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女配才是大佬 - 第701章 年代:扑倒知青老公·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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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霜忍了又忍,终于在盛爷爷起来把这些所谓的“饼”都拿出来后,受不了了。
    她转身就往外面走。
    “霜啊,你干啥去?这吃饭了!”盛爷爷在后面喊。
    “爷爷你先吃,我想起来有些事还没做。”白霜大声回道。
    哪是有什么事情没做,是白霜看不下去他们要吃这些东西。
    她无所谓,反正年轻还可以再忍忍,但是盛爷爷都瘦成那样了,他下午还得去上工,那可都是需要体力的重活,他吃那个能补充体力吗?
    白霜本来还打算把这具身体再养养,然后才去山上捕猎搞点肉食。
    但是现在看来,来不及了。
    直接去吧。
    木柳村离山很近,白霜上山后随处可见野鸡。
    捉野鸡也不是什么难事,就是极其消耗体力。
    这些野鸡常年在山野间疯跑,灵活度特别高。
    不过最后白霜还是成功抓到了一只野鸡,可是她也付出了代价——头晕眼花,浑身无力。
    感觉身体被掏空。
    可不是被掏空吗,这具身体本来就瘦弱营养不良,干了一上午的活后掉进水里差点被淹死,还被白霜这样一下子消耗了剩下来的体力。
    白霜能成功下山都是她精神力强大才能支撑得住。
    离山脚不远处,白霜在有些模糊的视线中看到了一道熟悉的身影。
    她跌跌撞撞地走过去,鼻子里钻进一阵奇异的香味,把她的口水一下子就给勾引得分泌出来。
    她的肚子“咕噜咕噜”地叫个不停,混沌的意识更加不清醒。
    白霜看见那道身影转过身,一双漆黑的眸子有些惊异地望向她。
    白霜最后弯了弯唇,“……傅斯。”然后整个人就栽倒在地上,晕了过去。
    等白霜醒来的时候,她的额头传来一阵阵的刺痛。
    她伸手去摸,就摸到了纱布。
    嗯?她的脑袋受伤了吗?还被包扎好了?
    白霜皱着眉回忆起昏迷前的画面。
    哦,她看到了傅斯……在吃肉!
    白霜从床上坐起来,可脑袋昏沉使得她又重新躺了下去,她只能躺在床上观察这个屋子。
    这是一个茅草屋,但不是那种特别简陋的茅草屋,有木头作为房梁和基本的房屋支架。
    能看得出来这个设计得很合理,茅草只不过是外表的伪装,这房子可比木柳村里的那些“危房”要安全得多,更比盛家那个摇摇欲坠的宅子遮风挡雨。
    如此说来,傅斯住的不差,吃的也不差,他好像只是过着木柳村村民以为的“差日子”。
    是的没错,木柳村的村民认为傅斯过得很惨。
    像傅斯这样从城里来的知青,在村子里都有一个知青站供他们生活居住,但是傅斯没有住在里面。
    因为傅斯的家里成分不好,是现阶段大家都憎恶的“资本阶级”,所以大家都不想和他住在一起,一起孤立他排斥他。
    而傅斯被孤立后也没有伤心难过,而是自己搭建了一个外人看来是茅草屋的房子,自己一个人,干活离得近也更方便。
    最重要的是,他一个人住,别人就不知道他每天都吃的这么好了。
    傅斯很有钱。
    没有人知道他其实偷偷地去县城里做生意,手上的钱积攒了不少。
    这年代买东西不仅要钱还要各种票,这些票傅斯也有,不过大多数都是傅家人想方设法寄来的。
    傅斯的小日子过得真是有滋有味,颇有种闷声发大财的感觉。
    以前不管是知青还是村民,他们都不会到傅斯这里来。
    要不是上工干活的时候必须要和他在一起,大家简直都不想跟他接触,都和傅斯保持距离。
    因此刚才白霜出现的时候,傅斯一点防备都没有,什么都让白霜给看见了。
    “你醒了。”傅斯从屋外走进来,他的手里还端着一个漂亮的瓷碗。
    白霜微眯着眼打量这个瓷碗,一看就不是便宜货,肯定是买的。
    随着傅斯的靠近,白霜也闻到了一股香甜的味道。
    这味道被她嗅到了以后就直冲天灵盖,简直能让人颅内高潮。
    “这是什么?”白霜好奇地看去,看见瓷碗内盛得满满一碗类似牛奶的东西。
    傅斯说:“这是麦乳精,你把它喝了,对你的身体有好处。”
    麦乳精对于这个年代的农村人来说,简直是可望不可即的好东西,大多数人都只听过这个名字,从来没见过更没喝过。
    白霜也不矫情,道了声谢后直接接过来咕嘟咕嘟地喝。
    傅斯这么有钱不缺这点麦乳精,但是她的身体再不喝估计就要垮了。
    一碗麦乳精很快见了底,白霜也恢复了一些力量,至少坐起身来头没那么晕了。
    “谢谢你,傅知青,你又救了我。”白霜对着傅斯甜甜一笑。
    可惜白霜现在太瘦,笑起来并不好看。
    瘦和胖是两种极端,太胖会显得丑,太瘦也不会好看。
    傅斯淡漠垂眸,遮住他黑眸中的深意,“你还记得你刚才看见什么了吗?”
    白霜先是愣了一下,而后立马领悟他的意思,竖起三根手指头发誓道:“我什么都没看见,我保证不会把傅知青吃肉的事情暴露出去。此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不会再有第三个人知道!”
    听到白霜的话,傅斯的嘴角忍不住抽了抽。
    白霜缓了一会儿,觉得自己可以下床了,就拿着碗去洗。
    这个茅草屋离河不远,冲洗一下就行。
    洗完碗回来,白霜看见自己抓的那只鸡被傅斯用草绳栓了起来,这个时候正生无可恋地窝在地上。
    “傅知青,你有刀吗?”白霜把瓷碗还给傅斯,问道。
    傅斯眉目微垂,递出去一把便携式的刀给白霜。
    白霜拿着刀去把鸡给杀了,清洗干净,用几片大荷叶包住鸡,裹上泥土,就地生了火把鸡塞进火堆里。
    傅斯坐在一边看白霜忙碌,他饶有兴致地挑了挑眉。
    这是在做什么?
    把鸡弄成那样还能吃么?糟蹋肉?
    但是没想到过了一段时间后,熄灭的火堆里传出鸡肉的香味,白霜把鸡扒拉出来敲开泥土,打开荷叶,浓郁的鸡肉香味顿时充斥了傅斯的鼻腔。
    傅斯明明都吃饱了,可是这时口腔内却忍不住地分泌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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