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爷的旺夫娘子 - 第153章 马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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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京师四十里,到昌平州回龙观站,咱们可以到驿馆歇脚吃饭,之后继续上路,回龙观四十里,是昌平州榆河驿。晚上就在榆河驿歇脚。”
    “温榆河下流为沙河,入顺义西南界,下至通州入潞河。是通往京城的水路。”
    “再往北走就是居庸关了,最初咱们大梁的北线就只到居庸关,这些年一直打仗,又把疆土开拓到开平卫。居庸关外也就这两年才太平点儿。居庸关可是一个大关,相传当年秦始皇在此修建长城,取徙居庸徒之意名关。”
    “相沿又有几个关卡,可惜不能上到城楼上看一看。”
    殷老四感慨一句,殷清瑶抿唇笑着,抬眸远眺。
    居庸关两山对峙,山势雄奇,号称天下九塞之一,名气虽然不如天下第一雄关嘉峪关,但是也和嘉峪关一样名垂千古。
    她有点迫不及待地想去看看现在的居庸关是什么样子,有没有后世闻名世界的长城。
    第一天行程比较赶,天黑之后才到驿馆,他们是普通的商旅,不是官身是不能住官府的驿站的,众人安顿在驿站旁边的客栈,殷清瑶在驿馆周围溜达了一圈,检查了一下卸下来的货物,见殷老四安排好守夜的人,问了一句便回房间洗漱歇息。
    第二天天还没亮,远远的就听到驿馆外面急促的马蹄声,她没放在心上,以为是赶路送信的差役。
    没想到马蹄声在门口停下,送信的驿差翻身下马,没往驿站里去,直接来到他们下榻的客栈,问了一圈被殷老四带到她面前。
    殷清瑶揉着额头接过差役送来的信,看到信封上熟悉的字迹……一共三封,放在最上面的是邵云舒的。
    “辛苦大人跑一趟。”殷清瑶从荷包里取出一枚银锞子推到驿差面前,“路上喝杯热茶。”
    驿差神情坦然地将银子收起来,抱拳退出去。
    殷清瑶拆开第一封,殿试前三甲当场就能确定,看着并排出现在信上的名字,杜衡羽的名字排在第一个,他是今岁的新科状元。
    第二……不是苏子义,是另一个名字,叫秦豪琛,祖籍开封府。殷清瑶心中想着开封府的考生,陈明晨应该认识。
    第三名果然是苏子义,圣上钦点的探花郎。
    这个排名,其实跟会试放榜的排名没有太大差别,差别就是苏子义从第二名变成了第三名,其他考生中也没有杀出一匹黑马。
    白竞从第五落到第六。
    今天只出来了前十名的排名,余下的要等卷子批改完之后才能公布。
    陈明晨和殷乐安不在前十名里,所以还不知道成绩。
    邵云舒的信里就说了这么多。
    再打开第二封邵毓宁的信,满满三大页说的全是对邵云舒的补充。比如为什么要让苏子义做探花郎。自古有俏探花的说法,三鼎甲之中,探花郎的才华不一定在状元榜眼之下,但是探花郎一定是三人之中最俊俏的。
    另外两个人……秦豪琛殷清瑶没见过,杜衡羽的长相要比苏子义养眼多了。
    据邵毓宁信上说,榜眼秦豪琛也是难得一见的俊俏公子,三个人中,只有苏子义在形象上稍逊一筹。要是在前两人之中选一个做探花郎实在太难抉择,于是皇帝就把这项殊荣,专门点给了苏子义。
    这样其他两个人就不用争了。
    这倒也是个办法,就是……有点儿戏。但是在文人圈子里,估计是一桩轶事。
    信上还说这次殿试没出乱七八糟的题目,出的是最传统的君子立世,所以殷乐安和陈明晨之前准备的都没派上用场。题目取自四书五经,看起来比较简单,但越是简单的题目要想答得出彩就越难。
    这一点从古至今的考试都是一个德行。
    最后一封是杜鹃的,信上说苏子义得了个探花郎,皇上已经赐了官服,就等放榜时由礼部的官员安排着参加游街。
    还说……苏子义刚从宫里出来,就抱着官服上门提亲了,还送给她一个家传的手镯。
    她也不知道该不该接受,想问问她的意见。
    看到这里,殷清瑶的唇角勾起,将信放起来,她并不打算回信。
    早饭是羊汤泡饼,吃饭的时候,殷清瑶跟羊汤店的老板聊了几句,北方的牛羊肉比南方便宜数倍,因为北边到处都是牛场羊场。
    北方的碗也实在,比殷清瑶脑袋还大的碗中盛上满满一碗羊汤,大块儿的羊肉丁沉在碗底。
    她要的是清汤,没有太多油,饶是如此,第一口吃的时候还是被膻味儿冲得差点没吐出来。
    “北方的汤都是这个味儿。”殷老四端着碗在她旁边坐下,“南方的菜点精致,但是不够吃,北方的饭菜虽然粗糙,吃到肚子里当饱。多吃几次就习惯了。”
    殷清瑶不是矫情的人,抄筷子把肉丁捞出来吃了,又泡了饼吃上几口才习惯。
    抬眼瞧见大锅里骨头和肉一起不分家地炖着,汤上飘着一层厚厚的油。
    “羊汤不是这么炖的,得把肥肉分出来,剩下的肉连着羊骨一起不放盐小火慢炖。炖熟的肉捞出来片成薄片。等出锅的时候再放盐放肉片。肥肉炼羊油,做羊油辣椒,这样炖出来的汤是鲜味儿,口感不会这么腻。”
    “小公子一看就是讲究人!”支摊儿卖汤的大哥一边盛汤一边赞道,“明天我试试,回头等小公子回来的时候,再请小公子指点。”
    殷清瑶赶忙回了句不敢,低头和自己碗里的肉汤好做了一番斗争才吃完。
    吃完早饭装上货物就又立刻出发了。
    路上比较枯燥,除了一遍又一遍被扬起来的黄土之外,就是荒郊野地和山岭草地。还有头顶越来越晒的太阳。
    在太阳地里晒久了,乍一闭上眼睛,眼前都是绿色的光影。
    一天下来眼睛被风刮得酸涩,殷清瑶在心里默默地怀念了几百遍墨镜。
    半下午的时候到了南口,居庸关其实有两个关口,南关名为南口,北称居庸关。
    居庸关形势险要,东连卢龙、碣石,西属太行山、常山,自古就是兵家必争之地。关口处设置了关卡,需要交上路引,并检查货物才能放过去。
    殷老四走过几次这条线路,流程很熟悉,队伍也没有很长,排队很快就检查好。回头一挥手,大家推着货物通过。
    殷清瑶跟在队伍中间,看着关口两旁雄奇的山势和简单的关卡建筑,有的地方正在施工,看样子是在修建城楼。
    居庸关也在成长之中。
    通过南北关之间的溪谷,能看到清流萦绕,青峰重叠,山鸟争鸣。山上是嫩绿的颜色,此处的春风总是晚些,由嫩绿色点缀的关沟看起来格外有活力。
    穿过关沟,只见半座正在维修的半旧的城楼上也在施工,干活的工人们赤着膀子,看起来热火朝天。
    “早就听说朝廷准备重修居庸关,没想到这么快就已经动工了。”
    殷老四上前跟关口的兵将搭话,塞了一块儿碎银子,说想上去看看。若是以往,就是塞钱也不一定能行,如今……
    守门的兵将将银子塞到袖子里,问道:“几个人,要是人多可就不行了……”
    殷老四指指凑上前的殷清瑶说道:“这是我侄子,就我们俩人,久闻盛名,上去看一眼就下来。”
    殷清瑶长相乖巧,兵将含混地挥了挥手,意思就是同意了,殷老四喜道:“多谢大人。”
    脚下的台阶散发着古旧的气息,好像稍用力一些就把台阶踩烂了,让人情不自禁地放轻脚步。站在关城上看到的风景和在山顶没什么差别,唯一不同的就是情怀,站在古朴的城楼上,心情也格外激动,想化成一只鸟,从城楼上飞走。
    这种心情……脑海里已经构建出了一幅画的框架。到最近的镇上安置好,殷清瑶找出纸笔,大概打了个草稿,原本她画画不用颜料,但是嫌弃画出来的东西太寡淡,便找了最常见的花草,浸泡出花汁,给画中人染了一身红衣。
    等画干了收起来,第二天继续赶路。旅途比想象中的枯燥许多,越往北走,路上的人越少,有时候一整天看不见一个人。到最北边的时候,除了骑马执行公务的兵将们,几乎看不见普通的老百姓。
    殷清瑶也疑惑,问殷老四。
    “四伯,怎么到这儿越发荒凉?”
    说到底,她也是头一次来,殷老四没笑话她,解释道:“这边才刚安定下来,之前打仗,百姓们都迁走了,商队也还没扎堆往这儿走。现在北边天气还冷,好皮子和羊毛还得再等等呢。”
    “北边是什么地方?四伯你去过吗?”
    仔细看边城的建筑,墙根的泥土里还有干枯的血色,路边老树的树干上,和老屋屋檐下挂着的被风轻轻吹响的风铃的缝隙里,也能看到暗红色。
    留在这里的人却都已经恢复了活力,夕阳西下,金黄的阳光将一座暮城注入了新生,客栈里除了他们,还有早他们一步到达的商旅。
    “去过一次,从这儿出关,往北走有一片沙漠,穿过了沙漠还是山,连绵不绝的深山老林,要是遇上强盗,没准小命就交代了。”
    “咱们也不再走了,就到关外把货换成皮子就准备往回走。”
    殷清瑶哦了一声,想到长白山的人参,眼睛亮了亮。问道:“四伯,你知道女真人吗?听说他们住在北边,而且北边的山里盛产人参。”
    “打住!”殷老四猜到她的心思,“过了开平卫,就是鞑靼的地界,鞑靼人好战好杀,且不说你能不能绕过他们去到女真部族,就是你真去了,换到人参也没办法带回来。路太远了,山林里除了强盗还有野兽。”
    “咱又不是缺钱,没必要以身犯险。毕竟都是野蛮未开化的地方,再有个万一呢……你就别起不该起的心思。”
    被数落的殷清瑶吐吐舌头。
    “今天先休息,明天咱们出关看看。”
    殷老四去和客栈的小二们安排货物马匹,殷清瑶趁着天还没黑,四处溜达一圈。城里其实也没什么好逛的,关城没多大面积,客栈酒楼统共就那么一两家,青楼妓院倒是有不少。她站在街上,还有几个窑姐儿拉她,被她赶紧躲开了。
    她主要是想看看有没有贩马的商行,转了一圈,城中有几家马贩子,规模不大,做的生意也都是从关外的牧民手里收马,然后贩卖给来收皮子的商贩们。殷清瑶进去问了问,前两家的报价都在十一二两银子之间没有太大波动。
    马贩子也算见多识广,见殷清瑶穿着打扮虽然普通,气质长相却出众,而且她年纪小,认定她好糊弄,报价比市价至少高了三成。
    殷清瑶看破不说破,在街上又溜达了一会儿,拐进一条小巷子,其实她是闻到了马奶酒的味道,循着味道,竟然看到了一个小门头。
    “朝鲁,刚从地窖里拿出来的马奶酒,我先给你倒一碗吧,饭马上就好。”
    年轻女人的声音透着点儿虚弱,殷清瑶走近些,瞧见一个长相艳丽却憔悴的红衣女子从屋子里出来。
    女子的长相很惊艳,殷清瑶不免多看了两眼。
    “这位公子是来看马的吗?”
    女子的中原话说得有点蹩脚,但是能听懂,殷清瑶意识到自己的目光有点失礼,赶忙收回视线答道:“我本来在街上看马,后来闻到酒香才找过来,并不知道这里还有一家店面。”
    女子听了却很高兴,冲里面的男人喊道:“朝鲁,快来招待客人!公子快里面请,尝尝我酿的马奶酒!”
    殷清瑶本不打算进去,从屋里出来一个年轻男子,热情地迎上来,将她连拖带拉地请进屋里。
    “乌兰,再拿个碗来。”男子开口也是带着浓重的口音,“快点儿把肉端上来!”
    殷清瑶不觉得害怕,女子的名字叫乌兰,很好听。殷清瑶琢磨着,男子已经从盛满马奶酒的盆子里舀了满满一碗酒递给她。
    “我叫朝鲁,中原话是石头的意思,这是我的妻子乌兰,我们刚到边城不久,不知道小公子怎么称呼?”
    乌兰端了满满一锅烤肉上来,盘腿在旁边坐下。
    他们夫妻俩年纪不大,刚才把她往里拽的架势让她差点以为自己被绑架了,原来只是热情好客……四伯说的她终于体会到了。
    “我叫殷清瑶,也是第一次来关城,头一次见到马奶酒。”
    朝鲁端起酒碗。
    “我们鞑靼人的习俗,不管远近的朋友来家里,主人都要先敬一碗酒,我看小公子也是豪爽之人,来,咱们先干了这一碗酒。”
    干一碗……殷清瑶眉头跳动,低头看着比自己拳头还大一倍的酒碗,这一碗下去,她就不用吃晚饭了。
    余光看到乌兰也端起酒碗敬她,只好端起酒碗说道:“二位海量,我酒量不好,能喝多少是多少,两位莫嫌弃。”
    马奶酒的味道酸酸甜甜,酒度不高,很是开胃。本来不觉得饿,喝了半碗突然感觉到食欲大开,闻着烤肉的香味儿,肚子就差咕咕叫了。
    乌兰喝了小半碗,朝鲁将一碗都灌进肚子里,见殷清瑶没喝完也没生气。
    “吃肉吃肉,自己家养的山羊,乌兰的手艺很好,炙羊肉口感很好,是我最喜欢的,小公子快尝尝。”
    在桌子上找了一圈没找到筷子,抬头看见朝鲁和乌兰都是直接伸手去抓。她才想起来鞑靼人喜欢吃手抓肉。于是只好入乡随俗。
    “小公子是来看马的吧?我们家有很多马。”朝鲁一边吃一边推销道,“我们家世代都养马,原本有个不小的马场,后来打仗……哎,往事不提,小公子要先看马吗?”
    他的态度颇为急切,殷清瑶好奇问道:“你是鞑靼人,怎么会到关城开店卖马?”
    朝鲁顿了顿,跟乌兰对视一眼,解释道:“马贩子把价钱压得太低,每匹马只给二两银子……在草原上,你们大梁的银钱没办法流通,我要先到集市上用银钱换取物资,再运回去,一来二去,一匹马能换到的东西实在有限。”
    “我也去集市上摆过摊,集市上都是马贩子,价钱一样很低。”
    在草原上生活的牧民主食就是牛羊肉,他们要换取的生活物资有茶砖、棉布、铁锅、食盐和粮食等,而这些东西本身价格就不便宜,长途跋涉运来,价格只会更贵。
    关键是,越打仗,粮食就越难出关。
    马贩子再把马匹的价格压低,他们的生活就更艰难了。
    朝鲁的话没说全,说了一半留了一半。
    殷清瑶也不着急,炙羊肉确实很好吃,她没忍住多吃了几块儿。
    “你们有多少匹马?”
    殷清瑶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一个北方最大的马场,她这次来带了足够的银钱,当然,银子要是花不出去的话,商队带来的物资都可以用来交换。
    “后天是集市,明天咱们可以约个地方看看马。我想去你们马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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