关时酒瘾发作,梦游出关,神游万里,来到酒馆喝酒,然后飘然离去,继续闭关,没有支付灵石。
那一坛酒不值钱,够不上刑事律法,否则吏部尚书就能按照盗窃罪处罚他。
虽不构成盗窃罪,却有盗窃行为,遂按照治安管理律处罚。
“……”
江离觉得杜平这辈子都别想离开大牢了。
江离走后,杜平俯身写信,吏部尚书好奇问道:“你写什么呢?”
“我觉得大周律法有一些需要修改的地方,对禁止酒后飞行的惩罚过于严厉,不符合罪责刑相一致原则,我给朝廷写信提意见,建议改成缓刑,或者减少刑期。”
大周欢迎百姓对律法提出意见和建议。
吏部尚书无语,他违法几百年,导致他对律法理解十分深刻,多次给朝廷写信,指出律法错误。
大周都想给他颁布锦旗,表扬他对律法方面的贡献。
“给,写好了。”杜平把信交给吏部尚书。
这封信足有万字,吏部尚书翻阅了一遍,写的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不论是从四要件理论,还是三阶层理论,都说得通。
他觉得杜平对律法的理解深入骨髓,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哪位大周皇室学院律法专业的修士写的。
这算什么,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实践出真知?
添加书签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