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长安 - 第五十七回 白马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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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赫连文渊虽然缺钱,但是倒还保有理智。
    或者说是八百张茶券还不足以让他拼一回命。
    他想了片刻,冲着王显拱了拱手:“这个时节进莫贺延碛太凶险了,这趟行商生意,某实在做不得。”
    王显原就没打算此人会因为八百张茶券以身犯险,八百张茶券虽然价值不少,但还不足以驱使一条人命,他这样说,只不过是先试探试探,真能就此定下此事,自然是皆大欢喜,若不能,不是还有少使呢嘛。
    少使比他官大,他办不成的事,少使一定办得成,要不怎么能当上官呢。
    王显没有强人所难,点了点头:“也罢,某也不能强人所难。”他掏出二两银子放在食案上,温和笑道:“不过,这顿酒不能让赫连兄破费。”
    赫连文渊眉眼深邃,推让道:“这怎么行,这点酒钱不算什么。”
    王显冲着闷头坐着,精神不济打着瞌睡的老妪努努嘴:“赫连兄快收下吧,就当是给大娘瞧病抓药的。赫连兄心善,咱们生意没谈成,可你这个兄弟,我是交定了,得空还得去赫连兄家里叨扰一二的。”
    赫连文渊爽快的收下银子,不见半点扭捏的朗声笑道:“这些都好说,只要兄台不嫌弃,某烧酒羊肉管够。”
    难得碰到个投脾气的爽快人,王显哈哈大笑:“好,我定然上门,和赫连兄喝个不醉不归。”
    生意虽然没谈成,但是约了一顿酒,王显想到这个,就觉得美滋滋的,高兴的想要哼个小曲儿。
    天色微曦,天边的鲜艳红霞慢慢散尽,露出澄澈碧蓝的天空。
    晨起就起了风,狂风卷起黄土砂砾,砸在身上,又冷又硬。
    黄蒙蒙的扬灰从东边的晨曦中走出来,扬灰中一团团巨大的黑影慢腾腾的向西边挪移。
    一声声的铃声悠悠荡荡中,黑影慢慢变得明亮,显露出迤逦而行的壮观队伍。
    队伍中为首的是两个精瘦矮小的男子,骑着高头大马,后头尽是彪形大汉,其中一个老者,一个半大孩子和一个裹得严严实实的姑娘,格外显眼。
    这一行队伍,正是李玉山带领的镖队。
    这些人从风陵渡出发,十日来没有投宿休息,吃喝拉撒睡全在马背上,过了甘州地界儿,早已是满脸倦色。
    刘义咬着旱烟袋,骑在马上晃晃悠悠的,半眯着双眼望着西边半晌,勒马回首,声音中透着一股子沧桑,笑呵呵道:“李镖头,前头就是白马戍了,验了路引文书,不如就在驿站里歇歇脚吧。”
    李玉山催马疾行几步,追上刘义,一同望了望西方,果然见荒野中横亘着高高低低的简陋房舍。
    黄沙漫卷处,一座烽燧高耸,格外森严。
    沿着祁连山麓一路西行,越走越荒凉,从芳草萋萋走到了黄沙荒野,一颗心越走越沉郁。
    虽然天空依旧碧蓝如洗,层云飞卷,但巍峨山脉上的草色却是越来越稀疏,原本只在山顶上覆盖的积雪,渐渐蔓延扩散到山腰处,终年不化,泛着刺目的冷光。
    李玉山回头一看,人困马乏的队伍慢腾腾的往前挪,不禁心下沉了沉。
    这还没进入肃州地界儿,连玉门关的影子都没摸到,就已经成了这副风尘仆仆,半死不活的模样,等出了那春风都吹不到的玉门关,漫漫黄沙的西域商路,来回足足要走上小半年,可要怎么活。
    看来还是要张弛有度,不能一味的催命啊。
    他低声问了一句:“老哥,到了白马戍,还有多久进肃州。”
    刘义眯着眼,灌了一口烧酒:“快了,过了白马戍,还有三四百里,也就三四日的功夫。”
    李玉山扬着马鞭指向前方,回首冲着镖队道:“快些走,在白马戍歇歇脚。”
    众人一听可以挨着地面歇歇脚了,精神一振,急忙催马前行。
    韩长暮和姚杳依旧慢悠悠的,像是在马背上还没颠簸够,落在了队伍最后头。
    韩长暮微微侧身,神情肃然的低语道:“可准备好了。”
    自打出了甘州地界儿,风沙便渐渐大了,姚杳早就搂头裹紧了毡毯,把自己裹得像一颗粽子,头在毡毯里微弱的点了点:“好了。”
    风声吹散了两个人的声音,镖队中没有人留意到两个人的动静。
    韩长暮巡弋了裹得奇形怪状的姚杳一眼,挑了挑眉。
    姚杳一笑。
    不就是配合着演一场戏嘛,这有什么难的,她可是个演技派。
    那白马戍看起来很近,可走起来实在不近。
    这或许就是望山跑死马吧。
    一行人从晨起看到白马戍的时候,就开始催马前行,一直到晌午才进了白马戍。
    这处驿站不大,但挨着烽燧,常年驻有五十戍军,一半胡人,一半汉人。
    这时节,走西域商路的商队并不十分多,多半都是返回的,关牒照验的很快。
    驿站里只有一间酒肆和一间车马行,店主人是夫妇俩,男人是高鼻深目,头发微秃的高大胡人,而妇人却是个身材娇小,容貌秀丽的汉人。
    河西一带原就是胡人的故土,从前朝起,朝廷就非常重视河西的大片土地,几次征战,终于收了河西一带,屯兵屯田,又迁了大量困苦汉人和罪人到此地开荒。
    姚杳在前世时看过看过一本书,提到过古时候的这种做法,名叫“掺沙子。”
    将大量汉人迁到胡人故土之上,经了百年的杂居,胡人血统渐渐被汉人同化。
    而同化的往往不止只有血脉,还有生活习惯和风俗。
    百年下来,这些胡人和汉人们,有的二十岁入了行伍,数十年征战戍边,挣一份军功和军饷,有的穿行在茫茫沙漠中,挣那份微薄的筹资。
    姚杳叹息,世道艰难,挣的都是一份搏命钱。
    见这拉拉杂杂数十人进了驿站,这是一笔大生意,店主人早乐的眉开眼笑,迎了李玉山一行人进院儿。
    院子里早早燃了旺火,支起一口黑漆漆的大铁锅。
    这铁锅上了年份,油渍烟渍都渗入了锅里。
    店主人手脚利落,尖刀从肥羊的脖颈刺进去,血潺潺流出,流到大碗里,待凝固后,下到锅里,也是一道美味的羊血汤羹。
    姚杳累的狠了,在马背上颠簸的骨头架子都快散了,也不顾的看地上干不干净了,贴着墙根就地一坐,缓了口气。
    抬眼就看到高大的店主人拎着肥羊,娴熟的开膛破肚,剔骨取肉,手法游刃有余。
    看着大锅上冒出的滚滚热气,她咽了口唾沫。
    可算是有口热乎的吃了。
    那干巴巴的胡麻饼和肉干吃的她口舌发干,连嘴唇都裂开了,早吃的够够的了。
    她眼风一错,又见店主人游刃有余的拆了羊骨的各处关节,莫名的想起一句成语。
    庖丁解牛怕是就是这样的吧。
    韩长暮也坐到了姚杳身边,意味深长的问了一句:“我看你马骑得很是不错。”
    “......”
    这人怎么无时无刻不惦记着套话,真是尽职尽责的令人发指,太讨厌了,姚杳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了。
    高大的店主人突然扭头,冲着妇人骂了一句什么,妇人哆嗦了一下,低着头讷讷的应了一句什么,转头去揉面去了。
    韩长暮二人都被这一声斥骂引了去,转头一看,只见妇人伸出来的一双手,白皙柔软,是全然没有劳作过的模样。
    二人吃了一惊,对视一眼,皆从对方的眼中看出了惊诧和怀疑。
    韩长暮抬了抬下巴。
    姚杳会意一笑,撑着膝头起身,慢慢走到妇人身边,一脸羞怯怯的模样,笑问道:“姐姐,妹妹想去更衣,不知道哪里方便。”
    妇人不知道是原本就格外胆小,还是太久没有人跟她和和气气的说过话了,身子狠狠抖了一下,连头都没敢抬起来,细细弱弱的声音显得格外温柔:“绕到院子后头,西边矮墙上挂了个毡帘。”
    姚杳墩身道了个谢,借机看了一眼妇人低垂的脸。
    说是个妇人,其实比姚杳大不了几岁,也就刚刚二十左右的模样,生的眉目如画,十分清秀,皮肤也格外白皙细腻,梳了个妇人常梳的圆髻,簪了枚素银簪子。
    姚杳没做停留,就绕到院子后头转了一圈儿,又走回到韩长暮身边,摇了摇头:“没发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只是那妇人,看着像是刚来的。”
    韩长暮点了点头。
    肯定是刚来的,那一双手伸出来,比姚杳这个长居长安的人都要细腻,怎么可能是个久居河西的妇人。
    但事情不明,他们也不好做什么。
    镖师们把驼马队都赶到了一处,在院中找了合适的地方,三三两两的坐着。
    十五六岁的少年背着褡裢,牵着那批青骡子,跟着驼马队一起进来,在院子中看了一圈儿,选择坐到了韩长暮二人不远处。
    坐下后,抬头局促不安的冲着二人咧嘴一笑,露出雪白整齐的牙齿。
    韩长暮看了少年一眼,有些诧异,这一路上,这少年可从未与他们说过一句话,怎么这会突然亲近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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